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资分配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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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职等工资的确定是依据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岗位职责、专业技能、工作环境、学历及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而设定薪酬体系,经公司经营层审核通过后实施。
1.3 为更好地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工资结构中特设置了基本工资部分,基本工资的设置参照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各类各级管理人员除事假外的假期工资结算依据。
2、 公司内部分配的形式:
2.1 公司经营领导层除参与承包项目外按董事会决议,实行年薪制的方法。
具体执行《无锡达华电子有限公司经营领导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2.2公司技术人员执行职等工资的同时实行《产品项目管理考核方案》。
市场营销人员执行职等工资的同时实行各事业部《销售绩效考核方案》。
2.3 公司其它各类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辅助人员(非作业类)的工资,实行岗位、责任、技能相结合的职等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及津贴)。
2.4 公司对各事业部作业类员工工资收入按入库产量核定工资总额,由各事业部制定内部二级分配方案进行再分配。
2.5各事业部和各管理中心管理类人员、销售类人员、专业类人员、生产技术类人员和非作业类人员按本方案规定执行。
2.6所有岗位职等工资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执行《产品项目管理考核方案》《销售绩效考核方案》的人员除外)。
3、 岗位类别分类:
根据岗位性质划分类别
中扣除负责销售部门的工资核定额,扣除金额为该产品已计算的增加值(包含前道工程)。
4.2管理人员、非作业类人员的月度工资定额发放及结算:
三个事业部根据核定总额,进
行内部二级分配,分配办法由各事业部自行制定,报公司审批备案,三个管理中心的分配按公司方案执行。
4.2.1当月工资核定额≥当月实际发放额时:
月度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含津贴)+绩效工资
4.2.1.1基本工资:
按国家法定时间出勤,并能基本完成岗位工作所获得的最低工资报酬,各岗位基本工资按《职等工资一览表》执行。
4.2.1.2岗位工资:
4.2.1.2.1管理人员:
按《职等工资一览表》作为基准,依据员工绩效考评分,结算岗位工
资,结算方法为:
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基数×
绩效系数。
绩效系数详见下表:
绩效考评分
绩效系数
90-100
1.2
80-89
1.1
70-79
60-69
0.9
60以下
0.8
4.2.1.2.2非作业类:
按《职等工资一览表》作为基准,结算岗位工资。
4.2.1.3绩效工资:
4.2.1.3.1主任及主任级别以上的管理人员:
在部门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结算后,余额提取
30-50%作为绩效来源进行分配。
4.2.1.3.2主任级别以下的管理人员:
在部门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结算后,余额提取50-70%
作为绩效来源进行分配,依据该类人员提取额与当月部门工资基数比、绩效系数发放,
即绩效工资=职等工资×
余额(核定额与实际发放的职等工资之差×
50-70%)÷
当月部门
工资基数×
4.2.1.3.3非作业类:
无绩效工资。
4.2.2当月部门工资核定总额<当月部门实际发放工资额
4.2.2.1基本工资:
4.2.2.2岗位工资:
4.2.2.2.1管理人员:
按《职等工资一览表》作为基准,依据员工绩效考评分,结算岗位工资,结算方法为:
90分以上
0.7
4.4 特服工资:
公司根据发展状况和技术管理方面的需求,给特聘人员一次性工资补贴。
4.5 其它补贴:
4.5.1 工龄工资:
适用范围为公司作业类员工及非作业类员工。
4.1.2.2.1入职时间为0-0.5年(不含0.5年)的员工,工龄工资调整为50元,.
