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农商银行关于2019年“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自查自评阶段的工作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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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开展整改效果评估,一看问题整改,防止反弹反复,二看问责处理,责任追究到位,三看机制建设,补齐制度短板,遏制违规经营。
(三)制订方案,明确检查工作重点
为促进本次工作有序开展,我行制订并下发了《海安农商银行2019年“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方案》
(海商行发〔2019〕286号),明确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重点及措施等,明确各支行、部室负责人为自查自评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自查自评工作的真实性负责;
组织合规、风险、
内审等相关业务部门成立检查组进行“上查下,”设定复查面。
(四)组织动员,落实检查工作任务
根据不同业务
一是召开党委会,全体高管参加,董事长主持学习讨论了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布置我行整治乱象和合规建设工作;
二是召开“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推进会,总行高管、各部室负责人及合规管理部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本次检查工作背景、目的和要求进行了明确,对股权与公司治理、宏观政策执行、信贷管理、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风险、重点风险处置、内部控制充分性和有效性等六个方面、二十项进行了具体分工。
二、2018年乱象问题整改问责情况“回头看”自查情况
(一)2018年乱象治理自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18年,我行整治市场乱象专项治理检查中共发现各类
问题32个,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一是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
中查找相关规章制度、流程,向业务经办人员进行现场讲解,对能够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二是及时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对检查发现问题分解落实到了相关业务部门,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要求举一反三,杜绝问题屡查屡犯。
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1.股东与股权方面
(1)主要股东持有多家商业银行股权
整改措施:
南通龙洋水产有限公司董事长钱晓明辞去邳州农商银行董事职务。
(2)个别股东由于历史原因导致资质不符合规定条件整改措施:
本行已在托管机构专门设立了“股份集中管理
专户”,并将这部分股份归集于该账户名下进行集中管理。
2018年10月10日,南通市第二电信工程有限公司51.5万股已转让给仲健美。
2.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
(1)针对个人消费贷款或经营性贷款用于购房、个别房地产企业未按申请用途使用信贷资金、个别建筑施工企业贷款被关联企业移用的存在问题
已要求客户经理加强尽职调查,督促客户按申请用途使用贷款资金,跟踪了解贷款资金使用情况;
提前收回客户擅自改变用途的贷款。
(2)存在贷记卡在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房产中介消费的现象
源头控制客户贷记卡不可以在房产公司POS机消费,向客户宣传贷记卡不得用于购房,排查可疑交易并及时处理;
原问题涉及的贷记卡透支余额已结清。
3.违规开展同业业务方面
(1)对信用债投资业务授信不够细化
我行已制订下发《海安农商银行金融市场业务授信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海商行发[2018]268号),对投资信用债授信流程做了进一步的细化,根据信用债发行人的外部主体评级和资质水平进行差异化授信,定期进行跟踪和调整。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同业投资业务仅有表决表,无详尽的会议记录
我行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同业投资业务已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确保投委会审议过程记录完整。
(3)自营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超过2017年末净资产的
80%
我行按照302号文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通过多种方式有序压降债券正回购杠杆率,在控制资金业务杠杆率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同业拆借、同业存放、同业存单等其他融资渠道,切实将该项指标压降至监管要求的范围之内。
目前我行已将上述指标落实到位,截至2018年11末,我行债券
正回购余额39.87亿元,占上季度末净资产的71.46%。
(4)金融市场部少数员工前后台系统均具有操作号
我行金融市场部对同时有前后台系统操作号的员工,已限制前台系统操作号仅具有查询权限。
(5)存在为他行月末代持债券的现象
今后我行将进一步规范现劵交易,不再开展此类业务。
4.违规开展理财业务
(1)贷款资金回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我行已要求客户经理加强尽职调查,审核客户提交申请借款材料的真实性,跟踪了解贷款资金使用情况,杜绝再次发生此类业务。
5.违规开展表外业务方面
(1)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需进一步完善
