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篇四】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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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拥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个、省级92个;
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3家、省级29家;
省级示范家庭农场90家。
发展模式探索创新。
大力推广并逐步形成畜禽—沼—粮(菜、果等)、经果园立体种养、稻田立体种养、小流域农业生态治理、休闲观光农业等典型模式。
推进传统农业向农产品精深加工、流通及休闲服务业等领域延伸,建成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星级示范点12个。
xx年,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接待量达1411万人次,实现收入62.7亿元。
基础设施初步改善。
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和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xx”期间,累计投入各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64.15亿元,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06.47万亩,新增耕地1.2万亩,提高耕地质量等别约1等。
新改建田间道路1100
余公里,田间道路通达度近95%。
涉农改革稳步推进。
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1-9月份,发放农房抵押贷款278笔、4774万元,累计贷款余额8352万元。
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审核颁发“两证一书”25651处,成立管护组织481个,覆盖耕地面积21.89
万亩。
紧抓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机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加快林业产业发展。
然而,我市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投入相对不足,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农产品整体竞争力不强,生态环境基础脆弱等根本性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财政投入相对不足,基础设施仍然滞后。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不够,投入“小、散、乱”且效果不明显,计划设立的农业发展专项基金推进慢。
县市区土地出让收益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农田水利专项资金和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不足。
受洪涝灾害影响,全市5254处堤防(护岸)、98座水闸、59座泵站、5489处塘坝及灌溉设施需要修复。
偏远山区机耕路等级差,机械化生产难以推广。
二是规模经营水平不高,品牌市场竞争力弱。
新型主体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不高,规模效益不够明显。
农产品品牌有数量没质量,大而强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少,仅茶叶全市就有近10个品牌,规模小、知名度低。
涉农省著名商标72件,仅占全部涉农商标2.9%,生态优势、品质优势未能转化为竞争优势和经济效益。
农副产品多以初级加工为主,精深加工能力有限,宁国詹氏食品公司每年只能加工当地约30%的山核桃产量,大部分加工量流向xx,附加值流失。
三是发展路径不够明晰,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全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有待细化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刚刚起步,融合程度低、层次浅,市域内绿色生态农业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不健全。
涉农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信贷激励机制,农房、宅基地、土地经营权收储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农产品安全监管机制有待构建。
要素流转市场不健全,林权、土地经营权等涉农权属及资产综合交易平台缺乏。
四是农业环境问题突出,农产品质量难保证。
超剂量、超范围施肥用药现象严重,据测算,全市化肥有效利用率约为30-40%,农药过量施用在水稻生产中达30%,其它农作物上更高。
施药器械落后,化肥农药瓶袋乱弃置,零散畜禽养殖废弃物乱排放,农地膜残留等,造成严重农村面源污源。
农业从业者普遍年龄大,难以掌握配方施肥、农机与农艺、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等新型农业技术。
乡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不够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可追溯体系有待构建。
绿色生态农业是集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系统稳定、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经济高效为一体的现代农业。
我市提出在全省率先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就必须直面现实问题,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营造有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打造全域、全产业链绿色生态农业样板,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
(一)理念先导,明确发展定位。
农业是xx的优势,是全面小康的基础。
我市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有资源、有基础、有潜力,必须高度重视、加大推进力度。
加强宣传,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和广大市民强化绿色生态理念,转变思想观念。
把握“绿色”、“生态”特征,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坚定不移地走规模适度、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依据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xx-2020年),抓紧制定我市绿色生态农业发展行动计划。
坚定“面向长三角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供应基地”发展定位不动摇,借助绿色生态优势,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
以建设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培育创建特色小镇为抓手,全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二)改革发力,完善体制机制。
加大农村改革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全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尽早启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
前期工作,研究出台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推动“三权分置”稳步实施。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巩固扩大农村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成果,及时提炼推广试点实践经验。
突出绿色生态导向,加快农业补贴政策改革,推动新增补贴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试点创新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和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推进代耕代种、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专业化服务。
