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总规及用地规划图(1990-2010)Word格式.doc
《长沙总规及用地规划图(1990-2010)Word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沙总规及用地规划图(1990-2010)Word格式.doc(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两翼指马坡岭泉塘为东翼、望城坡天顶乡为西翼;
两组团指捞霞组团和坪塘组团。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其它有关法律;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它有关国家规范标准;
(3)《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及《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十五”发展规划》;
(4)《长沙市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纲要》及《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
(5)《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1990-2010)》以及长沙市的实际情况。
第四条规划空间层次为:
长株潭、市域、规划区、都市区、主城区。
1、长株潭指长沙、株洲、湘潭三市行政区域。
2、市域包括长沙市区、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和浏阳市。
3、规划区包括市区全部,长沙县暮云镇、黄兴镇、榔梨镇、黄花镇、星沙镇、跳马乡、干杉乡、安沙镇、北山镇以及望城县全部,总面积2893平方公里。
4、都市区是由集中的规划建设用地及这些用地之间的自然环境共同构成的区域,以乡镇为基本单位,包括市区、长沙县星沙镇、暮云镇、榔梨镇、黄花镇、望城县高塘岭镇、坪塘镇、丁字镇、雷锋镇、星城镇、含浦镇、黄金乡,总面积1450平方公里。
5、主城区包括城市主体(即中心城区)、河西新城、星马新城。
第五条本次规划的期限:
1、近期建设规划:
2003—2005年;
2、中期规划:
2006—2010年;
3、远期规划:
2011—2020年;
4、远景设想:
2021年及以后。
第六条本规划是长沙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土地空间利用各种规划以及一切建设活动,均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遵循本规划。
第七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
第八条本规划自国务院批准之日起执行。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由长沙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与城市发展目标
第九条规划的指导思想
立足21世纪,坚持以人为本,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空间,走经营城市之路,以特有的文化气质与环境质量取胜,以做强、做优城市为目标,把握市场经济规律,适应改革开放需要,为本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拓展战略空间。
第十条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把长沙逐步建设成为我国中部地区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
2、以实施高新技术带动和优秀文化带动为重点,将长沙建设成为繁荣的经济强市、开放的窗口城市、文明的现代都市和秀美的山水名市。
3、到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00亿元,市域总人口达到625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46%以上。
4、到2020年长沙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888亿元,市域总人口达到688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70%。
第十一条规划发展战略
1、生态环境先导战略:
着力保护自然山水资源,构筑城乡融合的绿色空间体系。
2、大长沙战略:
从长株潭城市群远景展望入手,完善区域城镇体系,发挥长沙在区域发展中的极核作用。
3、城市提升战略:
体现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规模和功能要求,通过高新技术带动和优秀文化带动,拓展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功能,优化用地布局。
4、公共优先战略:
以人为本,配备综合服务设施,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第十二条城市建设目标
1、基本形成符合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特点的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市域城镇体系,强化浏阳、宁乡的市域次中心地位与作用,并与株洲、湘潭共同构筑经济发达、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城市群。
2、基本形成与区域性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城市功能结构,按照“一主(城市主体)、两次(河西、星马新城)、四组团(暮云、捞霞、高星、含浦组团)”,构筑青山、秀水、绿洲、名城融为一体的城市空间格局。
3、基本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林业生态圈,形成以“两带、两圈、五楔”为骨架的绿色空间体系。
4、基本形成与现代化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基础设施框架,以霞凝港、黄花空港、信息港“三港”,高速公路、京广铁路“两路”为主体,建设一批区域性重大枢纽工程;
以轨道交通网和城市骨架道路网“两网”建设为重点,形成快速便捷的客货运交通网络。
5、基本形成以历史文化名城为依托的城市形象骨架,充分发掘历史文化内涵,强化名城地位。
6、建设布局合理、环境洁净、配套齐全、生活舒适、交通便捷的居住园区。
第三章
长株潭城市群远景设想
第十三条长株潭城市群发展目标
构筑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市场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总体格局,建成有一流环境品质和现代化城市运转效率的城市连绵区。
长株潭三市城区及中间地带共同构成城市连绵区的核心区,核心区面积约4500平方公里,其空间布局为以湘江和现京珠高速公路为主轴的带状组团式结构。
预测至2050年,核心区城市人口800~1000万。
第十四条长株潭协调建设要点
1、建立长株潭三市在水资源、土地资源利用及产业布局方面的协调机制,切实保护好河湖水系、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周边主要山体,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加大湘江流域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保护湘江水源,统一规划建设三市湘江风光经济带。
2、合理布局区域性重大市政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三市轨道交通网络;
