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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下注射0.25-0.5mg,3-5分钟见效,必要时每4小时可重复注射一次。

⑷与局麻药合用:

加少量(约1:

200000-500000)在混合药液中,本品浓度为2-5ug/ml,总量不超过0.3mg⑸制止鼻粘膜和齿龈出血:

将浸有1:

20000-1:

1000溶液的纱布填塞出血处。

⑹治疗荨麻疹、枯草热、血清反应等:

皮下注射1:

1000溶液0.2-0.5ml,必要时再以上述剂量注射一次。

不良反应:

⑴心悸、头痛、血压升高、震颤、无力、眩晕、呕吐、四肢发凉。

⑵有时可有心律失常,严重者可由于心室颤动而致死。

⑶用药局部可有水肿、充血、炎症。

禁忌症:

下列情况慎用:

器质性脑病、心血管病、青光眼、帕金森氏病、噻嗪类引起的循环虚脱及低血压、精神神经疾病。

用量过大或皮下注射时误入血管后,可引起血压突然上升而导致脑溢血。

每次局麻使用剂量不可超过300ug,否则可引起心悸、头痛、血压升高等。

与其他拟交感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可透过胎盘。

抗过敏休克时,须补充血容量。

注意事项:

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疾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洋地黄中毒、外伤性及出血性休克、心源性哮喘等患者禁用。

异丙肾上腺素

主要用于心脏急症,治疗严重窦性心动过缓、窦房阻滞、窦性停搏和慢性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

心源性休克,感染性休克,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

QT间期延长综合征伴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当本品治疗无效时则使用起搏器。

静滴:

以1-2mg溶于5%葡萄糖液500ml缓慢滴注,滴速每分钟0.02-0.1μg/kg,可根据心律、心率酌情调整滴速。

常见有心悸、头痛、眩晕、恶心、震颤和皮肤潮红等。

过量可引起心动过速,严重者可发生室性心律失常,尤其是与肾上腺素合用时,可引发致命性室性心律失常,甚至猝死。

本品禁用或慎用于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动过速、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伴室性心律失常,以及心肌炎、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糖尿病患者。

长期反复使用,可产生耐受性,疗效下降。

不宜与肾上腺素合用,以免发生严重致命性室性心律失常,但二者可交替使用。

本品遇酸碱破坏,故不宜与碱性药物配伍,遇光及与空气接触,可分解变红,应避光密封贮存。

β受体阻滞剂可对抗本药的药理作用。

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丙咪嗪合用,均可增加本药的不良反应。

去甲肾上腺素

用于急性心肌梗死、体外循环引起的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所致休克、低血压,嗜铬细胞瘤切除术后的低血压,急救时补充血容量的辅助治疗,椎管内阻滞时的低血压,心脏骤停复苏后血压维持。

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稀释后静滴。

成人常用量开始以每分钟8-12μg速度滴注,调整滴速以达到血压升至理想水平;

维持量为每分钟2-4μg。

在必要时可超越上述剂量,但需注意保持或补足血容量。

小儿常用量 开始按体重以每分钟0.02-0.1μg/kg速度滴注,按需要调节速度。

可卡因中毒及心动过速患者,高血压病,妊娠期妇女,对其他拟交感胺类药交叉过敏反应者。

严格控制药物剂量、用药时间,不能使药液漏出血管;

用量过大或时间过长,均可引起血管剧烈收缩,特别是肾血管剧烈收缩,可致肾脏损伤,出现少尿、尿闭和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导致不可逆性休克,应予高度注意。

本品长时静滴、浓度过高或药液外漏时,可使局部血管剧烈收缩,引起皮肤苍白、发凉、疼痛、甚至缺血坏死。

此时可局部热敷,并用普鲁卡因或α受体阻滞剂酚妥拉明作局部浸润注射,使血管扩张、止痛,以预防组织坏死。

高血压病、脑动脉硬化,缺血性心脏病,少尿或无尿及微循环障碍的休克患者禁用或慎用。

本药可兴奋妊娠子宫而引起流产,故孕妇忌用。

(1)下列情况慎用:

