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行动方案(2012-2015)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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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批物流节点城市

依托中心城市、产业集聚区、货物集散地、综合运输枢纽和港口资源,加快建设厦门和福州市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强化厦门市的经济特区龙头示范作用和福州市的省会中心城市重心辐射作用;

推动建设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南平、宁德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凸显泉州市的支撑带动作用和漳州、莆田市的骨干作用,发挥三明、龙岩、南平、宁德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后发优势,形成海峡西岸经济区物流整体辐射效应。

(二)一批物流园区

围绕建设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的要求,依托“三湾、两带、十区”,建设一批社会资源节约、功能定位合理、服务对象明确、建设及运营模式清晰的现代物流园区。

至2015年,重点推动福州保税港区保税仓储功能区、前场铁路大型货场、泉州台商投资区临港物流园区、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武夷新区物流园区、海西龙门物流园区等9个物流园区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争取实现投资额达150亿元以上。

(三)一批物流(配送)中心

根据我省产业集群规划布局,在电子、石化、装备制造等产业聚集区,煤炭、钢铁、重要矿产品、建材、纺织、水产、农资、医药等专业化产品和规模生产优势突出的地区,建设为其服务的专业物流中心和配送服务体系。

至2015年,重点推动快安仓储物流中心、嘉里物流中心、厦门宏谦储存配送中心、厦门北站邮件处理中心、东山东海岸对台合作物流配送中心、晋江陆地港、三明公路港等41个专业化物流配送中心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争取实现投资额达250亿元以上。

(四)一批物流服务平台

通过构建一批物流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我省物流信息化进程,深化物流产业“政产学研”合作和创新机制,完善物流业发展的监测、预测、预警功能,强化物流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

至2015年,重点推动福建电子口岸、福建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天翼物流网、厦门象屿保税物流园区信息平台、华威“配货通”物流电子商务平台、福建省物流产业“政产学研”合作平台、全省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平台、物流管理知识赴港台培训项目等14个物流服务平台建设。

(五)一批重点物流企业

着力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竞争能力强、规模较大的在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流企业,提高物流市场集中度。

在此基础上,推动我省物流企业进一步总结发展经验,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尽快做强做大。

重点推动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福建省盛辉物流集团、福建盛丰物流集团、厦门象屿集团等20家重点培育扶持的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做强做大,实现2015年年营业收入达800亿元以上。

(六)一批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项目

围绕我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化三大主导产业和冶金、纺织服装、轻工、建材、林产等传统产业和重点产业集群,大力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引导鼓励制造企业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专注核心业务,改造物流流程,剥离或外包物流业务,促进供应链各环节的有机衔接。

至2015年,重点推动福清盛丰物流配送基地、厦门海翼工业物流中心、嘉晟国际供应链物流平台、福建兄弟物流公司与三明纺织业、机械加工业产业集群两业联动项目等11个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项目,实现联动示范项目中的制造企业的物流业务外包比率达50%以上。

(七)一批商贸业与物流业联动项目

合理布局城乡商业设施,完善流通网络,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大力推进闽台冷链物流产业合作,导入台湾先进的技术、管理、人力资源、模式,发展生鲜农产品物流和冷链物流系统,逐步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先进、上下游紧密衔接、运行管理规范的冷链物流发展格局;

培育大型商品交易市场,拓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不断完善社会化、专业化的商贸物流配送体系。

至2015年,重点推动福建八方物流闽台冷链物流合作项目、晋江国际鞋纺城、海峡箱包物流商城、海峡国际商贸城(ECO城)、福建三都澳水产品冷链物流等39个商贸业与物流业联动项目建成使用,实现投资额达100亿元以上。

(八)一批物流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发布《物流技术推广目录》(见附件2),引导物流企业应用现代物流技术;

加强物流新技术的自主研发,推进物流技术与管理创新,加快物联网技术在物流业的推广应用;

积极开展物流业标准化试点,推动物流企业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运作;

鼓励物流企业应用绿色物流技术,实施绿色运输管理、绿色包装管理、绿色流通加工;

