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9 文档编号:13090756 上传时间:2022-10-0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6.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

严惩腐败分子是党心民心所向,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腐败分子决不能手下留情。

安顺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斯洪东说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严格执

纪,‘老虎’‘苍蝇’一起打,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地查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

在查处工作的态度上,省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刘立一认为要

“坚决地予以惩处,通过‘拔烂树’,及时清除基层党组织的毒瘤,保持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在查处工作的重点上,杨光杰认

为“要紧盯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把握‘三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三类人’。

”在查处工作的方式上,铜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郭智敏认为可以通过开展作风“大巡查”、纪律“大审查”、失职“大问责”,集中精力拔烂树,“坚持经常性全覆盖督查和问题线索核查相结合”。

在查处工作的手法上,蔡光辉认为要“坚持快查快结,做到不心软不手软,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成为极极少数,彻底拔除‘病根’。

”惩治是实现‘不敢’的重要手段,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问题必须一抓到底,凡腐必反,除恶务尽,杜安祥说道,“必须一寸不让抓反腐,真正把纪律挺起来、严起来,真正让顶风违纪者‘长记性’,让心存侥幸者‘收住手’”,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减少腐败存量,重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篇二:

所谓“四种形态”,包括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

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靠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

要聚焦聚焦再聚焦,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式,如何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成为当下管党治党的重要工作。

首先,要切实运用“四种形态”统一思想行动站位才能到位。

把握和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

要充分认清

“四种形态”这一思想,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得出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精准把握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和工作节奏,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和实现路径,明晰方向,找准监督执纪问责的切入点;

“四种形态”与“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等重要论断一脉相承,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问题,持续深入同反腐败斗争;

“四种形态”传承了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彰显了党的严管厚爱,凸显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

治党“就要靠严明纪律”和“越往后执纪越严”,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

对此,我们必须予以深刻认识和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将

“四种形态”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适时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战略部署由惩治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其次,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科学内涵理解才能求解。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依据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划分的。

第一种“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求全体党员勇于自我批评、自我监督,并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同时强化组织责任,加大组织监督力度,严抓严管,对小错要即问即纠,防止一时迷失,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要求要自律自严、要形成常态化监督,不触碰党纪党规“底线”,抓早抓小、及时处理和纠偏,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小患酿造成大祸;

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强调的是对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要不留情面,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以达到当头棒喝、用猛药、治病救人的目的;

第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调的是对这类严重腐败分子,除通过纪律处分予以惩戒外,要坚决追究法律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健康肌体。

“四种形态”所对应问题性质逐步加重,所涉范围却逐步减少,真正体现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只有自觉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准确理解和把握“四种形态”内涵,我们才能有的放矢,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区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

“轻处分”与“重处理”的界限,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从而维护整片“森林”的健康生态。

再次,是要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的深化和具体化。

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和规矩建设、践行“四种形态”作为治本之策,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事实证明,党纪党规松弛已成为党内的一大隐患。

作风和腐败背后的问题都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腐败分子都是先从违纪

开始,最后滑向违法犯罪深渊。

哪里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也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

因此要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尤其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

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令行禁止;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守纪律、懂规矩教育,特别是结合“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教育,让党纪党规真正成为防止以权谋私的“紧箍咒”、坚持秉公用权的“护身符”;

三是要坚持用纪律和规矩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注重加强日常

管理监督,紧盯违纪行为初始,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深抓实抓细微,动辄则咎,努力降低小错酿成大祸的概率;

四是要加强对执行纪律和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追责,坚决纠正无

组织、无纪律的问题,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是要通过强化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全面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扎紧扎密扎细制度“笼子”,逐步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篇三: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种形态”体现了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和反腐败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符合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供了实现路径。

各级纪检机关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学思践悟,将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为此,我们约请了两位地方纪委书记畅谈思考体会以及他们的探索实践,供大家交流借鉴。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管党治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

贯方针,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更加细化、标准更加明确,必将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

当前,在“三转”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各级纪检机关正处在执纪理念、监督方式、工作方法逐步探索、转变优化的关键阶段,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尤其具有重要意义。

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内涵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内涵,有利于

破解“责任递减”难题。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问题的普遍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有的党委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

因此,越到基层就越认为反腐败是纪委的事。

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

无论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都需要主体责任的切实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绍兴市一直把落实好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较早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主体责任报告、评议、约谈、强化问责等方面制度。

但这仅仅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的第一步,实践中仍有一些基层党委存在重部署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推给纪委的倾向,不想管、不敢管的不良风气还有市场,为人“戴帽”时不甘当“配角”,给人念“紧箍咒”时不愿当“主角”的现象依然存在。

要解决这些问题,真正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就必须使党委找准自身责任定位,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把“四种形态”要求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中去。

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内涵,有利于避免“贪大求全”误区。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各级纪检机关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切实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坚决查处了一大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

但是,从绍兴的实际工作情况看,一些基层纪委在监督执纪中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思想误区,比如,片面认为查办腐败大案要案影响大、震慑力强、警示效果好,存在涉案金额越大、查证越全越好的思想,导致纪律审查的力度和节奏把握不好,不把所有问题线索查清楚就不愿移交,等等。

这样的错误思想,导致违纪问题防不胜防、查不胜查、纠而复生,容易形成“按下葫芦起来瓢”的局面。

“四种形态”就是要求我们改变以往贪大求全的纪律审查模式,纪法分开、纪在法前,在确保纪律审查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更加注重综合效果。

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内涵,有利于防止“抓大放小”倾向。

如果说纪律是把尺子,“四种形态”就是刻度,不同的问题必须以不同的方式去处理。

如果没有认清这一要求,还是将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把纪检监察工作主要精力

放到对严重违纪违法分子立案审查上,那么大多数党员将处于脱管状态。

201X年以来,绍兴市各级纪检机关适用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的占处分总人数的52.3%,移送司法机关的占处分总人数的

5.17%。

尽管纪律轻处分已经成为大多数、移送司法是极少数,但实际上不少被查处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就有反映,由于这些问题尚处在初始阶段,或属于轻微廉洁自律问题,党组织疏于教育和管理,使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结果出现了“一查就是大案要案,一查就得移送司法”的现象。

因此,在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拔掉“烂树”的同时,必须严格查纠其他轻微违纪行为,治“病树”、正“歪树”,让每一项纪律都通上电、立起来、严起来,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积极推进“四种形态”落实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关键还是在落实上下功夫、工作中见真章。

地方纪检机关要紧跟党中央和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