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概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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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概述
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概述
1通用部分
1.1紧固件
1.1.1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
螺栓头部和螺母不得有铲伤或棱角严峻变形。
螺纹无乱扣或秃扣。
1.1.2螺栓拧入螺纹孔的长度不应小于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合金件等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1.1.3螺母扭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用增加垫圈的方法调整螺纹露出长度。
1.1.4稳钉与稳钉孔应吻合,不松旷。
1.1.5铆钉必须紧固,不得有明显歪斜现象。
1.1.6键不得松旷,打入时不得加垫,露出键槽的长度应小于键全长的20%,大于键全长的5%(钩头键不包括钩头的长度)。
1.2联轴器
1.2.1端面的间隙及同轴度应符合表1-1-1的规定:
表1-1-1联轴器端面间隙和同轴度mm
1.2.2弹性圈柱销式联轴器弹性圈外径与联轴器销孔内径差不应超过3mm。
柱销螺母应有防松装置。
1.2.3齿轮式联轴器齿厚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齿厚的20%。
键和螺栓不松动。
1.2.4蛇型弹簧式联轴器的弹簧不应有损害,厚度磨损不应超过原厚的10%。
1.3轴和轴承
1.3.1轴
1.3.1.1轴不得有表面裂纹,无严峻腐蚀和损害,内部裂纹按探伤记录检查无扩展。
1.3.1.2轴的水平度和多段轴的平行度均不得超过0.2%o,如轴的挠度较大达不到此要求时,齿轮咬合及轴承温度正常,也算合格。
1.3.2滑动轴承
1.3.2.1轴瓦合金层与轴瓦应粘合牢固,无脱离现象。
合金层无裂纹,无剥落,如有轻微裂纹或剥落,但面积不超过1.5cm2,且轴承温度正常,也算合格。
1.3.2.2轴颈与轴瓦的顶间隙不应超过表1-1-2的规定:
表1-1-2轴颈与轴瓦的顶间隙mm
1.3.2.3轴颈与下轴瓦中部应有90。
一120。
的接触弧面,沿轴向接触范畴不应小于轴瓦长度的80%。
1.3.2.4润滑油质合格,油量适当。
油圈或油链转动灵活。
压力润滑系统油路畅通,不漏油。
1.3.3滚动轴承
1.3.3.1轴承转动灵活、平稳,无异响。
1.3.3.2润滑脂合格,油量适当,占油腔的1/2~2/3,不漏油。
1.3.4轴承温度应符合表1-1-3的规定:
表1-1-3轴承温度℃
1.3.5轴在轴承上(包括减速器)的振幅不超过表1-1-4的规定:
表1-1-4轴在轴承上的振幅
1.4传动装置
1.4.1主、被动皮带轮中心线的轴向偏移不得超过:
a平皮带轮为2mm,
b三角皮带轮当中心距小于或等于500mm时为].5mm,当中心距大于500mm时为2mm。
1.4.2两皮带轮轮轴中心线的平行度不超过1‰。
1.4.3平皮带的接头应平直,接缝不偏斜。
接头卡子的宽度应略小于皮带宽度。
皮带无破裂。
运行中不打滑,跑偏不超出皮带轮边沿。
1.4.4三角皮带的型号与轮槽相符,条数不缺,长度一致,无破裂,剥层。
运行中不打滑。
皮带底面与轮槽底面应有间隙。
1.5减速器和齿轮
1.5.1减速器壳体无裂纹和变形.接合面配合严密,不漏油。
润滑油符合设计要求,油量适当,油面超过大齿轮半径的1/2。
油压正常.
1.5.2轴的水平度不大于0.2‰。
轴与轴承的配合符合要求.