鼓励物流企业扩大服务领域,创新合作方式,提供增值服务,推广物流金融业务,不断推进物流业经营模式转变和管理创新。

至2015年,重点推动中国移动福建公司综合物流服务平台、福建省物流业标准化建设、福建交通集团物流信息大厦及物流信息平台、厦门港务集装箱海铁联运平台、九州通医药冷链物流系统研发应用、海西工研院与台湾工研院合作研究推广“农产品产地预冷技术及设备”等10个物流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三、政策措施

(一)建立示范机制。

根据我省物流业发展实际及列入八个“一批”备选项目(见附件1,每年实行动态调整)的建设进展情况和企业发展情况,每年年中在八个“一批”备选项目中各选择一批作为下一年度的候选示范项目(原则上每年确定的候选示范项目为40个左右。

2013年度候选示范项目将于今年内确定)予以重点推进,并建立项目申报、评审、考核和验收机制,对候选示范项目进行年末考核、隔年验收(2013年度候选示范项目将于2013年3月份考核,6月份前验收)。

验收工作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量候选示范项目是否已建成投入使用、已完成投资额、预期目标实现情况、已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具体办法将根据每年度候选示范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通过验收的候选示范项目,正式确定其为年度省现代物流示范项目(包括示范物流节点城市、示范物流园区、示范物流中心、示范物流服务平台、重点物流企业培育示范项目、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示范项目、商贸业与物流业联动示范项目、物流技术应用示范项目、闽台物流交流合作项目等),并予以授牌表彰和资金扶持;

首次未通过验收的候选示范项目,原则上可申请继续作为下一年度的候选示范项目,待验收通过后仍可享受验收通过年度的授牌表彰和资金扶持;

连续两次未通过验收的候选示范项目,不再享受八个“一批”项目的有关扶持措施。

已确定为当年年度示范项目的,原则上不再列入其他年度的示范项目。

(二)加大资金扶持。

采取省经贸委在省工商发展专项中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与地方配套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示范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

从2013年至2015年三年内,在省工商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专项扶持八个“一批”项目。

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项目予以支持。

同一项目省经贸委原则上只给予1次资金扶持。

(三)推动政策落实。

重点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法〔2011〕38号)、《福建省促进物流业发展条例》和我省“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

重点推进落实以下政策:

物流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不断降低物流企业税负;

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经省级物流牵头部门认定的重点物流企业,其集装箱车辆、专业货运车辆和配送车辆,在省内的道路(公路)车辆通行费按现行标准进行减征;

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政策;

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对纳入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等的物流企业物流项目用地、为生产配套的仓储物流项目用地,享受工业用地政策;

研究制定城市配送管理办法,对物流配送车辆提供便利通行;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物流业单列信贷计划,拓宽融资渠道;

组建福建省物流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物流标准化的推广应用工作,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物流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对于法律未规定或国务院未批准必须由法人机构申请的资质,物流企业总部统一申请获得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获得,提高审批效率;

鼓励制造企业物流业务服务外包,支持物流企业全面参与制造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或与制造企业共同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

推动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排一定数额的物流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物流业发展。

(四)加大协调力度。

进一步发挥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强化省经贸委作为全省物流业发展牵头部门的重要作用,定期牵头召开项目推进协调会议,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省直各职能部门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八个“一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深化扶持推进的政策措施。

(五)加强服务指导。

尽快建立福建省物流产业服务网,搭建物流政策发布平台、全省物流统计核算平台、各类物流项目申报平台、物流培训与人才信息平台、物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物流项目招投标信息平台等,为物流企业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

通过召开物流企业发展座谈会、举办培训班、专家咨询、调研考察等方式,宣传国家和省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加大先进物流理念和运作模式宣传示范和推广应用,推进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

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在行动方案实施期内推动未设立物流行业协会的设区市尽快成立市一级的物流行业协会,增强行业自律和协调作用,规范物流服务市场。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钟安平副主任任组长,吴秉成副主任、唐亚非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经济运行局、商贸处、技术处、产业处、企业处、计财处等处室领导为成员的省经贸委推进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

日常综合协调工作由经济运行局承担。

(二)加强项目管理。

建立八个“一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困难,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企业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并对项目投资完成和资金到位情况、产生效益、存在问题等进行监测分析,不断加强建设项目、物流企业乃至我省物流业发展的预测预警。

(三)创新工作方法。

各地要充分发挥现有资源和管理优势,畅通与企业沟通渠道,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政策;

针对物流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和特征,创新管理和支持方式,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有效性;

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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