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培训课件PPT文档格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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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培训课件PPT文档格式.ppt

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2)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可分为:

人身伤亡事故和非人身伤亡事故。

10,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有害因素分为20类:

3)按照事故类别分类,内容提要,1.生产安全事故概念2.生产安全事故分类、分级3.较大涉险事故的概念及意义4.不同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5.不同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机构6.生产安全事故电话快报,20010.9,3.较大涉险事故的概念及意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已经2009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二九年六月十六日,20010.9,3.较大涉险事故的概念及意义,适用条件:

20010.9,3.较大涉险事故的概念及意义,第二十六条较大涉险事故的界定:

内容提要,1.生产安全事故概念2.生产安全事故分类、分级3.较大涉险事故的概念及意义4.不同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5.不同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机构6.生产安全事故电话快报,20010.9,4.不同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第九条事故报告程序,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本单位负责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情况紧急,1小时内,立即,上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2小时内,同级人民政府,2小时内,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20010.9,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注:

无伤亡的一般事故,可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自行调查,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20010.9,思考:

特别重大事件从单位负责人到国务院,最多不超过多少小时?

20010.9,第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全面、简洁,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20010.9,第十三条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问题:

为什么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补报的时限和其他事故不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20010.9,第十四十六条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四个应当,一个不应当?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不应当擅离职守或逃匿公安机关,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20010.9,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安全生产法第8条、第72条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4条、第17条都由这样的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第二章事故信息的报告第六条单位的报告:

单位报告程序: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1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10.9,注: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10.9,第七条各级事故报告到的部门:

(一)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三)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前款规定的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思考:

与2007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何不同,注: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10.9,第八条较大事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报告:

县级、市级安监部门或者煤监分局,逐级上报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10.9,第九条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报告:

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必要时,可以直接用电话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国务院总值班室,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10.9,第十条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三)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注: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10.9,第十一条事故补报时限及每日续报次数:

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

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日续报。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10.9,第十八条安监部门、煤监机构赶赴事故现场: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为必要的,可以派员赶赴事故现场。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内容提要,1.生产安全事故概念2.生产安全事故分类、分级3.较大涉险事故的概念及意义4.不同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5.不同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机构6.生产安全事故电话快报,20010.9,第十九条事故调查,政府领导,分级负责,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20010.9,第二十条越级调查第二十一条特大以下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哪个省负责调查?

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20010.9,第二十二条事故调查组组成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事故调查组组成的原则,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20010.9,第二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20010.9,第二十九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注:

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20010.9,第三十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内容提要,1.生产安全事故概念2.生产安全事故分类、分级3.较大涉险事故的概念及意义4.不同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5.不同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机构6.生产安全事故电话快报,Thank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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