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事业废弃物认定标准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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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接接觸前目毒性化學物質之廢棄盛裝容器。
二、溶出毒性事業廢棄物:
指事業廢棄物依使用原物料、製程及廢棄物成分特性之相關性選定分析項目,以毒性特性溶出程序(以下簡稱TCLP)直接判定或先經萃取處理再判定之萃出液,其成分濃度超過附表四之標準者。
三、戴奧辛有害事業廢棄物:
指事業廢棄物中含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等十七種化合物之總毒性當量濃度超過一.○ngI-TEQ/g者。
四、多氯聯苯有害事業廢棄物:
指多氯聯苯重量含量在百萬分之五十以上之廢電容器(以絕緣油重量計)、廢變壓器(以變壓器油重量計)或其他事業廢棄物。
五、腐蝕性事業廢棄物:
指事業廢棄物具有下列性質之一者:
(一)廢液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大於等於十二.五或小於等於二.○;
或在攝氏溫度五十五度時對鋼(中華民國國家標準鋼材S二○C)之腐蝕速率每年超過六.三五毫米者。
(二)固體廢棄物於溶液狀態下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大於等於十二.五或小於等於二.○;
六、易燃性事業廢棄物:
(一)廢液閃火點小於攝氏溫度六十度者。
但不包括乙醇體積濃度小於百分之二十四之酒類廢棄物。
(二)固體廢棄物於攝氏溫度二十五度加減二度、一大氣壓下(以下簡稱常溫常壓)可因摩擦、吸水或自發性化學反應而起火燃燒引起危害者。
(三)可直接釋出氧、激發物質燃燒之廢強氧化劑。
七、反應性事業廢棄物:
(一)常溫常壓下易產生爆炸者。
(二)與水混合會產生劇烈反應或爆炸之物質或其混合物。
(三)含氰化物且其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於二.○至十二.五間,會產生二五○mgHCN/kg以上之有毒氣體者。
(四)含硫化物且其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於二.○至十二.五間,會產生五○○mgH2S/kg以上之有毒氣體者。
八、石綿及其製品廢棄物:
(一)製造含石綿之防火、隔熱、保溫材料及煞車來令片等磨擦材料研磨、修邊、鑽孔等加工過程中產生易飛散性之廢棄物。
(二)施工過程中吹噴石綿所產生之廢棄物。
(三)更新或移除使用含石綿之防火、隔熱、保溫材料及煞車來令片等過程中,所產生易飛散性之廢棄物。
(四)盛裝石綿原料袋。
(五)其他含有百分之一以上石綿且具有易飛散性質之廢棄物。
第五條 有害事業廢棄物符合下列規定者,得改列或認定為一般事業廢棄物:
一、第三條第一款附表一所列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事業得檢具下列文件,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表列排除核准後,得改列為一般事業廢棄物。
表列排除判定程序與排除標準值,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一)事業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有害事業廢棄物表列排除申請書。
(三)廢棄物採樣計畫書。
(四)廢棄物特性、組成及成分分析之檢測報告。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二、第三條及前條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中間處理方式處理,其有害性質消失者,得認定為一般事業廢棄物。
三、前條第六款第一目之廢液不具下列性質且採焚化或熱處理者,得認定為一般事業廢棄物。
但處理前之貯存、清除,應符合有害事業廢棄物相關規定:
(一)製程有害事業廢棄物。
(二)毒性有害事業廢棄物。
(三)溶出毒性事業廢棄物。
(四)戴奧辛有害事業廢棄物。
(五)多氯聯苯有害事業廢棄物。
(六)腐蝕性事業廢棄物。
(七)反應性事業廢棄物。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第六條本標準修正前已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或依本法取得之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清理或再利用之相關許可,其審查核准或許可內容於本標準修正施行後應辦理變更或異動者,應於本標準發布施行後一年內完成變更或異動。
因本標準修正而須增設之相關設施,於本標準發布後一年內應完成設置。
第七條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附表一、製程有害事業廢棄物
行業別
製程產生
之廢棄物
成分
危害性(註)
中文
英文
基本化學工業及其他具有右列製程產生之廢棄物之行業
一、以汞電極法製氯之廢水處理污泥
汞
mercury.
(T)
二、製造甲乙基吡啶之汽提塔殘留物
三聚乙醛、吡啶類、2-皮考林
paraldehyde;
pyridines;
2-picoline.
三、製造苯胺之蒸餾殘留物
苯胺、二苯胺、硝基苯、苯二胺
aniline;
diphenylamine;
nitrobenzene;
phenylenediamine.
