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判断题库及答案共120题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2979387 上传时间:2022-10-01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6.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判断题库及答案共120题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判断题库及答案共120题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判断题库及答案共120题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判断题库及答案共120题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判断题库及答案共120题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判断题库及答案共120题文档格式.docx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判断题库及答案共120题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判断题库及答案共120题文档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判断题库及答案共120题文档格式.docx

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6.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

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7.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

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8.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9.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

有严重水患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0.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1.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

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2.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冲之规定:

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3.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5.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6.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7.根据《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8.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9.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

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0.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

矿井总风量不足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1.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22.煤炭资源实行属地所有原则,地表或者地下的煤炭资源的所有权,因其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所有】

23.在同一开采范围内不得重复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

2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25.矿山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26.矿山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施工单位对验收结果负责。

【设计单位】

27.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执行当地地方标准。

【国家行业标准】

28.煤矿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29.煤矿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实施保密制度。

【知情权】

30.煤矿不得以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

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2.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从业人员的权利。

【义务】

33.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

34.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接到报告的人员可以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处理。

35.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井依法予以处理。

36.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也无权撤销原批准。

【有权】

37.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没有义务为其保密。

38.煤矿在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仍然应当时刻注意保持安全生产条件,而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39.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他人财产损失的,应由矿长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40.《矿山安全法》规定:

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41.开采矿产资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42.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开采矿产资源。

43.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开采矿产资源。

44.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重要河流、堤坝、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开采矿产资源。

45.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

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开采矿产资源。

46.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以处罚为主,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惩处。

47.小煤矿伤亡事故由煤炭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48.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作业场所有未使用专用防爆电器设备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改正;

有关煤矿或其作业场所经复查合格的,方可恢复作业。

49.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作业场所有未使用专用放炮器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限期改正;

50.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作业场所未使用明火明电照明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改正。

51.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有未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52.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53.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矿长不具备环保专业知识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54.《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55.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罚款。

【罚款、追究法律责任】

56.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给予警告;

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7.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批评教育;

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罚款。

58.《行政许可法》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主要立法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59.国家对矿山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矿山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60.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61.国家对冶金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冶金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62.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63.国家对机械制造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机械制造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64.国家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65.国家对交通运输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交通运输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66.国家对煤矿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煤矿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67.国家对医药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医药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68.同家对食品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食品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69.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70.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71.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非中央管理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72.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7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7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75.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76.设置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7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78.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79.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80.参加医疗保险,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职业规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