加快三市区域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建设及用户设备数字化进程,建成三市高速信息网络。
3、近期重点建设三市各自环线、三市间公路外环、潭望高速公路及株洲至黄花机场高速公路、三市轻轨,形成三市间通达便捷的道路交通运输网络,实现市际“Y”型公路的城市道路化。
第四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五条推行积极的城镇化发展政策,强化以湘江、319国道为主轴的“十字型”城市空间轴带,积极开发以浏阳、宁乡为中心,沿交通干线向外辐射的二级城镇发展轴,实施极化提高、辐射带动战略,把中心城市做强、做特、做优,将浏阳、宁乡发展成为中等城市,重点发展一批中心镇,加强市域道路、交通、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第十六条规划至2020年全市总人口为688万人,城镇人口为482万人,城市化水平为70%。
第十七条充分考虑市域各城镇的区域地位,逐步形成规模不同、功能各异、布局合理、相互联系紧密的城镇群体。
1、城镇体系职能等级结构
1)中心城市1个——长沙市区:
长沙市区是市域的中心城市,湖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将逐步建设成为我国中部地区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
规划应强化综合服务职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2)一般城市2个——浏阳市、宁乡市:
浏阳市为浏阳市域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规划到2020年城市人口为40万人,建设用地约40平方公里,工业以烟花生产及其辅助工业为主,相应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医药工业及特色手工业;
宁乡县规划上升为市,为宁乡市域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2020年城市人口32万人,建设用地约32平方公里,工业以食品、机械、化工、建材等为主。
3)建制镇83个,其中中心镇29个,一般建制镇54个。
2、城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
规划形成一个特大城市(长沙市)、两个中等城市(浏阳、宁乡)和若干个建制镇构成的市域城镇规模结构。
第十八条建制镇按其职能分为四类
1、工矿型
规划6个:
夏铎铺、煤炭坝、道林、铜官、永和、七宝山。
2、交通型
规划3个:
大瑶、青山铺、横市。
3、旅游纪念型
规划8个:
灰汤、花明楼、桥驿、黄兴、开慧、文家市、大围山、黄材。
4、集贸型
规划66个(建制镇名略)。
第十九条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市域大型公共设施和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以现代化国际航空港、霞凝新港、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为骨架的水、陆、空交通运输系统,在高等级公路主骨架基础上,实现市域公路“三横八纵”网络布局。
三横:
铁树坳—莲花山、319线、铁山—大瑶—田心镇—青山桥—百花坳;
八纵:
千秋—澄潭江、106线、1819延长线、京珠国道主干线、原107线、乔口—冷水滩、青山铺—观音港、竹鸡坡—王家坳。
第二十条市域旅游资源开发
规划形成一个旅游中心,三条旅游辐射带的总体格局,进一步完善与优秀旅游城市相配套的各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1、一个旅游中心
即规划区范围,以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为基础,充分发挥名人、名山、名水、名洲、名城等特有的资源优势,建成现代化的旅游目的地、旅游集散地和旅游客源地。
规划形成五大特色旅游区:
名城风貌旅游区、新世纪文化旅游区、岳麓山科教旅游区、长株潭“金三角”生态旅游区、黑糜峰—青竹湖自然生态旅游区。
2、三条旅游辐射带
东面形成沿浏阳河的自然风情旅游辐射带,辐射范围包括大围山、道吾山、天马山、浏阳河、望丰湖、沿溪烟花精品园、光大水产及柏加盆景花卉基地等,发展策略以开发森林度假、烟花观光、登山探险、宗教朝圣及水上游乐为主。
西面形成长沙—花明楼—灰汤—黄材—沩山的旅游辐射带,辐射带范围包括雷锋纪念馆、曾国藩墓、刘少奇纪念馆、灰汤温泉、黄材水库等,并与韶山旅游区遥相呼应。
南北方向沿湘江形成旅游辐射带,与岳阳、株洲、湘潭相联,发展水上观光旅游。
第二十一条
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综合生态系统的敏感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结合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条件,将全市划分为五个类型的生态功能分区(I-V类)。
1、I类区:
是重点保护区域,其生态敏感性最强,系统稳定性差,很容易受到外来干扰的影响,或者该区的生态服务功能最重要。
在该区域内禁止一切有损生态系统的开发活动,特别是城市建设和工业布局,对已存在的工矿企业应坚决予以搬迁,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要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同时,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在该区域建立自然保护区,如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森林公园等。
2、II类区:
该区的生态敏感性强,系统稳定性较差,对外来的干扰抵抗力弱,或者这些地区对长沙市的发展具有比较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与整体生态维护关系密切。
该区域以保护为主,在合理引导下可以进行适度发展,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严格控制其人口发展规模,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要有计划地进行修复。
3、III类区:
该区的抗干扰能力较强,同时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一般,较适宜作为城市发展用地。
4、Ⅳ类区:
该区系统稳定性较好,外界的开发建设活动对它的影响不大,生态服务功能一般,但该区一般多为耕地,对于该区内的发展要给予合理地引导。
5、Ⅴ类区:
该区敏感性低,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低,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适宜城市发展。
第五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二十二条
城市性质
长沙是湖南省省会,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二十三条
中心城市主要职能
1、信息与交通中心
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奠定信息时代超常发展的基础,完善水、陆、空交通运输网络,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交汇与交换,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2、商贸中心
着眼于发展成为中西部地区的商品流通中心,起到承东启西、南北转换的枢纽作用,加快市场体系和物资商品集散的服务网络建设。
3、科教中心
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科教基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