1.5.3齿圈与轮心配合必须紧固,轮缘、辐条无裂纹。
齿轮无断齿,个别齿断角宽度不超过全齿宽的15%.
l.5.4齿面接触斑点的分布,应符合表1-1-5的规定:
表1-1-5齿轮副齿面接触斑点
1.5.5齿面无裂纹,剥落面累计不超过齿面的25%,点蚀坑面积不超过以下规定:
a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100%;
b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70%,长度占齿长的10%;
c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30%,长度占齿长的40%。
1.5.6齿面显现的胶合区,不得超过齿高的1/3,齿长的1/2。
1.5.7齿厚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齿厚的15%,开式齿轮齿厚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齿厚的20%。
1.6〝五不漏〞的规定
1.6.1不漏油
静止接合面一样不承诺有漏油,老旧设备承诺有油迹,但不能成滴。
运动接合面承诺有油迹,但在擦干后3min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
非密闭转动部位,不甩油(可加罩)。
1.6.2不漏风
空气压缩机,通风机、风管等的静止接合面不漏风。
运动接合面的泄漏距1OO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受。
1.6.3不漏水
静止接合面不见水,运动接合面承诺滴水,但不成线。
1.6.4不漏汽
锅炉,汽动设备、管路及附件的静止接合面不漏汽;运动接合面的泄漏距2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受.
1.6.5不漏电
绝缘电阻符合要求,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行。
1.7电气设备
电动机、开关箱(柜),起动操纵设备,接地装置,电器、电缆及配线等符合本标准〝电气设备〞分册完好标准的规定。
1.8安全防护
1.8.1机电设备和机房(峒室)内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和场所,都应安设防护栏,防护罩或盖板。
1.8.2防火措施:
a机房(峒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
润滑油和用过的棉纱、破布应分别放在盖严的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指定地点。
b机房(峒室)内要有合乎规定的防火器材。
1.9涂饰
1.9.1设备的表面喷涂防锈漆,脱落的部位应及时修补。
1.9.2设备的专门部位如外露轴头,防护栏,油嘴,油杯,注油孔及油塞等的外表应涂红色油漆。
在同一设备上的油管应涂黄色,风管应涂浅兰色,水管应涂绿色,以便区分。
1.9.3不涂漆的表面应涂防锈油。
1.10基础
1.10.1机座与混凝土不得相互脱离。
1.10.2混凝土不得有断裂,剥落和松碎现象。
1.10.3基础坑内无积油和积水。
1.1l记录资料
1.11.1各种设备的机房(峒室)都应备有以下记录:
a交接班记录;
b运转记录;
c检查、修理、试验和整定记录,
d事故和故障记录。
1.11.2有设备铭牌,编号牌,并固定牢靠,保持清晰。
1.12设备环境
1.12.1设备无积尘,无油垢。
1.12.2机房(峒室)内外无杂物,工具、备件,材料,油料等有固定存放地点,安放排列整齐。
1.12.3机房(峒室)通风良好,温度和噪声符合规定。
1.13照明
照明装置符合安全要求,并有足够亮度。
2要紧提升机
(含滚筒直径2m以下提人绞车和滚筒直径2m及以上提升人员、物料的提升机)
2.1滚筒及驱动轮
2.1.1缠绕式提升机滚筒和摩擦式提升机驱动轮,无开焊,裂纹和变形。
滚筒衬木磨损后表面距固定螺栓头端部不应小于5mm。
驱动轮摩擦衬垫固定良好,绳槽磨损深度不应超过70mm,衬垫底部的磨损剩余厚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的直径.
2.1.2双滚筒提升机的离合器和定位机构灵活可靠,齿轮及衬套润滑良好.
2.1.3滚筒上钢丝绳的固定和缠绕层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4、385、386条的规定.
2.1.4钢丝绳的检查,试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第三节有关条文的规定,有规定期内的检查,试验记录.
2.1.5对多绳摩擦轮提升机的钢丝绳张力应定期进行测定和调整。
任一根钢丝绳的张力同平均张力之差不得超过±10%。
2.2深度指示器
2.2.1深度指示器的螺杆、传动和变速装置润滑良好,动作灵活,指示准确。
有失效爱护.
