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制作技术标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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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声道标准专业监听音箱
2
声道
引带校准提示节目部分12
保护60
10约准信号
空白带⑶音频校准信号
校准30节目实际运行观看距离
60[2]黑底节目图像条件
准频校视信号)
(见注立体声立体声左声道右声道
音频校准信号无声不做规定
连续连续不做规定HDTV参数值3倍图像高度150-250cd/m2<
=0.02约0.01
约0.15
连续连续
示提时间显示屏幕的峰值亮度
30
底黑
声无
无声
正式节目尾30
≥3束流截止时,4暗室中黑电平亮度与峰值亮度之比
节目实际运行时间底黑屏幕亮度与峰值亮度之比,
节目声无
尾带显示器背景亮度与峰值亮度之比5
30≥
黑底
无声
注:
(1)保护引带不做严格要求,如果录制有控制磁迹和时间码,应与随后的控制磁迹和时间码保持连续。
(2)视频校准信号为100/0/75/0/彩条。
多讯道记录时,此信号应是经过信号处理和切换系统输出的标准彩条;
用ENG方式记录时,彩条信号与随后的节目图像信号应取自同一编码.
器输出。
使用多盘素材磁带进行编辑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磁带引带上的彩条信号,可取自该制作系统的标准信号发生器。
复制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磁带引带上的彩条信号,必须是用放机从素材带引带上原录彩条重放的信号。
(3)音频校准信号为基准电平+4dBu(-20dBFS)的1000Hz正弦波。
立体声记录时,两个声道应使用相位相同的校准信号,其左声道宜采用约每间隔3秒间断约0.25秒作为识别。
4.参评节目磁带的声音信号必须按照有关录制和交换规范中的规定,记录在相应的声道上。
除新闻节目外声道2必须录有国际声。
综合文体类的现场直播节目,允许声道2记录与声道1相同的混合声。
国际声是在专用声道上记录的节目自然声(现场的背景声)、音乐声和效果声等。
声道分配规定为:
对于单声道节目,声道1记录节目混合声信号;
声道2记录国际声信号;
对于立体声节目,声道1记录左声道信号,声道2记录右声道信号。
左声道的校准信号,宜采用每间隔3秒间断0.25秒作为识别。
三、评定
对标准清晰度节目技术质量的评定分图像质量和声音质量两项进行,分别占总分的70%和30%。
(一)、图像质量的评定
图像信号技术质量的评定以客观测试与主观评定方式进行,分别占总分的20%和80%。
1.图像信号技术质量的客观测试和评分
1.1测试项目和指标
●a引带彩条亮度信号峰值电平
标准值:
0.7V±
0.02V
●b引带彩条R-Y信号幅度
0.525Vp-p±
0.015V
●c引带彩条B-Y信号幅度
±
0.525Vp-p标准值:
●d节目复合信号峰值电平
不大于0.8V
●e节目亮度信号峰值电平
不大于0.721V
●f黑电平与消隐电平差(底电平)
0+0.05V
●g节目基色信号峰值电平
R、G、B不大于0.735V
●h时码
LTC、VITC均连续并在引带彩条信号开始点置零
1.2测试方法
a)测试前重放录像机生产厂家提供的标准校准带,根据彩条信号调整录像机视频重放增益控制钮,使波形示波器的显示数为标称值。
b)在经过上述步骤调整后的录像机上重放节目磁带,使用波形示波器对重放视频信号进行测试。
c)重放节目磁带引带中的100/0/75/0标准彩条信号,对“1.1测试项目和指标”中有关项目进行测试。
d)在节目磁带上选取节目时间全长的1/6、2/6、3/6、4/6和5/6附近处进行重放,对“1.1测试项目和指标”中有关项目进行测试。
1.3测试结果的评分
在1.1项中所列项目的测试结果全部指标合格为满分100分;
其中每遇一项不合格即酌情扣分。
2.图像质量的主观评定
主观评定分五项进行,满分为100分。
a杂波和干扰可见度
满分为20分。
可视其轻重程度分级打分。
b画面清晰度
分。
可视其优劣程度分级打分。
20满分为
c亮度层次
满分为20分。
d彩色保真度
e制作难度
根据固定或移动拍摄、使用单台或多台摄像机、拍摄环境条件、节目所含的镜头数量、编辑难易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打分。
(二)、声音质量的评定
声音信号技术质量的评定以客观测试与主观评定方式进行,分别占总分的20%和80%。
1.声音信号电平的客观测试和评分
1.1测试项目和指标
(1)单声道节目:
●aCH1(混合声)引带1000Hz正弦波校准信号电平
标准值:
-20dBFS±
0.5dBFS
●bCH2(国际声)引带1000Hz正弦波校准信号电平
●cCH1(混合声)节目声音峰值电平
正常值为-9dBFS,最高不得超过-6dBFS
●dCH2(国际声)节目声音峰值电平
(2)立体声节目:
●eCH1(左声道)引带1000Hz正弦波校准信号电平
-20dBFS±
●fCH2(右声道)引带1000Hz正弦波校准信号电平
●gCH1(左声道)节目声音峰值电平
(右声道)节目声音峰值电平hCH2●
1.2测试方法
a)测试前重放录像机生产厂家提供的标准校准带,根据1000Hz正弦波校准信号调整录像机声道1、2的音频重放电平控制钮,使输出标准电平为+4dBu时,音量单位表的显示数为0VU,数字峰值表的显示数为-20dBFS。
b)在经过上述步骤调整的录像机上重放电视节目磁带,使用数字峰值表对节目磁带引带中的1000Hz正弦波校准信号进行测试。
c)在节目磁带上选取节目时长1/6、2/6、3/6、4/6和5/6附近点进行重放测试,分别对两个声道的声音电平进行测试。
测试时用数字峰值表监测瞬间峰值电平。
1.3测试结果的评分
在“1.1测试项目和指标”中所列项目的测试结果全部指标合格为满分100分;
2.声音质量的主观评定
声音质量的主观评定分三项进行,满分为100分。
?
