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细则行政管理制度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人力资源管理细则行政管理制度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力资源管理细则行政管理制度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4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6.负责公司员工的教育培训与开发管理等工作。
7.负责建立完善的员工绩效评价体系并牵头开展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
8.负责制定合理且有竞争性的薪酬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做好日常的工资计划、核定、核算及统计分析等工作。
9.负责编制员工手册,建立员工日常管理规范。
10.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
第三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作为公司招聘配置、内部流动和开发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第五条结合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职务分析的有关信息对公司现有人力资源情况进行核查,关键在于核查人力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分布状况。
第六条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工作需要和人员缺岗情况,各部室提出人员需求方案(草案),综合管理部在调研的基础上汇总信息,提出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初稿),提交公司经营层审议和董事会会议讨论后执行。
第四章岗位设置与职责规范
第七条公司岗位设置与职责范围是公司需求计划的基本依据和执行薪酬管理与用工管理的岗位依据。
第八条岗位职责规范以《岗位说明书》为准。
第九条因工作需要和企业发展变化时,岗位设置与职责范围可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
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修改建议,综合管理部汇总报请经营层会议研究审议,并报请本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五章员工招聘与配置
第十条招聘原则
1.公司招聘录用员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对公司内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及表现卓越的合适员工,将优先给予选拔、晋升。
其次再考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所有应聘者机会均等。
不因应聘者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和推荐人不同而给予不同的考虑。
3.各部门必须按照已审批的当年人员需求计划进行申请招聘,原则上不得招聘计划外岗位人员。
第十一条招聘管理
1.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每年10月初(具体以本部通知时间为准)提出下一年度部门员工需求申请。
填写《员工需求情况统计表》,列出拟聘职位的招聘事由、任职要求及计划需到职时间,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综合管理部。
财务人员、综合管理部中层人员提出招聘申请后由本部统一组织招聘。
2.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规划,结合各部门上报的需求,在每年11月底前上报本部次年度人员需求(具体以本部通知时间为准)。
3.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的《员工需求情况统计表》,结合实际需求组织招聘。
填报《招聘申请表》,按权限完成审批后将《招聘申请表》及招聘信息公告报至本部人力资源部,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上报集团公司,统一发布至宁波市国资委网站进行招聘。
综合管理部可根据需求,同时在人才市场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公告期限按国资委要求不得少于7天。
招聘应届毕业生由本部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公告应当载明招聘公司简介、招聘岗位及人数、资格条件、招聘办法、报名时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4.招聘公告结束后,综合管理部对应聘资料进行筛选,经相关领导审定,确定面试(笔试)人选。
以公司经营层和综合管理部为主负责面试和录用考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据工作特点和要求视情参与,对相关岗位人员视情邀请本部参与。
5.对拟聘用的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经面试合格后,可酌情安排短期实习,签订实习协议并要求在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报告;
综合管理部会同实习人员所在部室对其做出评定。
6.综合管理部将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笔试、面试、实习等结果进行汇总,报送公司经营层会议讨论,并由公司经营层做出最后的审定。
7.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领导的审核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填报《录用申请表》并按权限完成公司内部审批后报本部人力资源部,由本部人力资源部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结束经本部人力资源部反馈后,方可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二条招聘费用:
招聘费用是指为达成年度招聘计划或专项招聘计划,在招聘过程中支付的直接费用。
综合管理部应根据年度或专项招聘计划,对照以往实际费用支出情况,拟订合理的招聘费用预算,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第十三条聘用步骤
1.经批准聘用后的人员,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通知其到岗上班。
到岗前(至少提前2天)先安排至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
所有新进公司的员工均设试用期,试用期限为两个月。
因工作需要免除或缩短试用期,按员工录用审批权限批准。
2.档案转移手续
公司与人才市场建立人事档案委托管理关系,公司员工个人档案按个人意愿,可保管在人才市场。
第十四条新员工入司工作流程
新员工上班的第一天,综合管理部按公司新员工入职流程办理有关手续。
1.新员工报到时应提交:
1寸、2寸彩照各2张;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工作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签订《工作通知书》确认主要岗位职责;
3.填写《职工花名册》、《员工基本信息》,签订《劳动合同》、更新公司内部通讯录、金蝶软件系统录入信息;
4.制做饭卡、明确工资卡;
填写社保缴纳信息、公积金启封信息、医保卡制作申请;
5.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管理制度及其他注意事项,使其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安全员做好新员工入司三级安全教育。
6.综合管理部带新员工到其工作部门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安排参观部门,介绍部门人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并介绍其岗位职责与工作说明,安排领取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转正评估
新入职员工试用期结束前,由综合管理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
先由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部门经理对其进行评估(部门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报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内部调动
为合理使用公司的人力资源,达到工作与人力资源的最佳匹配,提高工作绩效和工作满意度,员工在聘用期内,公司可对员工的岗位作出借调、调岗。
拟借调/调岗部门向综合管理部提出借调申请,由综合管理部同拟借调/调岗部门、调出部门及员工本人协商取得一致。
综合管理部向拟派员工发出《内部调动意向书》,征求拟派员工本人意见,拟派员工应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
借调/调岗审批完成后,由综合管理部向员工和相关部门发出《内部调动通知单》。
第六章绩效考评及薪酬管理
第十七条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核定与发放。
1.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核定员工的岗位工资、司龄工资、学历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等,形成《工资发放表》经部门经理复核、财务部经理校对、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于当月15日前发放、绩效工资于次月6日前发放。
2.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依据董事会决议的年工资总额预算,于每年11月提出年终奖计发预案,报公司经营层讨论审议。
3.根据公司当年经营状况,发放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一级到三级岗等人员年终奖由公司经营层研究决定,其他人员年终奖由部门负责人按部门总额比例进行合理分配,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公司经营层审批。
第十八条员工岗位工资的变更和调整
1.试用期员工发放月薪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发放餐费补贴。
2.员工试用期转正后享受岗位工资、司龄工资、学历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同时享受话费补贴、行政福利,申请入会后可享受工会福利。
3.员工试用期转正、职务晋升、岗位变动,均以相关文件为依据,并按规定调整员工岗位工资。
第七章培训开发管理
第十九条员工教育培训
1.员工教育培训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各类专业培训信息,由综合管理部会同各部门拟定培训内容、时间和参加人员,报公司经营层审批后执行。
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并做好组织、联系、落实等相关事宜。
2.员工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原则上作为个人业余学习,公司不予报销。
经批准半脱产和业余读书学习的员工,在参加复习、考试期间,可申请休假,经批准视作出勤。
第八章劳动关系管理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签订
1.公司根据员工招聘结果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经营层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中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由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采用宁波本部的统一文本,一式四份,公司保留二份,员工保留一份(需保留员工签收依据),本部备案一份。
若员工辞职,将公司保留的一份退回个人,用于人事档案存档。
2.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期限为两年,第二次为五年,第三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由综合管理部通知所属部门,由所属部门提出续签或者终止意见。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变更
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如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就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通过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使劳动合同适应变化发展的新情况,从而保证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终止(中止)、解除、续订
1.出现以下情况,劳动合同即终止:
①劳动合同期满;
②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
③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司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对在岗员工做出用工考核鉴定。
如用人部门提出员工不适宜续订劳动合同的,由综合管理部汇总报经公司经营层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以《终止(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
3.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允许中止劳动合同,具体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新招聘员工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公司。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须补偿由公司出资为其提供的进修、培训及参加业务脱产培训的费用。
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未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如果合同期满,员工不再补偿相关费用。
试用期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对外培训。
5.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尚处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6.公司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无故不办理相关手续或擅自离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