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试行)》.doc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31817 上传时间:2022-10-04 格式:DOC 页数:59 大小:64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试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9页
《北京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试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9页
《北京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试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9页
《北京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试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9页
《北京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试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北京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试行)》.doc

《《北京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试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试行)》.doc(5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北京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试行)》.doc

北京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试行)

北京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2005年7月

1 总则 1

2 调度范围划分 2

3 调度管理制度 3

4 电网运行方式的管理 4

5 政治供电管理 5

6 设备检修管理 6

7 新建和改建设备投入系统运行的管理 7

8 电网无功管理及电压调整 9

9 电网频率、联络线潮流调整 11

10 发电厂的调度运行管理 11

11 电网操作管理 12

1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管理 18

13 稳定管理 22

14 电网事故及异常处理 23

15 紧急减负荷及低频减负荷的管理 29

16 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管理 31

17 电网通信管理 32

附录A 调度术语 35

附录B 各水库及水电厂(站)的主要数据 43

附录C 铝绞线允许载流量表 44

附录D 耐热导线允许载流量表 44

附录E 架空线路安全电流的温度校正系数表 45

附录F 短时间停用保护审批权限表 45

附录G220KV电缆线路的规范与载流量表 46

附录H 110KV电缆线路的规范与载流量表 47

1总则

1.1为加强北京电网调度管理工作,保证电网安全、稳定、优质和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程、规定,结合北京电网的具体特点,制定本规程。

电网是由发电、供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等所有一次设施及相关的继电保护、自动化、通信、计量等二次设施构成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有关部门应密切协作配合,以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1.2北京电网调度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华北电力调度局领导。

在电网内部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北京电网设两级调度机构:

北京电力公司调度通信中心(本规程中简称市调);各供电公司调度所(本规程中简称区调)。

1.3两级调度机构代表主管单位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电网运行行使指挥权,市调和区调在调度业务和电网运行指挥方面是上、下级关系。

各发、输、变、配以及用户的调度业务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1.4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是领导电网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保证实现下列任务:

1.4.1充分发挥本电网内发供电设备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用电负荷的需要求;

1.4.2使北京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和连续供电;

1.4.3保证对用户供电的电能质量符合标准;

1.4.4优化资源利用,使电网最大限度地在经济方式下运行;

1.4.5执行有关合同或协议,保证各方的合法权益。

1.5北京市调的主要工作

1.5.1负责北京电网的调度管理,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1.5.2负责制定或参与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电网运行技术措施、电网管理方面的规定及电力市场的运行规则等;

1.5.3编制和批准调度范围内设备的检修计划;

1.5.4指挥调度范围内设备的操作;

1.5.5指挥电网的调峰、调压和协助华北电力调度局调整频率;

1.5.6负责指挥调度范围内设备的事故处理,参加事故分析,制定并组织实施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的措施;

1.5.7组织编制和执行电网的运行方式;

1.5.8参加电网的规划编制和基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工作及调度范围内设备的并网方案,批准新设备投入运行,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或调度协议(本规程中简称协议);

1.5.9负责电网的稳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提高电网稳定的措施;

1.5.10负责指挥电网的经济运行,贯彻落实有关节能降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指令;

1.5.11负责电网负荷、无功及电压监督管理;

1.5.12根据城市供水的要求,安排电网内水电厂的运行方式;

1.5.13执行有关协议、合同,制定和调整电网的日发、供电调度计划,监督并控制按计划发、供电;

1.5.14负责公司调度各专业的专业管理;

1.5.15负责电网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和电力调度自动化专业技术、运行管理和技术监督,对下级调度管辖的上述设备和装置负责技术归口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

1.5.16制订电网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和电力调度自动化专业规程、细则和规定,并组织设备选型;

1.5.17收集整理分析本系统的运行资料,总结交流调度各专业运行工作经验,提高电网调度运行和技术管理水平。

1.6本规程适用于北京电网内所有发、输、变、配和有关用户电气设备的调度管理。

各级调度人员、各发电厂、变电站运行人员均应熟悉并执行本规程有关规定。

各单位的有关领导及管理人员、专业人员、检修试验等人员必须熟知并遵守本规程。

1.7北京电网内各有关单位制定的规程、规定等必须与本规程相适应,不得抵触。

1.8本规程由北京电力公司解释。

2调度范围划分

2.1调度范围划分原则

充分考虑电网结构特点和管理体制,有利于调度机构有效地指挥电网的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确保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电网内部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

电网内所有保证发、供电的设备,均应纳入相应的电网调度机构的调度管辖范围。

2.2调度范围划分由市调及各供电公司调度所以批准书或协议的形式下达。

2.3市调调度范围

2.3.1并入110kV及以上电网的发电厂设备;

2.3.2上级调度划归市调调度的电网设备;

2.3.3220kV负荷线路、负荷变电站;

2.3.4市调调度发电厂的110kV并网线;

2.3.5220kV枢纽站间的110kV联络线;

2.3.6城近郊范围内的部分110kV线路;

2.3.7220kV变电站的10kV母线、并联电容器、并联电抗器、接地电阻;

2.3.8其他市调认为有必要直接调度的设备。

2.4区调调度范围

2.4.1各供电公司行政区域内的部分110kV负荷线路及变电站(含用户站);

