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所人事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三所人事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所人事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3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附件九:
薪酬调整管理流程
附件十:
薪酬确定管理流程
附件十一:
薪酬调整评估表
附件十二:
薪酬调整审批表
附件十三、是否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附件十四、终止劳动合同通知
附件十五、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附件十六、终止劳动合同协议
附件十七、财务结算通知单
附件十八、劳动合同台帐
招聘及录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概述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配置系统,加强公司在人员的招聘、录用、转正、离职程序上的管理力度,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招聘
(一)、申报岗位空缺和发布招聘信息
1、各专业所岗位发生空缺时,以季度为周期,填写《部门招聘计划申报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开展招聘。
2、各专业所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应聘资料并组织面试考核。
3、行政人事部在接收已签批完成的《部门招聘计划申报表》后两个工作日内确定招聘形式(包括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委托人才交流机构、猎头公司推荐、内部员工推荐等)开展人员招聘工作。
(二)、开展招聘
1、内部招聘
(1)、内部招聘分为内部竞聘、内部员工推荐两种形式;
行政人事部依据招聘人员的任职要求与公司人力资源结构分析,确定内部招聘的形式后,通过公司信息平台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公司员工或推荐人员均可报名填写《应聘登记表》,行政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面试,得出初试意见后提交公司副总审核进行人员筛选,进入复试。
(3)、确定用人后,内部员工推荐人员则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
2、外部招聘
(1)、外部招聘形式主要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委托人才交流机构、猎头公司推荐等,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联系发布招聘信息,同时确定各招聘周期的招聘流程与要求。
(2)、应聘简历由行政人事部进行初选,针对学术水平、专业技能、素质经验等因素并结合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做出初步评价,并将筛选的简历及时反馈招聘部门负责人;
确定初试的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安排面试。
(3)、面试人员的初试由行政人事部会同各专业所负责人进行,初试人员必须填写《应聘登记表》,同时行政人事部对初试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核实。
(4)、初试通过后,复试由行政人事部安排进行。
3、招聘流程
步骤
工作内容
工作标准
责任部门
1
招聘需求
收集《部门招聘计划申报表》,分析人力现状及需求,确定招聘岗位
行政人事部
2
发布信息
发布招聘信息
3
简历筛选
收集简历,进行初选,报相关岗位直接领导进行面试人员的确定
行政人事部、
副总
4
安排面试
安排、通知面试
5
初试
行政人事部接待应聘者,发放《应聘登记表》,检查相关证件及资料。
7
复试
行政人事部准备相关资料与总经理确认面试时间及地点,进行复试。
行政人事部、副总、总经理
10
入职沟通
行政人事部对应聘者进行电话礼貌回复,对落选者进行感谢,对终试合格者告知结果,并进行入职沟通,确认入职手续相关。
第四章录用
(一)、经面试合格确定录用的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告知具体报到时间与要求同时通知专业所负责人。
(二)、员工办理入职手续需提供以下资料: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照片、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技术等级证书、上岗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公司工资发卡银行卡号、社保号。
(三)、原则上,各部门不得先录用,后补办手续;
特殊情况,应事先与行政人事部沟通。
第五章入职
(一)、员工入职填写《员工登记表》,行政人事部将此表与其相关材料收集备案并及时修改通讯录。
(二)、入职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内容包括:
公司背景及现行情况、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等。
(三)、入职培训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引领新员工与公司各专业所员工见面。
(五)、培训结束后转入试用阶段,普通员工从入职日起30个工作日为观察期,由行政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其工作开展、工作态度等进行调查评估,合格则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以报告形式上报相关领导。
附则:
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
客观、公开、严明
(三)、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内容
(一)、程序内容
1、日常工作:
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
工作时间为:
上午9:
00—12:
00,下午13:
30-18:
00
(这是之前拟定的工作时间,没有区分夏季和冬季,在办公室询问了他们,他们说的时间如果提前到一点,那下班时间是否一样的有变动5.30)
2、加班:
(1)、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未在规定有效时间内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因工作性质需要,在其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加班、值班(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可以换休;
(3)、周末和法定假日的加班、值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审批单》,在加班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交行政人事部备案登记,逾期未交者视为其自动放弃、不计算加班;
(4)、加班时间用以换休,所有加班以签审确定的《加班申请审批单》为准。
(二)、考勤记录管理
1、公司所有员工(总经理除外)都需在办公地点进行指纹机考勤,考勤月的起止日期为每月的1日到31日(或30日)。
2、考勤由行政人事部监督,上、下班工作时段各打卡一次(共计2次/天);
