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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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将设计单位出的图纸及有关设计资料及时发给各有关方;
1.5.2.通知会审时间,应给各有关方充足的准备时间;
1.5.3.各有关方要做好自审工作,分专业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资料,将发现的图上问题或不清楚的地方,逐条做好笔记,打印成清单,以便有系统的提出问题。
1.6.图纸会审程序
1.6.1.首先将各专业集中在一起,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进行设计交底,然后分专业进行审图;
1.6.2.各专业审查图时,同样进行专业设计交底;
1.6.3.提问以施工单位为主,逐条提出问题,以免遗漏,再由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加以补充,尽量做到将施工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来,逐一解决。
1.6.4.专业审图完毕后,再将各专业集中在一起会审对图,找出专业之间配合上的矛盾和问题,以便解决。
1.6.5.提出问题和解答问题要口词清楚,简明扼要,使与会人员听得明白。
1.6.6.专业审图和图纸会审中,对设计交底解决的问题要作好会审记录,并形成会审纪要;
1.6.7.会审中未解决的问题,责成设计单位限期书面答复。
1.7.会审纪要。
由施工单位负责会议记录和会审纪要的整理,并在会议上逐条进行宣读,各方认为无误后,在纪要草稿上签字。
会审纪要发给参加会议各有关单位,它同施工图纸一样,作为施工和监理工作的依据。
1.8.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8.1.必须认真看图,掌握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资料;
1.8.2.在自审图纸时,发现图上的疑问,要逐张记录,寻求解决;
1.8.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之间要进行对图,找出专业图之间在配合上有无矛盾和问题。
1.8.4.在熟悉和吃透图纸的基础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2、技术交底制度
2.1.技术交底分为设计交底、施工交底、和监理交底。
2.2.组织设计交底的目的是使承建设单位了解工程结构特点,设计对施工的要求,领会设计意图,吃透图纸精神。
2.3.设计交底是由设计单位的工程项目总设计师和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分别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介绍本工程项目的设计依据,建筑功能、工艺流程、结构特征、工程特点、采用的新技术,对施工的要求,施工难度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等。
2.4.设计交底时间:
业主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工程开工之前进行。
2.5.业主或业主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设计交底会议,亦可同图纸会审一并进行。
2.6.施工交底是施工单位在开工之前,由现场技术负责人或生产指挥者向施工人员所作的层层交底。
2.7.施工交底可以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进行。
2.8.施工交底的依据:
施工图纸、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程、标准。
2.9.施工交底的内容包括:
设计图纸的要求,现行技术规范、标准、操作规程,施工方案的规定,施工组织、施工程序、使用的材料、机具、工种配合、技术措施等。
2.10.对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施工单位要编写操作规程,作书面交底。
2.11.对特殊工程、特殊工艺或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应组织施工人员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操作。
2.12.当前施工队伍素质差,施工操作人员未经技能培训就上岗操作,盲目蛮干,是造成工程质量下降的重要原因,监理工程师应负责检查,监督施工技术交底。
2.13.监理交底是为了使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的各单位了解监理范围和内容,以便更好的配合监理部开展工作。
2.14.监理交底时间:
一般是要在开工前,第一次现场会议上,或在第一次监理例会上进行。
2.15.监理交底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介绍。
2.16.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2.16.1.监理范围和内容;
2.16.2.监理工作程序和制度;
2.16.3.监理监控权限和方式;
2.16.4.监理表格和报送规定;
2.16.5.监理工程师分工和职责;
2.16.6.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3、 开工报告审批制:
当单位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落实,具备了工程开工条件,可按程序进行审批,并报总监。
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项目应报监理公司审批。
4、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4.1.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组织编写的实施施工的重要文件。
4.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图、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目标的措施、检验批划分方案。
如施工单位分别报送前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本制度精神分别审批。
4.3.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报送时间:
一般在工程开工之前七天,施工单位将准备齐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即有编制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总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
4.4.项目监理部接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是否可行,提出书面意见。
4.5.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意见,组织讨论研究,核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哪些部分可行,哪些部分需要补充,哪些部分需要修改,写成书面建议,返回施工单位修正。
4.6.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涉及增加工程费用时,总监理工程师要将技术方案连同增加费用资料,报送业主确认。
