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潮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实施方案_精品文档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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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潮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实施方案_精品文档Word下载.doc

2009年度,以65岁以上老人、0—36个月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病人、II糖尿病病人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

以村为单位,非农业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30%以上;

农业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5%以上,我镇逐步创造有利条件,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全镇14个行政村。

(二)工作内容

1、由县卫生局根据中央和省、州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要求,统一全镇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实行规范化管理。

2、对重点人群(包括65岁以上老人、0—36个月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病人、II糖尿病病人和重性精神疾病患)建立相应的健康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三)建档方式

通过门诊接诊、健康体检、疾病筛查、上门服务(访视和调查)等方式,由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居民健康档案共建共享,并逐步实现连续、动态、系统化、电子化服务。

(四)建档要求

1、坚持循序渐进,从老年人、慢性病人、孕产妇、新生儿和0—36个月儿童等重点人群起步,逐步扩展到一般人群。

2、坚持居民自愿与积极引导相结合,在服务中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建档和利用健康档案。

3、坚持规范建档,确保健康档案真实性、科学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可用性。

要建立“以人为中心”的健康管理模式,完整、规范的记录居民健康问题及其处理过程,逐步体现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生命过程以及相关卫生服务活动,保证健康信息动态更新且连续,使医疗服务有证可循。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和设立办公室,确定工作人员,负责本镇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的组织实施工作。

要通过建立分级的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有机结合,共同做好全镇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工作。

(二)各级职责

1、镇级职责:

镇政府石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承担本镇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要精心组织,严格要求,规范建档;

镇村两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和重点人群的规范化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

镇卫生院要按时汇总上报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进度,为居民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时,要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相关健康档案资料;

通过多种渠道获得居民的健康信息并及时记录在案;

同时要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调取、阅读、记录、存放等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明确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相关责任人,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长期保存和防止丢失,认真做好居民健康信息的私密保护。

2、村级职责:

村卫生室负责本村居民建档对象基本信息的采集和建档工作。

3、其他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职责:

积极协助配合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3月14日前)

1、组织召开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全镇各村卫生员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动员会议和培训会议,安排部署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落实工作责任。

2、镇卫生院制定好一个详细的实施方案,办好培训班,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和本单位人员进行一次培训,联合村委以村为单位召开一次村民动员会。

搞好一次宣传,利用村务公开栏、健康教育栏、标语、板报、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对全镇的广大居民进行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

建档阶段(2010年3月14日—4月14日)

1、建档方式:

健康档案由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村卫生室协助建立,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通过入户调查为主,健康体检、门诊接诊相结合方式获取基本资料。

2、建档人员:

卫生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卫生院要明确1-2名同志具体负责,由卫生院人员、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组成。

3、建档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要求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为了对建档居民实行动态管理,建档时,应给每一位居民发放一本填写完整且与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一致的居民健康档案手册。

以后为其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表单,统一存放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另将填写好的居民健康档案手册交还其本人。

卫生院条件充分后将居民健康档案录入计算机,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第三阶段: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4月15日-5月15日)

由镇卫生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的居民健康档案进行检查验收。

一、资金安排

1、档案建成后,根据质量控制考评结果,卫生院将从上级拔付给我院的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中按各村任务的完成情况兑现给各村卫生室。

2、实际补助资金与建设档任务完成率和建档质量控制考评结果挂钩,卫生局考核结束并拔付资金给我院后10日内兑现给各村卫生室。

五、监督与考核

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镇建档工作的日常质量监管及全面的考评工作,抽调相关人员,成立“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质量控制考评组,及时对各村进行督导考评,考评结果与资金分配相挂钩。

1、建档工作已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县卫生局医改办制定的全县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2、卫生院成立“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质量控制考评组,对各村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指导,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3、卫生院负责对全镇各村卫生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日常质量监督及全面的考评工作。

中潮镇公卫办公室

二0一0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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