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探索设立xx绿色生态发展综合实验区,创建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新模式。
政府牵头,涉农各部门及金融机构参与,加快建设市、县、乡统一联网、三级联动,融信息发布、收储评估、抵押变现、使用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服务平台。
加大考核激励力度,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细化各县市区功能区域,明确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定位和重点,优化产业布局,制定实施“分类扶持”的财政政策和精准调控的区域政策。
要将绿色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考核工作内容,针对性制定差异化综合考核细则,科学设置“绿色”、“生态”考核指标及权重,强化问责监督,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率。
要充分利用我市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权限,研究起草生态补偿条例,明确补偿具体内容,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政策法规体系,不断推进生态补偿制度化和法制化。
(三)标准引领,构建安全体系。
紧扣我市粮食、蔬菜、茶叶、畜禽、山核桃、竹产业、中药材、木本油料、特种水产等特色产业及主导产品,加快制订彰显地方特色、符合国标省标的绿色生态产业及农产品生产、加工标准,实行农产品分等分级、优质优价,逐步建立我市农产品绿色生态标准体系。
创建一批生产设施、生产过程标准化的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示范点、示范区,推进规范化、标准化生产。
以申报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为重点,实施“绿色生态农产品”品牌培育计划,各县市区每年选择1-2个现有优势产品进行培育,积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产品竞争力。
以“互联网+”引领现代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构建品牌营销平台,扩大品牌影响力和经济效益。
要更加注重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出台激励政策,加大补助力度,力争xx年前完成已划定畜禽禁养区的养殖户关停或向宜养区搬迁。
建立“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农作物秸秆、废旧地膜、农药废包装处理机制,建设覆盖全市的回收网点和资源化再利用加工厂。
重点在各级农业示范基地、高标准农田等区域,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建设化肥农药零增长示范区。
健全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农产品安全标准与检测结果定期发布机制。
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落实乡级监管机构专职人员和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配备,构建市、县、乡、经营主体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建设“三品一标”农产品信息管理数据库,确保“三品一标”认证产品100%纳入可追溯范围。
抓住环保机构改革契机,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确保环保执法力量真正下移。
(四)财政支持,夯实农业基础。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形成经营主体自发投入、工商资本积极投入、社会资本参与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建立市本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协调联系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下达,重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绿色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产业扶贫等。
各县市区要以项目为抓手,统筹编制落实方案、安排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提升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将中小畜禽养殖企业沼气工程建设纳入各级财政支农项目范围,积极推进生态养殖。
重视市政协有关定向融资担保机制协商建议的落实,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及奖励基金,持续对涉农担保公司注资,提高农业担保的放大倍数比例,落实担保公司尽职免责制度,加快担保公司代偿进度。
要对涉农金融业务税费给予优惠,对新型主体贷款最终造成损失超过一定比例的银行给予风险补偿;
对金融机构涉农新增贷款,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加快发展农业保险,积极开展针对新型主体的保险业务。
制定长远规划,增加生态建设和管理技术要求,统筹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水土保持、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等工程,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管理,落实保护责任单位、管护资金和县、乡、村管护责任。
要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突出全市灾后重建工作重点,加大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力度,力争更多中央、省级投资支持我市灾后水利重建工作。
积极争取省级加大对面上小型水利工程的补助标准和力度,适当延长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时限,争取改造资金得到足额落实。
加大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力度,引入市场机制,明晰产权归属,进一步明确群众参与水利工程管理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五)规模经营,实现持续发展。
新型主体是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的生力军和引领力量。
要总结近年来发展实践,减少行政干预,尊重市场规律和主体发展意愿,引导各类新型主体有效管控风险,适度规模发展。
发挥我市林业资源优势,以生态林业产业化为方向,大力发展山核桃、银杏、香榧等特色经济林和中药材等林下经济,支持宁国、广德等地做大做强竹产业。
创新金融服务,提高保险标准,倾斜项目资金,鼓励各类新型主体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设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为基础、农业科研院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积极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将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纳入全市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和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
充分发挥中高职业院校、推广机构、龙头企业以及新型主体作用,在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中,大力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
尽快建立新型主体带头人人才库和培训基地,建立轮训和进修制度,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的能力水平。
高度重视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加快培养绿色生态农业技能服务型人才,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