a音质
满分为60分。
可视其优劣程度打分。
b音量
c声画同步
d明显缺陷扣分
在主观评价过程中,如果发现其它严重缺陷者,酌情扣总分,扣分范围一般为1~10分。
最佳声音制作技术质量奖评奖说明
最佳声音制作技术质量奖(最佳声音奖)从专题类获奖节目中遴选,经专家主观评定的声音制作佳品。
.
最佳电视照明制作技术质量奖评奖说明
最佳电视照明制作技术质量奖(最佳灯光奖)从综合文体类获奖节目中遴选,经专家主观评定的电视照明制作佳品。
附件2
高清晰度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评定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对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进行质量评定。
奖项设置分新闻、专题、综艺、体育、电视剧、声音等六类。
1.参评节目的载体为录像磁带
2.参评节目应符合我国现行高清广播标准
3.参评节目的声音制作应为立体声或环绕声
4.参评节目的磁带应按照下面的规定进行录制
控音声时持续制磁带间图像时间磁段声道42
声道3
1声道声道码(S)迹
保
)保护引带不做严格要求,如果录制有控制磁迹和时间码,应与随后的注:
(1控制磁迹和时间码保持连续,并在引带彩条信号开始点置零。
彩条。
多讯道记录时,此信号应是经2()视频校准信号为100/0/100/0/方式记录时,彩条信号与随后ENG过信号处理和切换系统输出的标准彩条;
用的节目图像信号应取自同一编码器输出。
使用多盘素材磁带进行编辑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磁带引带上的彩条信号可取自该制作系统的标准信号发生器。
复
制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磁带引带上的彩条信号必须是用放机从素材带引带上原录彩条重放的信号。
立体声记录时,两个声道应使用相位相同的校准信号,其左声道宜采用约每间隔秒作为识别。
0.253秒间断约
5.参评节目时间长度为:
综艺、体育60分钟以上,不超过120分钟;
电视剧一集。
每个节目非高清素材不得超过节目总长的20%。
6.声音奖的参评节目不分类别。
三、评定
鉴于我国目前尚无高清晰度节目磁带交换规范,故高清晰度节目的评定暂以主观评价的方式进行。
对高清晰度节目(除声音奖)质量的主观评定分图像质量、声音质量、视听综合感染力三项,以百分制计分。
其中各项加权评分分别占总分的60%、30%、10%。
对高清晰度节目声音奖质量的主观评定分声音质量、图像质量、视听综合感染力三项,以百分制计分。
其中各项加权评分分别占总分的60%、20%、20%。
1.评定环境
1.1图像质量主观评价观看条件
宜低6室内环境光照明
D背景光和照明光光源的色温765高53°
宽83°
背景光部分对观看员的张角8
水平方向在中垂线观看员的座位布局9+30°
内(垂直方向待定).10显示图像(对角线)尺寸1.4m
注:
1条件
(2),屏幕的峰值亮度对应于100%的视频信号幅度。
在HDTV的峰值亮度达不到规定峰值之前,应满足〉=70cd/m2
2条件(3)受室内照明和显示对比度范围的影响。
3条件(4)黑电平对应于0%视频信号幅值。
4为了满足条件(3)和(5),应该设置室内照明。
5若HDTV达不到条件(8)规定值之前,应该满足高〉=28°
,宽〉=48°
。
6若HDTV达不到条件(10)规定的显示尺寸之前,应该满足高〉=76.2CM。
1.2声音质量主观评价审听条件
根据GB378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和GB/T6463-1996《广播节目声音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