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质量关键技术指标检验实施细则教材.docx
《粮食质量关键技术指标检验实施细则教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粮食质量关键技术指标检验实施细则教材.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粮食质量关键技术指标检验实施细则教材
附件:
小麦不完善粒检验实施细则
依据现行《小麦》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现对小麦不完善粒判定标准的有关技术问题说明如下:
一、分样
检验小麦不完善粒的样品应按照GB5491-1985《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的要求,分取检验用大样和小样。
送检样品在分样前至少混合5次,缩分前至少混合3次,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二、小麦不完善粒检验与判定
小麦不完善粒检验应按照GB/T5494-2008《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和GB1351-2008《小麦》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在散射日光或符合GB/T22505《粮油检验感官检验环境照明》的光照条件下进行。
小麦不完善粒是指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小麦颗粒。
包括:
虫蚀粒、病斑粒、破损粒、生芽粒和生霉粒。
具体检验细则如下:
(一)虫蚀粒:
被虫蛀蚀,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1、应特别注意是否伤及胚或胚乳,未伤及胚或胚乳的籽粒归属为完善粒。
2、应细致观察粒面是否有肉眼可见的细小蛀孔,以免漏检。
3、仅仅在籽粒表面有轻微虫蚀痕迹,没有形成肉眼可见的细小蛀孔的,不归属虫蚀粒。
4、虫蚀粒不能准确鉴别时应进行剖粒检验。
(二)病斑粒:
粒面带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1、黑胚粒:
籽粒胚部呈深褐色或黑色,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1)黑胚粒须进行剖粒检验,应沿着黑斑中心部位将籽粒切开。
(2)深褐色或黑色斑块可能发生在籽粒的任何部位,但常出现在胚部和麦沟处。
不论斑块在何处,斑块明显并伤及胚或胚乳的都应归属黑胚粒。
2、赤霉病粒:
籽粒皱缩,呆白,有的粒面呈紫色,或有明显粉红色霉状物,间有黑色子囊壳。
籽粒皱缩,呆白在实际鉴别中按呆白并皱缩掌握。
3、籽粒胚部因感染病菌而导致色泽灰暗,与正常籽粒明显不同,且伤及胚的籽粒,应归属病斑粒。
(三)破损粒:
压扁、破碎,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籽粒有裂纹未伤及胚或胚乳的不属于破损粒。
(四)生芽粒:
芽或幼根虽未突破种皮但胚部种皮已破裂或明显隆起且与胚分离的颗粒,或芽或幼根突破种皮不超过本颗粒长度的颗粒。
1、应注意观察发芽的痕迹,以免漏检芽已经断落的籽粒。
2、疑似芽已断落的生芽粒不能准确鉴别时应进行剖粒检验。
3、鉴别胚部种皮隆起是否与胚分离,应用镊子按压隆起部位,种皮完全隆起的籽粒,应归属于生芽粒;胚部有空洞感,颜色和光泽与正常籽粒有差别的籽粒,也应归属于生芽粒。
(五)生霉粒:
粒面生霉的颗粒。
1、肉眼可见粒面生霉且未伤及胚和胚乳的籽粒,归属于生霉粒。
2、伤及胚和胚乳且有使用价值的霉变粒也归属生霉粒。
3、仅麦毛上可见霉点的籽粒,不归属生霉粒。
(六)由于微生物或其他原因而改变了正常颜色的籽粒,即热损伤粒,应归属为不完善粒。
(七)胚部种皮颜色明显发暗,剖开种皮后,可见胚部呈深褐色的籽粒应归属为不完善粒。
三、无使用价值的小麦归属为杂质。
严重病害、热损伤、霉变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变色变质、无使用价值的籽粒;生芽粒中芽超过本颗粒长度的籽粒(如芽已掉应注意辨别是否有使用价值);线虫病籽粒、腥黑穗病籽粒等无使用价值的小麦均归属为杂质。
玉米不完善粒检验实施细则
依据现行《玉米》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现对玉米不完善粒判定标准的有关技术问题说明如下:
一、分样
检验玉米不完善粒的样品应按照GB5491-1985《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的要求,分取检验用大样和小样,原始样品在分样前至少混合5次,缩分前至少混合3次,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二、玉米不完善粒检验与判定
玉米不完善粒检验应按照GB/T5494-2008《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和GB1353-2009《玉米》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在散射日光或符合GB/T22505《粮油检验感官检验环境照明》的光照条件下进行。
不完善粒是指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玉米颗粒。
包括虫蚀粒、病斑粒、破碎粒、生芽粒、生霉粒和热损伤粒。
具体检验细则如下:
(一)虫蚀粒:
被虫蛀蚀,并形成蛀孔或隧道的颗粒。
1、注意区别机械损伤和虫蚀损伤。
2、应仔细观察粒面是否有肉眼可见的细小蛀孔,以免漏检。
3、仅仅在表面有轻微虫蚀痕迹,没有形成肉眼可见细小蛀孔的,不归属虫蚀粒。
4、虫蚀粒不能准确鉴别时应剖粒检验。
(二)病斑粒:
粒面带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1、未伤及胚或胚乳的不归属病斑粒。
2、病斑粒不能准确鉴别时应剖粒检验,应沿着病斑中心部位将籽粒切开。
3、疑似病斑的,需剖粒检验,若胚和胚乳完好,则不归属病斑粒。
4、未熟粒不归属病斑粒。
5、由于色素沉积,导致种皮出现紫红色条纹且有光泽的,不归属病斑粒。
(三)破碎粒:
籽粒破碎达本颗粒体积五分之一(含)以上的颗粒。
1、籽粒有裂纹且未完全破碎的不归属破碎粒。
2、胚部完全脱落,且胚部体积不足本颗粒体积五分之一的籽粒不归属为破碎粒,脱落的胚部应归属为破碎粒。
(四)生芽粒:
芽或幼根突破表皮,或芽或幼根虽未突破表皮但胚部表皮已破裂或明显隆起,有生芽痕迹的颗粒。
1、胚部种皮破裂,胚芽明显可见的归属生芽粒。
2、胚芽靠近胚与胚乳边界线的属于“有生芽痕迹”,应归属生芽粒。
3、应注意观察发芽的痕迹,以免漏检芽尖已突出和芽已经断落的籽粒。
4、疑似生芽粒不能准确鉴别时应剖粒检验。
(五)热损伤粒:
受热后籽粒显著变色或受到损伤的颗粒,包括自然热损伤粒和烘干热损伤粒。
1、烘干热损伤,籽粒表面或胚显著变色,无论面积大小,只要颜色与正常籽粒有显著差异,达到深褐色或近似咖啡色,即归属为热损伤粒。
2、因过度呼吸,胚部呈深褐色或咖啡色的籽粒,归属自然热损伤粒。
3、籽粒本身颜色呈深褐色的,不能归属为热损伤粒。
4、胚部热损伤的籽粒不能准确鉴别时,应用刀尖将表皮剥离观察,胚部呈深褐色、咖啡色的颗粒归属为热损伤粒。
5、特殊年景下色变粒的归属按照当年国家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六)生霉粒:
粒面生霉的颗粒。
引起玉米籽粒生霉的霉菌主要包括灰绿曲霉、白曲霉、棕曲霉、黄曲霉、黑曲霉和杂色曲霉等曲霉属,串珠镰刀菌、尖孢镰刀菌、雪腐镰刀菌和禾谷镰刀菌等镰刀菌属,产黄青霉、桔青霉和缓生青霉等青霉属以及木霉属、根霉属和交链孢霉属等其他菌属。
霉变部位通常失去原有光泽,变灰发暗,且多呈黑色、白色、灰绿色、黄绿或黄褐、棕色、红色等。
1、以下情况应判为生霉粒:
(1)粒面明显生霉伤及胚和胚乳的有使用价值的霉变粒,要归属为生霉粒。
(2)籽粒表面黑色线状,有生霉痕迹的或胚部点翠且不能用干净的手指轻轻擦掉的。
(3)拨开种皮,胚部呈草灰状霉斑的。
(4)胚部红色且籽粒表面带菌丝的。
2、以下情况不应判为生霉粒:
(1)用干净的手指轻轻擦拭霉斑部分,霉状物可以擦掉且擦拭后种皮无肉眼可见痕迹的颗粒。
(2)泥土、油灰污染的不算:
泥土、油灰多发生在玉米籽粒的破碎面和破裂缝隙中;油污易发生在玉米籽粒的基部。
(3)冠部花丝脱落留下黑点的。
(4)未熟粒无霉斑的。
(5)表面丑陋无霉斑、胚和胚乳完好的。
(6)种皮与胚乳分离只有起泡无霉斑的。
(7)胚部种皮脱落留下的白色挂附物。
3、注意事项:
(1)其他不完善粒与生霉粒兼项时,判定为生霉粒。
(2)应注意病斑粒、热损伤粒与生霉粒的区别。
(3)在观察籽粒胚乳淀粉色泽时,应注意高水分玉米快速脱水形成的粉质与霉变引起的霉烂的区别。
