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建筑工程知识点汇总说课讲解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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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l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10、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11、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12、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13、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予以注销。
14、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15、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6、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17、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8、在施工中遇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施工作业人员享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19、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0、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
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21、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
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22、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l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3)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4)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5)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23、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记忆口诀:
“313”、“151”、“151”。
24、事故等级的划分包括了人身、经济和社会3个要素,可以单独适用。
25、人身要素就是人员伤亡的数量。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危害的最严重后果,就是造成人员的死亡和重伤。
因此,人员伤亡数量被列为事故分级的第一要素。
26、经济要素就是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往往还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因此,要保护国家、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权,还应根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多少来划分事故等级。
27、社会要素就是社会影响。
28、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29、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0、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1、主刑包括: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32、附加刑包括: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4)驱逐出境。
3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34、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
(1)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2)有关技术标准,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确认采用的推荐性标准等;
3)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文件既是施工的依据,也是监理单位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
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单位据此监督施工单位是否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35、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违法责任两个方面:
1)违约责任。
如果监理单位不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义务,给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违法责任。
如果监理单位违法监理,或者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质量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工程施工分包可以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
37、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38、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39、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0、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1、连带责任通常可分为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连带责任。
42、约定连带责任是依照当事人之间事先的相互约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43、法定连带责任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44、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等。
45、合同的成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46、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47、无效合同的特征是:
1)具有违法性;
2)具有不可履行性;
3)自订立之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9、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二部分专业知识
50、建筑施工图是表示房屋的总体布局、建筑外形、内部布置以及细部构造、内外装修、施工要求等内容的图样。
包括:
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建筑立面图、建筑剖面图、建筑详图。
51、实际密度(密度):
材料在绝对密实状态下,单位体积所具有的质量,用下式计算:
式中:
——材料的密度,kg/m3;
m——材料的质量,kg;
V——材料在绝对密实状态下的体积,m3。
52、体积密度(容重γ)又称表观密度:
材料在自然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用下式计算:
——材料的表观密度,kg/m3;
——材料的质量,kg;
——材料在自然状态下的体积,m3。
53、堆积密度:
堆积密度是散粒材料(粉状、颗粒状)在堆积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用下式计算:
——材料的堆积密度,kg/m3;
54、孔隙率:
材料中空隙体积占其总体积的百分率,用下式计算:
55、空隙率:
空隙率是指散粒状材料堆积体积中,颗粒之间的空隙体积所占的百分率,用ρ′表示,可按下式计算:
56、防水卷材的基本性能要求:
1)耐水性;
2)温度稳定性;
3)机械强度、延伸性和抗断裂性;
4)柔韧性;
5)大气稳定性。
57、防水涂料是以沥青、合成高分子等为主体,在常温下以无定形流态或半固态涂布在构筑物表面,通过溶剂挥发或反应固化后能形成坚韧防水膜的材料的总称。
按主要成膜物质可划分为沥青类、高聚物改性沥青类、合成高分子类、水泥类四种。
按涂料的液态类型,可分为溶剂型、水乳型、反应型三种。
按涂料的组分,可分为单组分和双组分两种。
58、防水涂料的特性:
1)固体含量:
应达到一定比例;
2)耐热度:
反映防水涂料的耐高温性能;
3)柔韧性:
反映其在低温下施工和使用性能;
4)不透水性:
满足防水功能要求的主要质量指标;
5)延伸性:
适应由于温差、干湿等因素造成的基层变形,保证防水效果。
59、在一个体系上增加或拆除二元体,不会改变原体系的几何构造性。
60、三铰拱的合理轴线:
在给定荷载下使拱各截面弯矩都等于零的拱轴线,称为与该荷载对应的合理轴线或合理拱轴。
61、超静定结构:
由于有多余约束,其反力、内力不能由静力平衡条件全部确定的结构。
62、超静定结构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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