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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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规划依据 3
1.4规划范围 3
1.5规划原则 4
1.6规划任务 4
1.7村庄类型及规划要求 5
1.8村庄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6
1.9规划期限 6
第二章村庄规划组织与审批 6
2.1编制框架 6
2.2编制过程 6
2.3批准程序 7
2.4监督方式 7
第三章村域规划 7
3.1规划内容 7
3.2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产业布局 7
3.3配套设施布局 9
3.4耕地等自然资源保护 9
第四章村庄建设规划 10
4.1村庄布局 10
4.2村庄建设用地选择原则 11
4.3住宅 11
4.4公共设施 13
4.5生产建设用地 14
4.6基础设施建设 15
4.7村庄景观风貌规划 19
第五章近期建设规划 21
第六章附则 22
附件1建设规划基础资料收集及规划成果要求 23
附件2村庄规划设计图纸 26
30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我省村庄建设与发展的规划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保护生态,合理开发,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特制定本导则。
1.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海南省行政管辖范围内,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镇村布局规划定点的村庄规划。
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各类资源保护范围内及其它有特殊要求区域内的村庄要同时符合相应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及规划要求。
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规划按城镇规划标准编制。
1.3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海南城乡总体规划(2006年)》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2009年)》
《海南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规划(2009年)》
国家、海南省有关村庄规划建设法律、法规、政策、规范与标准等
1.4规划范围
1.4.1村庄规划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编制,进行迁村并点的,按照调整后的行政村人口划定村庄建设规划范围。
对具有一定规模而规划中不计划撤并的自然村,应单独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1.4.2本导则所称行政村,是指村民委员会所管辖的行政区划范围。
1.4.3本导则所称自然村,是指由村民经过长时间聚居后自然形成的村庄。
1.5规划原则
1.5.1城乡统筹、互促共进。
通过产业指引、城乡联动等手段,致力于增强城镇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镇的促进作用。
1.5.2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充分利用荒地、缓坡地和其它非耕地进行建设。
合理安排各项建设和非建设用地,保护公共空间、农业用地和自然景观,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发展农村特色经济,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积极稳妥地引导分散、较小的农村居民点迁移合并,提高土地利用率。
1.5.3完善功能,保障民生。
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村民意愿。
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为目标,合理配置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生安排道路交通、供水、污水排放、电力通讯、清洁能源、垃圾收集等重要基础设施,明确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公共墓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目标和用地安排。
村庄规划应安排足够的预留地,确保农民分户建房和其他生产生活需要,解除农民后顾之忧。
1.5.4保护生态,体现特色。
践行绿色生态、环保节能的理念,通过规划引导生态保护,彰显海南得天独厚的热带岛屿、生态雨林、椰风海韵、黎苗风情等自然和人文特色。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要充分摸清历史街巷、传统民居、文物古迹的布局、规模和保存状况,划定核心保护区,提出建筑高度控制及保护修缮措施,注重新建建筑与传统建筑的风格协调,保持和延续地方特色建筑风貌。
1.5.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合理安排住宅、村办企业、旅游项目、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设布局,公共设施应集中布置,基础设施应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1.5.6综合防灾,确保安全。
合理避让生态走廊和灾害地段,全面建立防震、防台风、防洪、防火、防疫、防污染等防灾、减灾公共安全体系。
1.6规划任务
按照国际旅游岛的发展定位,依据城乡一体化规划、乡镇总体规划、镇村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城镇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统筹空间布局,因地制宜地编制
规划,明确村庄建设的规模目标,指导乡村产业、企业、旅游项目开发和乡村旅游建设。
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范围和建设时序,明确开发规模和建设强度,科学进行村庄规划布局,统筹安排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为居民提供舒适、和谐、适合当地特点的人居环境以及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产环境。
1.7村庄类型及规划要求
除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外,根据所处区位,可将村庄划分为近郊型村庄和远郊型乡村。
1.7.1近郊型村庄:
因城镇发展需要进行规划控制的非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
这类村庄应考虑城乡一体化的影响,合理控制村庄规模,发展村庄产业,注重与城市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有机衔接,改善村庄居住环境品质。
根据乡村不同的资源和产业特点,合理规划安排一、二、三产业用地及服务设施,重点规划发展特色餐饮、特色住宿、特色观光、特色休闲、特色娱乐等乡村旅游产品,打造差异化的特色乡村旅游。
1.7.2远郊型村庄:
因城镇发展需要进行规划控制范围以外区域的村庄。
根据主导产业及现状资源条件,可分为种植型、养殖型、旅游型、渔港型等村庄。