2.4.235kV负荷线路及变电站(含用户站);

2.4.3各供电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各变电站6-10kV出线开关及以下配电系统;

2.4.4220kV变电站的消弧线圈、10kV旁路开关及母线;

2.4.5并入35kV及以下电网的发电厂设备;

2.4.6市调划归区调调度的设备;

2.5厂用变压器、所用变压器原则上由各厂、站自行管理。

2.6随着电网的发展,调度范围可不定期进行相应的调整,调度范围的变更和调整应以有关电网调度机构的正式发文或批准书为准。

2.7调度范围需要临时变更时,应由有关各方协商确定,各有关调度应作好记录并录音。

2.8市调与区调调度范围分界点划分的规定

2.8.1发电厂、变电站出线开关母线侧刀闸为双方分界点;

2.8.2线路与所供变电站分属两个单位调度时,所供变电站的进线刀闸为分界点;

2.8.3特殊设备按调度批准书执行。

3调度管理制度

3.1凡需接入电网的发电厂、变电站均应遵照《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协议。

各级调度机构、发电厂及变电站的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协议。

3.2值班调度员在其值班时间内为本系统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者,直接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运行值班人员和下级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发布调度命令,并对所发布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3.3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运行值班人员和下级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必须严格执行。

3.4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和调度业务联系应全部录音。

3.5电网管理部门的领导发布的一切有关调度业务的指令,应通过调度机构的领导传达给值班调度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调度命令的发布、执行。

值班调度员依法执行公务,有权拒绝各种非法干预。

3.6调度命令以值班调度员发布命令时开始,至受令人执行完毕报值班调度员后全部完成。

3.7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受令人应立即执行。

受令人对调度命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3.8市调可以授权下级调度操作市调调度范围内的设备,并说明设备运行状态。

3.9市调有权直接操作下级调度设备,操作完毕后应向相关调度说明操作原因和设备运行状态,该设备未得到市调同意任何人无权改变其运行状态。

3.10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未经值班调度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运行状态。

遇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运行单位的值班人员可按照现场有关规定直接处理,处理后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

3.11值班调度员和各厂站值班人员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必须相互通报厂站名称及姓名。

3.12各电压等级架空及电缆的线路工作,有关运行单位负责停发电的要令人应取得相关调度机构批准的停发电申请权。

市调负责每年发布输电公司、电缆公司具有停发电申请权人员名单。

3.13市调负责每年发布北京电力公司各调度机构调度员名单。

3.14值班调度员按本规程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4电网运行方式的管理

4.1各级调度机构均应按年、季(月)编制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运行方式。

4.2年度运行方式应每年编制一次,电网结构有重大变化时应在季(月)方式中加以修正。

市调编制的年度运行方式经公司领导批准,于年初下达,作为电网正常运行方式和继电保护整定方案的依据。

4.3编制运行方式时,应考虑电网运行中可能出现的较严重情况,提出电网存在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

4.4编制电网正常运行方式的原则

4.4.1保证电网及其各个组成部分的安全稳定运行;

4.4.2保证首都重要用户供电的可靠性、灵活性;

4.4.3考虑电网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的协调配合;

4.4.4短路容量不超过电网内设备所允许的数值;

4.4.5使电网各处供电电压质量满足规定标准;

4.4.6考虑电网潮流的合理分布;

4.4.7考虑载流元件的热稳定要求;

4.4.8考虑电网稳定的要求;

4.4.9考虑事故后运行方式的要求等。

4.5电网年度运行方式的内容

4.5.1上一年度电网运行概况:

电网新建、改建项目投产情况及新增设备容量情况;负荷分析;主要联络线潮流、功率交换情况;无功潮流分布及全网电压水平;电网静态安全及稳定分析;电网事故情况;电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等;

4.5.2本年度负荷预测及电力电量平衡分析;

4.5.3本年度的基改建项目及电网结构的变化;

4.5.4本年度电网的正常电气接线方式、潮流、稳定计算结果及中枢点电压水平分析;

4.5.5本年度各厂、站的短路容量;

4.5.6本年度电网运行方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4.5.7本年度地区低频减载的整定方案;

4.5.8电网经济运行分析等。

4.6电网月(季)度运行方式的内容

4.6.1月度有功、无功负荷及电力电量平衡分析;

4.6.2日有功最大、最小负荷曲线、发电出力曲线及受电曲线;

4.6.3电网内各中枢点的电压曲线及其允许的电压偏差;

4.6.4电网月度最高负荷和典型低谷负荷情况下的结线方式及潮流电压分布图;

4.6.5电网内发电、输电、变电主要设备检修及基建改造项目进度;

4.6.6根据电网结构变化情况,核算厂、站母线短路容量;

4.6.7电网运行方式中存在的问题及安全措施等。

4.7为了编制年度电网运行方式,各供电公司及有关单位应按规定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运行方式、设备额定参数及有关资料等按要求汇总后,报市调。

4.8改变电网正常运行方式的规定

4.8.1由于运行情况的变化,需改变局部电网正常运行方式超过24小时的,由市调主管领导批准。

4.8.2电网运行方式有较大变更时,应由市调主管领导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4.8.3各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初中作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