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员培训教材》第四章PPT文件格式下载.pptx
《《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员培训教材》第四章PPT文件格式下载.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员培训教材》第四章PPT文件格式下载.ppt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重点单位的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工作应由消防专职人员担任。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频次为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还应对生产或营业场所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重点单位的防火巡查应注意以下方面:
重点单位的防火巡查,二、重点单位的防火巡查,防火巡查时应携带对讲机、手机等通信工具,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与值班人员的在岗情况;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重点单位的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
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
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2小时巡查),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三、单位的防火检查,防火检查人员由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单位保安人员担任。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三、单位的防火检查,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情况;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灭火器材的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防火检查内容应当包括:
三、单位的防火检查,防火检查时应填写检查记录表(见表4-1),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并存档备查。
表4-1定期防火检查登记表,三、单位的防火检查,续表4-1定期防火检查登记表,三、单位的防火检查,第二节火灾隐患的认定与整改,火灾隐患的含义,消防火灾隐患的一般表现形式,火灾隐患的分级,火灾隐患的判定,单位对自身存在火灾隐患的整改,一、火灾隐患的含义,火灾隐患是指潜在的有直接引起火灾事故可能,或者火灾发生时能增加对人员、财产的危害,或者是影响人员疏散以及影响灭火救援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一、火灾隐患的含义,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判定是否构成火灾隐患:
具有直接引发火灾危险的,如违反规定储存、使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和进行明火作业等,有直接引发火灾的可能性等情形;
发生火灾时会导致火势蔓延、扩大或者会增加对人身、财产危害的,如建筑防护分区、建筑结构、防火防烟排烟设施等被随意改变,失去应有的作用等,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会迅速扩大,难以控制;
发生火灾时会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的,如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阻塞,缺少消防水源,消防车道阻塞,消防设施不能使用等,一旦发生火灾,将导致人员无法及时疏散,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等情况。
二、火灾隐患的一般表现形式,单位领导未把消防管理纳入工作管理范围,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对消防工作不闻不问;
没有建立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或虽建立了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却有章不循、流于形式等。
(一)消防管理方面,二、火灾隐患的一般表现形式,建(构)筑物安全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达不到要求,易造成火势的蔓延;
建(构)筑物结构和耐火等级与其用途不相适应,不符合规范要求;
疏散通道被堵,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影响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车通行等。
(二)安全布局和建筑方面,二、火灾隐患的一般表现形式,操作人员违章操作,违规作业,不懂事故的紧急处理方法;
工艺布置不合理和缺乏防止火势蔓延的技术措施;
存在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未按要求安装安全装置和控制措施;
厂房、车间二合一等。
(三)生产工艺流程方面,二、火灾隐患的一般表现形式,物品不按规定储存,混存混放;
库房超量储存,无防火间距,堆放过密;
危险化学品库房不按要求安装防火防爆设备,线路不穿管保护,不加以控制室内温度、湿度等。
(四)物资储运方面,二、火灾隐患的一般表现形式,火源(炉灶、烟囱)和热源(灯具、电热器具)靠近可燃构件或可燃物质;
电气设备和线路接触不牢,超负荷运行;
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有引发火灾的危险;
未按要求安装防雷、防静电设施,或设备失效等。
(五)火源、电源方面,三、火灾隐患的分级,火灾隐患的分级,四、火灾隐患的判定,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一)一般火灾隐患的判定,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四、火灾隐患的判定,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
甲、乙类厂房、库房或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住宅或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
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
(二)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附录六)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五、单位对自身存在火灾隐患的整改,整改火灾隐患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考虑到安全,又要考虑到生产(营业);
既要考虑到可靠,又要考虑到经济;
既要考虑到人的因素,又要考虑到物的因素;
既要考虑到眼前工作,又要考虑到长远规划;
既要考虑到迅速彻底,又要考虑到企业的实力等。
因此,正确的方案应该是安全与经济的统一、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时间与实力的统一、形式与效果的统一,并坚持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不放过的原则。
(一)整改火灾隐患的原则,五、单位对自身存在火灾隐患的整改,当场整改比较简单,对不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对生产和经营活动不产生较大影响的隐患,存在隐患的单位、部位应当当场进行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对当场整改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结束后要进行检查验收。
(二)火灾隐患的整改方法,限期整改的整改过程比较复杂,涉及面广,影响生产比较大,又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应当采取限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方法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