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京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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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91166(总机)邮编:
200002
E-mail:
lxcj.pg@
摘要
以下内容摘自本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本评估报告书全文。
项目名称:
上海京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委托方:
上海京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产权持有者: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拟受让方被评估企业:
评估对象和范围:
上海京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整体资产和负债评估目的:
股权转让
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
2008年10月31日评估方法:
成本加和法
评估结果:
净资产清查调整后帐面值为14,269,769.25元,评估值为109,217,674.31元,人民币大写:
壹亿零玖佰贰拾壹万柒仟陆佰柒拾肆元叁角壹分,评估增值94,947,905.06元,评估增值率665.38%。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2008年10月31日 金额单位:
万元
项 目
账面净值
调整后账面净值
评估值
增减额
增减率%
-2-
A
B
C
D=C-B
E=D/B
流动资产
641.21
647.86
6.65
1.04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4,299.80
4,428.37
128.57
2.99
其中:
在建工程
2,375.69
建筑物
1,763.52
1,882.81
119.29
6.76
设 备
160.59
169.86
9.27
5.77
无形资产
1,683.63
11,043.20
9,359.57
555.92
土地使用权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6,624.64
16,119.43
9,494.79
143.33
流动负债
5,197.66
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
净资产
1,426.98
10,921.77
665.38
评估报告只能由本报告中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只能服务于本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在使用本报告时,应注意特别事项说明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总评估师:
陈晓松
注册资产评估师:
孙月梅
法定代表人:
梅惠民 注册资产评估师:
黄雄
评估师声明
(一)就我们所知,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客观的。
(二)我们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三)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
(四)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有效。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
(五)我们及所在的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
除已在评估报告中披露的运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外,评估过程中没有运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成果。
(六)我们及其他业务助理人员对评估对象进行了现场勘查。
(七)我们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评估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
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我们的责任;
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九)我们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但不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十)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的评估机构无关。
-7-
正文
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方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本报告评估目的所涉及的被评估企业的企业整体价值进行了评估。
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被评估企业实施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与询证,对被评估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企业价值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企业概况
(一)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委托方:
上海京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简称:
上海京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76055495-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1151019006
注册住所: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李冰路306号
主要经营场所地址: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李冰路306号法定代表人:
吕钢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
医药中间体、化工中间体、生物制品、药品的研究、开发,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
二○○四年三月十九日至二○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2、产权持有者: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70450398-4
3300001008232(1/1)
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大道东路800号(青山工业区)
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大道东路800号(青山工业区)法定代表人:
壹亿零壹佰伍拾万元企业类型: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生产业务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化工中间体(不含危险品)的生产销售,新产品开发及技术转让,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
: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三日至不定期。
3、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拟受让方
(二)被评估企业:
二○○四年三月十九日至二○二四年三月十八日评估基准日,被评估企业股东及股权情况见下表:
投资者名称
投入资本(万元)
投资比例
1,350
90%
浙江康新化工有限公司
150
10%
合 计
1,500
100%
上述注册资本已经上海兴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兴验内字
2004-1738号《验资报告》)。
被评估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适用营业税率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1%、企业所得税率25%。
被评估企业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元
项目/年度
2005年12月31日
2006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2008年10月31日
总资产
33,942,434.94
44,879,505.05
60,459,213.52
65,674,524.90
负债
18,942,434.94
30,079,194.12
46,158,511.74
51,854,283.14
净资产
15,000,000.00
14,800,310.93
14,300,701.78
13,820,241.76
被评估企业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当期经营状况见下表:
2005年12月
31日
2006年12月31
日
2007年12月31
主营业务收入
3,067,161.33
2,785,465.54
主营业务成本
864,855.43
515,504.6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59,492.39
120,219.50
主营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
管理费用
199,689.07
2,544,453.40
2,613,904.02
财务费用
-4,744.74
-2,608.32
资产减值损失
2,590.32
18,727.93
营业利润
-199,689.07
-499,485.47
-480,282.19
投资收益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123.68
177.83
利润总额
-499,609.15
-480,460.02
所得税
净利润
上表财务数据摘自被评估企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其中2005年审计单位为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