2.2.2牌坊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针行程,不应小于全行程的3/4,圆盘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针旋转角度范畴,应不小于250。
,不大于350。
。
2.3外表
各种外表和计器,要定期进行校验和整定,保证指示和动作准确可靠。
校验和整定要留有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2.4信号和通讯
2.4.1信号系统应声光俱备,清晰可靠,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4l、350、358、359、360等条文的规定。
2.4.2司机台邻近应设有与信号工相联系的专用直通,
2。
5制动系统
2.5.1制动装置的操作机构和传动杆件动作灵活,各销轴润滑良好,不松旷。
2.5.2闸轮或闸盘无开焊或裂纹,无严峻磨损,磨损沟纹的深度不大于1.5mm,沟纹宽度总和不超过有效闸面宽度的10%。
闸轮的圆跳动不超过1.5mm,闸盘的端面圆跳动不超过lmm。
2.5.3闸瓦及闸衬无缺损,无断裂,表面无油迹。
磨损不超限:
闸瓦磨损后表面距固定螺栓头端部不小于5mm;闸衬磨损余厚不小于3mm。
施闸时每一闸瓦与闸轮或闸盘的接触良好,制动中只是热,无专门振动和噪声。
2.5.4施闸手柄、活塞和活塞杆,以及重锤等的施闸工作行程都不得超过各自容许全行程的3/4。
2.5.5松闸后的闸瓦间隙:
平移式不大于2mm,且上下相等;角移式在闸瓦中心处不大于2.5mm,两侧闸瓦间隙差不大于0.5mm,盘形闸不大于2mm。
2.5.6闸的制动力矩,保险闸的空动时刻和制动减速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7、398、399条规定,并必须按照第401条要求进行试验。
试验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2.5.7油压系统不漏油,蓄油器在停机后15min内活塞下降量不超过100mm;风压系统不漏风,停机后15min内压力下降不超过规定压力的10%。
2.5.8液压站的压力应稳固,其振摆值和残压,不得超过表1-2三1的规定:
表1-2-1液压站压力振摆值和残压MPa
2.6安全爱护装置
提升机除必须具备«煤矿安全规程»第392、第393条规定的爱护装置外,还应具备以下爱护,
a制动系统的油压(风压)不足不能开车的闭锁;
b换向器闭锁;
c压力润滑系统断油时不能开车的爱护;
d高压换向器的栅栏门闭锁;
e容器接近停车位置,速度低于2m/s的后备爱护(报警、并使保险闸动作);
f箕斗提升系统应设顺利通过卸载位置的爱护(声光显示或制动)。
这些爱护装置应保证灵敏有效,动作可靠,定期进行试验整定,留有记录,有效期半年。
2.7天轮及导向轮
2.7.1天轮或导向轮的轮缘和辐条不得有裂纹、开焊、松脱或严峻变形。
2.7.2有衬垫的天轮和导向轮,衬垫固定应牢靠,槽底磨损量不得超过钢丝绳的直径。
2.7.3天轮和导向轮的径向圆跳动和端面圆跳动不得超过表1-2-2的规定:
表1-2-2天轮及导向轮的圆跳动mm
2.8微拖装置
2.8.1气囊离合器摩擦片和摩擦轮之间的间隙不得超过lmm,气囊未老化变质,无裂纹。
2.8.2压气系统不漏气,各种气阀动作灵活可靠。
3一样绞车
3.1滚筒
3.1.1滚筒不得有开焊、裂纹和变形,
3.1.2双滚筒绞车的离合器和定位装置要灵活有效,齿轮和衬套润滑良好。
3.1.3滚筒上钢丝绳的固定和缠绕层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4、385、386条规定。
3.1.4钢丝绳的检查、试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第三节有关条文的规定。
3.2深度指示器
3.2.1深度指示器的螺杆,传动和变速装置润滑良好,指示准确。
3.2.2有断轴断销爱护。
3.3外表
绞车内使用的各种外表要定期校验,指示正确可靠。
3.4信号
信号系统要声光俱备,准确可靠。
3.5制动系统
3.5.1制动装置的操作机构和传动杆件动作灵活可靠,各销轴润滑良好,不松旷.