缺氧,高血压,动脉硬化,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糖尿病,闭塞性血管炎,血栓病。

(2)用药过程中必须监测动脉压、中心静脉压、尿量、心电图。

(3)儿童应选择粗大静脉,并需更换注射部位。

(4)老人长期大量使用可使心排血量减低。

(5)禁止与含卤素的麻醉剂和其他儿茶酚胺类药合并使用。

多巴胺

用于心肌梗死、创伤、内毒素败血症、心脏手术、肾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引起的休克综合征,也可用于洋地黄和利尿剂无效的心功能不全。

静脉滴注:

在滴注前必须稀释,稀释液的浓度取决于剂量及个体需要的液量,若不需要扩容,可用0.8mg/ml溶液,如有液体潴留,可用1.6~3.2mg/ml溶液。

常见胸痛,呼吸困难,心悸,心律失常(尤其用大剂量),乏力;

少见头痛,恶心,呕吐。

长期应用大剂量或小剂量用于外周血管病患者,可见手足疼痛或发凉;

外周血管长时期收缩,可能导致局部坏死或坏疽。

嗜铬细胞瘤,快速性心律失常,对本品及其他拟交感胺类药高度敏感。

(1)对其他拟交感胺类药高度敏感的患者,可能对本品也异常敏感。

(2)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必须权衡利弊。

(3)下列情况慎用:

糖尿病性动脉内膜炎;

闭塞性血管病(动脉栓塞、动脉粥样硬化、雷诺氏病等);

对肢端循环不良;

频繁的室性心律失常。

(4)滴注本品时须监测、血压、心排血量、心电图及尿量。

(5)应用多巴胺治疗前必须先纠正低血容量;

选用粗大的静脉作静注或静滴,以防药液外溢,及产生组织坏死;

如确已发生液体外溢,可用5~10mg酚妥拉明稀释溶液在注射部位作浸润。

(6)静滴时应控制每分钟滴速,滴注的速度和时间,需根据血压、心率、尿量、外周血管灌流情况、异位搏动出现与否等而定。

休克纠正时即减慢滴速。

(7)遇有血管过度收缩引起舒张压不成比例升高和脉压减小、尿量减少、心率增快或出现心律失常,滴速必须减慢或暂停滴注。

(8)如在滴注多巴胺时血压继续下降或经调整剂量仍持续低血压,应停用多巴胺,改用更强的血管收缩药。

(9)突然停药可产生严重低血压,故停用时剂量应逐渐递减。

间羟胺(阿拉明)

用于防治椎管内阻滞麻醉时发生的急性低血压,由于出血、药物过敏、手术并发症及脑外伤或脑肿瘤合并休克而发生的低血压的辅助对症治疗,心源性休克或败血症所致的低血压。

成人:

肌内或皮下注射:

一次2~10mg,在重复用药前对初始量效应至少应观察10分钟。

静脉注射:

初量0.5~5mg,继而静脉滴注。

将间羟胺15~100mg加入5%葡萄糖液或氯化钠注射液500ml中滴注,调节滴速以维持合适的血压。

成人极量一次100mg(每分钟0.3~0.4mg);

儿童:

用于严重休克,按体重0.1mg/kg。

按体重0.4mg/kg或体表面积12mg/m2,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每25ml中含间羟胺1mg的溶液,滴速以维持合适的血压水平为度。

升压反应过快过猛可致急性肺水肿,心律失常,心跳停顿。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高血压,冠心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糖尿病,疟疾病史。

(2)血容量不足者应先纠正后再用本品。

(3)本品有蓄积作用,用药后血压上升不明显,须观察10分钟后再决定是否增加剂量,以免血压上升过高。

(4)给药时选取较粗大静脉注射,并避免药液外溢。

(5)短期内连续应用,可出现快速耐受性,作用会逐渐减弱。

(6)用药过量可表现为抽搐,严重高血压。

(7)长期使用骤然停药时可能发生低血压。

(8)静脉用药时药液外溢,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糜烂或红肿硬结形成脓肿。

(9)配制后应于24小时内用完,滴注液中不得加入其他难溶于酸性溶液及有配伍禁忌的药物。

去乙酰毛花甘(西地兰)

临床适用于急性心力衰竭及心房颤动、扑动等。

用法与用量:

