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变更申报审批指引试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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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批程序
1.对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股份转让、增资扩股、变更业务范围,以及变更业务经营区域等,由注册地县级政府主管部门初审,设区市金融办复审后,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批。
2.对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变更公司高管,及在注册地变更营业场所等事项,由注册地县级政府主管部门初审,设区市金融办审批,报省政府金融办备案。
二、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增资扩股的条件及申请材料
(一)申请增资扩股的条件
1.原则上小额贷款公司应开业满一年以上。
2.按照《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及其补充意见等规定依法合规经营,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近一年纯农贷款和单户50万以下的贷款之和不低于全部贷款的70%;
(2)注册地县域贷款余额不低于全部贷款余额的60%;
(3)小额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人民币贷款利率的4倍;
(4)风险拨备覆盖率达100%以上;
(5)公司盈利;
(6)近一年年资金周转次数不低于2次。
3.管理制度健全:
(1)按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的通知》(财金[2008]185号)要求,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财金[2010]21号)和《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等相关金融财务管理制度。
(2)按《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及其补充意见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3)已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4.新入股股东应符合《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及其补充意见相关规定,并经指定的中介机构审计合格。
5.增资扩股后,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必须符合《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及其补充意见的规定,即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得公司总股份的40%,一般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10%,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不超过20%。
(二)申请材料
1.小额贷款公司关于增资扩股的申请报告。
2.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增资扩股的决议。
3.公司股东关于同意参股或增资小额贷款公司的决议。
4.小额贷款公司上一年度业绩经营情况报告、财务审计报告。
5.小额贷款公司上一年度的贷款明细。
6.协作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情况的报告,以及相关业务明细。
7.新入股的法人股东需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简介、企业信用报告、股东承诺书,以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原件需核验);
自然人股东需提供创业简历、参股企业的财务报告等资信材料,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需查验)、个人信用报告等;
8.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变更后的公司章程等相关材料。
9.市、县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同意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的审查意见。
10.小额贷款公司新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和合规经营承诺书。
11.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审慎性材料。
三、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股份转让的条件及申请材料
(一)股份转让的条件
1.原则上主发起人所持的股份应满2年以上,一般股东所持的股份应满一年以上。
(4)风险拨备覆盖率达100%以上。
的通知》(财金[2008]185号)要求,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财金[2010]21号)和《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等相关金融财务管理制度;
(2)按《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及其补充意见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5.股份转让后,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必须符合《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及其补充意见的规定,即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得公司总股份的40%,一般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10%,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不超过20%。
1.小额贷款公司关于请求同意股东转让股份的申请报告。
2.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同意股东转让股份的决议。
3.小额贷款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协议。
4.小额贷款公司上年度业绩经营情况报告、财务审计报告。
5.新入股的法人股东需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简介、企业信用报告、股东承诺书,以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原件需核验);
自然人股东需提供创业简历、参股企业的财务报告等资信材料,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需查验)、个人信用报告等。
6.小额贷款公司上一年度的贷款明细。
7.协作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情况的报告,以及相关业务明细。
9.市、县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同意小额贷款公司股份转让的审查意见。
四、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变更业务范围的条件及申请材料
(一)业务变更的条件
1.申请变更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性文件规定。
1.公司关于变更业务范围或经营区域的申请。
2.小额贷款公司上年度业绩经营情况报告。
3.业务变更的依据。
4.小额贷款公司上一年度的贷款明细。
5.协作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情况的报告,以及相关业务明细。
6.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材料。
7.市、县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同意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变更的审查意见。
8.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审慎性材料。
五、格式要求
申请材料一式3份,采用活页装订的方式,申请材料各要件之间应明显分隔,均采用A4规格的纸张(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
申请材料的封面应标有“关于×
×
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变更申请的材料”字样,申请材料须用中文简体仿宋GB2312三号字体书写,一般应双面印制。
省政府金融办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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