3.5.2闸轮无严峻磨损,闸衬或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3mm。
闸木磨损后固定螺丝的顶端距闸木的曲面不小于5mm。
3.5.3制动时闸瓦与闸轮接触良好,只是热,噪音和震动不超过规定。
3.5.4施闸手柄与活塞的工作行程不超过全行程的3/4。
3.5.5闸的制动力矩,保险闸的空动时刻和制动减速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7,398,399条规定,并按第401条的规定进行试验。
3.5.6油压系统不漏油,风压系统不漏风。
3.6安全爱护装置
绞车应具有以下4项安全爱护装置,并要进行定期整定试验,保证灵敏有效。
(1)防止过卷和过放;
(2)保险闸手动或脚踏开关;
(3)过电流和欠电压爱护;
(4)减速警铃。
3.7天轮,导向轮
天轮或导向轮的轮缘,辐条不得有开焊,裂纹,松脱或明显变形。
底部磨损量不超过钢绳的直径。
润滑良好,转动、游动灵活。
4要紧扇风机
4.1机体
4.1.1机体防腐良好,无明显变形,裂纹,剥落等缺陷。
4.1.2机壳接合面及轴穿过机壳处,密封严密,不漏风。
4.1.3轴流式通风机
4.1.3.1叶轮,轮毂,导叶完整齐全,无裂纹。
叶片、导叶无积尘,至少每半年清扫一次。
4.1.3.2叶轮保持平稳,可停在任何位置。
4.1.3.3叶片安装角度一致,用样板检查,误差不大于±1。
。
4.1.4离心式通风机
4.1.4.1叶轮铆钉不松动,焊缝无裂纹,拉杆紧固牢靠。
4.1.4.2叶轮与进风口的配合符合厂家规定。
如无规定应符合下述要求:
a搭接式:
搭接长度不小于叶轮直径的1/100;径向间隙不大于叶轮直径的3‰;
b对接式:
轴向间隙不大于叶轮直径的5‰。
4.1.4.3叶轮应保持无积尘,至少每半年清扫一次。
4.1.4.4叶轮应保持平稳,能够停在任何位置。
4.2反风装置,风门
4.2.1反风门及其它风门开关灵活,关闭严密,不漏风。
4.2.2风门绞车应能随时启动,运转灵活。
4.2.3钢丝绳固定牢靠,涂油防锈,断丝数每捻距内不超过25%。
4.2.4导绳轮转动灵活。
4.3外表
有水柱计及轴承温度计,每年校验一次。
4.4运转与出力
4.4.1运转无异响,无专门振动。
4.4.2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在符合设计规定的风量、风压情形下,风机效率不低于设计效率的90%。
测定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4.5设备环境
4.5.1主扇房不得用火炉取暖,邻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堆放易燃物品。
4.5.2风道,风门无杂物。
4.6记录资料
有通风系统图、反风系统图和电气系统图。
5水泵
5.1泵体和管路
5.1.1泵体无裂纹。
5.1.2泵体与管路不漏水,防腐良好,排水管路每年进行一次清扫,水垢厚度不超过管内径的2.5%。
5.1.3吸水管管径不小于水泵吸水口径。
要紧水泵如吸水管管径大于水泵吸水口径时,应加偏心异径短管接头,偏心部分在下。
5.1.4水泵轴向窜量符合有关技术文件规定,部分多级泵参见表1-5-1。
单级水泵轴向窜量不大于0.5mm。
5.1.5盘根只是热,漏水不成线。
5.1.6真空表、压力表指示正确,每年校验一次。
表1-5-1D型泵轴向窜量mm
5.2闸板阀、逆止阀、底阀
5.2.1齐全、完整、不漏水。
5.2.2闸阀操纵灵活,动作可靠。
5.2.3吸水井(坑)无杂物,底阀不淤埋和堵塞。
不漏水,自灌满引水起5min后能启动水泵。
无底阀水泵的引水装置应能在5min内灌满水启动水泵。
5.3运转与出力
5.3.1运转正常,无异响,无专门振动。
5.3.2水泵主闸阀应能全部放开。
5.3.3电动机温度正常。
5.3.4主水泵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排水系统效率不低于50%,测定记录有效期一年。
5.3.5吸水高度不超过水泵设计承诺值。
5.4资料
泵房内有排水管路系统图,供电系统图.
6空气压缩机
6.1机体
6.1.1气缸无裂纹,不漏水,不漏气。
6.1.2排气温度:
单缸不超过190℃,双缸不超过160℃.
