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租赁合同范本与飞机融资租赁合同合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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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财产的实际全损、推定全损或约定全损(包括导致按全损进行保险赔偿的该项财产的任何损坏);
(2)由于该项财产被损毁或损坏得无法经济修复而导致的该项财产的损失或无法使用;
7.本合同所指航空器接收证书为在航空器及其附属设备交付日,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确认,用以证明航空器及其附属设备已由甲方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乙方对航空器及其附属设备验收确认的文件及相关附件。
8.本合同示范文本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使用。
今后在未制定新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合同编号:
上海市航空器融资租赁合同(20**版)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1.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为。
2.租赁物交付时间及交付方式。
第二条租赁期限双方约定起租日为,租赁期为。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项下融资总金额为。
2.租金计算方式为。
3.租金支付方式为。
4.交付日与起租日不为同一日的,每期租金的支付日以为准。
5.在租赁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租金标准每调整一次,调整起始日为。
由甲方按照调整起始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和双方约定的方法重新计算租金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照调整后甲方的计算结果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真实、完整提供相关材料。
2.甲方有权了解航空器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状况。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航空器及其附属设备的所在地、运营、使用、保险、登记、维护等方面的资料。
3.甲方有权对航空器的运营、使用、维护和状况进行检查。
在不干扰日常商业运营前提下,乙方应给予配合。
4.在交付日或交付日前,出租方必须从制造商处取得航空器所有权及相关必要文件。
5.除非租赁期提前终止或乙方发生违约事件,甲方不得干扰乙方使用、占有和运营航空器的权利。
6.甲方保证承租方按照约定购买航空器的权利,此权利篇二:
飞机经营性租赁与融资租赁盈利模式的区别飞机经营性租赁与融资租赁盈利模式的区别发表时间:
20**-1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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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根据租赁方式的不同,飞机经营性租赁与融资租赁的盈利模式也有一定的区别:
一、飞机经营性租赁的盈利模式就经营性租赁而言,租金收益是飞机租赁公司的主要经常性收入。
此外,飞机残值处理和节税收入,尤其是飞机残值处理,能给租赁公司带来较大收益。
租金收益:
租金收益是经营租赁的主要收益之一。
与融资性租赁不同,经营性租赁的出租人的收益更多的是依赖于同一架飞机向不同公司依次出租所收取的总租金回报。
因此,经营租赁的租金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租赁市场飞机的供求状况。
租金可以是固定租金或是浮动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或按季度支付。
一般而言,全新飞机每月租金一般相当于其价值的0.75%-1.5%。
残值处理收益:
由于飞机的可用寿命至少是20年,而经营租赁的交易期限往往是3-7年,因此,出租人不可能在单笔交易中凭借租金收益回收全部投资。
飞机在经营租赁结束后余值的比重大小将会直接影响到出租人的盈利程度。
在租赁期间或是租期结束时出租人可以将飞机转卖而获得更大的收益。
一般来说,转卖价格相当于当初购买价格的50%~85%。
提高租赁物的余值处置收益,不仅是经营性租赁风险控制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融资租赁公司(特别厂商所属的专业融资租赁公司)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
租赁物经过维修、再制造后通过租赁公司再销售、再租赁可以获取更好的收益。
节税收益:
在融资租赁公司有一定的税前利润的前提下,融资租赁公司采用经营租赁的方式承租自身所需的办公用房、车辆、信息设备。
租金在税前列支,可以获取节税的好处。
超过法定年限的飞机可以在最短12个月达到100%的折旧,提取折旧使得租赁公司的所得税税基减少,会带来不小的节税收益。
其他收益:
飞机经营性租赁除却单纯的租赁环节,租赁公司也会涉及到飞机采购、融资结构安排、租赁资产管理和物流等一系列环节,租赁公司将会凭借其专业能力取得市场优势及附加值。
另外,飞机经营性租赁合同经常包含飞机租赁保证金的条款,航空公司一般需要缴纳2-3个月的飞机租金,作为飞机保证金。
另外,航空公司需要提供一定的维修储备金交由出租方保管,在飞机大修时提供必要的资金储备。
二、飞机融资性租赁的盈利模式飞机融资性租赁相对于经营性租赁程序更为复杂。
如在融资期间,承租人一方面要对租赁飞机进行必要的保险,另一方面还需要寻找对该飞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
因此,融资性租赁的盈利也更加多元化。
利差收益:
飞机租赁公司开展全额偿付的融资租赁业务,获取利差和租息收益理所当然是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主要的盈利。
利差收益视风险的高低,一般在1-5%。
出租人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配置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银行可以通过提高利率或租赁费率控制风险,对优质客户也可不必降低利率。
因为租赁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与贷款不同,客户的实际融资费用并不会比贷款高。
余值收益:
尽管融资租赁承租方经常是以最终获得租赁资产(飞机)的所有权为目的,具体的飞机残值归属也因不同的合同约定而异。
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交易条件和履约情况以及设备回收后再租赁、再销售的实际收益扣除应收未收的租金、维修等相关费用之后,余值的收益一般在5-25%左右,有些大型通用设备如飞机、轮船等收益会更高一些。
