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文本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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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范围由中心组团和近郊组团共五个组团组成,占地面积为492.5平方公里,规划人口规模为500万人。
《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平衡布局,标本兼治,分期实施,持续发展的原则,使中小学布局规划成为基础教育建设的基石,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保障,教育用地法制化的基础,政府进行建设决策的依据。
通过规划,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扩大办学规模,实现“布局基本合理,建设全面达标,发展相对平衡”的目标,为郑州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人才保证和知识基础。
第九条规划目标
1、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努力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为每一位学生提供相对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到2020年,全市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达到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
2、普及高中段教育,到2020年,继续保持市区高中教育普及发展的势头,保证初中毕业生100%的升学率,建成一批市级以上的示范性普通高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要求。
优化整合现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建成一批大规模,高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
3、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各级各类学校的校舍、图书、教学仪器设备、文化卫生设施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规划原则
1、均衡性原则。
为各阶段的适龄人口提供均等的用地空间,确保其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规划以教育片区为单元进行中小学校的平衡配置;
通过空间布局满足不同阶段的学龄人口对学校服务半径的要求,即将小学的服务范围控制在500米左右,初级中学的服务范围控制在2000米左右,高级中学在城区范围内平衡分布。
2、规范性原则。
根据人口密度及人口分布的实际状况确定学校的班级规模,依据本次规划确定的三层次用地标准确定每所学校的用地规模。
3、可操作性原则。
采取拆除、搬迁、合并、改造、保留、新建等措施进行调整,对建成区的学校,尽可能保留建校历史较长、规模较大、教学管理水平较高、教学质量较好、社会声誉较好的学校;
对位置不合适、规模小、办学质量低、办学效益差的学校可采取拆并措施或选择合适区位易地重建;
新建学校的布点,应充分考虑学生就近走读的情况。
根据学校规模、交通及学生住宿条件,以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确定学校服务半径
第三章生均用地与学校建设规模标准
第十一条生均用地标准
1、本规定中所指的“老城区”,是指市区三环路以内区域;
本规定中所指的城市新区,是指市区三环路以外区域,包括郑东新区、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须水组团、惠济新行政区、北部组团、南部组团等。
2、城市新区新建学校建设规模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老城区需扩建的中小学校,原则上初中生均用地标准不低于15㎡,小学生均用地标准不低于9㎡。
确因周边用地限制而无法扩建的中小学校,报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生均用地指标可酌情降低。
第十二条学校建设规模标准
1、新建小学规模控制在24班以上,初中规模控制在36班以上,高中规模控制在36班以上;
2、小学在校学生数控制在1080人以上,初中在校学生数控制在1500人以上,高中在校学生数控制在1800人以上;
3、小学占地规模最大不超过25000㎡,初中占地规模最大不超过50000㎡,高中占地规模最大不超过66000㎡。
第四章中小学生数量预测
第十三条根据郑州市中小学发展规划,至2020年,初中、高中普及率达到100%。
规划确定郑州市中小学生千人指标为:
小学生72人/千人,初中生42人/千人,普通高中生25人/千人。
第十四条至2020年郑州市老城区规划人口为500万人,预计小学生人数为36万人,初中生人数为21万人,普通高中生人数为12.6万人。
2020年郑州市老城区中小学数量预测表:
分区
城市人口规模
(万人)
中小学生数量(人)
小学生
初中生
高中生
市区
500
360000
210000
126000
金水区
105
75600
44100
26460
二七区
45
32400
18900
11340
中原区
50
36000
21000
12600
管城区
40
28800
16800
10080
惠济区
郑东新区
115
82800
48300
28980
经济技术开发区
27
19440
6804
高新技术开发区
须水组团
18
12960
7560
4536
第五章中小学校布局调整
第十五条到2020年,郑州市老城区小学共有276所,拥有8106个教学班,36.5万个学位,学校总用地637.5公顷,平均班额为45人,生均用地为17.5㎡。