6.1.3阀室无积垢和炭化油渣。
6.1.4阀片无裂纹,与阀座配合严密,弹簧压力平均。
气阀用水试验,阀座和阀片保持原运行状态,盛水连续3min,渗水不超过5滴为合格。
6.1.5活塞与气缸余隙一样不得大于表1-6-1的规定,或符合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6.1.6十字头滑板运转时无异响,滑板与滑道间隙不超过生产厂设计规定的两倍,参见表1—6—1。
表1-6-1目前煤矿使用较多的几种空压机要紧间隙mm
6.2冷却系统
6.2.1水泵符合完好标准。
6.2.2冷却系统不漏水。
6.2.3冷却水压力不超过0.25MP。
6.2.4冷却水出水温度不超过40℃,进水温度不超过35℃。
6.2.5中间冷却器及气缸水套要定期清扫,水垢厚度不超过1.5mm。
6.2.6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不得有裂纹,冷却水管无堵塞、无漏水。
后冷却器排气温度不超过60℃。
6.3润滑系统
6.3.1气缸润滑必须使用压缩机油,其闪点不低于215℃,并应通过化验,有化验合格证。
6.3.2有十字头的曲轴箱,油温不大于60℃;无十字头的曲轴箱,油温不大于70℃。
6.3.3曲轴箱一样应使用机油润滑。
假如曲轴箱的油能进入气缸的,必须使用与气缸用油牌号相同的压缩机油。
6.3.4气缸以外部位的润滑,用油泵供油时油压为0.1~0.3MPa。
润滑油必须通过过滤,过滤装置应完好。
6.4安全装置与外表
6.4.1压力表,温度计齐全完整,灵活可靠,每年校验一次。
6.4.2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风包必须装有安全阀。
安全阀必须灵活可靠,其动作压力不超过使用压力的10%,每年校验一次。
6.4.3在风包主排气管路上应安装释压阀,动作灵活可靠,动作压力要高于工作压力的0.2~0.3MPa。
6.4.4压力调剂器灵敏可靠.
6.4.5水冷式空气压缩机有断水爱护或断水信号,灵敏可靠。
6.4.6空气压缩机应有断油爱护或断油信号,灵敏可靠。
6.4.7安放测量排气温度的温度计,其套管插入排气管内的深度不小于管径的1/3,或按厂家规定。
气缸排气口应装有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爱护装置。
6.5风包、滤风器与室内管路
6.5.1空气压缩机的进出风管和风包每年清扫一次,每天运转时刻短的可适当延长。
6.5.2风包要有人孔和放水阀。
6.5.3滤风器要定期清扫,间隔期不大于三个月。
金属网滤风器清扫后,应涂粘性油,粘度为3.3~4.0。
E,不许用挥发性油代替。
油浴式滤风器应用与气缸用油牌号相同的压缩机油。
6.6运转与出力
6.6.1空气压缩机的盘车装置应与电气启动系统闭锁。
6.6.2运转无异响及专门振动。
6.6.3排气量每年要测定一次,在额定压力下,不应低于设计值的90%。
6.6.4有压风管路系统图、供电系统图。
7锅炉
7.1锅炉本体
7.1.1制造、安装符合«锅炉受压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要求。
零部件完整齐全。
7.1.2锅筒、汽包、水管、汽管、烟火管、联箱等受压元件无变形,无裂纹和严峻腐蚀。
封头,炉胆,受热管束不变形,人孔、手孔及阀门的连接密封良好,不漏水,不漏汽。
7.1.3锅炉受热面(包括水冷壁、对流管束、过热器、省煤器、予热器等)内部水垢不超过1mm,采暖锅炉每个采暖期清扫一次,供汽锅炉每半年清扫一次。
辅助受热面完整,无烧损。
7.2炉墙、炉膛、烟道,
7.2.1炉墙严密,无裂纹、无变形,炉膛、前拱、后挡火墙无塌陷、无洞裂,绝热性能良好。
炉墙骨架和炉筒吊挂横梁等无弯曲、裂纹。
7.2.2燃烧合理,无正压运行现象,燃烧设备完整,运转良好,炉排无缺损,链条炉排不拱起、不跑偏。
烟道、烟管无漏烟,无堵塞,闸门开闭灵活。
7.2.3锅炉热效率达到规定要求:
7.3安全附件、管道、阀门
7.3.1锅筒、集箱、省煤器、过热器等都应安装安全阀,蒸发量≥0.5t/h的锅炉锅筒上至少要安装两个,其开启压力要符合国家锅炉监察部门的规定。
7.3.2安全阀零部件齐全,并有防松动、防飞脱装置和通至安全地点的排汽管、泄水管。
安全阀每半年校验一次。
使用期间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每月进行一次汽动试验。
7.3.3压力表精度不低于2.5级。
刻度应为工作压力的1.5至3倍,表盘直径要大于lOOmm,在刻度盘上应划出红线指示工作压力。
压力表前要有三通旋塞,并有存水弯管,其内径使用钢管时不小于lOmm,使用铜管时不小于6mm,使用期间每半年冲洗一次。
