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思路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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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找准突出问题,采取过硬措施,坚决加以整改”为主线,客观分析各科室、基层司法所作风建设现状,对标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查找差距不足,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推动活动持续深化。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项规章制度,推进律师制度改革,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和公车使用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是加强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深入实施“书记项目”。
积极推进“党建+公共法律服务”和“党建+法律宣传”。
建立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带动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造崇岗镇镇朔村法律宣传示范点,在为民服务中不断拓展工作新思路、新领域,服务群众的新能力。
六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警惕性,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制度办公办事,不该碰的底线坚决不碰,建设一支高素质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xx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全力推进民生实事的办理。
县委、政府将法律惠民服务工作列为2018年xx县为民办实事十件民生工程之一,作为我县为民办实事一大亮点工程,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中。
截止目前共接待群众4300余人次,免费提供法律咨询28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5件,代书315份,办理公证案件1127余件,调解矛盾纠纷750件。
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966万元,使广大群众真正知晓并及时享受法律便民服务。
二是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严格按照要求积极推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建成了集多项法律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49村(社区)公共法律工作室的建设。
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62个,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5月份,司法部法律援助培训班一行观摩了xx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对中心建设情况提出高度评价。
三是做好律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做好律师的监督考核工作,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律师参与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引导上访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的群众社会矛盾纠纷。
指派执业律师在县信访局定期值班,使每一位来访群众都能够获得及时、便捷、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
上半年,我县宁夏鑫源、宁夏大潮人、宁夏宁众(xx)3家律师事务所先后共派出10多名骨干律师参与信访接访,接待群众160余次,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80余次,调处解决各类涉法涉诉纠纷8件,对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
一是深化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
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印发《xx县深化人民调解“四网”“一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党办发〔2018〕34号)。
为进一步完善“四张网”建设,积极与信访督办、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联系成立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不断拓宽调解渠道。
二是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由各基层调委会推荐筛选成立由52人组成的人民调解专家库,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的专业调解特长和优势。
三是落实人民调解“大培训、大调研”活动。
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xx县人民调解“大培训、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平司发〔2018〕40号)文件,安排全年各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上半年举办县级人民调员培训2期,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参加全市培训1期,组织乡村级人民调解员参加全区人民调解员电视电话培训1期。
四是筹备首届人民调解员模拟调解技能竞赛。
通过案例模拟调解的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实战能力,同时为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调解员技能竞赛选拔人才。
五是落实“以案定补”,激发调解员积极性。
对乡、村调委会申报的人民调解案卷逐个核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然后向市、自治区逐级申报审批、公示下发。
2018年第一季度,全县各级调委会共申报人民调解案卷257件,合格案卷190件,发放补助资金72400元。
二季度核查人民调解案卷235件,向市司法局申报合格卷178件,等待区、市司法厅局审批。
六是做好人民调解的宣传工作。
xx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8年4月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七是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行动。
完善“四排查”制度(采取不定期排查、重大节日及活动期间重点排查、敏感时期超前排查、共性问题联合排查)上半年各调委会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5次,调处939件,调处成功933件,成功率98%以上。
主动落实《在全县开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全县开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活动。
八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与县信访督办局联合制定《xx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确定4个试点单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点工作,目前已全面启动。
(四)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62人,累计解矫995人,在册167人(其中,缓刑166人,假释1人);
男性153人,女性14人;
未成年人3人;
2018年截止到6月15日新增社区服刑人员77人。
累计迁出23人,迁入9人;
再犯罪1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
刑满释放人员1129人(五年内监所释放521人,社区矫正期满解矫608人),2018年截止目前接收116人(其中监狱释放33人,社区矫正期满解矫83人)。
一是把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关。
我局在接收各省、市、县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委托调查评估函后,根据户籍地及经常居住地及时分流到各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
截至目前,共接收调查委托评估889人,2018年截至目前接收委托77人,其中未成年人14人。
二是开展入矫教育,严把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关。
对每一个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入矫教育,制作首次谈话笔录77份,详细告知其在矫正期内应遵守的规定,及时参加司法局、司法所组织的政治理论、政策形势、法律知识、文化技术及社区矫正制度等内容的学习,把好入矫关。
同时要求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确定一名担保监督人,签订保证人保证书77份,发放《社区服刑人员手册》77本,学习笔记56本。
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一人一档,建档率100%。
2018年实施手机定位66人,电子手环20人。
三是抓日常监督管理,把好教育关。
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接收、宣告、会见、迁居、外出务工、考核、奖惩、定期排查分析、思想动态分析等制度;
落实重点时期、重要时段、重大节日请(销)假制度,规范日常管理,严防脱管漏管。
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实施分类管理,规范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监管审批、执行变更、死亡通知、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
四是开展警示教育与关爱帮扶相结合。
在全县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十九大精神及宪法修正案宣讲、心理知识讲座等活动,受教育达344人次。
五是认真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半年来,严格按照区厅《关于健全社区矫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上报社区服刑人员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再犯罪、涉枪爆、涉邪等重点人员情况。
目前上报再犯罪三人,其中两人已经被判决,后续重大事项也已经上报市局;
一人正在侦查阶段,撤销缓刑建议书也已上报原判人民法院。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工作成效。
一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积极做好迎接“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准备工作。
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xx县“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实践活动。
制定了《关于开展学习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平党办发〔2018〕57号)和《关于做好<
宪法>
单行本征订工作的通知》(平法治办〔2018〕3号)、《关于做好宪法宣传“六进”工作的通知》(平法治办〔2018〕4号)。
联合县委宣传部举办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新宪法知识专题辅导讲座培训班。
三是抓好依法治县工作重点。
结合我县依法治县工作的推进,制定《2018年xx县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要点》、《2018年xx县普法工作要点》、《xx县创建全国法治先进县工作方案(2018-2020年)》、《xx县司法局关于印发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责任目标,工作任务并全力推进。
四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抓好“法律八进”示范点建设。
积极协调打造“法律进乡村”示范点,目前崇岗镇镇朔村法律进乡村项目正在实施中。
完善灵沙回乡法治文化广场,积极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
进一步发挥回乡文化广场的最大法治宣传效益。
五是法治宣传方式多元化。
通过在宁夏法治报设置专版、拍摄制作xx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宣传片、“xx司法”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多方位的法治宣传,从而实现了法治宣传向全面深入推进。
(六)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招商引资。
今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域产业发展实际,着力强化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和有关单位配合,整合利用人脉资源、信息资源,主动出击,加快项目引进洽谈工作,推进落地项目建设进度。
2018年上半年上报招商线索三条,引进招商项目一个,完成投资200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我局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不足。
一是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制约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专职调解员工资待遇低,人员流动快,个别存在业务不精,调解员队伍素质有待于提高。
三是创新意识不强,缺乏总结提炼水平。
四是基层所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完善司法行政工作协作机制。
建立司法行政与公检法等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彻底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协作配合问题,形成多种力量共同参与、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统筹协调、群策群力的司法行政工作机制。
(二)持续优化法律服务环境。
一是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的通知》(宁党办〔2018〕37号)要求的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健全完善县、乡镇、村(居)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有效整合资源,实现法律咨询、法律援助、“12348”服务热线、普法宣传等窗口化、一站式服务,切实让群众享受到身边的法律服务。
二是深化法律援助工作。
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均等化。
通过加强对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的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认同度。
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办案机制、降低办案成本,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为弱势群体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三是高质量完成全年法援办案任务。
优化案件结构,从提升法援案件质量着眼,提高业务监管水平。
特别是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联系,增加刑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