到2020年,郑州市老城区共有初中129所,完中4所,初中段教育共有4416个教学班,22.1万个学位,学校总用地为450.6公顷,平均班额为50人,生均用地为20.4㎡。
到2020年,郑州市老城区有普通高中50所(完中3所),2520个教学班,12.6万个学位,学校总用地为330.7公顷,平均班额为50人,生均用地为26.2㎡。
第十六条分区布局调整要求
一、中原区
1、至2020年,有小学31所,可容纳学生36990人,小学用地55.9公顷,生均用地15.1㎡。
2、至2020年,有初中18所,可容纳学生23700人,初中总用地40.4公顷,生均用地17.1㎡。
3、至2020年,有高中4所,可容纳学生7500人,高中总用地12.6公顷,生均用地16.7㎡。
二、金水区
1、至2020年,有小学63所,可容纳学生76410人,小学用地130.2公顷,生均用地17.1㎡。
2、至2020年,有初中28所,可容纳学生44700人,初中总用地87.6公顷,生均用地19.6㎡。
3、至2020年,有普通高中10所,可容纳学生26700人,高中总用地82.0公顷,生均用地30.7㎡。
三、管城区
1、至2020年,有小学25所,可容纳学生28350人,小学用地45.1公顷,生均用地15.9㎡。
2、至2020年,有初中13所,可容纳学生19200人,初中总用地37.5公顷,生均用地19.7㎡。
3、至2020年,有普通高中3所,可容纳学生5400人,高中总用地11.5公顷,生均用地21.3㎡。
四、二七区
1、至2020年,有小学31所,可容纳学生32670人,小学用地57.2公顷,生均用地17.5㎡。
2、至2020年,有初中11所,可容纳学生16800人,初中总用地31.3公顷,生均用地18.7㎡。
3、至2020年,有普通高中5所,可容纳学生11700人,高中总用地24.4公顷,生均用地20.9㎡。
五、惠济区
1、至2020年,有小学25所,可容纳学生36720人,小学用地65.2公顷,生均用地17.8㎡。
2、至2020年,有初中10所,可容纳学生21000人,初中总用地44.3公顷,生均用地21.1㎡。
3、至2020年,有普通高中3所,可容纳学生8400人,高中总用地20.8公顷,生均用地24.8㎡。
六、高新技术开发区与须水组团
1、至2020年,高新区有小学30所,可容纳学生39420人,总用地为74.0公顷,生均用地为18.8㎡。
须水组团有小学8所,可容纳学生12690人,总用地为21.5公顷,生均用地16.9㎡。
2、至2020年,高新区有初中12所,可容纳学生22500人,初中总用地51.5公顷,生均用地22.9㎡。
须水组团有初中5所,可容纳学生8400人,初中总用地18.6公顷,生均用地22.2㎡。
3、至2020年,高新区有普通高中7所,可容纳学生18000人,高中总用地53.9公顷,生均用地30㎡。
须水组团有普通高中3所,可容纳学生7500人,高中总用地28.4公顷,生均用地37.9㎡。
七、郑东新区
1、至2020年,有小学52所,可容纳学生82890人,小学用地151.5公顷,生均用地18.3㎡。
2、至2020年,有初中25所,可容纳学生48300人,初中总用地102.5公顷,生均用地21.2㎡。
3、至2020年,有普通高中13所,可容纳学生31200人,高中总用地76.0公顷,生均用地24.4㎡。
八、经济技术开发区
1、至2020年,有小学13所,可容纳学生18900人,小学用地36.8公顷,生均用地19.4㎡。
2、至2020年,有初中7所,可容纳学生11400人,初中总用地25.0公顷,生均用地21.9㎡。
3、至2020年,有普通高中3所,可容纳学生7800人,高中总用地21.0公顷,生均用地26.9㎡。
第六章学校建设用地规划控制要求
一、学校选址要求
第十七条新建中小学校选址应便于学生就近入学,应处于就学区适中位置,就学路线便捷,有合理的就学距离。
第十八条新建中小学校校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较为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第十九条校区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和地震断裂带。
校内不应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等线路穿过。
二、校园外部环境要求
第二十条中小学上学路线不应跨越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无立交设施的城市干道。
第二十一条学校选址应与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有害的研制、生产、贮运场所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的场所相毗邻。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尽量避开工厂的空气污染源,也不应邻近医院的传染病房区、太平间、精神病医院、餐馆的厨房、公厕等。
第二十四条学校选址是应注意噪声源与学校校园的距离,以保证教学用房区内有安静的环境。
周边噪声到达学校围墙处应低于70dB(A),到达教学用房窗外一米处的噪声应低于55dB(A)。
第二十五条市区交通道路干线快车道同侧边沿与校园间距不应小于80米;
学校应尽可能远离铁路线,铁路沿线靠近学校一侧的外侧轨道中心与校园间距不应小于300米;
校园与列车编组站间距不应小于380米。
第二十六条露天市场边沿与中小学校园间距不宜小于200米;
商业闹市与新建校园间距不应小于150米;
露天体育场边沿与新建校园间距不宜小于200米;
火车站、长途客运站边缘与新建校园间距不应小于300米。
三、中小学校园设计要点
第二十七条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区、体育运动区、生活区、勤工俭学区、绿化区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
各区之间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教职工住宅用地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应在校园内。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