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管理制度汇编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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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实施计划管理
1、理论和实际驾驶操作教学负责人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驾驶操作教学实施计划,报领导批准后实施。
2、实际操作训练教学计划分两种,正常班的分为单车教学实施计划,预约班的为单人教学实施计划。
3、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
三、驾驶培训记录管理
1、驾驶培训记录是考核学员培训学时的合法凭证,应认真填写。
2、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练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练员的顺序签名,教务部门签名后,加盖学校培训学时审核专用印章。
3、教务部门持驾驶培训记录到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公安部门约考。
4、驾驶培训记录一式三份,科目三培训结束时,经交通部门审核和公安部门约考,分别报送交通和公安部门各一份,另一份学校留存。
四、教学质量评估
1、学校每年对教学质量进行一次评估。
2、教学质量评估由教学质量评估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进行评估。
3、评估结束后,由评估小组写出评估报告。
4、学校根据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教练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练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定。
一、教练员分类
教练员分为理论教练员和实际操作教练员,并按每位教练员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
二、教练员聘用
(一)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资格》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二)学校聘用新教练员采取社会招聘、定向培训等形式,由理论教学和实操教学负责人进行面试和测试。
(三)聘用教练员应按下列程序:
1、申请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和测试。
3、测试合格后,双方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五年。
三、教练员解聘、辞职、开除
(一)解聘
学校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教练员,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二)辞职
教练员在聘用合同期内因某种原因向学校提出申请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30天通知学校。
教练员辞职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三)开除
在聘用合同期内,学校对违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开除。
被开除的教练员由学校做出书面决定。
四、教练员轮训、评议、考核、培训质量排行公布
(一)学校建立教练员培训、轮训制度。
全体教练员每年必须参加上级交通部门组织的职业道德教育、脱岗培训和轮训。
(二)学校建立教练员考评制度。
每年组织对教练员的执教能力、培训质量、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和学员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和评议,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形成良好的教学氛围。
(三)学校建立教练员培训质量教评制度。
每月对教练员的培训质量排行榜进行公布,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优依据,年终评出优秀教练员进行表彰、奖励。
学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驾驶员培训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如实填写培训记录、教学日志。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要领。
4、学员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5、学员在训练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二、学员学习管理
1、学员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为3年,从科目一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
3、学员中途退学,经学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的培训费。
4、学员违反学校规定被劝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判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即已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学籍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培训合同、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结业证书等。
3、培训合同内容(包括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告知及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教学日志(含学时确认单)和培训记录的使用。
4、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结业考核制度
结业考核是发放学员结业证的必经程序和依据,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是考取驾驶证的根本保证,为规范结业考核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方式:
(一)凡是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的学员都必须参加结业考核工作。
(二)结业考核科目和内容:
科目一:
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相关知识;
科目二:
为场地驾驶技能;
科目三:
第一部分为道路驾驶技能(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驾驶);
第二部分,为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二、考核方式:
1、科目一考试使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2、科目二以单车为单位由学校一名结业考核人员主考。
3、科目三以单车为单位由学校两名结业考核人员主考。
三、考核规范:
1、结业考核员必须由二级以上教练员担任,需持证上岗。
2、科目一考核时由理论教员监考。
3、科目二、三考核时由结业考核员监考。
四、考核评定和结业证发放:
1、考核评定按公安部123号令评分标准执行。
2、考核不合格的允许当场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终止考试;
3、下次补考应在三日后由教员提出,并做出补考计划,重新安排考试。
3、学员结业考核成绩由结业考核员填在学员的申请表上,并输入计算机。
教务处根据学员考试成绩及时发放学员结业证。
诚信承诺制度
为全面提高学校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准,规范行业管理,树立“以人为本、诚信至上”的驾培风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方便广大学员监督,特制定本诚信承诺制度。
一、诚信承诺的内容
1、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顺序、内容、培训时间,按教学计划施教,保证教学质量,对社会和学员高度负责。
2、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决不乱收费。
3、严格恪守“学员利益至上,注重培训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服务贡献社会”的办学宗旨,热情为学员提供一流的培训服务。
4、廉洁施教,不向学员索、拿、卡、要,不接受学员请吃。
5、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不侮辱、歧视学员。
6、训练中保证学员的安全,防止人员伤害。
7、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和学员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
二、诚信承诺的形式
学校充分利用招生广告,公示栏、学校网站公布诚信内容,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结合实际向学员宣传诚信内容。
三、诚信承诺的落实
1、学校经常开展诚信承诺的教育,认清承诺的价值,公布诚信承诺的内容,并定期检查诚信承诺工作的落实情况,避免失信于学员的事情的发生。
2、全体教职员工要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诚信承诺工作,营造“以人为本、诚信至上”的驾培风尚。
3、对学员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并由部门责任人采取打电话进行补救式服务。
4、年终评比时,把诚信承诺列入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培训质量信誉回访
1、学校不定期召集学员召开座谈会,征求学员对培训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2、各教练员采取电话回访,或上门征求学员意见的形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学员投诉受理制度
为规范学员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处理学员投诉,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声誉,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内容
学员认为学校、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侵害其合法权益时可以进行投诉。
具体内容包括:
1、学校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培训的;
2、学校在填写培训记录时弄虚作假的;
3、学校乱收费的;
4、学校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
5、教练员索要钱物的;
6、教练员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
7、教练员无故停止学员训练的;
8、要求学员履行非法定义务的。
二、投诉方式
1、在学员报名大厅、设投诉箱和公示投诉电话。
2、在学校网站设立电子投诉信箱。
三、投诉管理
1、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每日开启投诉箱,发现投诉应及时处理。
2、接到投诉后,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填写学员投诉表,交由分管校长阅示。
3、符合立案条件的,由学校办公室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4、调查时应形成书面材料,包括证人、证言、被投诉人的情况说明及调查报告。
5、调查结束后应将处理意见填写在学员投诉表上,并报送分管校长批准。
四、投诉处理
学员投诉内容属实,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1、没有达到规定学时的要对学员补训。
2、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由责任人当面向学员赔礼道歉,并按学校其他规定处理责任人。
3、收取钱物的,按学校规定对责任人处以3倍罚款,并将收取的钱物如数退还学员。
4、学校乱收费的由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