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电子申请CPC客户端操作常见问题Word文件下载.docx
《专利电子申请CPC客户端操作常见问题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利电子申请CPC客户端操作常见问题Word文件下载.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如何升级客户端系统?
可通过专用软件更新程序升级,在系统开始菜单中选择【程序】-【gwssi】-【CPC升级程序】,在线升级客户端系统;
或在电子申请网站首页【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最新的离线升级包进行升级。
在一个电子申请案卷包的申请文件中,能否同时包含
MS-WORD或者PDF格式的文件?
对于同一案卷包的申请文件中,以导入MS-WORD或者PDF
格式文件的方式制作申请文件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文件格式进行编
9
辑和提交,即同一个案卷中不能同时包含MS-WORD或者PDF格式的申请文件。
采用PDF或MS-WORD格式提交的电子申请的说明书,是否需要像XML格式那样标注上‘[0001]’这样的段落编号?
对于采用PDF或MS-WORD格式提交的电子申请文件,专利局相关人员首先将PDF或MS-WORD格式文件转换成TIF格式的图形文件后,然后和纸件文件一样由知识产权文献出版社通过OCR技术进行代码化加工,将TIF格式文件转换成XML格式代码文件。
因此,以PDF或MS-WORD格式提交的说明书,不需要在说明书中添加任何形式的段落编号。
请求书中“文件清单”内容如何填写?
电子申请用户提交新申请时,必须填写请求书中“文件清单”部分的内容。
应使用客户端编辑器中的“文件清单导入”功能。
当申请文件全部编辑保存完成后,打开请求书,点击编辑器上方的工具栏中倒数第3个黄色图标,选择“导入文件清单”,系统会将自动生成并保存的文件类型及页数等信息自动加载到请求书中的“文件清单”部分。
对于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和说明书核苷酸和氨基酸序列表使用MS-WORD、PDF格式提交的,系统导入上述文件的页数显为“0”页,申请人不必对页数进行修改,但是,当导入的权利要求项数显示为“0”项时,应当按照实际项数进行手工修改。
当电子申请用户提交了已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局备案的总委托书时,需要在导入文件清单后,在清单最后填写总委托书的备案号。
当使用XML编辑器制作权利要求书时,如何添加权利要求的权项号?
使用XML编辑器制作权利要求书时,不需要编辑权利要求的权项号,只要保证每项权利要求都是以句号结尾即可,内容编辑完成后单击编辑器上方的工具栏中第一个图标,系统会启动权项自动识别功能,实现为每项权利要求自动添加权项号。
当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正式提交申请时,签名证书一栏是空白的,未显示证书该如何处理?
首先,电子申请用户应确认是否已经在电子申请网站上成功下载了数字证书。
如果成功下载数字证书后,签名证书一栏仍是空白的,请在电子申请客户端【系统设置】中选择【选项】,确认证书目录里选择的是生产环境,数字证书将会显示在【证书管理】列表中。
签名时提示:
“案卷中的文件清单不能为空,请更正后再签名发送;
案卷中的文件清单加载个数和实际文件个数不一致,请更正后再签名发送”。
请问该如何操作?
将所有文件保存之后,打开请求书编辑页面,点击页面上方的黄色图标,选择导入文件清单,之后再保存请求书,并尝试重新签名发送。
“该案卷的用户注册代码和证书代码不一致或注册用户不是代表人,请更正后再签名发送”,问题出在哪?
该怎么办?
根据提示可能有两种情况:
一是您的文件签名栏中内容与您使用的签名证书不一致,无法签名通过,请您检查文件签名栏中的内容与签名证书是否正确;
二是确认您提交申请中的代表人是否是注册用户且与数字证书一致。
在电子申请客户端(CPC),请求书或进入声明中文件清单页数怎么变成了“0”?
对于以WORD、PDF格式提交申请文件及相关文件,在电子申请客户端重新导入文件清单时文件页数会被自动清零,申请人不必再修改清零后的文件页数。
对于已经提交的电子申请文件,如何备份和管理?
可以使用客户端系统案件管理功能将案件、文件或通知书导出后备份。
也可使用“系统设置”菜单中的“数据备份”和“数据还原”功能实现备份。
CPC客户端中的【导出】和【导入】按钮分别实现什么功能?
在案件列表中选中一个案件、文件或通知书后,点击【导出】按钮,可以将已选案件、文件或通知书以zip文件格式导出并保存到计算机指定位置。
如果需要导出word格式的文件,可以选择【导出DOC案卷】或【导出DOC文件】。
在草稿箱或收件箱中,点击【导
入】按钮,可以将符合客户端系统导入格式的案件、文件或通知书导入到相应目录中。
对于以电子形式提出的分案申请,原申请是国际申请的,如何在请求书中填写国际申请号?
根据《关于电子申请的有关事项的业务通知》中的要求,在请求书中不必填写国际申请号。
对于已提出过分案申请,申请人需要针对该分案申请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在提交电子申请或答复补正通知书时,涉及单一性缺陷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分案通知书如何提交?