4.7.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4.8.经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要层层向下交底,认真组织实施。
未经项目监理部同意,不得任意改动施工组织设计。
4.9.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实需要更改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单位应报送书面资料,经项目监理部审核,如更改部分要增加费用时,还要报送业主确认后,方可实施。
4.10.施工单位未经审报,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工期、措施费用等问题,概由施工单位自负。
4.1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内容
4.11.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法,主要工程量,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施工平面及临时设施、水、电、等管线布置,施工技术措施,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
需增补的施工措施费用。
4.11.2.施工布署及施工方案:
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承包单位的三大体系(质量、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及制度,材料供应计划,施工程序和施工流程。
5、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5.1.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合格,工程质量就不可能达标。
加强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
5.2.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清楚建筑材料、商品位、构配件的供货渠道,哪些是业主供货,哪些是施工单位自供。
5.3主要建筑材料、商品磔、构配件进场前,施工单位或业主应向项目监理部书面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5.3.1.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5.3.2.生产厂家的质量手册,质保体系、国家认证机构的认证文件;
5.3.3.产品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4.建筑材料、商品船、构配件使用前,应按现行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现场抽检或试验,见证员应作好见证取样工作,送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复验,复验结果需经监理工程师验证。
5.5.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现行规范要求,对佐、砂浆、试块的制作、养护压强(抗渗)构件试压等加强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对其要严格检查、监督。
5.6.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监理工程师应会同业主代表,设计单位到生产厂家考察,检查技术鉴定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能否满足设计要求和保证工程质量。
5.7.监理工程师对各项检验试验和试压工作,要及时进行审核认可,对检验有疑问时,可随时取样补作试验。
5.8.对大宗的建筑材料应在进场设立检查站,检查不合格的材料或构配件,监理工程师有权通知施工单位限期运出现场。
5.9.对重要材料,构配件及水、电、暖、通安装产品等,监理工程师应会同业主代表、设计单位到生产厂家考察,供货单位必须将所选产品的样品送项目监理部保存,监理工程师除审验出厂有关单证外,还要用样品对照检查。
5.10.使用商品位时,严禁现场加水;
对佐有特殊要求时,应与供应商事先商定,并做出试验,达到设计要求后供应使用。
6、设备检验制度
6.1根据监理合同,监理工程师参与采购设备的市场调研,对生产厂家实地考察,审查设备的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最佳,调研考察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
6.2.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监理工程师对非标准加工设备进行监造,主要监督执行技术标准,设计工艺,加工质量等,其监理费用应另行计取。
6.3督促设备供应单位按计划将设备运至现场,及时组织建设单位,供货单位,安装单位共同开箱检验。
6.3.1.检验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和订货要求;
6.3.2.检查主机、配套、配件、工具、以及应配的材料的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设备出厂标准,有无损坏、缺件。
6.3.3.随设备带来的说明书内容各项技术资料是齐全。
6.4.设备经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和设备出厂标准后,供货单位即可向安装单位办理设备移交手续,监理工程师应予签证。
6.5.对进口设备还必须检查是否具有中国商检局或海关商检证书。
6.6.组织和协调安装单位进行设备安装,检查设备安装质量:
6.6.1.凡需要安装前要拆检的设备,应在安装前进行解体检验,性能(如水压试验、电压、耐压试验等),并要求供货和安装单位对设备检验、试验状态进行记录和标识,报监理工程师审检。
6.6.2.设备安装时,重点监理轴线、标高、平稳、润滑、紧固。
6.6.3.组织单机试运转,作好试车记录,报监理工程师检验。
6.7.组织无负荷联动试运转:
6.7.1.审查安装单位编制的设备联动试车方案;
6.7.2.检查操作人员是否经过技术培训,岗位、职责是否明确;
6.7.3.做好联动试车记录;
7、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7.1.凡是隐蔽工程,均为监理工程师监控重点,必须严格要求,一丝不苟,认真做好事前控制和工序质量控制。
7.2.隐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基本情况,填写施工条件准备情况表,报监理部调查核实同意后,方可动工。
7.3.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要精心组织,精心施工。
施工时要向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要坚持'
三检、报验制'
(即自检、互检、专职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未经签认,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4.监理工程师接到隐蔽工程报验单后,应及时到现场检查验收,如果在24小时内未到现场检查验收,可视为合格,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负失误责任,施工单位负质量责任。
7.5.当监理工程师按期来检验时,施工单位已经掩盖,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