压力表不漏汽,表针不跳动。
每年应校验一次。
7.3.4每台锅炉(热水锅炉除外)应装两个独立的双色水位计(蒸发量≤0.2t/h的能够装一个),工作可靠,水位清晰,有最高,最低水位标志,有防护罩和接到安全地点的放水管,蒸发量大于2t/h的锅炉必须装设高、低水位警报器。
水位计与锅筒之间的水管,内径不小于18mm。
水位计要指定专人负责监视,并挂负责人名牌。
7.3.5烟囱有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低于10Ω。
每年雷雨季之前应测定一次,并有测定记录。
7.3.6闸阀齐全合格,连接锅筒和分汽缶的每根蒸汽母管上应装两个蒸汽闸阀,其间应装有通向大气的疏水管和阀门,其内径不小于18mm。
在锅炉给水管上应设止回阀和截止阀,截止阀应装在锅筒和止回阀之间。
在锅筒和节煤器等处应设放汽阀、放水阀(排污阀),并便于操作。
蒸发量大于1t/h或工作压力大于0.7MPa的锅炉,每台应有独立的排污管和两个串联的排污阀,灵活可靠。
依照水质不同确定排污次数,但每班排污许多于两次。
7.3.7管道、阀门应有明显标志,阀门开关灵活,保温良好,无漏泄。
7.3.8热水锅炉锅筒的进出口要有温度计、压力表;供水管最高处要有集汽装置和放汽阀以及超温警报器、安全阀,回水管要有恒压装置和除污器;无汽化、汽塞现象。
7.3.9煤、水、电、汽计量外表(装置)齐全完整,准确可靠。
每半年校验一次。
7.4给水、除尘及其它辅机
7.4.1给水设备配备合理,运转正常,能充分保证锅炉用水。
依照锅炉和水质情形,设有软化处理设施,并正常使用。
锅炉水质符合GB1576—85«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7.4.2给煤、出渣、鼓风、引风等设备配备合理,零部件齐全完整,各部螺丝紧固、润滑、密封、绝缘等情形良好,运转正常,工作环境整洁。
7.4.8除尘器无破裂,无孔洞,接合严密。
锁气器灵活可靠。
烟尘排放符合国家环境爱护的规定。
7.5照明
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处有足够的照明。
房内有安全电压电源,能安装行灯,便于对隐闭处进行检查。
7.6记录资料
有锅炉使用许可证。
有汽、水管道、阀门布置示意图。
电气设备
1通用部分
1.1紧固件
1.1.1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齐全、紧固、无锈蚀。
1.1.2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
平垫、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合。
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置。
1.1.3用螺栓紧固不透眼螺孔的部件,紧固后螺孔须留有大于2倍防松垫圈的厚度的螺纹余量。
螺栓拧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但铸铁、铜、铝件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1.1.4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余外垫圈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1.1.5紧固在护圈内的螺栓或螺母,其上端平面不得超出护圈高度,并需用专用工具才能松、紧。
1.2隔爆性能。
1.2.1隔爆结合面〔Ⅰ类〕的间隙、直径差或最小有效长度〔宽度〕必须符合表4-1-1的规定。
表中L----静止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
L1----螺栓通孔边缘至隔爆接合面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
W----静止隔爆接合面及操纵杆与杆孔隔爆接合面最大间隙或直径差;转轴与轴孔隔爆接合面最大直径差。
但快动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须不小于25㎜。
表4-1-1Ⅰ类隔爆接合面结构参数㎜
接合面型式
L
L1
W
外壳容积V〔l)
V≤0.1
V>0.1
平面、止口或圆筒结构
6.0
12.5
25.0
40.0
6.0
8.0
9.0
15.0
0.30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