根据《关于电子申请的有关事项的业务通知》中的要求,上述文件目前应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CPC)“其他文件”的模版进行提交。
电子申请的请求书内容如何补正?
电子申请的请求书内容需要补正的,申请人可以仅针对缺陷部分提交补正书或者陈述意见,无需提交请求书替换页。
补正文件的修改对照页如何提交?
客户端提供文件编号为100042的“修改对照页”模板,制作时可将修改对照页保存成jpg或者pdf格式的文件导入后提交。
在使用XML编辑器时,添加图片不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为了保证提交图片在审查、出版过程中与原始提交图片大小
一致,电子申请客户端对添加的图片有基本要求,图片格式应为JPG
或者TIF;
对于外观设计申请的图片大小应当不超过150mm×
220mm,其他图片大小应当不超过165mm×
245mm。
图片或照片分辨率应当在72DPI~300DPI范围内。
如果图片添加不成功请检查其是否不符合上述要求。
如何制作符合标准的图片并保证图片的清晰度?
首先保证图片的大小符合电子申请的格式要求,如果不符合,应在保证清晰度的同时进行大小的调整(画图板、Photoshop 等)。
图片的分辨率的规范区间为72DPI~300DPI,建议尽可能是300DPI。
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的时候编辑器出现空白界面或者假死应该怎么办?
由于客户端频繁的调用word进程,可能出现word程序未响应的情况,导致假死。
可退出客户端,进入任务管理器
(Alt+Ctrl+Delete),结束“Winword”进程。
再重新打开CPC客户端。
电子申请客户端答复补正界面,有的通知书答复过一次后再想针对它答复就找不到了。
怎么办?
客户端编辑器答复补正界面的“未答复”和“已答复”通知书列表对应的是一个选项按钮,需要通过重复点击此按钮在“未答复”状态和“已答复”状态的通知书列表间切换。
有多个申请涉及同样的申请人,请问如何复用之前写好的请求书中的申请人信息?
可以先制作好一个请求书,然后利用“导出文件”和“导入文件”的功能来实现该请求书信息的多次复用,而不用每次编辑请求书的时,相同内容重复编写。
在“数字证书管理”—>
“证书管理”中看不到提交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了,怎么办?
请打开“系统设置”—>
“选项”,“证书目录”一栏应选择“生产环境”。
能否针对客户端中没有的案卷中的通知书进行答复补正?
可点击CPC主页面中的【主动提交】图标,然后在弹出窗
口的左上方的“申请信息列表”部分点击【新建】,填写申请类型、申请号及发明名称。
然后,点击【确定】,就可以在案卷信息列表中选中新建案卷信息。
然后在左下方的“中间文件”部分点击【补正】制作补正文件,然后点击【补正】旁的【增加】制作补正书。
如何在请求书的发明名称中输入上下角标?
在请求书编辑界面中,点击界面上方的倒数第三个黄色图标,然后选择“上下角标”。
当发明人多于3个时,在请求书中如何编辑?
在请求书编辑界面中,点击界面上方的倒数第3个黄色图标,
然后选择“编辑发明人”。
第4个及之后的发明人显示在请求书附页中。
在说明书附图中如何批量导入图片?
在说明书附图编辑界面中,点击界面上方的第2个图标,然后选择待导入图片所在的文件夹即可。
如果想调整多幅图片的顺序,
可以点击说明书附图编辑界面上方的第1个图标,再点击“编辑图片或照片”进行修改。
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无法编辑个人年收入,怎么办?
在费用减缓请求书编辑界面中,点击界面上方的倒数第3个黄色图标,再点击“编辑申请人减缓理由”即可。
在补正书中无法编辑补正内容,怎么办?
在补正书中编辑界面中,点击界面上方的倒数第3个黄色图标,再点击“编辑补正内容”即可。
如何在客户端中提交纸件申请转电子申请的请求?
在“电子申请编辑器”界面中点击左侧“附加文档”下方的“增加”图标,在弹出的“选择附加文件”对话框中选择“纸件转电子申请请求书”。
如果没有找到,那么在“选择附加文件”对话框的右下方有“更多”的链接,点击该链接,在弹出的对话框的左侧待选项目中找到“纸件转电子申请请求书”,添加至右侧的已选项目即可。
根据专利法第9条第1款的规定,针对发明授权放弃使用新型的放弃声明如何提交?
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放弃专利权申请声明模板,应在第①栏申请号栏中填写实用新型的申请号,在第②栏声明内容中,勾选“根据专利法第9条第1款的规定,专利权人声明放弃上述专利权”,并在注明中填写发明的申请号。
相关的证明文件,应当制作成图片放在放弃专利权声明的第二页提交。
在电子申请请求书中,什么是申请人的用户代码?
是否为必填项目?
用户代码是指申请人的电子申请用户注册代码。
未委托代理机构的,电子申请的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之一应当是有效的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并应当在请求书中填写作为提交电子申请的申请人用户代码,其他不作为电子申请提交人的申请人,即使是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不填写用户代码。
已委托代理机构的,可以不填写申请人的用户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