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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物理学;

文学-纸张油墨;

电影-银幕;

美食-营养;

恋爱-繁殖。

被悬置的东西并未被否定,而只是被看作处于“事情本身”之外,为了事情的纯粹性而不必谈或不应混入。

第一节现象学运动,现象学的悬置则是最普遍、最彻底的,一切事情的存在都在悬置之列。

现象学悬置了一切不具有明晰性的事物之后,它所回归的东西则是事情本身,也就是具有明晰性的事物的本质。

例如,颜色。

通过现象学还原之后,剩下来的东西,就是“纯粹意识”或“纯粹现象”。

我们便对之直观,对直观到的东西再进行描述和分析。

这就是现象学的方法。

第一节现象学运动,三、现象学的特点“现象学的特点在于,它以某种方式突破了传统西方哲学对于个别与普遍、现象与本质的割裂,从而产生了某种突破传统哲学理论的、搞哲学的新方法。

”1.个别与一般的关系问题从个别如何得到一般?

2.现象与本质的关系问题现象是否是本质的表现?

第一节现象学运动,四、现象学运动现象学的发展,从时间上说可分为两个阶段:

逻辑研究开始至1938年胡塞尔逝世。

第一个阶段:

现象学的胡塞尔时期。

从1900年胡塞尔发表第二个阶段:

后胡塞尔时期。

从胡塞尔逝世直至现在。

第二节胡塞尔的现象学,一、胡塞尔的生平与著述二、胡塞尔思想的缘起与旨趣三、意向性理论四、现象学还原五、生活世界六、欧洲文明的危机,第二节胡塞尔的现象学,一、胡塞尔的生平与著述及抱负1876年秋,胡塞尔(EdmundHusserl,1859-1938)开始他的大学学习生涯,他先在莱比锡大学学习天文、数学、物理学和哲学,两年后转到柏林大学学数学和哲学。

六个学期之后,胡塞尔又转学到维也纳攻读博士学位,于1882年秋以变量计算理论的论文集获得博士学位。

此后,他跟随布伦塔诺(FranzBrentano)研究哲学。

第二节胡塞尔的现象学,1891年胡塞尔发表第一部著作算术哲学。

在这部著作中,胡塞尔试图通过对数学基本概念的澄清来稳定数学的基础。

但是他对数学概念的澄清是在对心理行为的描述心理学分析中进行的,因而,受到弗雷格的指责,胡塞尔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转而研究逻辑学与认识论的基本问题上,其成果体现在1900-1901年发表的逻辑研究第一卷和第二卷中。

逻辑研究的发表,标志着现象学的产生。

这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著作。

它不仅奠定了现象学的基础,框定了一大批哲学家的思维方向,而且其影响远远超出了哲学领域。

第二节胡塞尔的现象学,1913年,胡塞尔发表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这部著作标志着胡塞尔的思想发生了转变。

由于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用了大量篇幅来讨论意识活动和意识结构,并且也把现象学称为“描述心理学”,未能彻底去除心理主义的痕迹。

而在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一书中,胡塞尔试图把现象学构造为一种超验的关于纯粹意识的理论,以实现把哲学提升为一门严格科学的理想。

第二节胡塞尔的现象学,标志着胡塞尔思想另一次转变的是在他退休以后出版的笛卡儿的沉思(1931)和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1936),这两部著作表明胡塞尔开始讨论与人类历史、政治有关的实践现象学,他提出了“生活世界的”概念,并认为生活世界是现象的源泉。

第二节胡塞尔的现象学,二、胡塞尔思想的缘起与旨趣1、对心理主义的批判胡塞尔一开始接受的是当时流行的心理主义的观点。

这种观点企图用心理规律来解释逻辑的规律。

心理主义者认为,只有对心理现象的研究才是哲学研究的基础,也惟有他们的方法,才是哲学方法论的楷模。

如果用心理主义的理论来解释逻辑,必然会导致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

因为,如果把逻辑规律解释为心理的经验的规律,那么,各人的心理活动有差异,各人心理活动的结果不同,这样各人就成了衡量真理的尺度,真理也就因人而异了,一切规范和价值,就都具有同等的确定性。

要么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真理、规范和价值。

前者是相对主义,后者是虚无主义。

第二节胡塞尔的现象学,2、对实证主义的批判,实证主义坚持,知识的依据在于人的感觉经验,只要能为感觉经验所证实的就是确实可靠的;

反之,则是不可靠的、无意义的。

如何从观察到普遍?

