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盐千年兴古城Word下载.docx
《淮盐千年兴古城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淮盐千年兴古城Word下载.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在扬子县者,仍宋《志》旧文,乃宋之扬子县也,县即州之子城。
”
宋元战争时,元国信大使郝经被拘于真州子城内忠勇军营,曾作《镜芗亭记》,文章称“亭则真古扬子院”,也说扬子院就设在今仪征市区一带。
《新唐书·
食货志》逐一记载了巡院设置的地方和职能:
“自淮北置巡院十三,曰扬州、陈许、汴州、庐寿、白沙、淮西、甬桥、浙西、宋州、泗州、岭南、兖郓、郑滑。
捕私盐者,奸盗为之衰息。
”《旧唐书·
食货志》记载了其后六十年事,长庆元年(821年)三月,“盐铁使王播奏:
‘扬州、白沙两处纳榷场,请依旧为院。
’”新旧唐书所记总体是一致的。
不同的是,前者言及包括白沙在内的巡院设置后,打击私盐取得成效。
后者则说到扬州和白沙两处巡院又有仓储和交易的场所。
这是因为朝廷相关管理体制有了调整。
《旧唐书·
食货志》记载,代宗时(762—779年),刘晏由盐铁使成为盐铁、转运二使,凡漕事亦皆决于晏。
“盐铁兼漕运,自晏始也。
”自刘晏后,盐铁、转运逐渐合为一使,称“盐铁转运使”。
这是体制上的一项重大变化,为后来加强和改善漕运创造了条件。
刘晏统管盐漕运后,改进了开元间裴耀卿分段运输的转般法,形成扬子、河阴、永丰三仓为枢纽的漕粮转运线。
并且“始以盐利为漕佣”,用盐利补充漕运经费的不足,开创了漕运的新局面,“自此岁运米数千万石”。
食货志》所说“纳榷场”,纳榷当是缴税或是交易费。
韩愈《论变盐法事宜状》曰:
“国家榷盐,粜与商人,商人纳榷,粜与百姓,则是天下百姓无贫贱富贵,皆已输钱于官矣。
”榷场则是征收专卖税费的交易场所,到了宋时已经成为在边境设置的同邻国互市市场的称谓。
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二章第八节说:
“宋金战争停止时,双方都在淮河沿岸及西部边地设立贸易的市场,称为‘榷场’。
据此可知,白沙是刘晏设置十三巡院的地点之一,起初主要职能是打击私盐,后来又设置了大型粮仓,为东南第一转运仓,并且居有榷税和交易的职能。
淮南盐在这里集散,江南诸省上缴的税谷经长江运抵后再由这里转运,白沙已经成为淮盐和漕粮中转的重要港口。
北宋置发运使司于真州
宋时真州(建安军)是淮南盐的主要输出地,年转运量大约为7810万斤。
淮盐运输的线路,据明道间(1032-1033年)参知政事王随说,是“自通(州)、泰(州)、楚(州)运至真州,自真运至江、浙、湖、广”。
明隆庆《仪真县志》说:
“维时盐为重货,系民食,然非扬子所产,特寄径转般,权征足国而已。
宋代承继了唐代“漕盐统于一人”的管理体制,发运使兼制置茶盐事。
宋初由于发运使多为京官兼任,尚未置司,只在京师视事。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初置水陆两路发运于京师,名称为“江淮制置发运司”。
淳化三年(992年),置司真州,官一员,发运之权,比诸路为重。
大中祥符间(1008-1016年),置江、淮、两浙、荆湖发运使司于真州,真州是发运使和副使驻跸的本司。
宋代比唐代更进步的是将转般法和般盐法结合起来。
大中祥符末,李沆任发运使,推行改革,首先实施这样的运输方法。
清康熙《仪征县志》(知县胡崇伦所修,以下加注“胡志”)记载:
“宋初,盐钞未行,于建安军置盐仓,令发运。
时李沆为发运使,运米转入仓,空船回,皆载盐,散于江、浙、湖、广。
