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运维管理制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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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变电站的安全管理、运行管理、技术资料管理、设备管理、变电设备基建验收和启动阶段管理、班组建设、文明生产、培训工作等八项管理工作,适用于本公司所辖各变电站的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国家电网安监[201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DL/T969-2005《变电站运行导则》2005.1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
GB/T15497-2003《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河南省农网变电运行管理规范》2005.12河南省电力公司颁
《安阳县电网调度规程》2009.01
《变电运行规程》
《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设备缺陷管理规》
《国家电网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
3 变电站类型及分布
3.1至2014年底,全境共有变电站12个,其中:
110KV变电站一个、35KV变电站11个,一座6kv开关站。
4 人员配置、职责与权限
4.1 各变电站在行政和业务上受变电运维专业领导,在运行操作、事故及异常处理时受当值调度员统一指挥。
4.2 变电站定员及岗位设置
4.2.1每个变电站设站长1人、110KV站各配副站长1人。
4.2.2每个变电站根据实际情况配置3个运行班,每班1至3人。
4.2.3变电站人员应根据工作情况定期轮换或调整。
4.2.4变电站定员及岗位设置随公司的发展而改变。
4.3 运维检修部、安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变电运维专业对变电站值班人员的安全、培训、设备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实行专业管理。
4.4 变电站人员应熟悉
4.4.1 国家电网公司、河南省供电公司、安阳县市供电公司颁布的有关规程和规定、公司有关规定、所辖各站运行规程(含事故处理规程)、本规定等;
4.4.2 变电站的电气一次主接线和现场设备实际位置,各配电装置的用途,各电气设备的结构、性能及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等;
4.4.3 变电站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远动设备的现场位置,各保护装置压板作用、投切方法及各信号复归方法等;
4.4.4 变电站的户内外照明回路,直流系统及各熔丝配置情况;
4.4.5 变电站的重点防火部位,并掌握消防灭火报警装置、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4.6 变电站的巡视路线及巡视内容。
4.5 变电站岗位职责与权限:
4.5.1变电站站长
4.5.1.1变电站站长是变电站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在变电运维专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站工作。
4.5.1.2负责变电站的人事管理,负责根据人员素质情况合理安排各值人员,负责制定和完善变电站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调配;
有权对本站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对各种奖金、补贴、加班费等费用进行适当调整分配;
有权对选聘、解聘本变电站成员向部门领导建议。
4.5.1.3负责做好变电站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和精神状态,关心员工生活,努力创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值班要求的人员有权进行调整或向部门领导反映解决。
4.5.1.4负责组织和监督所辖各站的现场定置管理、设备维护管理、零星维护管理和环境维护管理工作的实施,负责零星维护和环境维护的现场签证并组织验收,对维持整洁有序的站容站貌和实现文明生产负责。
4.5.1.5负责或组织编写、修订、审核变电站的现场运行规程和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变电站各项管理制度;
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全站人员严格执行;
负责落实全站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有权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的变电站人员进行制止和考核,有权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的外来人员进行制止并向部门领导反映,有权拒绝执行明显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
4.5.1.6落实各项生产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考核工作,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
按时上报或督促有关人员上报各种报表或计划。
4.5.1.7负责组织做好新、扩(改)建工程的各项生产准备工作,确保工程如期投运。
参加所辖各站设备投运前和设备大修后的验收工作以及扩建、改建工程的初次会审工作。
4.5.1.8负责或安排人员负责所辖各站的大修、技改工程的现场管理工作,担任或指定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
4.5.1.9负责按部门有关规定组织执行现场监督到位;
负责主持较大的停送电和较复杂操作,并参加现场监护,确保安全措施完整,操作正确无误。
4.5.1.10每周至少进行变电站全面巡视检查一次,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夜间巡视测温工作,及时掌握各站设备的运行情况;
参加交接班工作;
组织并参加各类特巡检查工作;
组织并参加保电加强值班工作。
4.5.1.11负责并组织查阅运行日志及各种运行记录,经常性检查“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检查各种工作记录填写的正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了解生产运行情况,做好总结、汇报。
4.5.1.12事故时,协助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必要时亲自负责处理。
有权根据需要召集非当值人员参加事故处理和操作。
操作或事故处理中,有权立即停止当值不能胜任工作的运行人员的工作,事后向上级汇报。
4.5.1.13参加所辖变电站的事故和障碍、异常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对策和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处理。
对所辖变电站发现的设备缺陷进行分析确认,提出处理意见,跟踪、督促有关部门的处理情况,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4.5.1.14每月定期召开站内会议,做好月度工作小结和月度运行分析工作,做好安全经济运行及电能质量的分析工作。
负责做好变电站年中和年终工作总结。
4.5.1.15会同变电站副站长、值班长做好现场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开展反事故演习、事故预想和技术问答,组织技术讲课和考试,促进全站人员业务技能的不断提高。
4.5.1.16根据工作需要签发变电第一、二种工作票。
4.5.1.17负责组织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5.2副站长
4.5.2.1变电站副站长受变电站站长的直接领导,积极配合站长的工作,兼管变电站的管理工作。
