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大洋镇建南村五白殿修缮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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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大洋镇建南村五白殿修缮工程
建德市大洋镇建南村五白殿修缮工程
招标编号:
JDMCF2017A-146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建德市大洋镇建南村经济合作社
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城分中心(盖单位章)
2017年8月16日
建德市大洋镇建南村五白殿修缮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编号为JDMCF2017A-146的建德市大洋镇建南村五白殿修缮工程已由大洋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立项编号为建政办函【2015】31号,项目业主为建德市大洋镇建南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建德市大洋镇建南村经济合作社。
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布招标。
由于一次招标时响应单位未满三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二次公布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内容:
五白殿古建筑衡宇修缮。
建设位置:
建德市大洋镇建南村。
建设工期时刻:
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是施工图及已确信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预算审核价为337523元.评标方法:
抽签法:
预算审核价下浮6-14%确信中标价,然后抽签确信中标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文物爱惜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建造师要求: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文物局颁发的文物爱惜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并由施工单位在合同签定前明确。
开标委托人必需是本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由本地社保中心出具的最近持续缴纳3个月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
开标提交资料: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班子成员表、平安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提供材料加盖单位红章。
投标单位应在获取招标文件信息后,从单位所在地银行大体结算帐户,向建德市行政审批效劳治理办公室梅城分中心专户缴纳投标保证金6000元,(用户名:
建德市行政审批效劳治理办公室梅城分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建德支行;账号:
389669943107)开标前须查验保证金交款单据后方可投标。
未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投标保证金需在2017年8月21日16时之前到账截止。
缴年金的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函复印件,凭此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成心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1日16时从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下载。
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刻前递交,不然不许诺参加投标。
5.资格审核
该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前不必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刻为2017年8月22日8时30分,投标截止时刻为2017年8月22日9时00分.投送地址:
梅城镇车站路111号(原梅城运管所四楼)。
超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刻:
2017年8月22日9时00分,委托人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本次招标公告在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镇政府项目还需同时在项目镇政府公布栏中张贴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建德市大洋镇建南村经济合作社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城分中心
地址:
建德市大洋镇建南村村委会地址:
梅城镇车站路111号
联系人,:
章向基,联系人,电话:
陈嘉杭,
2017年8月16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建德市大洋镇建南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
建德市大洋镇建南村村委会
联系人:
章向基
电话:
1.1.3
梅城分中心
名称:
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城分中心
地址:
梅城镇车站路111号(原梅城运管所四楼)
联系人:
陈嘉杭
电话:
0
1.1.4
项目名称
建德市大洋镇建南村五白殿修缮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建德市大洋镇建南村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上级拨付及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及预算范围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资质条件: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建造师要求: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8月22日8:
30至2017年8月22日9时00分截止.
3.1.1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
337523元
3.3.1
投标有效期
6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万元人民币,采用银行汇票、电汇方式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出。
并在2017年8月21日16点前到账。
用户名:
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梅城分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建德支行;账号:
389669943107。
(投标保证金银行小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缴年金的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函复印件,凭此投标。
)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需要)
不需要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不需要)
不需要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4、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4
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贰份副本
3.6.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装订顺序应按本章第八章所叙顺序装订成册,不得缺页,混页。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地址:
建德市大洋镇建南村村委会
招标人名称:
建德市大洋镇建南村经济合作社
建德市大洋镇建南村五白殿修缮工程投标文件在2017年8月22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4.2.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地址:
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城分中心(梅城镇车站路111号原梅城运管所四楼)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22日8时30分。
截止时间2017年8月22日9时00分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及资料
参加开标人员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盖红章,开标委托书。
参加开标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是指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股东,提供公司章程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基本情况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8月22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
梅城镇车站路111号(原梅城运管所)四楼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由随机确定的投标人代表检查,并签字确认检查结果。
开标顺序:
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
不组建评审小组
评审由业主、监督部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共同负责
评标办法
抽签法:
下浮6-14%范围内,先抽取下浮率,然后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确定中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村(社区)项目还需同时在项目村务公开栏中张贴公示。
7.4.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工程款的10%
7.4.3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
项目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的竣工档案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特别说明1
资格审查资料(1份)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
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再进入商务标的评审。
1.总那么
项目概况
1.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址: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形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形: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打算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打算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领导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预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效劳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效劳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彼此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彼此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峻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有其它不良行为记录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治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费用承担
投标人预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付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付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利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利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1.9.1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缘故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形,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定和决策负责。
质疑和澄清
1.10.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数内容。
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刻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10.2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刻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并在招标文件发布的媒体上发布。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许诺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方法;
(4)合同条款合格式;
(5)预算审核书或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依照本章第款、第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1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招标文件内容的发布时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假设有)。
如假设在该时刻以后发布,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刻。
2.2.2因该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等内容在媒体上发布就视同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到该部份内容,请潜在投标人投标前主动关注相应媒体的内容。
投标截止时刻: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需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相关证明是指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假设为股东,提供公司章程或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大体情形表));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可单独提交);
(4)施工组织设计;
(5)项目治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投标函”的要求填写。
3.2.2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还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显现特殊情形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许诺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刻和递交方式递交。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合法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大体情形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平安生产许可证、项目领导及项目班子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最近几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欠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形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最近几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形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形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能够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知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能够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许诺。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可能幸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若是显现上述情形,改动的地方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别离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项或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还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超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前,投标人能够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依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依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开标时刻和地址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开标时刻)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址公布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发布在投标截止时刻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核验要求到场的投标人身份及证件;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依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形;
(5)将资格审核资料拆封,查对数量后达评标室进行审核;
(6)写在资格审核结果,退回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投标文件;
(7)依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信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8)依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发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终止。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回答,并制作记录。
6.评标
评审小组
6.1.1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评审小组成员人数及确信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要紧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3)曾因在招标、评标和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惩罚或刑事惩罚的;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纳抽签法,在下浮6-14%范围内,在资格审核通过的前提下,随机抽签确信预中标单位。
具体评审方法见第三章“评标方法”。
评标
6.3.1对投标人的资格(质)材料进行评审。
6.3.2评审小组依照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式、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方式、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澄清
评审小组能够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非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的修正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说明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无效投标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刻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峻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资格查验时缺少社保原件,投标保证金单据,身份证原件及注明提供的其他材料;
(5)以赠送方式投标的或提供两个投标方案的;投标报价与下浮率计算不一致的,报价大小写错误的;
(6)标明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和技术指标的、要紧功能等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7)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的、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含授权代表为非本单位在册人员),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声明函等填写不完整的;
(8)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
(9)投标保证金未交纳或未按规定从投标单位大体账户转出并到账的;
(10)投标有效期、打算工期、质保期等条款不能知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1)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招标文件不能同意的附加条件的;
(12)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利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利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许诺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笔迹模糊、无法识别的,或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笔迹模糊难以辩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1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缺少投标文件组成部份中必需提供的内容,致使无法进行评审的。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合同授予
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小组直接确信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信中标人,评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依照招标文件评标方法直接确信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履约担保
7.4.1在签定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合格式”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还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舍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补偿。
7.4.3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的完工档案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签定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依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合法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补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合法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补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形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彼此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评标工作。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益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形和评标有关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