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行测辅导:法律常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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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

(5)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财产权;

劳动权;

劳动者的休息权;

退休人员的保障权;

物质帮助权;

受教育的权利;

文化权利和自由。

(6)特定人的权利:

保障妇女的权利;

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的权利;

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和合法权益;

保障军烈属、残废军人的权利;

照顾残疾公民。

  

(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1.公民的基本义务是社会和国家对公民最重要的、最基本的要求。

公民的基本义务决定着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和法律地位。

2.内容: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其他义务:

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和子女的抚养与赡养义务。

第一节 

宪法的基本理论

  名师讲堂

  一、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及一系列基本制度,集中全面地反映了一国在特定历史时期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之所以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基于以下几个特征:

  1.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

宪法的内容具有根本性、宏观性、全面性的特点,涉及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大原则性问题。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宪法是普通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制定基础和依据,普通法律的规定必须具有合宪性;

  

(2)宪法是一国最高行为准则,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另外,宪法的解释和监督程序也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真题实例]根据宪法和组织法,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正案的主体有()。

  A.中国共产党B.1/10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联名

  C.全国人大常委会D.3个以上的代表团联名

  [答案]C

  [伍景玉解读]我国现行《宪法》第64条规定: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因此答案选C。

  4.宪法有着更突出的政治特性;

宪法直接反映一国当时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包括不同阶级的力量对比关系。

  [附法条]《宪法》序言: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二)宪法本质

  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三)宪法原则

  宪法原则是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2.基本人权原则,要求宪法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确认和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

  3.法治原则,是指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法律之外的特权。

  4.权力制约原则,指国家权力的各个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

  (四)宪法渊源

  宪法渊源是指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所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

  1.最主要的法律形式是宪法典。

  2.除宪法典外,还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以及有关的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3.一个国家或地区不同历史时期采用哪些宪法渊源,由该国的历史传统和特定现实政治状况等决定。

  4.我国主要的宪法渊源形式为宪法典;

同时我国也存在其他形式的宪法渊源,如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有关的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但我国不存在宪法判例这种宪法渊源形式。

  二、宪法分类

  

(一)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1.划分标准:

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2.成文宪法,是指由一个或几个宪法性文件构成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其特点是宪法规范明确、集中并且方便了解,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是成文宪法。

我国是成文宪法国家,具有统一的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习惯的宪法。

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

  [真题实例]世界上最早颁布成文宪法的国家是()。

  A.英国B.法国C.美国D.俄罗斯

  [伍景玉解读]

(1)英国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但属于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形成统一完整的法典,而是由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宪法性文件、宪法性惯例和宪法性判例组成。

  

(2)法国的《人权宣言》第一次系统地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治的基本原则,其1791年宪法是欧洲大陆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3)美国是世界上最早颁布成文宪法的国家,在宪法学领域,一般将美国于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看做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该宪法至今仍生效。

因此答案选C。

  (4)1918年制定的《苏俄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二)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宪法是否有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

  2.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我国宪法属于刚性宪法,其制定和修改程序要比普通法律严格。

  3.柔性宪法,是指无论制定、修改程序还是法律效力都和普通法律没有区别的宪法。

  (三)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

制定宪法的机关。

  2.钦定宪法,由君主或以君主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

钦定宪法奉行主权在君原则。

  3.协定宪法,是由君主与国民或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

协定宪法往往是阶级妥协的产物。

  4.民定宪法,是基于人民主权思想产生的,即人民是宪法的制定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制定宪法。

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属于民定宪法。

三、宪法修改和解释

  

(一)宪法修改

  1.宪法修改,是指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的内容加以变更的宪法创制活动。

  2.我国宪法修改的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修改宪法规范,既包括变更宪法规范的形式,也包括变更宪法规范的内容。

宪法创制实践中,一般将一个新国家诞生或者是一个新政府产生之后首次制定宪法的活动视为宪法制定,而在新宪法产生之后,由于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而对宪法规范作出适当变更的活动称做宪法修改。

  4.宪法修改的程序:

  我国宪法修改权专属于全国人大;

  我国宪法修改提案权主体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和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改的议案,必须经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我国宪法修正案不由国家主席公布,而由全国人大通过其主席团公布。

  5.新中国宪法制定、修改史:

  临时宪法——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

  1975年、1978年、1982年对宪法进行了三次全面修改,形成了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对该宪法在1979年、1980年进行了两次部分修改)和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对该宪法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部分修正)。

  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2004年最新修正。

  [真题实例]我国现行宪法是()。

  A.1978年宪法B.1982年宪法

  C.1999年宪法D.2004年宪法

  [答案]B

  [伍景玉解读]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制定后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其进行了四次修正。

  6.宪法第四次修正内容:

  

(1)指导思想中增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修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增加规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真题实例]()宪法修正案,指导思想中增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A.2000年B.2001年C.2003年D.2004年

  [答案]D

  

(2)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中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3)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共同利益的需要,除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外,还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同时增加规定“并给予补偿”;

  (4)再一次修改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明确规定: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5)修改后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并增加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6)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7)增加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8)明确规定全国人大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外,还包括由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

  (9)“戒严”修改为“进入紧急状态”;

  (10)增加规定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

  (11)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由3年改为5年,从而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一致,都是5年;

  (12)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二)宪法解释

  1.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宪法解释既是使宪法规范适应社会实际的一种方法,也是保障宪法实施的手段和措施。

  2.近现代各国解释宪法的机关大致有以下几种:

  

(1)由国家元首解释;

  

(2)由立法机关解释,该制度源自英国;

  (3)由司法机关解释,该由普通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制度源自美国。

  3.我国法定的宪法解释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但这并不排除全国人大的宪法解释权。

  [真题实例]在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法定的宪法解释机关是()。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D.最高人民法院

  四、宪法监督

  

(一)宪法监督的涵义和内容

  1.宪法监督,是宪法制定者保障宪法准确实施和完全实现的调控宪法效力的活动。

宪法监督是一种特殊的监督活动,只有享有宪法监督权的主体才能进行宪法监督,不具有宪法监督权的主体不能进行宪法监督活动。

  2.宪法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

  

(1)规范的合宪性监督审查,即审查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范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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