静脉注射 一次 0.4~0.8mg 用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注射全效量 1~1.6mg 于24小时内分次注射

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腹痛,头痛,面神经痛,疲劳,虚弱,头晕,困倦,定向障碍,意识混乱,噩梦,谵妄,急性精神病,幻觉,惊厥,视力模糊,色觉异常,男子乳腺发育,血管收缩,短暂低血压(快速静脉注射),局部刺激(皮下/肌注),低血钾。

严重不良反应:

心力衰竭,室上性或室性心力衰竭,以及传导异常。

沃-帕-怀综合征,肥厚性梗阻性心肌病患者禁用。

禁与钙注射剂合用。

严重心肌损害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二、呼吸系统类

尼可刹米(可拉明、烟酸二乙胺)

用于中枢性呼吸抑制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抑制。

其中对吗啡类药物中毒所致呼吸抑制效果最好,对吸入全麻药中毒次之,对巴比妥药物中毒效果最差。

对肺源性心脏病引起的呼吸衰竭有效。

各种原因引起的慢性阻塞性肺疾患并伴有高碳酸血症等。

皮下注射、肌内注射、静脉注射:

常用量,一次0.25~0.5g,必要时1~2小时重复用药,极量一次1.25g。

小儿:

常用量,6个月以下,一次75mg;

一岁,一次0.125g;

4~7岁一次0.175g。

常见瘙痒、烦躁不安、抽搐、恶心、呕吐等。

大剂量时可出现血压升高、心悸、出汗、面部潮红、呕吐、震颤、心律失常、惊厥、甚至昏迷。

抽搐、惊厥、重症哮喘、呼吸道机械性梗阻。

小儿高热和无呼吸衰竭时禁用。

.禁与巴比妥类、洋地黄类在同一溶液中给药,禁止与水解蛋白配伍。

.慎用:

脑水肿、心动过速、甲亢、心律不齐、心脏病、嗜酪细胞瘤、支气管哮喘、溃疡病、急性心绞痛及孕妇、急性血卟啉症。

对呼吸肌麻痹者无效。

出现血压升高、震颤时应及时停药。

本品不可动脉注射,因可致动脉痉挛和血栓。

一旦出现面部肌肉痉挛,肢体抽动等惊厥征兆应立即停药或减量。

过量可引起癫痫样惊厥,随之出现昏迷。

惊厥发作可静脉注射苯二氮卓类药物或小剂量硫喷妥钠控制。

与鞣酸、有机碱盐类及各种金属盐类配伍,均可能产生沉淀;

遇碱类加热可水解,并脱去乙二胺基生成烟酸盐。

用药时须配合人工呼吸和给氧措施。

山梗茶碱(洛贝林)

临床上常用于新生儿窒息、一氧化碳、吸入麻醉剂及其他中枢抑制药(如阿片、巴比妥类)的中毒及肺炎、白喉等传染病引起的呼吸衰竭。

肌内注射:

每次3~10mg;

极量为每次20mg,每天50mg。

皮下注射:

同肌内注射项。

每次3mg,必要时每30min重复1次;

极量为每次6mg,每天20mg。

新生儿窒息可注入脐静脉3mg

可有恶心、呕吐、呛咳、头痛、心悸等。

2.大剂量注射时可兴奋迷走神经中枢,导致心动过缓,剂量继续增加可兴奋肾上腺髓质和交感神经,出现心动过速、传导阻滞、呼吸抑制、惊厥。

.孕妇禁用。

低血压、心动过速或传导阻滞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高血压患者禁用。

(1)本品可用于婴幼儿、新生儿。

(2)剂量较大时,能引起心动过速、传导阻滞、呼吸抑制甚至惊厥。

.忌与铅、银等盐类药物配伍。

静脉注射须缓慢。

过量可引起呼吸抑制、惊厥、昏迷、死亡。

氨茶碱注射液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缓解喘息症状;

也可用于心功能不全和心源性哮喘。

.成人常用量静脉注射,一次0.125-0.25g,一日0.5-1g,每次0.125~0.25g用5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至20~40ml,注射时间不得短于10分钟。

静脉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5~1g,以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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