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管理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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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图纸和资料管理办法 22
项目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办法 23
计划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25
首件工程认可制 28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试行) 30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37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53
湖北恩施信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管理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 111
履约管理办法(试行) 115
恩施信达旅游公路PPP项目工程规范化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127
恩施信达旅游公路PPP项目土建工程综合巡查办法 146
公路土建工程质量安全违约实施细则 162
发 布 令
为健全湖北恩施信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负责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确保建设项目达到优良工程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编制了湖北恩施信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办法及相关程序文件,现予以发布。
工程管理办法及相关程序文件对公司管理建设各项工作的实施做了具体规定,参建单位都必须遵守这些规定。
此办法是公司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和其他要求,持续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有效加强恩施市旅游公路PPP项目管理。
工程管理办法及相关程序文件发布前,我司已下发的相关文件自此办法施行之日起失效。
工程管理办法及相关程序文件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湖北恩施信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办法及相关程序文件自2016年12月15日起施行。
总经理:
日 期: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确保公司负责建设的恩施市旅游公路PPP项目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确保建设项目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二、凡公司负责建设的恩施市旅游公路PPP项目的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监理工作质量,以及与工程质量相关的质量管理活动,均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质量管理依据
一、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建设的政策和法规。
二、国务院2000年颁布的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6号《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四、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JTGF80/2-2004)、《公路工程监理规范》。
五、国家和交通部正式颁布的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办法等。
六、经批准的有关工程项目的文件、技术标准、及我公司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七、经批准的有关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施工组织设计。
八、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依法签订的《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与设计单位签订的《勘测设计合同》及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九、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联席会议纪要。
十、总包单位对施工工程质量负总责。
第三章质量方针
严格执行标准和规范,依法按合同办事;
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依靠科技手段,加强监督管理;
学习先进经验,克服质量通病;
在过程中控制质量,在建设中争创优良。
第四章质量总目标
一、杜绝设计、施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三、土建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优良
四、交、竣工文件做到真实可靠,规范整齐,实现一次交验合格。
五、质量目标: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
第五章质量保证体系
一、湖北恩施旅游公路PPP有限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和实施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总包单位应依据本细则成立以第一管理者为首的和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强化质检机构,配置素质较高的质检工程师。
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组织到位,人员落实。
三、勘察设计单位、总监办分别建立以设计总负责、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各专业或相关技术人员参加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第六章质量管理工作职责
一、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湖北恩施信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质量方针,制定项目工程质量规划,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程质量检查。
公司工程部将坚持长期对各工区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项目的工程质量状况及时收集并定期通报。
除了加强中心试验室工地检验抽查的力度,为了快速、有效掌握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定量分析质量状况和做好工程质量“过程中控制”,总包单位应委托有资质、有实力的检测机构,采用地质雷达、钻孔等探测手段对隧道工程的衬砌厚度、混凝土强度、净空尺寸、混凝土背后密度,路基档护工程的墙身厚度、强度、墙背回填密实度、桥梁基础等隐蔽工程进行无损检测。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中质检资料的真实性,公司工程部将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单项工程进行抽查,按分部分项从现场检验、现场收方、中间计量表、实验资料、质检资料等方面进行系统地、全面地反向检查。
二、设计单位拟派设计代表,应牢固树立“设计文件是工程质量的基础”的思想,认真强化设计图纸的内审工作,并对交付的施工图纸、和变更设计图纸实行责任跟踪。
(一)设计单位应配置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常驻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
(二)组织施工图设计的技术交底和优化与完善设计工作。
变更设计应切合实际,以确保满足工程产品的使用功能。
(三)密切配合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及时处理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做到原因分析确切,处理方案经济合理,及早根治病害。
三、总监办应按照投标书和监理合同的要求,认真贯彻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严格按照《公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湖北恩施信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违约处罚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严把工程质量监理关。
四、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具体质量管理办法。
总包单位对恩施市旅游公路PPP项目的建设质量负责。
(一)严格队伍管理,对所使用的外部劳务应进行技能训培和质量意识教育,禁止转包或非法分包工程。
(二)单位工程开工前,要编制详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优选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序。
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提出质量控制要点。
(三)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物抽样检查或进行实验,经总包单位质检人员查验合格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能使用。
(四)隐蔽工程,隐蔽前由总包单位质检员自检并办理规定手续,报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确认合格签署同意后,才能隐蔽。
(五)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与实地不符或差错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意见和建议,严禁擅自修改设计图。
(六)建立健全工程检测机构,配齐检测设备和仪器,配足与承包工程相适应的检测人员。
(七)积极配合设计、监理单位大力组织攻克质量通病的技术攻关活动。
(八)积极开展创建优质样板(精品)工程活动。
充分发挥优质样板工程的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样板引路,提高项目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九)搞好安全生产,实施文明施工。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确保环保、水保竣工验收达标。
(十)按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时组织对以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自检,按规定认真填报有关自检自评记录与表报,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整理相关内业资料与施工日志。
第七章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一、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图完成后,由公司主持,设计、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各方面参加的技术交底会议,明确工程的设计目的,了解设计内容和技术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打下基础。
二、施工图核对优化制度。
监理、总包单位进场后应尽快完成边桩恢复、中线恢复和联测及断面图复核工作,在此基础上对施工图中遗漏或与实地不符的设计进行优化。
三、隐蔽工程检测制度。
总包单位隐蔽工程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隐蔽工程检查。
四、监理人员的随工检查和旁站制度。
监理人员工作的侧重面应在工地,应该确保工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的控制。
五、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总监办每季度进行一次工程质量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质量全面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质量检查树立样板工程。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并将进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
六、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若出现工程质量事故,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七、对钢材,水泥、沥青等主要原材料实行准入制度。
钢材,水泥、沥青必须从产品质量优良,性能稳定的正规厂家购买。
经试验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使用。
其他建筑材料也需检验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八、工程质量情况报告制度。
按时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报告,以便检查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有利于发现工作中的问题(每月一次,纳入监理月报)、设计单位(每季一次)报告。
总包单位(季、年报)应按期向公司工程部提交相关报告。
第八章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一、总包单位对有效使用期内的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监理工程师如发现工程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总包单位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二)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总包单位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总包单位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同时得到了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三)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严重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在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
(四)工程完工后,发现工程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总包单位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二、质量缺陷责任的判定:
监理工程师应对总包单位提出有争议的质量缺陷责任予以判定。
判定时应全面审查有关的施工资料、设计资料及地质资料,必要时还应进行现场检测、钻孔等,在分清技术责任的同时,还应明确质量缺陷处理的费用金额。
如涉及索赔应按索赔程序办理。
三、质量缺陷的修补及加固
(一)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由总包单位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进行认真的分析并提出修补和加固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对因其它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由监理、设计、总包单位共同提出处理方案,由总包单位进行修补,同时报公司备案。
(二)修补措施及方案应不降低质量验收标准,并应在技术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三)如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危及安全和使用要求,必须推倒重来,彻底返工,并按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四、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如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筑物位置错误等,都属工程质量事故。
监理工程师应按如下程序处理:
(一)应立即指令总包单位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二)应要求总包单位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
质量事故报告应详细反映该项工程名称、部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