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2017年上半年统战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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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委在年初召开的党建工作会上,对统战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按照《盘龙区20PC年统战工作目
标责任书》要求,对各项工作目标进行分解细化,与局属各党支部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逐项考核。
3.局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做统战工作,模范贯彻执行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参与区委统战部组织的各种统一战线重要活动,按时参加统战工作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根据党委工作实际,明确统战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
把统战工作经费纳入经费预算,保证统战工作开展的必要经费和办公条件。
(二)做好民主党派工作。
一是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今年积极配合区政协开展政协民主评议区人社局工作,认真组织参加民主评议动员会、座谈会和总结会,积极主动配合评议组全面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大胆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区政协民主评议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整改落实。
同时,我局余韬副局长和李彦蓉、马佳三位同志为政协盘龙区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员工作职责。
二是我局认真办理和答复政协委员提案,上半年共办理政协提案15件,面商率和回复率均达到100%。
三是党委在研究重大事项前,均事先征求党外意见,结合年初的工作部署召开通报会,向对口联系民主党派通报我局开展工作情况。
四是做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上半年会同区总工会、区工商联认真召开1次三方协调联席会议,研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关议题,促进集体合同签订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
组织建设等工作,及时有效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共筑劳动关系的和谐,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一是我局不断推动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
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数据档案。
二是加强民族宗教法律政策的宣传,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区民族宗教政策。
扎实开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
三是加强对本单位少数民族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了少数民族干部台帐,我局共有在职职工187人,其中共产党员117人,占总人数的63%。
少数民族25人,占13.4%。
切实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未发生因民族宗教问题处理不当引起的事件。
(四)做好党外干部工作。
定期联系了解党外干部及知识分子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建立了党外干部及知识分子名册,有一支素质良好的党外干部及知识分子队伍。
完成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公务员中党外干部人数、文化层次等情况的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区委统战部。
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总数1154人,其中男公务员657人、女公务员497人;
非共产党员公务员(党外干部)共262人(男112人、女150人)。
党外干部中本科以下学历
80人、本科学历176人、研究生6人。
(五)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
积极为区域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搞好协调服务工作。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再就业工程,引导他们“爱岗、敬业、诚信、守法、贡献”。
(六)港澳台侨海外统战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侨务政策,切实维护台胞台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完成台胞台属情况统计工作。
(七)做好统一战线宣传、调研、信息工作。
1.在局党委工作计划中,将统战理论纳入党委学习内容,作为培训党内干部的必修课程。
把统战宣传纳入局党委宣传工作计划,加大了对统战工作的宣传力度。
2.年初制订了统战工作计划,工作中编写信息简报,上半年开展自检自查,相关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委统战部。
3.在确保质量的情况下,按时完成区委统战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以及下发的各类统计表。
(八)统一战线工作创新和机制创新。
1.对统战工作由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思路清晰。
2.及时按质按量完成区委统战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基层统战工作网络健全,各类工作台帐齐全。
二、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实施民生保障全覆盖工程
一是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创业就业。
20PC年上半年,全
区共提供有效就业岗位18934个,完成目标任务25000个的75.74%;
新增城镇就业15891人,完成目标任务24000人的66.21%。
其中,安
置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211人,完成目标任务6600人的
63.8%;
帮助3897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完成目标任务6400人
的60.89%。
开发公益性岗位351个,完成目标任务570个的61.58%;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6%以内。
参加失业保险统筹单位6325户,
参保人数14900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失业保险覆盖率达98%;
发放失业保险金31169人次3207.9万元,18241人次享受各类失业保
险待遇531.5万元。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推动水源区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保。
多年来,我局以建立社会保险扩面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推进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同时,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各类保险同样享受“同城同待”。
截止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9.0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1.53%;
工伤保险参保11.30万人,完成82.91%;
生育保险参保9.73万人,完成89.76%;
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累计参保人数为9.64万人,参保率为98.30%,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其中参保及缴费人数7.41万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数2.23万人,待遇发放率100%。
全民参保登记
647130人,本区户籍人口登记率达100%,完成目标任务的
121.27%。
三是提升医疗卫生保障能力,提高少数民族健康水平。
全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9.8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8%,参保覆盖率分别达到95%以上。
松花坝水源保护区人民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20%由区级财政兜底补助,实现了水
源保护区人民群众免费参加医保,滇源、阿子营、松花、双龙四家办事处共计6.3万群众受益。
水源区内少数民族群众也同样享受了此项政策,实现了全员参保,少数民族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二)实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引领工程
1.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少数民族高技能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队伍教育培养工作,开展专技人员技术评职、评聘工作。
一是优先对少数民族进行技能职业培训。
区人社局组织开展的各类技能培训,在名额有限的情况下,优先对少数民族开展培训。
二是优先给予技能培训补贴。
20PC年,区人社局争取市级技能人才培训补贴2万元,优先奖励积极开展少数民族职工技能培训的企业;
三是严格执行“三支一扶”招募8种云南少数民族政策加分政策。
20PC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和“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两项农村基层项目共选聘高校少数民族毕业生5人到农村基层服务;
四是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服务政策,促进少数民族人才成长、发展。
实行少数民族人才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补贴、就业援助等优惠政策,鼓励少数民族实用人才创业、就业。
五是认真落实《昆明市引进人才实施细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创造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和环境,鼓励、支持和吸引各类少数民族人才到我区发展创业,贡献聪明才智。
2.定向招录少数民族工作人员。
加强少数民族工作人员录用工作,目前全区行政口公务员有1154人,少数民族干部137人,少数
民族干部所占比例为11.87%;
全区专业技术人员5388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531人,所占比例为9.85%。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措施
(一)存在问题:
1.结合统战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力度不够。
2.现在局机关的统战干部大都是兼职人员,人少事多的矛盾突出,有些统战工作开展得还不到位。
3.少数民族地区少部分群众由于思想观念,教育水平等因素影响,就业积极性不高,创业缺乏热情,就业创业工作开展和推进存在一定困难,特别是在转移就业培训、专场招聘会参与等方面,少数民族群众缺乏积极性。
4.少数民族人才教育培训需加强,一是目前我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主要依据省市有关人才发展政策开展,缺乏有效的针对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流动、开发机制,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推动力度不大。
二是缺乏人才培养经费保障机制。
目前我区未将人才培养经费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虽已建立财政专项经费,但经费投入过少,仅能保障高技能人才工作站项目的基本运转,相关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激励、奖励、使用等方面尚无经费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的发展成效。
(二)下步措施:
1.提高认识,推动工作。
要进一步将统战工作纳入局全年工作事项中来,加大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对统一战线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同时要注重加强调研和信息交流,培育先进典型,推动工作发展。
2.加强培训,优化队伍。
一是加大对统战干部及党外人士的培训教育力度,保证所有统战干部和统战对象都接受统战理论业务培训。
二是重视对统战干部和党外人士的培养、教育、交流和使用工作,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三是统战干部自身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搞好自身修养,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振奋精神,努力工作,开拓创新。
3.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创业就业培训力度。
特别是加强就业观念,创业意识的培训与引导。
通过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创业意识,使少数民族群众更多地参与到就业创业大军中来。
4.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健全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政策体系。
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是一项重要的常态化工作,要将少数民族高技能人才培养及高层次人才培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少数民族人才的开发、培养、使用、奖励和基础建设,并在逐年提高,以保障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顺利推进。
同时,制定和出台适合盘龙区少数民族实际的人才培养政策,形成有特色的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流动、保障等整体配套的人才队伍建设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