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部住宅小区地基与基础工程监理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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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5565平方米,人防地下室分为四个防护单元,人防地下室防护等级为六级,人员掩蔽部防化等级为丙级,为二等人员隐蔽所,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混凝土等级为C35,抗渗等级为S8,地下室砖墙采用标准砖,M5水泥砂浆砌筑。
本工程地下室底版、顶板及砼墙必须设置后浇带(贯通设置),主楼与地下室之间的后浇带为沉降后浇带,其他后浇带为一般后浇带,后浇带宽度为1.2米。
后浇带混凝土采用C40膨胀混凝土,沉降后浇带必须待主楼的主体结构全部完成后,方可浇灌后浇带,其它后浇带应在地下室混凝土浇筑60天后浇筑。
本工程是由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设计;
勘察单位是: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桩基由通州基础公司施工,土建由南通二建南京分公司施工。
二、本细则编制的依据
1、“水源居”住宅小区B区监理规划;
2、“水源区”住宅小区B区监理合同;
3、“水源居”住宅小区B区施工合同;
4、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6、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0208-2002)
8、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9、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收规范(GB50204-2002)
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1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12-2001)
12、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文件
三、本细则的监理目标
工序质量控制检查度达100%,材料、设备质量控制检查度95%,隐蔽工程100%现场验收,旁站100%按规定实施,巡视平行检查、见证每天不小于4小时,通过对各控制点的控制,能在巡视、验收中发现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使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四、实现监理目标的手段
1、审查中国化学工程南京岩土工程公司提交的涉及地基与基础施工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
2、检查中国化学工程南京岩土工程公司本专业专职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及相关的设备状况;
3、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三证”及实物,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复检,合格后予以签认;
4、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中国化学工程南京岩土工程公司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造及工序(检验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记录;
5、对施工过程、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视和旁站检查;
6、对本专业分项工程检验批及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检查;
7、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掌握好原始凭证的签署。
五、实施检查的范围
按监理合同,监理范围包括:
负责地基与基础施工阶段的三控制、二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并协助材料采购招投标工作。
据此,实施检查的范围涵盖从材料、设备采购到制作、施工工艺、工序的控制,竣工验收(含资料)的控制,即施工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检查。
六、本工程地基与基础施工监理内容
(一)本工程地基与基础材料、设备的质量监理
1、砂、石子、水泥、钢材、石灰、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进场材料、设备(含甲供)的工程材料/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场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新材料、新产品,承包单位应报关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的证明文件;
对进口材料、构配件、设备,承包单位还应报送进口商检证明文件,并按照事先约定,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离现场。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单及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符合规范标准格式。
本工程采用江苏省建设厅下发的第三版表式。
(二)本工程施工质量监理
1、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监理
(1)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定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2)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进行施工。
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3)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监理
(1)专业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检验批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专业监理人员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监理人员应及时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3、土方工程施工监理
(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
土方平衡调配应尽可能与城市规划和农田水利相结合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做到方明施工。
(2)当土方工程挖方较深时,南通二建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
(3)在挖方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
(4)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2‰。
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
检查点为每100~400取1点,但不应少于10点;
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
(5)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
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缘。
(6)对雨季和冬季施工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3)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4)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1临时性挖方边坡值
土的类别
边坡值(高:
宽)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1:
1.25~1:
1.50
一般性粘土
硬
0.75~1:
1.00
硬、塑
1.0~1:
1.25
软
1.50或更缓
碎石类土
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
0.50~1:
充填砂土
1.00~1:
注:
1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
2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
3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
表2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方法
柱基
基坑
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
30
5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
+300
-100
+500
-150
+100
--
经纬仪,用钢尺量
3
边坡
设计要求
观察或用坡度尺量
一般项目
表面平整度
20
用2m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基底土性
观察或土样分析
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土方回填
(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
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2)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3)填方施工过程中就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
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
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3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压实机具
分层厚度(mm)
每层压实遍数
平碾
250~300
6~8
振动压实机
250~350
3~4
柴油打夯机
200~250
人工打夯
<
200
(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4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桩基
场地平整
地(路)面基础层
分层压实系数
按规定方法
回填土料
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水准仪及抽样检查
用靠尺或水准仪
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监理
(1)本工程为2级防水等级,该工程防水等级的标准为:
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湿渍总面积不在于总防水面积的1‰,单位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1m2,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不超过1处。
(2)本工程防水措施:
主体应采用防水混凝土;
施工缝应采用遇水膨胀止水条或中埋式止水带;
后浇带处应采用膨胀混凝土或遇水膨胀止水条。
(3)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图纸会审,掌握工程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技术要求,并编制防水工程的施工方案。
(4)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
未经监理单位对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相应资质的专业防水队伍进行施工;
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6)地下防水工程所有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监理人员对进场的防水材料应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中所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试验报告;
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本工程中使用。
(7)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明挖法的基坑以及暗挖法的竖井、洞口,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基底0.5m以下,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措施。
(8)地下防水工程的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其施工环境气温条件宜符合表10的规定。
(9)地下防水工程应按工程设计的防水等级标准进行验收。
表5防水层施工环境气温条件
防水层材料
施工环境气温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冷粘法不低于5℃,热熔法不低于-10℃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