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资金集中管理的成功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启发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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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情》2015年第31期
【摘要】资金集中度不高一直是我国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在成立财务公司初期,进行资金集中管理时常遇到的问题。
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导致了这个问题:
一是相关法令限制了财务公司对上市子公司资金的集中;
二是我国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对分、子公司控制力较弱。
本文借鉴中石油资金集中管理的成功经验,针对国企集团资金集中度低的问题提供相应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资金集中度
企业资金的管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
对于大型企业集团,高效的资金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我国企业集团规模持续扩大,子公司层级愈加复杂,导致企业集团资金回笼减速,“高存款、高贷款、高财务成本”的“三高”局面频繁出现。
这些现象制约了我国国有企业集团的进一步发展。
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大量集团实行了资金集中管理制度,在集团内部成立财务公司对资金进行归集。
然而事实上,很多财务公司的作用并没有发挥。
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企业集团资金集中度低,导致财务公司难以发挥其作用。
经过分析我们发现,国有企业集团的资金集中度低主要受制于两方面的因素:
一是我国大部分企业集团都将核心业务拆分上市,故而上市公司的资金存量占集团资金总量的比重较大。
然而由于相关政策的规定,集团归集上市公司资金时会受到很多制约;
二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很多企业集团成立较晚,对集团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控制力较弱,因此子公司的资金很难归集。
中石油作为最早一批成立财务公司的国有企业集团,成功克服上面提到的两大难题,为其他大型央企的资金集中管理提供了借鉴。
下面我们就具体阐述中石油的运作过程。
问题一:
相关法规限制了财务公司归集上市公司资金
证监发[2003]1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2011年6月29日深交所深圳交
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规定,
“上市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应当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作为单独议案履行审批程序,予以披露。
”上述法规符合保护投资者利益要求和公司规范治理原则,有利于保证市场的公正、公开与公平性,但却客观影响了企业集团整体资金效益与效率提升。
关联交易自身的特殊性与信息实时披露的法律要求,使得上市公司非控股股东对与财务公
司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格外敏感,加之部分管理层对于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理念的不理解与不认同,导致上市公司未能执行统一的资金集中管理政策,影响了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的推进,制约了集团整体资金效益与效率的提升。
中石油集团在实施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初期,也遇到这样的问题。
但其通过与发改委、证监会协商,得到了特别批复,允许其通过集团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方式,将上市公司的资金集中到财务公司的账户。
具体来说,集团在与上市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时,采用银行提供的“集团账户”模式。
扩充协议银行数量,使上市公司在众多银行的资金通过自身的“二级账户”即完成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动作,该账户由上市公司自主开立,自主使用,功能与普通账户无异,集团公司和财务公司均无权对该账户进行资金调拨或限制使用的权限。
商业银行账户解决了内部账户透明度低的问题,也较好地回应了监管部门和中小股东的担忧。
问题二:
集团公司成立时间晚于子公司,造成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弱,行政干预能力不强
长期以来企业集团的子公司都是独立经营、自行决策,对集团资金集中化的管理体制缺乏认识,要迅速转变其思想观念很难,因此很容易对集团要求的资金集中管理产生抵制。
而且,资金集中管理要求融资集中、投资、担保都要经过层层审批,这些做法使子公司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推行全面全额的账户集中管理会遇到很大的阻力,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
鉴于我国央企特殊的发展历程,导致了“先有子公司,后有母公司”这种现象普遍存在,集团对子公司的控制力较弱,更加增大了资金集中的难度。
中石油在资金集中管理的初期也遇到相同的问题,资金分散,分、子公司各自为政,不能利用“资金池”调剂余缺,而且账户林立,资金沉淀严重,运作效率低。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中石油集团确定了资金集中管理的发展方向,并按照先局部后整体、先国内后国外、先人民币后外币循序渐进的原则分部实施。
自1999年开始率先在中油股份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对地区公司先实行“收支相抵、差额上缴”的差额资金集中管理,同时鼓励地区公司将富余资金上存总部,并要求地区公司将银行存款控制在限额之内,差额集中方式初步确立了中石油资金集中管理的基础,为以后全面实施全额集中铺平了道路。
2002年起,中油股份启动了资金全额集
中,逐步分批对分,子公司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到2004年底,全额资金集中管理的框架基本搭建完成。
中石油在集团资金管理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可以为我们提供很好的借鉴。
中石油的账户集中管理是经历了由逐步试点到全面推行的过程。
针对各企业集团的具体情况,可以先将集团控股比例较高的子公司纳入资金集中管理体系之内,形成一定的资金规模,为它们提供良好的服务,提升经营效益。
这样能够起到很好的示范性作用,让未纳入资金管理体系中的子公司了解到资金集中管理能够切实带来效益的提升,极大的减小资金集中管理推行的阻力。
参考文献:
[1]谢建宏.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探讨[J].会计研究,2009(11).
[2]张瑞君.于涛.中国企业集团司库体系构建的战略思考[J].财务与会计,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