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考试专业阶段经济法真题及参考答案_精品文档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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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项A: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选项B:
未约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3)选项C:
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受伤之日起算;
(4)选项D:
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2.甲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
对于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不再清偿
B.甲应以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C.甲应以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D.甲应以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但债权人在该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
答案:
D
见教材42页。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3.外国投资者甲、乙、丙、丁分别拟对我国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
其中:
甲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8000万美元,乙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3亿美元,丙的母公司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2亿美元,丁的母公司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4亿美元。
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的规定,符合我国对外国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的资产总额要求的投资者是(
A.甲
B.乙
C.丙
D.丁
C
见教材83页。
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甲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8000万美元,不符合要求;
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乙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3亿美元,不符合要求;
母公司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丙的母公司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2亿元,符合要求;
母公司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丁的母公司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4亿美元,不符合要求。
4.甲、乙、丙、丁均为外商投资企业。
甲、乙为有限责任公司;
丙为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丁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下列有关上述企业相互之间合并后企业组织形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与乙合并后只能为有限责任公司
B.丙与丁合并后只能为股份有限公司
C.甲与丙合并后只能为股份有限公司
D.乙与丁合并后只能为有限责任公司
见教材86页。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合并后为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合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
在选项D中,乙为有限责任公司,丁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乙和丁合并后“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
5.甲公司拟吸收合并乙公司。
下列关于乙公司解散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但必须办理注销登记
B.乙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但不必办理注销登记
C.乙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也必须办理注销登记
D.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也不必办理注销登记
见教材130页。
公司解散后,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其中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因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由继续存续的公司承继,所以不需要清算。
6.甲是乙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
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甲应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可以没有独立的财产,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但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见教材112页。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可以取得营业执照,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或总公司承担。
7.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当履行相应的职责。
下列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上市公司董事应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审核意见
B.上市公司监事应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C.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审核意见
D.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审核意见
见教材204页。
(1)选项AC:
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2)选项BD:
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8.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所有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均应由第三方提供担保
B.上市商业银行可以作为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人
C.证券公司可以作为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人
D.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财产可以为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B
见教材191、194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权,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外;
(2)选项BC:
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
(3)选项D:
基金财产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9.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国有企业破产属政策性破产,不适用《企业破产法》
B.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由国务院根据《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另行制定破产实施办法,不适用《企业破产法》
C.民办学校的破产清算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D.依照《企业破产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不发生效力
见教材248页。
在《企业破产法》“施行前”国务院制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企业破产法》“施行后”的,国有企业破产的适用破产法的规定;
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根据其他法律规定可以参照适用破产法的主体,主要是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民办学校等;
依照《企业破产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
10.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商业银行破产分配顺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破产财产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本息。
B.破产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本息。
C.破产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本息。
D.破产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后,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本息。
见教材285页。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11.甲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部分国有产权转让给乙公司。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该国有产权转让价款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转让价款以依法评估并经甲认可的价格为准
B.该国有产权转让中涉及的社会保险费用,不得从转让价款中进行抵扣
C.该国有产权转让中涉及的职工安置费用,可以从转让价款中进行抵扣
D.如果乙公司承诺以现金支付方式一次付清转让价款,转让价款可以按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形成的转让价格的95%计算
见教材322页。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应当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竞价形成;
企业国有产权中涉及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等有关费用,不得在评估作价之前从拟转让的国有净资产中先行扣除,也不得从转让价款中进行抵扣;
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形成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不得以任何付款方式为条件进行打折、优惠。
12.甲将一台电脑无偿借给乙使用,期限为3个月。
在借用期内,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但未对电脑的交付问题进行约定。
下列有关该电脑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有权请求甲立即交付电脑
B.丙有权随时请求甲交付电脑,但应当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
C.丙有权请求乙立即交付电脑
D.丙有权随时请求乙交付电脑,但应当给乙必要的准备时间
见教材343页。
(1)买卖合同在甲丙之间成立,甲丙之间对交付电脑的问题未作出约定,丙无法取得要求第三人交付电脑的权利,只能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要求合同相对人甲交付电脑,排除选项CD;
(2)根据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13.甲曾经搭救过乙的性命,乙遂将一枚祖传宝珠装在一个精美木匣中,前往甲家相赠,以示感谢。
甲同意留下木匣,但请乙将宝珠带回。
甲后来有些后悔,又向乙表示愿意接受宝珠。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已经取得宝珠的所有权,有权请求乙返还宝珠
B.甲尚未取得宝珠的所有权,但有权请求乙转移宝珠的所有权
C.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成立,但乙有权撤销该合同并拒绝交付
D.甲无权请求乙转移宝珠的所有权
见教材402页。
(1)动产物权的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案中,宝珠并未成功交付,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因此排除选项A;
(2)选项BCD: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成立,在本案中,甲并未同意受赠宝珠,赠与合同仅在木匣上成立,双方赠与宝珠的合同并未成立,从而甲也无权要求乙转移宝珠的所有权。
14.2010年3月8日,甲向乙借用电脑一台。
3月15日,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一块。
5月10日,甲要求乙返还手表,乙以甲尚未归还电脑为由,拒绝返还手表。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B.乙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C.乙是在行使留置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D.乙应当返还手表
见教材365页。
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有权就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债权人占有的动产与债权应当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在本案中,甲乙并非企业,乙占有的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