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2014第68号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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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
确保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完好可用。
大型、液化气体及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阀。
(二)强化化学品罐区生产运行管理。
正常操作时严禁内浮顶罐浮盘和物料之间形成空间,特殊情况下确需超低液位操作时,在恢复进料时,要确保进料流速小于限定流速,以防产生静电引发事故。
出现液位高低位报警时,必须立即采取处理措施。
上游装置波动时,要加强进罐区物料的分析检测,防止高温物料或轻组分进入储罐引发事故。
对有装卸栈台的罐区要严格装卸作业管理和车辆管理,防止违规作业影响罐区安全。
严格按变更管理要求,加强罐区变更管理。
立即暂停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经安全论证合格后方可投用。
(三)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内特殊作业管理。
要进一步规范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及检维修管理,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认真进行风险分析,严格隔离、置换(蒸煮)吹扫,严格检测可燃气体浓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还要严格检测有毒气体浓度、受限空间氧含量,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强化过程监控。
严禁以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严禁对未经清洗置换的储罐进行动火作业。
作业出现险情时,救援人员要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科学施救。
要进一步加强承包商管理,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核,加强承包商员工培训,做好作业交底和现场监护。
(四)加强化学品罐区设备设施管理。
对化学品罐区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检测,确保储罐管线阀门、机泵等设备设施完好。
加强化学品储罐腐蚀监控,定期清罐检查,发现腐蚀减薄及时处理。
确保储罐安全附件和防雷、防静电、防汛设施及消防系统完好;
有氮气保护设施的储罐要确保氮封系统完好在用。
(五)强化化学品罐区人员培训。
加强储罐区管理和操作人员
培训,确保掌握岗位安全风险和操作规程。
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应急防护器材,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初期火灾的扑救能力和中毒窒息的科学施救能力。
(六)进一步强化化学品罐区源头管控。
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储罐区进行设计复核,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完善设备设施。
可燃液体储罐要按单罐单堤的要求设置防火堤或防火隔堤。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罐区要定期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
(七)进一步加大化学品罐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日常巡回检查,定期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整治消除隐患。
对2013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安全专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隐患得到及时整治。
三、集中开展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4年7月至12月集中开展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各项措施尽快落实到位。
各有关企业和地区要根据本通知的七项具体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逐项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各地区要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本通知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企业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于2014年11
月30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书面报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结合年度大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4年7月11日
附件:
化学品储罐区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分管安全负责人
安全员
企业性质
化学品生产□
化学品经营□ 化学品储存、使用□
成立时间
占地面积
m2
所属(镇)、部门
职工总数
人
固定资产总值
万元
年销售
主要产品
化学品罐区应急
备案时间
救援预案编制时间
安全评价时间
化学品储罐区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二)
储罐区名称
储罐区面积
有无防护堤1有
2无
防护堤所围面积
储罐个数
个
罐间最小距离
m
储罐序号
物质名称
储量
吨
储罐形状
1立式圆筒罐2卧式圆筒罐3
球形罐
储罐形式
1固定顶罐2 浮顶罐
安装形式 1地上2地下3半地下
储罐材质
公称直径
m容积
m3
设计压力
MPa
物质状态
液态□ 气态□
储
设计温度
℃
罐
设计使用年限
年
实际工作压力
进料方式
1管道2铁路槽3槽车
实际工作温度
出料方式
1管道2铁路槽车3槽车
投产时间
安装单位
设计单位
注:
多个储罐请重复填写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