三、严重病害、损伤、霉变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变色变质等无使用价值的玉米归属杂质。
稻谷黄粒米检验实施细则
依据现行《稻谷》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现对稻谷黄粒米检验判定标准的有关技术问题说明如下:
一、分样
检验稻谷黄粒米的样品应按照GB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的要求,分取检验用大样和小样,原始样品在分样前至少混合5次,缩分前至少混合3次,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二、稻谷黄粒米检验与判定
稻谷黄粒米检验应按照GB/T5496-1985《粮食、油料检验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和GB1350-2009《稻谷》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在散射日光或符合GB/T22505《粮油检验感官检验环境照明》的光照条件下进行。
具体检验细则如下:
(一)样品前处理。
检验稻谷出糙率以后,将全部糙米试样(包括不完善粒)用小型碾米机碾磨至近似标准二等米的精度(对应GB1354的四级米,黄粒米与整精米率一起检验时可碾磨成GB1354的三级米),收集全部精米,并过1.0mm圆孔筛除去糠粉,称量精米试样后,检验黄粒米。
实验砻谷机和碾米机的调整对黄粒米检测结果会有一定影响,在试验中要注意:
1、实验砻谷机的调整
(1)用试验样品进行出糙试验,使砻谷机对糙米的损伤到最小程度。
(2)使稻谷脱壳率达到98%,即基本能够一次脱净。
未脱壳的手工剥壳。
(3)可将检验小样杂质后的试样混匀分样,取净谷试样约20~25g进行出糙检验。
2、碾米机的调整
应按GB/T21719-2008《稻谷整精米率检验法》的要求调试碾米机最佳碾磨时间和碾磨量,并用整精米率标准样品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整精米率标准样品定值的要求。
(二)黄粒米检验。
黄粒米是指胚乳呈黄色,与正常米粒色泽明显不同的颗粒。
一般情况下,水份含量较高的稻谷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储藏,由于微生物繁殖,导致粮堆发热,在酶或微生物作用下容易引起胚乳变黄。
1、“胚乳呈黄色,与正常米粒色泽明显不同”是指与整个试样的色泽相比较。
2、对于整体发黄的样品,应以发黄最轻的米粒与正常米粒比较,注意该样品色泽是否正常,若不正常,应归属黄粒米。
3、大量米粒变黄,仍与正常米粒比较。
4、不论粒面黄色面积的大小、在何部位(在头、在尾),不论是否是完善粒,只要与整个试样的色泽明显不同,就按黄粒米归属。
5、对于水黄、浅黄的情况,应归属黄粒米;皮层颜色为正常黄色的,不归属黄粒米。
6、正常米粒应是整个试样中的米粒。
7、仅胚部呈黄色,胚乳色泽正常的,不归属黄粒米。
三、病斑粒与黄粒米兼项时,按黄粒米归属,但应注意黄粒米的颜色与病斑形成颜色和形状的区别,病斑形成的黄色通常发生在病斑的四周。
大豆损伤粒检验实施细则
依据现行《大豆》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现对大豆损伤粒检验判定标准的有关技术问题说明如下:
一、分样
检验大豆损伤粒的样品应按照GB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的要求,分取检验用大样和小样,原始样品在分样前至少混合5次,缩分前至少混合3次,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二、大豆损伤粒检验与判定
大豆损伤粒检验应按照GB/T5494-2008《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和GB1352-2009《大豆》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在散射日光或符合GB/T22505《粮油检验感官检验环境照明》的光照条件下进行。
大豆损伤粒是指受到严重摩擦损伤、冻伤、细菌损伤、霉菌损伤、生芽、热损伤或其他原因损伤的大豆颗粒。
具体检验细则如下:
(一)虫蚀粒:
被虫蛀蚀,伤及子叶的颗粒。
1、应特别注意是否伤及子叶,未伤及子叶的归属为完善粒。
2、应仔细观察粒面是否有细小蛀孔,以免漏检。
(二)病斑粒:
粒面带有病斑,伤及子叶的颗粒。