服务收益:
飞机融资性租赁的服务收益包括租赁手续费,财务咨询费,贸易佣金等。
租赁服务手续费是所有融资租赁公司的合同管理服务收费,根据合同金额的大小、难易程度、项目初期的投入的多少、风险的高低以及不同公司运作模式的差异,手续费收取的标准也不相同,一般在0.5-3%。
其次,融资租赁公司在一些大型项目或设备融资中,会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融资解决方案并按融资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财务咨询费。
另外,由于融资租赁公司作为设备的购买和投资方,使生产厂家和供应商扩大了市场规模,实现了销售款的直接回流。
收取贸易环节的各种类型的佣金往往是厂商设立的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或是与厂商签订融资租赁外包服务的大型机构等财务投资人设立的独立机构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
运营收益:
融资租赁公司营运资金的可以是多渠道的,自有资金在运作时,可以获取一个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收益。
如果一个项目运用部分自有资金,再向银行借款一部分,租赁公司通过财务杠杆效应,自有资金可以获取略高于同期贷款的租息收益,借款部分也可以获取一个息差收益。
风险收益:
对出租人来说,融资租赁公司更多地介入了承租人的租赁物使用效果的风险,参与使用效果的收益分配。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加大,可能获取的收益也比较大。
另外,对高风险的投资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在某种条件下,出租人可以将未实现的融资租赁债权按约定的价格实现债转股。
篇三:
从东星航空案透析飞机融资租赁的法律问题从东星航空案透析飞机融资租赁的法律问题摘要:
融资租赁是中国航空公司引进飞机最普遍采用的一种模式。
结合东星航空采用飞机融资租赁致使公司由盛到衰的实例,分析飞机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由融资租赁的金融性质和本身具有的三重功能所决定.各航空公司尤其是中小航空公司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引进飞机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但是受制于融资租赁合同严格的履约要求和不可中途解约的特点。
航空公司也同时承担着被追究违约法律责任导致经营失败的风险。
关键词:
飞机融资租赁;
东星航空公司;
融资租赁合同;
风险现代民用飞机价格昂贵,所以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得飞机就成为所有航空公司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
融资租赁在给航空公司带来资金便利的同时,也因其特有的法律关系使航空公司面临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曾经名噪一时的武汉东星航空公司由盛到衰的整个过程都与飞机的融资租赁紧密相联,集中体现了这种飞机获得方式的益处与风险,下文将以东星公司为例来透视飞机融资租赁中的一些问题。
一、东星航空案始末东星航空是由武汉东星国旅有限公司等股东共同投资组建的华中及中南地区第一家民营航空公司,20**年6月获得民航总局批准筹建,随后在5个月内筹建完成。
20**年11月,东星航空与美国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公司(以下简称gecas)及其旗下的另外五家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标的是出租方按东星指定购买的10架全新空客a320/319飞机。
此次融资租赁交易在航空业界创造了多个第一:
它是gecas在全球范围内对新成立航空公司的最大订单,也是其进入中国以来的单笔最大订单;
此外,它还是在没有银行为航空公司支付租金担保的情况下提供的飞机融资。
对于东星来说此次融资租赁交易更是意义非凡,它使民营航空突破了中国民营航空公司经营飞机架次的局限,率先实现了民营航空的规模化经营。
在东星以前国内虽然已经有春秋等民营航空公司,但其经营的飞机数量还局限在1—2架的规模。
20**年5月东星凭借融资租赁先期交付的飞机进行了首航,随即在多条热点航线上开始了商业运营。
在随后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由于经济形势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东星航空的经营成本大幅上升,资金周转开始出现困难。
继而从20**年7月,东星开始欠缴gecas等公司的飞机租金。
飞机出租人在多次催要租金无果的情况下于20**年3月10日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东星航空公司破产清算,并同时申报了总额达24亿元人民币的债权。
经过民航总局的批准,20**年3月15日武汉市政府命令东星航空停飞所有航线。
后来东星航空的破产管理人与gecas等6家公司签订飞机租赁中止协议,出租人取回飞机并转租给其他航空公司。
20**年8月26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东星航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给东星航空公司短暂的生命划上了句号。
二、飞机融资租赁的基本问题飞机是航空公司最主要的资产,也往往是航空公司的主要债务负担。
现代民用飞机价格昂贵,国内民航最常用的干线飞机——波音737和空客a320单价都在6000万美元左右。
ⅲ东星航空成立时只有800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尚不够一架全新飞机价款的三分之一,却获得了10架空客320/319系列飞机的使用权,这主要归功于融资租赁这种独特的交易形式。
(一)基本合同架构根据中国《合同法》和《民用航空法》的规定,飞机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对供货方和飞机的选择、购得飞机,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定期交纳租金的一种方式。
与传统租赁形式(经营性租赁)不同,融资租赁中的供货方和飞机都是由承租人选定的;
融资租赁的期限较长,一般为lo一15年基本覆盖所租赁飞机的整个使用年限;
双方也往往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飞机的所有权转归承租方所有或承租方有购买选择权。
飞机的融资租赁又可以依内部结构的差别分为许多不同的形式,如杠杆型融资租赁,节税型融资租赁和财务型融资租赁等等。
尽管每种交易形式都涉及多方主体间复杂的法律关系,但在每种融资租赁中都必然蕴含着一个最基本的合同架构,即:
一项交易、两个合同、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