四、製造苯胺之萃取殘留物
苯胺、硝基苯、苯二胺
五、製造硝基苯及苯胺之混合廢液
苯胺、苯、二苯胺、苯二胺
benzene;
六、製造氯苯之水洗步驟分流液、蒸餾或分餾塔殘留物
苯、二氯苯、三氯苯、四氯苯、五氯苯、六氯苯、氯苯
benzene;
dichlorobenzene;
trichlorobenzene;
tetrachlorobenzene;
pentachlorobenzene;
hexachlorobenzene;
chlorobenzene.
七、製造氯苯清洗反應器之廢液
苯、氯苯、二氯苯、2,4,6-三氯酚
chlorobenzene;
2,4,6,-trichlorophenol.
八、以甲苯硝化製造二硝基甲苯之廢液
2,4-二硝基甲苯
2,4-Dinitrotoluene.
(C)(T)
九、以乙烯溴化製造二溴乙烷之滌氣塔廢液
二溴乙烷
Ethylenedibromide
十、同九製程中純化二溴乙烷產生之廢吸收劑
十一、同九製程中純化二溴乙烷產生之蒸餾殘渣
十二、以硝化苯的製程生產硝基苯之蒸餾殘渣
間-二硝基苯、2,4-二硝基甲苯
m-dinitrobenzene;
2,4-dintrotoluene.
十三、生產二異氰酸甲苯之離心或蒸餾殘渣
二異氰酸甲苯、2,4-二胺甲苯
toluenediisocyanate;
toluene-2,4-diamine.
(R)(T)
十四、以碳酸聯胺生產1,1-二甲基聯胺(UDMH)之分離底渣、氣體濃縮底渣及廢過濾器
1,1-二甲基聯胺
1,1-dimethylhydrazine(UDMH).
(C)(I)(T)
十五、用氫化二甲基甲苯生產二胺甲苯的乾燥柱反應廢液、輕質或重質殘渣
2,4-二胺甲苯,鄰-甲苯胺、對-甲苯胺
2,4-toluenediamine;
o-toluidine;
p-toluidine;
十六、以二胺甲苯光氣法生產二異氰酸鹽之溶劑回收有機濃縮物
四氯化碳、四氯乙烯、氯仿、光氣
carbontetrachloride;
tetrachloroethylene;
chloroform;
phosgene.
十七、生產2,4,6-三溴酚之地板清掃物、廢產品和廢過濾物
2,4,6-三溴酚
2,4,6-tribromophenol.
十八、生產α-(或甲基)氯甲苯、環氯甲苯、氯化苯和其官能基之混合物之蒸餾底渣
三氯苯、氯苯、氯仿、氯化甲烷、氯苯、1,4-二氯苯、六氯苯、五氯苯、1,2,4,5-四氯乙烯、甲苯、四氯化碳
benotrichloride;
chloromethane;
1,4-dichlorobenzene;
1,2,4,5-tetrachloroethylene;
toluene;
carbontetrachloride.
十九、以石墨作為陽極之橫隔製程純化氯所產生之含氯碳氫廢棄物
氯仿、四氯化碳、六氯乙烷、三氯乙烷、四氯乙烯、1,2-二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
chloroform;
hexacholroethane;
trichloroethane;
1,2-dichloroethane;
1,1,2,2-tetrachloroethane.
二十、製造氧化銻所產生之集塵灰、底渣及其中間產物廢棄物
砷、鉛、銻
arsenic;
lead;
antimony.
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及其他
具有右列製程產生之廢棄物之行業
一、以乙烯製造乙醛之蒸餾殘留物
氯仿、甲醛、氯化次甲基、氯甲烷、三聚乙醛、甲酸、氯乙醛
formaldehyde;
methylenechloride;
methylchloride;
paraldehyde;
formicacid;
chloroacetaldehyde.
二、製造丙烯腈中之廢水汽提廢液
丙烯腈、乙腈、氫氰酸
acrylonitrile;
acetonitrile;
hydrocyanicacid.
三、製造丙烯腈中之乙腈塔底部廢液
氫氰酸、丙烯腈、乙腈
hydrocyanicacid;
acrylonitrile;
acetonitrile.
四、製造丙烯腈之乙腈純化塔底殘留物
乙腈、丙烯醯胺
acetonitrile;
acrylamide.
五、氯苯蒸餾殘渣
氯化甲基苯、氯苯、甲苯、三氯甲苯
benzylchloride;
chlorobenzene;
benzotrichloride.
六、製造四氯化碳之蒸餾殘渣
六氯苯、六氯丁二烯、四氯化碳、六氯乙烷、四氯乙烯
hexachlorobenzene;
hexachlorobutadiene;
carbontetrachloride;
hex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