1、籽粒表面有病斑的,应剖粒检验,特别注意是否伤及子叶,未伤及子叶的归属为完善粒。
2、籽粒表面没有病斑,但透过表皮能隐约看到小暗点,剥开皮层后子叶有病斑的应归属病斑粒。
(三)生芽、涨大粒:
芽或幼根突破种皮或吸湿涨大未复原的颗粒。
1、应注意观察发芽的痕迹,以免漏检芽已经断落的籽粒。
2、涨大粒是指大豆吸湿后,豆粒涨大未复原的颗粒。
未复原是指籽粒形状发生了变化与正常籽粒有明显差异,一般质地较正常籽粒软。
(四)生霉粒:
粒面生霉的颗粒。
1、籽粒内部生霉也归属生霉粒。
2、大豆粒面有白醭的颗粒不能归属为生霉粒。
3、大豆粒面没有生霉,透过表皮能隐约看到霉点,剥开皮层后籽粒内部生霉的也归属生霉粒。
(五)冻伤粒:
因受冰冻伤害籽粒透明或子叶僵硬呈暗绿色的颗粒。
籽粒透明的颗粒是指暗灰黄色角质样的籽粒,外观无法判定时,需剖粒检验子叶是否僵硬呈暗绿色。
(六)热损伤粒:
因受热而引起子叶变色和损伤的颗粒。
1、子叶变色是指与子叶的正常颜色存在明显差异,判定时应剖粒检验,观察子叶是否发生了颜色变化。
2、注意大豆中的杂色大豆。
杂色大豆不能归属为热损伤粒。
三、严重病害、热损伤、霉变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变色变质无使用价值的大豆以及秣食豆均归属杂质。
稻谷、玉米脂肪酸值检验实施细则
依据现行《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现对稻谷和玉米脂肪酸值检测的有关技术问题说明如下:
一、分样
检验稻谷、玉米脂肪酸值的样品应按照GB5491-1985《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的要求,分取检验用大样和小样,原始样品在分样前至少混合5次,缩分前至少混合3次,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二、样品前处理
(一)相关仪器设备调试。
1、调整实验砻谷机。
用稻谷试验样品进行出糙试验,使砻谷机对糙米的损伤降到最小程度。
同时确保稻谷脱壳率达到98%以上即基本一次脱净。
2、旋风磨粒度测试。
应按《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569-2006(A.4.1)和《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570-2015(A.1.4.1)的要求测试旋风磨碾磨粒度,粉碎后的样品一次通过CQ16筛(40目)的应达到95%以上。
3、仪器校准状态。
实验所用的微量滴定管、电子天平等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以确保其校准状态符合计量要求。
应保证标准滴定液的浓度准确。
(二)样品前处理。
1、样品粉碎。
(1)试样应除去杂质,稻谷应保留谷外糙米,砻谷处理后备用。
(2)一般情况下,用锤式旋风磨碾磨玉米最多不超过10个,稻谷最多不超过15个即需要散热。
(3)粉碎样品(筛上物和筛下物合并)经充分混匀后装入磨口瓶中备用。
粉碎后的样品应在2h内完成提取,24h内完成全部测定。
2、提取。
(1)振荡器频率和振幅设置。
振荡器频率要校准至100次/min,振幅设置要确保样品在溶剂中充分悬浮。
(2)应用移液管准确移取提取剂和提取液。
(3)过滤前应静置,用折叠滤纸过滤,并加盖滤纸,应弃去最初几滴滤液,收集滤液25mL以上。
(4)收集的滤液来不及测定时,应盖紧比色管瓶塞,放置于4℃~10℃条件下保存,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h。
三、脂肪酸值滴定与分析
(一)应在散射日光或符合GB/T22505《粮油检验感官检验环境照明》的光照条件下进行,环境温度应稳定在15℃~25℃。
(二)滴定速度宜先快后慢,一般控制在6mL/min至8mL/min,即每秒2滴至3滴,滴定液成串不成线。
(三)临近滴定终点时(即滴定体系颜色略呈现青绿色后),要适当放慢滴定速度,注意观察样液的颜色变化。
有的样品,由于受提取液本身颜色的影响,到达滴定终点时样液不可见红色,当样液颜色与参照样液有色差时,即为滴定终点。
参照样液是指已加入提取液、去二氧化碳蒸馏水尚未滴定的溶液。
不能在滴定体系中加水后观察溶液变色情况来判断滴定终点。
终点的颜色一般是微红色,略带浑浊;临近终点时,有的稻谷样品泛青,玉米样品略浑浊。
(四)折算干基用水分测定试样应用同一份测定脂肪酸值的糙米或玉米粉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