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解读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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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个问题厘清了,对于《条例》的理解也就透彻了,以后做起工作来也就得心应手了。
1、国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经济组织,也是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必须要加强对国企的领导和控制,这是最为主要的基础和前提。
2、贯彻习总书记新思想的必然选择。
《条例》总则第一条就写到: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
3、这个条例还是要解决企业的根本问题。
作为经济组织的根本问题一定是经济问题本身。
因此在《条例》总则的第二条中写到:
“……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1、党的建设是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的简称,必须要遵循五大基本原则:
1)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2)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3)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4)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5)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2、必须要落实好党组织的领导职责一级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的重大领导职责:
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1)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
3)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4)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5)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7)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二级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必须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2)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3)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5)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6)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
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3、强化对国企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条例》要求,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1)强化党对企业领导的人事结构安排。
1)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2)对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的交叉任职做了明确的规定。
3)对党委专职副书记、内设纪检组织负责人,不兼职的规定。
4)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2)强化公司治理的安排。
第十五条规定,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1)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2)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3)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4)企业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5)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6)其他应当由党委(党组)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规定,“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做好选配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加大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1)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重点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特殊领域紧缺人才工作。
2)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第十七条规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探索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重大决策应当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
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保证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4、以强化党员队伍建设为主要抓手1)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采取集中轮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宣讲、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引导党员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
2)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坚持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等有效做法,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3)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督促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增强党员意识。
4)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关爱党员,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在重要节日、纪念日等走访慰问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经常联系关心因公伤残党员、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5)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教育或者处理。
6)发展好新党员,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7)开展党内活动,发挥好党员作用。
5、把政治建设挺在前,抓好思想建党、组织建党《条例》指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1)抓好思想建党:
①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职工,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抓好形势政策教育。
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传承弘扬国有企业优良传统和作风,培育家国情怀,增强应对挑战的斗志,提升产业兴国、实业报国的精气神。
深化文明单位创建,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造就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新时代国有企业职工队伍。
③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④注意在企业改革重组、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
和企业破产等过程中,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解决职工群众困难,引导职工群众拥护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2)抓好组织建党
①健全落实企业领导人员基层联系点、党员与职工结对帮带等制度,定期开展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有针对性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②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职工群众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建功立业,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6、强化党内民主监督1)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
落实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健全代表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积极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建议。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3)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侵吞挥霍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
问题严重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4)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内设纪检组织、党委工作机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
5)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大提醒、函询、诫勉等力度,通过巡视巡察、考察考核、调研督导、处理信访举报、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式,督促企业领导人员依规依法用权、廉洁履职。
6)善用企业监事会、审计、法律、财务等监督力量,发挥职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7)国有企业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
7、规范党的各项基础工作《条例》在组织设立、党代会召开、换届等很多方面做了非常细致的规定,确保了党组织的规范性工作。
1)经党中央批准,中管企业一般设立党组,中管金融企业设立党组性质党委。
党组和党委产生办法和权责不一样,大家一定要清楚。
2)大型国企可以设立党的常务委员会3)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4)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党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