4.1.2.2.2入职时间为0.5年-1年(含0.5年,不含1年)的员工,工龄工资调整为100元。
4.1.2.2.3入职时间为1年以上(含1年)的员工,工龄工资调整为150元。
4.1.2.2.4每年一月、七月进行调整。
4.5.2 满勤工资:
满勤工资为100元,当月无缺勤且出勤天数不低于25天。
4.5.3 中、夜班费:
中班6元/班、夜费10元/班。
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则相应调整。
4.5.4 加班工资:
管理人员、非作业类人员严格按照《达华公司的加班规定》执行,原则上每月加班数不超过4天,其中2天安排补休,剩余部分按以下方式在当月工资中结算。
4.5.4.1 企业安排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支付。
4.5.4.2 企业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在半年内安排补休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00%支付。
4.5.4.3 企业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0%支付。
4.6 对各事业部产量工资核算办法:
公司对生产制造部门的工资核算采取以有效工时为主的核算方式。
生产制造部门应制定内部作业人员工资分配方案,报公司审核批准实施。
原则上每月先兑现90%-95%,余下部分补充淡季工资缺口以及作为作业类人员年终的奖励工资,年终可结转至下年度。
具体工资核算项目见下:
4.6.1产量核算额:
每月月初根据生产制造部门上月的有效入库产量及相应产品的工时定额核算工资额。
4.6.2 非产量工时的核算:
因市场客户要求进行改制的发生销售收入的产品工时,由技术质量中心、财务资产中心确认后,以标准单位工资结算产量工资。
4.6.3部门间借调人员的核算:
生产部门间因生产需要发生人员的借调,则根据填写完整的工时结算单,综合行政中心调整借入、借出部门间的工时。
4.6.4 新产品的核算:
参照《新品及多批量小品种工时定额管理办法》执行。
4.6.5招聘费用的核算:
每月月初,综合行政中心对上月各生产制造部门的人员流失率与招聘费用进行汇总,并分摊各自部门发生费用,对于月流失率大于15%以上的部门进行招聘费用的结算。
4.6.6新员工培训费:
参照《新员工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4.7作业类人员:
由各事业部自行制定二级分配方案,并报公司批准,但不得违反以下几点:
4.7.1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相关政策。
4.7.2不得低于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
4.7.3优秀员工按照公司规定奖励。
4.7.4工龄工资、满勤工资参照非作业类人员。
5、 工艺定额的核定:
原则上产品工时定额每年由技术质量中心重新进行核定,新产品每三个月核定一次定额;
如遇工艺发生重大变更时,也需重新核定工时定额,综合行政中心根据重新核定的工时定额进行核算产量工资。
6、 薪资晋升及调整管理:
6.1特聘人员薪资不在公司薪资规划序列中,按照研发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6.2因工作需要变动工作岗位的,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原则上按新岗位的最低职等工资标准执行。
6.3经绩效考核不适应或内部招聘落聘人员,转入待岗,待岗工资执行职等工资末级的基本工资。
6.4 获得公司级年度总经理特别奖励的,经总经理批准可晋升一级工资。
6.5 技术革新,为公司创效50万元以上的,经总经理批准可晋升一级工资。
6.6公司管理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方法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经总经理批准可晋升一级工资。
6.7 连续二年获得公司“优秀员工”称号的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可晋升薪资。
6.8 职位晋升,按照晋升的职位的职等工资调整。
6.9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经总经理特批后可晋升薪资。
6.10 上述职位变动,职等工资自岗位调整后次月执行。
7、 调薪周期:
7.1在职人员必须在本单位除试用期后工作满一年及以上才有薪资晋升资格。
7.2 薪资调整周期为一年一次,原则上公司每年年初根据经济效益增长和社会薪资水平等情况,决定公司年度工资的调整方案,包括调整的幅度、比例、范围,并于调整后次月开始执行。
7.3 各层级薪资的最高薪资为各层级的最高等级薪资,除特批薪资外,各层级薪资不得突破最高规定薪资。
7.4 以月度考评和年度考评结果为依据进行薪资晋升,具体调整方式参考绩效考核方案。
8、 其他规定:
8.1 本分配方案适用于达华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
8.2 如连续3个月及以上出现低于70%的经营目标时,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如裁员、放假或更换部门负责人等措施。
8.3 本办法制定的职等工资、计时工资均已含国家规定的各类补贴,公司不再另行发给。
8.4 新进公司的员工首次定级时,根据其岗位的职位类别,确定职等工资。
8.5 新录用的大中专生,在见习期内的工资见附7。
见习期满,在作业类岗位上的,实行计时工资制;
在非作业类岗位上的,实行公司职等工资制,按本人所在岗位确定工资收入标准。
8.6 录用的(有工作经验)员工在作业类岗位上,实行1-3个月的试用期,实行计时工资制。
录用的(有工作经验)员工在非作业类岗位上,实行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见附7,试用期满,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按本人岗位实行职等工资制。
8.7 遇有国家规定调整工资标准时,公司在职等工资或计时工资单价中予以调整。
8.8 因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需扣(罚)款的,直接在工资中予以扣除。
8.9 当公司经营效益不能实行本方案时,经公司经营领导集团讨论,可以修改或不执行本办法。
8.10 本办法实施后,个人收入达到纳税标准的,应依法纳税。
8.11 本办法实施后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12 本方案二O一三年四月份起执行,试行三个月,由公司责任部门负责解释。
二O一三年三月四日
主题词:
劳动分配方案
报送:
总经理各副总经理
分送:
各职能部门
方案修改说明:
1、 删除了按事业部上缴管理费比例发放管理工资
2、 管理人员的岗位工资按照每月绩效考评分结算
将全公司各岗位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及分类,便于相对合理的定
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