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教育十堰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指导意见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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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教育十堰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指导意见汇总

十堰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指导意见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高中英语新课程改革,认真落实《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帮助全市高中教师深刻理解和实施好新课程,在认真研读湖北省课改相关文件及最新公布的《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近几年高考和我市高中教育教学实际,现提出十堰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及教学管理建议。

关于课程设置

全市各高中学校应严格执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参考我市各学科新课程教学建议,开齐、开全课程和开足课时,确保我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实施。

一、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全面完整地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满足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进一步学习的基本需求,为所有学生奠定共同的发展基础。

2。

选择性原则。

赋予学校、学生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为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提供更多的选择,促进学生学有所长,促进学校办出特色。

3。

科学性原则。

按照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特点和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合理设置和安排科目及模块。

4。

实践性原则。

充分考虑湖北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差异,从实际出发,保证所有普通高中能够顺利推进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并取得实效。

(二)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有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科目设置有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每个科目的课程内容由若干模块组成,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

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

(三)课程设置及说明

1。

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

必修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执行。

选修Ⅰ模块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并结合我省实际分类别、分层次设置。

选修Ⅱ模块是普通高中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和学生兴趣开发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见表1、表2:

表1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

学分

选修Ⅰ学分

选修Ⅱ学分

选修ⅠA

选修ⅠB

选修ⅠC

语言与文学

语文

10

学生在全省指定的模块中修习。

学生在全省指定的模块中选择修习。

学生在学校视条件开设的模块中选择修习。

学校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模块,供学生选择修习。

外语

10

数学

数学

10

人文与社会

思想

政治

8

历史

6

地理

6

科学

物理

6

化学

6

生物

6

技术

信息技术

4

通用技术

4

艺术

音乐

3

美术

3

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11

综合实践

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15

社区服务

2

社会实践

6

毕业学分要求

116

22

6

表2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科模块设置安排

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

选修Ⅰ

选修Ⅱ

选修ⅠA

选修ⅠB

选修ⅠC

语言与

文学

语文

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

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外国小说欣赏

演讲与辩论、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史记》选读、语言规范与创新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在选修ⅠA、选修ⅠB以外的选修Ⅰ模块中确定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修习。

学校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模块,供学生选择修习。

外语

(英语)

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

选修6、选修7、选修8

数学

数学

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

选修1-1、选修1-2

选修3-1、选修4-5

选修2-1、选修2-2、选修2-3

选修3-1、选修4-1、选修4-4、选修4-5

人文与

社会

思想政治

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公民道德与伦理常识

历史

必修1、必修2、必修3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地理

必修1、必修2、必修3

旅游地理、自然灾害与防治、环境保护

科学

物理

必修1、必修2,选修1-1或选修2-1(文科指定选一),选修3-1(理科指定)

选修1-2、选修2-2、选修3-3

选修3-2、选修3-4、选修3-5

化学

必修1、必修2、选修1(文科指定)、选修4(理科指定)

选修1、选修2、选修6

选修3、选修5

生物

必修1、必修2、必修3

选修1

选修3

技术

信息

技术

信息技术基础

在选修1、选修2中选修1个模块(指定选一);选修3、选修4、选修5为任意选修模块。

通用

技术

技术与设计1、技术与设计2

家政与生活技术、电子控制技术、简易机器人制作为任意选修模块。

艺术

音乐

音乐鉴赏

在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等模块中,至少选修1个模块。

美术

美术鉴赏

在绘画、雕塑、设计、工艺、书法、篆刻、摄影/摄像、电脑绘画/电脑设计等模块中,至少选修2个模块。

体育与

健康

体育与健康

健康教育、田径系列中的一个模块

在体操、民族民间体育项目、新兴运动、水上项目、田径、体操、球类等系列中,至少选修9个模块。

综合实践活动

综合实践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2。

课程设置说明

(1)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全部开设。

(2)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四个学习领域各科目的选修Ⅰ分为选修ⅠA、选修ⅠB、选修ⅠC。

选修ⅠA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修习内容;选修ⅠB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选择修习内容,学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模块修习(数学选修ⅠB每个专题均为18学时,学生需在其中选择两个专题修习);选修ⅠC的模块是学校视条件开设的选修内容,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主选择修习。

在选修ⅠA的模块修习中,修习文、理方向学生按各科目要求选择模块,艺术、体育特长学生在修满必修学分后,可按自身的发展方向选修相关科目的模块。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完成必修学分所需修习的模块,以及物理、化学、信息技术修满必修学分所需修习的模块,由学生在全省指定的范围内选择。

学生在八个学习领域各科目的选修中,至少要获得22学分。

(3)学生必须修习选修Ⅱ课程,至少获得6学分。

二、课程管理

(一)学制与学时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

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每学年分为两学期,每学期分为两学段,每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必修和选修Ⅰ课程的每个模块的教学时间通常为36学时。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研究性学习应保证270学时;社会实践共3周;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选修Ⅱ课程按照模块开发,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也可以设计为36学时(2学分)。