诸路各得盐,以资船运。
”历史上又称“转仓法”。
清康熙《仪征县志》(陆志)记载:
“天圣七年(1029年),置转般仓于真,以受通、泰、楚五仓之盐。
”通泰各盐场生产的盐运到仪征储入盐仓,江南各地漕船到仪征后,将粮食卸下,再装上盐返回散于江、浙、湖、广诸路,大大提高了漕盐运的效率和效益。
宋时著名学者黄履翁评价说:
“盐者,吾民之日用不可有缺,所以天地间无地无之。
然大农国计所仰,惟淮海最资国用。
我宋盐钞未行,置仓建安,江、浙、湖、广以船运米入真州,因船回载盐,而散江、浙、湖、广。
此之发盐得船为便,彼之回船得盐为利。
国不匮而民亦足,费益损而利益饶。
漕盐统于一人,转运资其两便,此李沆之立法善也。
”康熙《仪真县志》(陆志)载:
“是后,张纶、徐的等为发运使,皆能疏通盐利,课额顿增。
北宋末,形势发生了变化。
崇宁以后,蔡京执政,“欲取岁漕以姿妄费,故力行直达,漕法随坏。
”直达法,即不再分段运输,“虽湖南、北,亦直至京师,”故政和三年(1113年)“毁淮南转般仓”。
盐法随之而变,改为钞法,废除东南六路官运官卖制,由商人任便向榷货务出钱购买盐钞,凭盐钞去产地领盐,再到指定的州县贩卖。
盐钞,是宋代官府发给商人支领和运销食盐的有价凭证,后称“盐引”、“盐票”。
盐钞法普遍推行于东南地区,随着官府加紧聚敛,滥发盐钞,钞与盐失去均衡,商人持钞往往不能领盐,经济秩序大乱,社会矛盾突出。
南宋第一个中央专卖机构设在真州
盐钞法在南宋一直继续实行。
南宋发行淮浙盐钞,在高宗称帝前已经开始。
靖康元年(1126年)闰十一月,高宗还是兵马大元帅“募诸道兵勤王”时,即由元帅府印发盐钞,得缗钱五十万。
卖钞换钱,本是权宜之计,但是高宗即位后在金军追逐下,竟然过了几十年流亡生活,于是变成惯用手段。
南宋朝廷第一个中央专卖机构,设在真州。
高宗应天府称帝之初,汴梁的金兵虽解围而去,北方的商业交通仍未恢复,由于真州恰处于“两淮浙江诸路商贾辐辏去处”,于是由发运使及提领措置东南茶盐官梁扬祖“即真州置司”。
这一专卖机构的名称,先为“提领措置真州茶盐司”,后来改作“真州榷货务”。
清康熙《仪真县志》(陆志)引旧志说:
“建炎初,于真州印钞,给卖东南茶盐,以提领真州茶盐为名。
真州榷货务建立之际,虽然宣布停止大元帅府印钞卖引,但是汴京当初发行的淮浙盐钞仍然继续流通。
这些京钞,无异于新朝廷的一张张债卷。
为了通过真州卖钞而直接获得较多的现钱,高宗于建炎元年(1127年)六月十六日下令,将淮浙盐场的海盐,分为两半,一半支付给真州钞客,一半支付给持京钞者。
其中,每天支付京钞的盐数,不得超过支付真州钞的盐数。
又规定,从七月十五日起,“真州钞止用见钱入纳”。
建炎元年(1127年)秋冬,金军大举入侵,高宗逃窜到扬州,又让该州通判印钞出卖。
扬州离仪真极近,虽真、扬“两处出卖钞引”,商旅却“尽赴行在(专指天子巡行所到之地,这里指扬州),兴贩物货”,真州榷货务的存在,实际上已失去意义。
所以从建炎元年底至次年正月,将真州茶盐司移入扬州置局——“并真州榷货务都茶场于扬州”,“印卖钞引,并为一司”。
后来,随着高宗一路逃窜,江宁(今南京)、越州(今绍兴)、杭州、建康(今南京,建炎三年五月后更名)、镇江相继作过中央专卖机构榷货务的设置地。
绍兴三年(1133年)四月,镇江、杭州、建康并列,形成三个专卖中心共存的局面。
绍兴五年(1135年),张浚以右相出任都督,希望在真州聚集钱财,下令将镇江务场一部分官吏,分到真州“别置务场”,以便在该处专门办理出卖楚州盐钞的业务。
真州此时又成了第八个专卖中心。
至此,南宋出现四个专卖中心并存的局面。
不久,真州务于绍兴七年(1137年)废罢,继续保留下来的专卖中心仍然是杭州、建康和镇江三处。
其中,杭州、建康两务后来又在真州设置卖钞库。
明隆庆《仪真县志》载:
“行在榷货务卖钞库(即杭州务)、建康榷货务卖钞库各一,并在义井坊,以卖通、泰、高邮、真州盐钞,为额六十万。
”其中真钞岁额十五万。
嘉定年间(1208-1224年),真州又设置了卖钞司,与镇江、杭州、建康三务场并列,享有中央专卖机构的同等地位。
明清淮南盐在仪征批验
元代真州仍然是淮南盐集散地。
《元史·
食货志》说:
“国家所资,其利最广者莫如盐。
”元统治者深知盐利对国家财政的支撑作用,所以元宋战事未息,忽必烈即下令“从实恢办”茶盐酒醋等南方各色课程。
至元十三、十四年(1276、1277年),在南宋原有基础上设立了两淮、两浙等处的盐务管理机构。
元大德年间(1297-1307年),真州设置了批验盐引所。
意大利人马可·
波罗在他的游记里这样记载真州的盐运:
“从这里出口的盐,足够供应所有临近的省份。
大汗从这种海盐所收入的税款,数额之巨,简直令人不敢相信。
明洪武初,淮南盐引批验所建在瓜洲。
十六年(1383年)夏,兵都尚书单安仁建议诏大使侯奎移建于仪真,在县南二里一坝二坝间,隶属于两淮转运司,是两淮盐区两个批验盐引所中的重点。
洪武间,凡边地缺粮,由户部出榜召商,赴边纳粮,易之与盐,按数给引,派场依次支盐,按区行销售卖,称作“开中法”。
清康熙《仪真县志》(陆志)记载:
“其在淮南,十居七八,通赴仪真批验掣割,商贩江湖。
洪武中,岁课二十五万余引,后增至七十余万引。
”盐引批验所移建仪真时,“设大使一人。
正统间(1436-1449年),始以御使监察,建前后堂、引库、书算房凡七十八楹。
开二门,东西直对,临掣时,商盐由东入,秤毕,由西出。
淮盐到仪真后,必须解捆小包。
万历巡按直隶御使王晓说:
“盖因江西、湖广行盐地方多山僻小县,河道浅狭,船小包大,承载为难,势不得不解包就船,水陆均便”。
解捆运往各地的小包斤两轻重又各不相同,以便分别省府口岸,不致混淆侵越。
清朝视淮南纲盐为国家收入根本,在扬州设两淮巡盐御史,在淮安和仪征各设一个盐引批验所,并在仪征派驻盐运官员“淮南监掣同知”和“淮南批验所大使”各一人。
淮南产销盐的数量一般是淮北盐的四到五倍,所以两个批验所又以淮南为重点。
每年盐运旺季,巡盐御使都要亲自到淮南盐引批验所掣验,直接掌握运销情况。
为了便于巡盐御使常驻办公,专门在仪真按照察院的规模建造了大楼、廨宇,称作“仪真察院署”、“真州使院”或“淮南使院”。
真州使院坐落在天池北岸。
天池是盐船集中停靠的地方。
清初,仪征每年集散盐80万引至100万引(每引125公斤),雍、乾年间高达120万引至134万引。
康熙间巡盐御使曹寅《重修东关石闸记》记载,盐船从产地出发,经过二三百里水路的行驶,来到仪真批验过所。
那时盐政立法至为缜密,管理十分严格,盐船到了里河口闸以后不能由闸河(外河)出江,全部从东关闸进入,停泊在天池,待掣验后,将大包解为小包装船,分认销卖口岸,并查验盖印。
解捆程序完成后,再由盐商分别载运到江南、江西、河南、湖广等地销售。
由于解捆是在察院进行,所以称为垣捆。
后来沿江多生沙洲,长江进出口不畅,解捆改在沿江的旧港(老虎颈)、捆盐洲等沙洲,称为洲捆。
解捆后的小包子盐用驳船于内河驳运出江,交卸给江船。
道光《重修仪征县志》记载,雍正间(1723-1735年),内河出江有前河后河两路,后河从闸桥西北起转宏济桥,向南由太平桥过麻石桥,向西直抵沙漫洲出江。
前河从所桥起自北向南,过广兴桥,由都会桥直达黄泥滩出口。
两处出江口相距五里,出口处由盐务委员督率巡役守候驳船挂号验票,盘查确定子盐与票内数目相符,方许放行,并将每日查验结果造册呈院查核。
明清时每年要举行掣挚仪式。
清康熙《仪真县志》(胡志)记载:
“明初,盐船于浦子口(今南京浦口)摆帮,南京户部委司官,以部砝较秤毕,发桅封开行,名曰‘京掣’(时南京为京城)”。
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