意义标准能被证实吗?

实证主义是欧洲文明危机的思想根源。

第二节胡塞尔的现象学,3、哲学是严格的科学这样的哲学必须是一套“纯粹逻辑”的体系,是先天命题的系统,是纯粹的理论科学。

它应该具有无可置疑的正确性,最大程度的明晰性,达到绝对的终极的真理,从而为科学知识提供范例,为科学提供确实和可靠的基础。

哲学只能从先验的自我意识这种不再依赖于其他事物的、本身却又是其他事物的前提的事物开始自己的活动。

先验的自我意识才是哲学的真正对象,它才能给人以永恒的绝对的真理。

因而他称他的哲学为关于纯粹意识的科学。

“纯粹”的意思是说它建立在先验的逻辑和先天的命题的基础上,正因为它具有先验性,才是严格的,而以往的哲学之所以不是严格的是因为它们找不到纯粹的逻辑,不是先验的命题系统。

第二节胡塞尔的现象学,4、胡塞尔思想的旨趣以笛卡尔的思路解决康德的问题。

A.康德的问题:

认识何以可能?

“认识如何能够确定它与被认识的客体相一致,它如何能够超越自身去准确地切中它的客体呢?

”认识过程实际上是主体以先天直观形式和知性范畴建构认识对象的过程。

我们所能认识的只能是我们建构的现象,物自体是不可认识的。

胡塞尔认为,康德还不够彻底,摆脱不了心理主义。

只有通过现象学的先验还原,才能找到认识构成的源泉。

第二节胡塞尔的现象学,B.笛卡尔的思路:

我思笛卡尔希望为人们的认识找到最确定无疑、最可靠、最自明的基础。

笛卡尔从我思中推出我的存在,但胡塞尔认为,笛卡尔的“我”是一个经验的我,不足以成为知识最后的基础。

但他的方式或思路是值得借鉴的。

胡塞尔认为,不可能从笛卡尔的“我”中而应该从“思”中找到找到认识最可靠的基础:

从“思”的不可怀疑性可以得到“思”的对象的确定性。

这就是意向性理论中“意识只能是对某个对象的意识”提出的缘由。

第二节胡塞尔的现象学,胡塞尔得出的结论是,知识的基础只能从人们的意识的结构中去寻找,意识的基本结构是意向性,即意识总是指向某物的意识活动。

在这种意识活动中,包含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形式是意识活动的框架,而内容是意识活动的对象。

意识的形式也就是意识类型,如知觉、想象和判断等等,而意识的内容则是这些意识的类型的指向物。

胡塞尔的思路是通过对意识活动结构的分析,说明人们认识的,过程,然后再来说明这个过程为什么是普遍必然的。

其结论是,,认识之所以是普遍必然的,一是由于人们的认识活动的结构总是一样的,即认识活动是一个构造自己的认识对象的过程。

这是意向性理论的内容。

二是这些意识活动的结构建立在先验的、没有任何前提的范畴直观或本质直观之上。

而要获得这种范畴直观则应该通过现象学还原的方法。

这就是现象学还原的内容。

通过对意识理论和现象学还原理论的说明,胡塞尔认为,我们就可以不需要借助于心理学主义的观点来说明知识的客观性,同时,又能保证哲学是一门严格的科学。

因为,意识活动的结构和范畴直观,既不是经验的,又具有确定不移的明晰性。

第二节胡塞尔的现象学,三、意向性理论1、意识的基本结构意向性胡塞尔认为,意识不是一种静态的东西,意识是一种活动,这种活动也不是空洞的活动,而总是指向一定对象的活动。

