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业务办理综合指南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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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遗失后,如何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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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监督平台信息与申报材料信息不符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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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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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约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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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报告出具的流程、时限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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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检验检测缴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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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贵州省特检院收费标准及其他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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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报告丢失,如何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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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设备是否属于特种设备?
如何查询最新的特种设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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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释:
首先,用户需要确定拟申报的特种设备类别和检验类别。
其次,根据设备类别和检验类别的不同,判定需要准备的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的种类和要求可以登陆贵州省特检院网站()进行查询下载各类申报资料审查表或资料汇总表(同类申报资料审查表和资料汇总表的不同作用,申报资料审查表是用户申报业务的审查条件和要求,资料汇总表是整个检验过程中需要提供资料的要求,在申报检验时未提供的,应在现场检验前提供)。
另,部分申报资料模板(如:
贵州省特检院报检申请表)因业务需求可能会不定时改版更新,请时常更新下载使用。
第三,用户按要求准备好申报资料后,可进行业务申报(其中定期检验设备可进行网上申报,等待检验人员现场检验时收取申报资料;
监督检验、委托技术服务等其他设备需持申报资料至我院业务窗口进行申报)
如何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类别申报检验?
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类别的不同,我院业务大致分为法定检验(分为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委托技术服务两类,其中法定检验中的定期检验可以进行网上报检,其余业务类别需持申报资料至我院业务窗口进行申报。
网上报检流程:
(附有截图的网上报检指南可以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1、登陆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cn/选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服务平台”
2、登陆贵州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服务平台。
若不知输入账号和密码,需向当地的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设备所在地的质监局特设处)咨询申请。
3、选择“网上报检”栏
4、根据您要申报的特种设备,选择相应的特种设备种类
5、阅读网上报检说明及相关要求,阅读完毕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理解上述内容
6、根据出厂编号、注册代码、内部编号等信息选择并确认需要报检的设备信息
7、填写报检人相关信息,以便核实确认。
(注:
请填写准确有效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8、确认现场检验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①报检申请表。
向我院申请定期检验的设备,需填写“贵州省特检院报检申请表”(即定期检验申请表),需按表格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及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其中电梯类设备需同时加盖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公章)。
“报检申请表”可进入我院网站下载()
②自检报告或自查表
机电类设备需提供自检报告,自检报告的内容、结论、签字和盖章须完整有效,其中电梯类设备需同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和维修保养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自检报告格式可参照相应的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拟定。
承压类设备需提供,需按表格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及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管理情况自查表”可进入我院网站下载()。
③符合网上报检要求的特种设备技术资料
检验员认为应该收取的其他材料(具体材料内容及要求,将在现场检验前,提前告知用户)。
注:
用户需按要求准备上述材料,且不得涂改、划改,若存在此现象,请在涂改、划改处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检验员现场检验时,将向用户收取上述材料。
如遇申报信息、材料有误或现场不具备检验条件,将停止检验,用户择期再次申报。
法定检验的特种设备申报审查要求有三点:
1、监督平台上有相应的设备信息,且设备状态为“安装告知中”、“重大维修”、“改造”、“在用”(设备状态为“报废”“拆除”“停用”“待定”“停用整改”时,检验机构无法对设备进行申报);
2、显示的设备信息与用户提供的申报资料一致(主要有:
使用单位名称、安装单位名称、出厂编号、设备类别、设备型号、检验业务类别);
3、申报资料齐全(详见各类申报资料审查表),且各类申报资料的相关信息具有符合性、一致性(主要有:
产品合格证上的出厂时间和型号、制造许可证的许可时间和范围、安装/维修/改造的许可时间和范围等)
委托技术服务的特种设备申报审查要求有两点:
1、申报的设备和技术服务范围符合我院可开展的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可向业务窗口人员咨询确定)
2、申报资料齐全
其中,常规委托技术服务至少提供:
“贵州省特检院报检申请表”、“委托技术服务协议”、产品合格证,其他材料详见相应种类的申报资料审查表或咨询业务窗口人员。
“委托技术服务协议”可进入我院网站下载()
特殊非常规委托技术服务至少提供:
“特殊、非常规检验委托书”、“特殊、非常规检验检测(含委托)申请表”,经技术评审、合同评审后,需提供“委托技术服务协议”和其他要求提供的申报资料。
“特殊、非常规检验检测(含委托)申请表、委托书”可进入我院网站下载()
当业务窗口人员告知监督平台信息与申报材料信息不符合,不能进行特种设备申报时,需请用户与当地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联系修改设备信息,主要情况有一下几种:
1、查询不到匹配的设备信息——业务窗口根据用户提供的申报资料在监督平台查询信息符合的设备(主要核对:
使用单位名称、出厂编号、型号、注册代码等),若查询不到匹配的设备,需请当地监察部门新增/重新提交设备信息。
2、使用单位名称不一致——用户提供的“申请表”与监督平台上显示的“使用单位”名称应完全一致,解决方法:
①根据“申请表”上的使用单位名称,请当地监察部门修改使用单位名称;
②根据监督平台上“使用单位”名称,加盖一致的使用单位公章。
3、因设备类别错误,导致的设备注册代码错误——根据国家“特种设备目录”的有关规定,不同的设备类别、品种具有不同的设备代码,若因选错设备类别,而生成不匹配的设备代码,需请当地监察部门修改处理。
4、设备状态不符合——当设备状态为“报废”“拆除”“停用”“待定”“停用整改”时,检验机构无法对设备进行申报,需请当地监察部门修改处理。
5、设备部门名称为空白——当设备信息中的“部门名称”为空白时,检验机构无法对设备进行申报,需请当地监察部门修改处理。
因责任区域内的特种设备数量不断增加,申报成功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统筹排检,为了进一步服务广大的特种设备用户,从设备申报成功当日起,用户可根据各自的时间需求填写约检期,以下是计算约检期的几点条件:
1、约检期至少从申报成功当日起的1个星期后开始计算(例:
2015年5月19日申报成功,约检期最早从2015年5月26日开始)
2、约检期为5个工作日期间(例:
2015年5月19日申报成功,约检期最早从2015年5月26日开始,约检期为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1日,其中2015年5月30日、31日为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工作日)
3、定期检验约检日期需在下次检验日期之前(例:
2015年5月19日申报成功,下次检验日期为2015年5月29日,约检期最早从2015年5月26日开始,约检期为2015年5月26日—2015年5月28日)
4、若有特殊情况,实际的检验时间可由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双方协商进行调整和再确定。
贵州省特检院的业务流程大致为:
申报登记—业务受理—任务确认—报告生成—报告录入—报告确认—报告审核—报告审批—报告打印—报告归档。
从业务申报成功当日算起,10个工作日左右进行现场检验,现场检验完毕后,15个工作日左右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委托报告(其中压力容器全面检验/电站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监督检验需30个工作日)。
但若因使用方、安装方、维保方等单位不及时提供检验资料、整改不符合项目、不反馈整改情况等,将导致整个检验时限延长。
领取检验检测报告/委托业务报告?
法定业务
根据贵州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我院法定检验业务全部采取“非税缴款”。
1、获取“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收费通知单”
用户申报成功后,等待排检,检验人员进行现场检验时会根据设备的具体参数核算检验检测费用,并向用户提供“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收费通知单”(信息填写完整:
使用单位、设备名称、数量、应收检验费、折扣率、实收检验费、开单检验员、开单时间等)。
2、获取“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用户再详细了解检验检验费用后,可以通过传真(9)、电邮()、窗口自取等方式获取“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其中传真、电邮形式,用户务必将收费通知单的下半部的“缴款方式”表格内容填写完整,以传真、电邮的形式发送至我单位业务窗口人员。
选择窗口自取的用户,需持检验人员开具“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收费通知单”至窗口打印)。
3、银行缴款,获取“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一联和第四联
在获取到“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后,用户需在缴款有效期间(一般为30天)内执“缴款通知书”至用户选择的银行网点进行缴费,“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一联和第四联由用户选择的银行网点提供,其中第四联为用户的付款凭证(即发票)。
4、领取报告
用户需持“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收费通知单”和“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一联(原件)至我院业务窗口领取报告书。
另,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用户,我院已联系“中国邮政”开展邮寄报告书业务。
凡需申请邮寄报告书的用户,需在申报检验时,在“报检申请表”上认真填写“报告书合格证(若有)领取方式确认明细”,且完成检验检测过程中的其他必要手续(如:
缴纳检验检测费用(以用户返回“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收费通知单”和“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一联(原件)为准)、提供相关资料等),即可通过邮寄方式领取报告书。
5、缴款方式
1①现金方式:
用户需提供“付款单位”信息(即开票单位名称),并选择“付款银行”,现金缴款后可立即获得“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一联和第四联。
2转账方式:
用户需提供“付款单位”、“付款账号”、“开户银行”信息,并选择“收款银行”,建议选择与“开户银行”一致的“收款银行”。
转账缴款后可立即获得“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一联和第四联,若因用户开户行未开通非税业务无法提供“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则需持“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和“转账凭证”至“缴款通知书”上显示的“收款人”—“开户银行”换取“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一联和第四联。
3电汇方式(省外付款,只能选择电汇方式):
用户需提供“付款单位”信息(即开票单位名称),并选择“付款银行”,建议选择与“开户银行”一致的“收款银行”。
电汇缴款后需持“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和“转账凭证”至“缴款通知书”上显示的“收款人”—“开户银行”换取“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一联和第四联。
6、贵州省财政厅开户银行信息
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东山支行服务电话:
95588中国农业银行贵阳市云岩支行服务电话:
9559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京瑞支行服务电话:
95533贵阳银行市北路支行服务电话:
40011-9603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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