站长不在时,履行站长岗位职责,行使站长职权。
4.5.2.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变电站控制异常和未遂的措施,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变电站及所辖各变电站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及危险点分析等工作。
4.5.2.3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变电站日常巡视及维护工作计划,并定期巡视所辖各变电站设备,掌握设备运行状况,认真核实设备缺陷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消除,督促设备大修、预试及定检计划的执行,组织设备定级工作。
4.5.2.4组织变电站新、扩、改建设备的生产准备,参加验收。
4.5.2.5主持变电站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准备工作,并现场把关。
4.5.2.6负责变电站各种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设备台帐。
4.5.2.7负责变电站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专用通信工具畅通完好。
4.5.2.8负责对本变电站的各项管理考核工作。
4.5.2.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5.3正值
4.5.3.1正值是当值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当值人员做好当值期间的各项工作。
4.5.3.2督促、指导当值人员按时巡视设备,当值期间每天巡视不少于5次,至少应对全站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巡视。
4.5.3.3对当值期间发现的设备缺陷进行鉴定,正确划分缺陷类别,紧急缺陷及汇报调度及相关部门,并督促处理。
4.5.3.4遇有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情况,及时向调度及有关部门汇报并处理,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4.5.3.5与调度之间的操作联系、接受、执行调度命令,审核操作票,正确迅速地组织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
4.5.3.6受理变电工作票,并按工作票要求布置好现场各种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4.5.3.7负责组织当值人员按日常维护计划做好设备维护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活动,完成日常培训工作。
4.5.3.8参加当值期间新、扩、改建设备验收,并负责收集相关设备技术资料。
4.5.3.9填写、审核当值各种运行记录,按规定组织好交接班工作。
4.5.4副值
4.5.4.1根据运行规程或现场规程的规定,及时做好设备巡视工作,抄录各种数据,认真填写相关运行记录。
4.5.4.2负责填写倒闸操作票,并在正值监护下正确执行操作任务。
4.5.4.3在正值监护下,根据工作票的要求布置好现场各种安全措施。
4.5.4.4在正值的领导下对站内发生的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等进行处理。
4.5.4.5根据日常维护计划做好设备日常维护,根据培训计划完成常规培训工作。
4.5.4.6负责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的保管。
4.5.4.7参与当值期间站内设备大修、技改等工作的验收。
4.5.4.8参加站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5.5实习人员
4.5.5.1可在值班人员的指导下做些简单的工作,如抄表、清扫设备和站区卫生等,但不允许操作设备、替班。
4.5.5.2实习期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5.5.3实习期间应定期由变电站进行考评,以检查学习效果。
5.安全管理
5.1?
工作票管理
5.1.1变电站工作票的执行应当遵循《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以下简称“安规”)中的有关规定,严禁无票作业。
5.1.2变电站内应具有经公司安全监察部门每年审查并书面公布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
5.1.3?
工作票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
内容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5.1.4?
工作票的填写、评价应按省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办票率、合格率应达到100%;
工作票的保存期至少为一年。
5.1.5?
手工填写或计算机生成、打印的工作票,均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并按顺序编号,每个变电站一个年度之内不能有重复编号。
5.1.6?
第一种工作票一般情况下至少应提前一天送到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可在当日工作开始前送达;
使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或网上办票系统办理工作票的,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按规定的时间将工作票传递至变电站。
5.1.7?
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
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
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收到时间、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工作票登记记录。
5.1.8?
变电站运行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如不合格,应返回工作负责人,不受理该工作票。
5.1.9?
运行人员审核工作票合格后,核实现场情况,在已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内填写现场已断(拉)开的开关、刀闸及装设的接地线(接地刀闸)等。
并在“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和“补充安全措施”栏内填写相应内容,经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5.1.10?
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
1)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2)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3)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完成上述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5.1.11使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或网上办票系统办理工作票的,在许可前也应将工作票进行书面打印,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
5.1.12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
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
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
次日复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