代打考勤卡者与被代打卡者一次罚款50元,三次(含)以上扣发当月一半工资。
3、员工因公不能考勤的,需填写《考勤确认单》,注明外出和返回时间、事由、考勤异常原因,并由专业所负责人及副总签字确认。
4、《考勤确认单》须在考勤异常的两个工作日内报行政人事部,考勤异常上报属自动自觉行为,行政人事部不做催办或督导。
(三)、出差管理
1、由于工作需要出差日期在两天及以上,由专业所负责人填写《出差派遣单》报行政人事部存档,由出差员工安排相关日程与工作计划。
2、员工公出、出差而未能正常考勤的,需在公出、出差返回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填写《公出、出差确认单》,并由部门或专业所负责人、行政人事部签字确认,将《出差派遣单》和《公出、出差确认单》一同交行政人事部备案,需总经理签字的,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上报签批。
逾期不报、考勤汇总(每月1日)前没有补办手续者,按实际考勤记录处理(迟到、早退或旷工)。
(四)、迟到、早退、旷工定义及处罚细则
公司给予每人每月6次(含)考勤异常(忘记打卡、迟到15分钟以内)不予处理的机会,超过6次而未主动及时完善《考勤确认单》和请假手续的,按照以下细则处理:
1、迟到
(1)、员工上班打卡的时间晚于公司规定上班时间的为迟到。
接受以下处罚方式;
(2)、迟到罚则:
迟到30分钟内罚款50元/次;
迟到31-60分钟内扣罚100/元/次;
迟到60分钟(含6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3)、全月累计迟到3次(含3次)以上5次以下给予口头警告一次,月累计超过5次(含5次)以上10次以下则给予书面警告一次,月累计迟到10次以上(含10次)则给予记过一次。
2、早退
(1)、未到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而擅自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即为早退;
(2)、早退工资计扣办法:
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者扣罚20元;
早退11~30分钟(不含30分钟)者扣罚50元;
早退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者按全天旷工处理;
(3)、全月累计早退2次(含2次)以上,给予口头警告处理,早退达到3次(含3次)以上给予书面警告处理,早退达5次(含5次)以上给予记过处理。
3、脱岗
(1)、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或同事知晓离开工作岗位二十分钟以上或以虚假理由离开工作岗位二十分钟以上,即为脱岗;
(2)、脱岗30分钟(不含30分钟)以内按“迟到”规定处理;
(3)、脱岗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按“旷工”规定处理。
4、旷工
(1)、早退或脱岗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迟到一小时以上情况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2)、旷工工资计扣办法:
旷工者本人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总额÷
当月实际考勤天数)×
旷工天数×
2;
(3)、旷工1天以内,除按规定计扣工资外,给予警告处罚;
员工连续旷工3天(含3天)或月累计旷工时数达5天(含5天),除按上述规定计扣旷工工资外,公司有权将按离职管理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给公司带来其他影响追诉的权利。
(五)、假类
1、所有假类都需提前一天(请假三天以上需提前一周)填写《请假单》;
须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原则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直接领导及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并销假后补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请假单》由申请人自行完成签批并提前一天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后补请假手续的需在消假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批手续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所有《请假单》都须在考勤汇总(每月1日)前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实际考勤记录处理(迟到、早退或旷工)。
请假审批权限:
所有员工请(休)假均由专业所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总经理签字确认,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法定假期:
按国家当年法定假规定执行。
3、病假及规定:
(1)、病假一天以内的须持病假证明或购药发票,连续病假两天以上者须持有病假期间的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或病休建议证明;
连续病假在15-30天内须出具市级医院(或相当于市级医院的医疗单位或机构)病休建议;
(2)、员工因突发性疾病或病重无法上班,应在当日工作时间内将真实情况通知专业所负责人,并报总经理知晓,按第
(1)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
(3)、病假期间工资计发:
病假15天以内,扣发请假日数内日工资的40%(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总额÷
当月实际考勤天数);
病假15天(含)至30天(含),扣发请假日数内日工资的70%;
(4)、连续休病假超过30天(不含30天)者,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痊愈后如能具备岗位要求健康情况,可返岗,待遇不变;
(5)、病假期间如遇产假、婚假、丧假时,前后病假时间应合并计算,病假期内如遇有公休日或法定休假日,则按病假处理;
(6)、试用期员工请病假,则其试用期作相应延长。
(7)、年度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30天,取消加薪、评优等资格。
(8)、公司给予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每月一天的带薪病假。
4、事假及规定:
(1)、工资计发:
员工事假不计发请假日数内的工资(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总额÷
(2)、连续事假:
连续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5天(含5天);
(3)、累计事假:
员工在本公司全年累计事假许可时限如下(超过事假天数双倍扣发请假日数内的工资);
年度事假累计超过以下天数,取消当年加薪、评优、年终奖金等资格:
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8天/年;
专业所负责人级及以下员工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0天/年;
试用期员工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超过天数除按规定扣发请假日数内工资并应顺延试用期;
试用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终止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