远郊型村庄应根据当地现有建设基础、建房需求和产业特点,充分考虑丘陵、平原、林地、水网等不同自然地理条件的要求,注重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保护和延续当地原有的社会网络和空间格局,避免空间布局的过度分散,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营造清新优美的环境和浓郁的乡土风情。
(1)种植型村庄
明确村域耕地、林地以及设施农业用地的面积、范围。
按照方便使用、环保卫生和安全生产的要求,配置晒场、打谷场、堆场等作业场地。
(2)养殖型村庄
具有一定规模的村庄养殖产业应相对集中布置,并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满足卫生防疫要求;
注重治理污染,严格保护村庄环境。
(3)旅游型村庄
旅游型村庄,特别是位于城郊结合部、旅游景区周边、公路两侧和位于旅游资源丰富地区的村庄,要强化旅游规划,根据当地旅游资源特点和发展前景,科学规划旅游项目与线路,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统筹安排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结合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村民住宅的开发利用合理安排旅游服务功能,注重旅游资源和村庄生态环境的保护,
避免旅游对村民生活的不合理干扰。
(4)渔港型村庄
渔港型村庄,主要是依托渔港而发展起来的村庄。
规划应注重对渔港文化的保护,村庄应集中布置,沿海岸线设置一定的安全防护设施,注重环境保护工作,满足卫生防疫要求。
1.8村庄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村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一般不超过140平方米。
1.9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一般为10-20年,应与镇(乡)总体规划期限相衔接。
第二章 村庄规划组织与审批
2.1编制框架
2.1.1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村庄规划包括村域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2.1.2村庄规划宜以行政村为单元进行。
对具有一定规模或近期没有计划迁并的自然村,应单独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2.1.3空间上已经连为一体的多个行政村应统一规划。
2.1.4村委会、村民小组应指定人员全程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并协助做好规划相关工作。
2.2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人员在进行现状调查,取得相关基础资料后,应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征求村民对村庄发展的建议。
村庄规划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并向村民公示,广泛听取村民意见。
县(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应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方案进行技术审查。
2.3批准程序
规划成果完成后,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审查同意后,报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
经批准的村庄规划应在村庄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2.4监督方式
村民有义务对村庄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
县(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村庄规划实施的信息反馈制度,并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
第三章 村域规划
3.1规划内容
村域规划以行政村为单位,主要对村庄(居民点)布点及规模、产业及配套设施的空间布局、耕地、水网等自然资源的保护等提出规划要求,村域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在村域规划指导下进行。
3.2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产业布局
3.2.1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综合分析村庄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环境状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明确村庄产业发展方向,确定“一村一品”或“一村多品”的产业格局;
提出村庄经济组织合作方式建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农民增收的措施;
提出地方传统文化保护、义务素质教育、农民体育健身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合作医疗组织建设的目标和措施。
(2)依据镇(乡)总体规划,预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趋势,确定村庄人口及建设用地规模,提出村域内村民居住点集中建设方案与措施。
(3)划定村域范围内禁建、限建和适建区域。
界定不同类型产业用地的范围,提出不同分区空间资源有效利用的引导和限制措施。
3.2.2产业发展规划
统筹规划村域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农业生产区、农副产品加工区、产业园区、物流市场区、旅游发展区等产业集中区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1)结合当地产业特点和村民生产需求,合理安排村域各类产业用地(含村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相关生产设施用地)。
(2)村庄旅游业、手工业、加工业、畜禽、水产养殖业等产业宜集中布置,以利形成规模效应、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生产安全、便于治理污染和卫生防疫。
(3)建立高效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服务体系,加快现代农业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农业科技的研发和推广,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物流与流通以及为农业和农业服务的基础设施,成为现代农业的支撑。
3.2.3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1)乡村旅游资源分析与评价
挖掘地方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对其资源类型与特色进行分析评定,确定旅游发展定位及其发展模式。
(2)乡村旅游产品
建设一批特色旅游风情镇和休闲农业示范点,发展农家乐等观光农业、渔家乐、林家乐、农业生活体验、沿山休闲度假等旅游产品。
(3)乡村旅游空间总体布局
以“整合集聚,培育品牌”、“控制发展,规模经营”、“依托景区,联动发展”、“社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