各学科周课时安排建议如下:

表3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周课时安排建议

学期

学时

科目

高一上

高一下

高二上

高二下

高三上

高三下

语文

4

4

4

4

学校在保证八个学习领域开课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周课时。

英语

4

4

4

4

数学

4

4

4

4

政治

2

2

2

2

历史

2

2

2

4

地理

2

2

2

2

1

1

物理

2

2

1

1

4

4

化学

2

2

1

1

3

3

生物

2

2

1

1

2

2

信息技术

2

2

通用技术

2

2

音乐

2

1

美术

1

2

体育与健康

2

2

2

2

2

1

综合实践

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3

3

3

3

3

社会实践

每学年一周

社区服务

三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周课时合计

33

32

文29

理34

文32

理33

5

1

说明:

(1)表3只是学科教学的周课时安排,选修Ⅱ以及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复习的课时由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本校实际统筹安排。

学校应指导并保证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

   

(2)学校应当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学时间,其中每学年一周的社会实践宜集中安排,研究性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宜适当分散安排。

   (3)学校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科目的开课顺序、开课方式。

   (4)有些学科的部分模块学习可能会出现跨学期现象,学校在教学中要加以关注。

   

(二)课程修习要求

   1。

学生课程修习通过学分和学业水平考试进行管理。

学校通过学分反映学生的模块修习过程和状况。

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检测学生在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督促学校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2。

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

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模块,获得更多学分。

   三、课程实施

   1。

学校每学年的课程设置必须涉及到八个学习领域的课程内容。

   2。

学校要加强薄弱学科和新设置课程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全面开设好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3。

学校要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内容,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视学科实际,逐步增设选修课程。

   4。

学校在高三年级应保证学生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

   5。

学校在保证开设好必修模块的同时,应科学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学生拥有较大的课程选修空间;同时,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积极开发校本课程,以满足学生选修Ⅱ课程的修习。

   6。

学校应建立健全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研究,不断提升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7。

学校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充分挖掘并有效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加强校际之间以及学校与社区的合作,努力实现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

   8。

学校应加强校园网建设,逐步建立同步培训、同步研究、同步指导的网络支撑平台。

关于课程方案设置及课表编排

为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按照《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鄂教基[2009]10号)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及课表编排的组织管理

普通高中学校应成立“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和“学科课程小组”,明确职责,制定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完成课表编排工作。

(一)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组成及其主要工作

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学科教研组长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以下工作:

1。

审定各学科课程小组上交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方案。

2。

确定学校预开设的课程门类和学校实际开设的课程门类。

3。

制定学校课程设置方案。

4。

编排学校课表。

(二)学科课程小组组成及其主要工作

学科课程小组由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负责以下工作:

1。

提出本学科课程设置方案,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内容及其说明,并报送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2。

提出本学科任课教师可承担的课程内容,为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设置课程提供信息。

(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主要工作

1。

指导学生依据学校公布的预开设课程和学生学习意愿进行选课。

2。

对本班学生的选课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并上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二、学校课程方案设置的主要内容、形成程序和要求

(一)学校课程方案设置的主要内容

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应根据《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中规定的必修、选修Ⅰ和选修Ⅱ内容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按学年、学期、学段作出系统、科学的安排。

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分为预开设课程和实际开设课程两类,前者是学生选课前由学校提出的课程,后者是学生选课后学校实际开设的课程。

(二)学校课程方案设置的程序

1。

学科课程小组负责提出本学科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开课方案,并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学科课程开课方案包括学分要求、必修模块的开设顺序、选修模块的开设安排以及授课教师安排等。

2。

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对各学科课程小组上交的开课方案进行汇总和调整,形成并公布下学期供学生选择的预开设课程的清单。

3。

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预开设课程清单,在教师指导下选课,填写选课单。

4。

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对汇总上来的学生选课情况进行统计、研究,形成学校下学期的课程设置方案。

学校课程方案设置流程见附件。

(三)学校课程方案设置的要求

1。

学校每学年在各学习领域都要安排一定的课程,保证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能修习并获得一定学分。

2。

为保证行政班集体建设,并考虑必修与选修课程的逻辑联系,高一上学期可全部开设必修课;高三下学期主要安排复习课和根据学生需要开设的选修课,要保证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开设。

3。

选修课的开设要坚持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主选择课程的原则,学校可根据实际确定教学班规模,原则上有10名以上学生选择的课程应形成教学班进行教学。

4。

学校应尽可能多地开设选修课,逐步形成学校特色课程;要保证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开设。

