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部铁路通道郭家沟至大石家地方铁路线连接线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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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上述第4条中的项目公司成立(营业执照颁发)之时起,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权利及义务转由项目公司概括承继。
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乙方与项目公司签订关于本合同项下乙方权利及义务由项目公司概括继受的书面补充协议,乙方与项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6、乙方在此郑重承诺:
对于本合同项下(包括本合同及附件)的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责任,乙方将根据中标响应文件的承诺严格依约履行其作为项目公司股东的义务和本合同项下有关社会资本方的义务。
目录
PPP项目合同8
第一章总则9
第一条术语定义9
1.1定义9
1.2其它特定术语和释义13
第二条声明和保证13
2.1甲方的声明和保证13
2.2乙方的声明和保证14
2.3不限制甲方法定权力15
第三条履约保函15
3.1履约保函的缴纳15
3.2履约保函的金额15
3.3履约保函有效期15
3.4履约保函的兑取16
3.6履约保函的解除16
3.7兑取履约保函的声明16
第四条保险16
4.1乙方/项目公司购买保险17
4.2未维持保险17
第二章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19
第五条甲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19
5.1批准19
5.2不干预19
5.3公用设施19
5.4安全保障19
5.5对本项目的监督19
5.6对本项目评估20
5.7对建设费用审计20
5.8其他一般权利20
第六条乙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20
6.1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20
6.2事先征求甲方同意21
6.3遵守适用法律21
6.4项目文件的协调21
6.5安全保障的义务21
第七条其他共同的一般权利和义务22
7.1保密22
7.2合作义务、预先警告义务23
7.3适用新政策23
第三章项目前期工作及前提条件24
第八条前期工作任务分担及费用承担24
8.1甲方负责完成的前期工作24
8.3前期工作的费用24
8.4甲方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25
第九条项目用地26
9.1项目用地范围26
9.2土地使用权取得26
9.3土地使用权的限制27
9.4土地的状况27
第四章本项目的融资28
第十条项目融资28
10.1项目总投资28
10.2融资方案28
10.3融资文件必须具备的条款29
10.4融资交割29
第十一条融资监管30
11.1甲方的监督权30
11.2融资方的介入权30
11.3其他监管措施30
11.4再融资30
11.5其他监管措施31
11.6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31
第五章项目建设32
第十二条项目建设范围32
12.1建设范围32
12.2建设主体32
第十三条建设期的主要义务32
13.1甲方的主要义务32
13.2乙方的主要义务32
第十四条项目设计33
14.1设计工作33
14.2初步设计文件的变更优化33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方案变更34
15.1变更的前提34
15.2甲方要求的变更34
15.3乙方要求的重大变更35
15.4法律变更引起的变更35
第十六条建设工期36
16.2关键的建设期进度36
16.3进度计划的控制36
16.4甲方或政府要求提前完工的权利36
16.5关键工期的调整36
16.6预计的工期延误通知37
16.7甲方导致的延误37
16.8乙方导致的延误37
第十七条工程施工38
17.1施工要求38
17.2建设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38
17.3材料、设备及服务的采购38
第十八条项目验收39
18.1工程验收标准39
18.2工程竣工验收39
18.3未尽事宜40
第十九条项目建设费用确认40
第二十条甲方的监督和检查40
20.1甲方监督检查的权利40
20.2甲方监督检查的声明40
20.3建设期报告41
20.4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处理41
20.5乙方的协助义务41
20.6不可免除41
第二十一条乙方放弃或视为放弃42
21.1乙方放弃或视为放弃的情形42
21.2乙方放弃或视为放弃的处理42
第二十二条建设期的违约责任及其处理42
22.1工期延误违约金42
22.2乙方资本金不到位的责任43
22.3乙方擅自变更相关文件的法律责任43
22.4其他相关违约行为43
第二十三条补偿44
23.1补偿的情形44
23.2补偿的形式44
23.3补偿的限制44
23.4补偿事件的通知44
23.5谈判期44
第六章项目的运营维护46
第二十四条项目运营维护的一般性规定46
24.1运营期46
24.2运营期内乙方的义务46
24.4未履行维护义务、补救及赔偿48
24.5甲方的监督与检查48
24.6甲方介入运营与维护48
24.7乙方的报告49
24.8财务报表49
24.9运营维护承包商的选定49
第二十五条项目政府补贴费用50
25.1项目政府补贴费用50
25.3项目服务费支付方式50
25.4中期评估51
25.5项目绩效考核51
第七章项目合作期满后设施的处理60
第二十六条项目临时接管、过渡期安排及期满资产处置60
26.1甲方临时接管的前提60
26.2过渡期的含义61
26.3资产处理委员会62
26.4项目合作期届满时的处置62
第八章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62
第二十七条不可抗力事件62
27.1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和评估62
27.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63
27.3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63
27.4法律变更64
第九章提前终止65
第二十八条提前终止的事由65
28.1由甲方提出的提前终止65
28.2由乙方提出的提前终止65
28.3不可抗力、法律变更导致的提前终止66
第二十九条提前终止的通知66
29.1提前终止意向通知66
29.2提前终止通知66
第三十条提前终止后果67
30.1继续履行67
30.3争议条款的效力67
第十章违约赔偿68
第三十一条违约行为的认定68
31.1违约认定68
31.2不可抗力免责68
31.3第三方导致的违约68
31.4对第三者的责任68
第三十二条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68
32.1甲方违约责任承担68
32.2乙方违约责任承担68
32.3违约责任的范围68
32.4其他69
32.5免责69
32.6减轻损失的措施69
32.7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69
32.8相互保障69
32.9索赔抗辩69
第十一章合同的转让、解释规则70
第三十三条合同的转让70
33.1甲方的转让70
33.2乙方的转让70
第三十四条解释规则70
34.1合同文件70
34.2完整的合同70
34.3修改70
34.4可分割性70
34.5本合同的优先性71
第十二章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72
第三十五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72
35.1适用法律72
35.2争议解决方式72
35.3争议解决期间不停止履行72
第十三章项目风险分配73
第三十六条项目风险分配73
36.1项目风险因素识别与分析73
36.2项目风险分配与控制75
第十四章其他79
第三十七条其他条款79
37.1通知79
37.2不弃权79
37.3主权豁免的放弃80
37.4本合同文本80
37.6本合同附件包括80
鉴于:
1、甲方为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莱芜高新区管委会”)职能部门,接受莱芜高新区管委会委托作为中南部铁路通道郭家沟至大石家地方铁路线(连接线)PPP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或“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乙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依法持续经营的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系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合法中标社会资本方。
2、本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已经过审核批准,实施方案已经莱芜高新区管委会批复通过。
现甲方依据莱芜高新区管委会之合法授权,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互惠之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甲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响应文件,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术语定义
1.1定义
除本合同其它条款另外列明的定义或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述用词及语句具有以下特定的含义:
本合同
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本《中南部铁路通道郭家沟至大石家地方铁路线(连接线)PPP项目合同》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合同之补充修改合同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被视为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
指中南部铁路通道郭家沟至大石家地方铁路线(连接线)PPP项目(项目编号:
DJXPPP-201706)。
立项总投资估算115612.04万元,建设地点为莱芜市境内。
甲方
指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的本项目的实施机构)
项目实施机构
指本合同中的甲方。
乙方
指,是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的本项目PPP运作的社会资本方以及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出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