我行已按银监会《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对我行原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
2018年
12月3日,我行制定并下发《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修订)》(海商行发[2018]652号),明确了委托贷款业务定位和各方当事人职责,规范了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和资金投向,同时加强了委托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
(2)委托贷款合同内容相对简单
我行已于2018年12月3日制定并下发《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修订)》
(海商行发[2018]652号),在合同中对委托人需要承担的相关责任予以明确,如对借款人资质及项目进行审查、对担保人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委托资金来源合规、监督借款人使用资金等。
6.不当收费-其他
(1)收费公示与实际不符
我行已要求盱眙支行按照淮安地区实时同城清算系统收费标准,对支行对外公示牌列示的收费标准进行相应修改,确保公示收费标准与实际一致。
(2)未按规定收取手续费
对柜面人员未按规定收取相应手续费的情况,我行已要求支行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我行相关业务要求正
确收取手续费。
(3)费用收取凭证要素不全
对费用收取凭证要素不全的情况,我行已要求相关支行对原费用收取凭证上缺失的要求进行手工补全,同时要求加强凭证审核,今后杜绝此类现象。
7.违规开展存贷业务
(1)贷前调查未真实或全面反映客户信息
对贷前调查报告未能真实或全面反映客户信息的情况,我行已要求相关支行客户经理加强尽职调查,正确反映客户真实经营状况,今后杜绝此类现象。
(2)贷前调查未收集客户环评相关资料
对贷前调查未收集客户环评相关资料的情况,我行已要求支行客户经理严格按照相关信贷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贷前资料收集,收集齐全客户相关资料。
(3)贷款资金监督使用不到位
对于贷款资金监督使用不到位的情况,我行已要求支行客户经理加强贷后管理,加强信贷客户账户流水监督,确保贷款资金按用途使用。
8.违规开展票据业务
(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审查不严
银票到期已兑付、贷款已结清;
要求客户经理坚持“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客户业务”的原则,加强对贸易背景真实性和银票保证金来源的合规性审核。
今后杜绝发生此类现象。
(2)银行承兑汇票或贴现未按规定收集交易发票
我行已要求客户经理坚持“了解你的客户、”“了
解你的客户业务”的原则,加强对票据业务基础资料的收集和审核。
银票到期已承兑,今后杜绝发生此类现象。
(3)发票记载事项不真实
我行已要求客户经理坚持“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客户业务”的原则,加强对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和交易发票原件的审核。
9.员工管理不到位
(1)少数员工存在借用客户资金、贷记卡套现等违规行
为
我行已向全行通报员工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对
照本行工作人员严禁行为规则,加强员工学习教育,加大员工
行为管理和日常排查,强化员工合规意识和制度执行力,杜绝再次发生此类现象。
10.内控管理不到位
(1)印章管理办法未及时修订
我行已对原印章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制订并下发《海安农商银行印章管理办法(修订)》(海商行发
[2018]530号),明确用印申请人、审批人和印章管理人等相关责任人的职责。
(2)印章使用登记不规范
对于印章使用登记不规范的现象,我行已要求相关支行人员对照印章管理办法要求,对印章使用登记台账缺失内容进行补登,今后加强管理。
(3)人员交接印章移交记录不全
对于人员交接印章移交记录不全的情况,我行
已要求支行在印章使用保管电子登记簿中对相关信息进行补登,今后杜绝此类现象。
(4)印章使用保管不规范
我行已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加强印章管理,不得违反规定将印章带出办理业务,对相关责任人员已按要求进行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5)个别内勤主任履职不到位
我行已就此现象下发通报,要求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按照委派内勤主任履职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财务会计规范化管理,严格履职。
(6)存在同一手机终端登录多名客户手机银行及手机银行销户流程不合规的现象
我行就此问题在全行下发通报,对责任人员进行通报评批,并处经济处罚,同时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增强合规经营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业务监督管理,切实防范操作风险。
11.行业廉洁风险
(1)存在不当宣传的现象
我行发现情况后已第一时间责令整改,并下发了旺季宣传规范通知,要求所有宣传材料投放前均要通过总行办公室审核,严格遵守自律机制规定,不得进行与存款挂钩的积分兑换现金、实物活动。
(2)存在以贷转存现象
对于以贷转存现象,我行已要求支行客户经理加强贷后管理,加强信贷客户账户流水监督,确保贷款资金按用途使用。
(二)2018年乱象治理自查发现问题问责情况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我行已逐条对照《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
通报批评6人;
解除劳动合同
组织处理1人;
纪律处分11人,其中:
警告5人、记过3人、
记大过3人。
对72人经济处罚29.47万元,其中:
纪律处分
停发岗位工资10人、金额23.64万元;
通报批评经济处罚6
人、金额3.6万元;
违规积分经济处罚59人、金额2.23万元。
三、2019年重点领域重点风险自查情况
(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