胡塞尔把这种活动称为意向性活动。

他的基本观点是认为,意识具有“意向性”,或者说意识具有“指向性”,找不到没有对象的意识。

人们的认识这种意识活动是这样,情绪、情感和意志等都是如此,都一定存在“指向物”或“意向物”“意向某物”就是意识的基本结构。

“意向某物”包括两个要素:

“实在的”要素和“非实在的”要素。

“实在的”要素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感性质料;

另一是意向行为(Noesis)。

“非实在的”要素即意向对象(Noema)。

第二节胡塞尔的现象学,2、意向活动他认为,意向活动就是意向行为(Noesis)与意向对象(Noema)的关系。

意向行为包括知觉、想象、回忆、判断等,这其实是指意识的种类,或者说形式。

它把意义赋予给感性质料从而建构意向对象。

意向活动其实就是建构意向对象的过程。

换言之,认识过程就是认识对象的形成过程。

第二节胡塞尔的现象学,从意识活动的目标来划分,胡塞尔又将意识活动分为意义活动和具体的意识行为。

意义活动即把握对象的意义的活动,它与意识活动的概念联系在一起;

而具体的意识行为则集中于对象的外观,它与意识活动的材料联系在一起。

他认为有两种类型的意识的意义活动。

也就是说在意识的意义活动中具体地包含两个过程,首先是意义的给予过程,其次是意义的充实过程。

意义的给予过程是自我意识主动地赋予事物以意义的过程,而意义的充实过程则是事物被接纳进自我意识的过程。

第二节胡塞尔的现象学,胡塞尔对意向活动的分析想说明的其实只有两点:

首先,意向活动是能动的活动。

我们能意识到什么东西取决于我们使用何种类型的意识;

同时,事物的意义是我们主动地赋予给事物的,而不是来自对事物的概括或抽象。

其次,意识活动是先验的活动。

这意思是说,意向行为在逻辑上先于意向对象,因为意向对象是意向行为建构出来的,所以,意向对象依赖于意向行为。

第二节胡塞尔的现象学,四、现象学还原1、现象学还原的方法,包括本质还原法和先验还原法。

所谓本质还原其实是一种直观的方法。

胡塞尔也把它称为本质的直观。

胡塞尔所说的直观也就是直接地看、直接地审视自己的意识领域,从呈现在意识领域内的现象之中,排除那些感性的、具体的、偶然的和混杂了虚假成分的或被歪曲了的东西,即非纯粹的现象,从而将纯粹的现象,也就是直接呈现在意识中的“事情本身”描述出来,这种纯粹的现象是非具体的、非感性的,也就是本质。

因此,所谓本质的还原或直观,也就是通过反省自己的主观意识获得事物本质的方法。

第二节胡塞尔的现象学,2、本质直观的过程本质直观的出发点:

经验的被给与经验显现给主体,主体通过知觉、想象、记忆等感觉到所现象的现象。

本质直观的方式:

自由想象的变换对进入意识中的感性材料进行自由的增减(变项)从中找到其中的常项,即本质。

本质直观的结果:

纯粹本质的把握本质是意识中的排除了经验现实性的、非实项的、普遍共同的东西,即共相。

第二节胡塞尔的现象学,总之,胡塞尔所说的本质还原法,就是从变动不定的意识流中把握稳定的绝对不变的本质和结构的方法。

他认为,纯粹意识处于永恒的变化中,但是在这种永恒的变化中却具有永恒不变的“类”。

这就是它的先验的本质,即纯粹观念。

本质的还原就是要把这种变动不居的现象还原为永恒的纯粹“观念”或“结构”,从而把握它的稳定的本质。

就像从许多不同的人的形象的变化中,把握人的共同本质,从某一乐曲变化不定的音响中,把握其中稳定的结构一样。

第二节胡塞尔的现象学,本质还原通过纯粹的心理学转而指向了一个“可能的世界”,先验还原则进一步把纯粹心理学也置于括号之中,把这个可能世界看成是一个先于人的主体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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