5。

学校应在学期结束之前提出下学期预开设课程方案,组织学生选课;在新学期开学前形成实际开设的课程方案。

三、学校课表编排的主要内容、形成程序和要求

(一)学校课表编排的主要内容

学校课表包括学校总课表、年级(学科)组课表、班级课表、教师授课课表和学生个性化课表。

1。

学校总课表。

内容包括学校所有课程安排和教师授课安排。

2。

年级(学科)组课表。

内容包括年级(学科)组教师授课模块名称、授课班级、授课地点、授课时间。

3。

班级课表。

分为行政班课表和教学班课表。

行政班课表应明确授课时间、模块名称;教学班课表应明确模块名称、修习地点、授课教师、授课时间(上课时间和周课时数)。

4。

教师授课课表。

内容包括模块名称、授课班级、授课地点、授课时间。

5。

学生个性化课表。

内容包括模块名称、修习地点、授课教师、授课时间。

(二)学校课表编排的程序

根据学校课程设置方案,确定本学期授课教师。

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和教学资源,制订学校总课表,在此基础上编排年级(学科)组、班级、教师、学生课表。

学校课表编排流程见附件。

(三)学校课表编排的要求

1。

每学期分两学段安排课程。

每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2。

必修课以行政班形式组织教学,选修课以教学班形式组织教学。

3。

建议一学段内每个模块的周课时安排为2课时或4课时,以便在学段内完成模块教学。

4。

为了方便学生学习,根据选修课程和技术课程的特点,建议选修模块和技术课程模块的课时编排实行两节连排。

5。

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活动要列入课表。

6。

学校课表编排应加强沟通与协商,保证新课程的教学管理科学有序。

四、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及课表编排的修订

学校应以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为依据,在课程方案和课表执行过程中以及实施一个轮次后(高中三年为一个轮次),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使之更加符合新课程要求,符合学校实际和学生需求。

附件:

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及课表编排流程

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及课表编制流程

 

关于学生选课指导工作实施意见

为落实《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鄂教基[2009]10号)要求,引导普通高中学校做好学生选课指导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选课指导的意义与原则

自主选修课程是普通高中新课程赋予学生的一项基本权利,为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建立科学的选课指导制度,能有效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帮助学生制定符合自身发展实际的个性化课程修习计划,提高人生规划能力;同时,选课指导工作有助于提升教师课程建设能力,有助于学校形成办学特色。

选课指导应遵循以下的原则。

校选课指导中心。

原则:

一是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尊重学生的意愿;二是因材指导的原则,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潜能和学业成绩给予个性化的指导;三是科学性原则,遵循课程设置、学生成长、社会需求的规律来指导选课;四是均衡性原则,引导学生每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防止学生过早偏科。

二、选课指导的组织与实施

1。

成立选课指导中心

学校成立选课指导中心,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的选课指导工作,并选聘一定数量的教师参与学生选课指导工作。

选课指导中心的职责:

编制《选课指导手册》;了解学生选课的基本需要,分析学生在选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开展选课专题辅导,解答学生和家长在选课中提出的疑问;组织选课指导教师的相关培训;负责学生选课信息化平台的管理与维护。

2。

编制《选课指导手册》

《选课指导手册》是学生选课的指导性文件,内容包括选课的通识性文件和选修课程设置说明。

通识性文件主要内容:

设置选修课程的意义;学校课程设置的总体结构;学分的分配与认定方式;学业水平考试与补考要求;高中毕业与高考的相关要求;选课的原则与程序;选课清单与填写方法。

选修课程设置说明主要内容:

课程名称与代码;课程性质与学分要求;课程内容简介;选课应具备的条件;任课教师简介;课程设置的时间跨度。

《选课指导手册》应在高一新生入学时发给每一位新生,并保持每届学生三年中的相对稳定。

3。

明确选课指导流程

(1)学习培训。

每学年高一新生入学时,为每位学生提供《选课指导手册》,并组织学生和家长认真学习,使之了解学校课程计划和课程设置情况,明确选课的要求和方法。

(2)初选课程。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按照新课程的要求和个人兴趣、爱好及发展潜力初步选择课程,规划出符合个人实际的三年课程修习计划。

(3)调整确认。

学校对学生初选课程情况进行汇总后,根据学校师资和设施设备条件,对学生的课程修习计划予以确认。

如因不能满足开课条件需要调整的,由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新建议修改修习计划后,学校再予以确认。

学生个人的课程修习计划最终确定后,要由学生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名,交学校存档。

(4)编排课表。

根据学生选课情况,编排学校总课表,组织行政班和教学班,配备教师和教学设施,安排教室,并向学生公布。

(5)制定个人课表。

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总课表制定个人的课程表,以便按照学校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学习,实施课程修习计划。

(6)修改计划。

学生课程修习计划一旦确认一学年内不得更改。

在新的学年开学前因学生本人要求修改修习计划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同意,学校应按照选课指导制度要求给予学生指导,按照选课流程完成修订并实施新的修习计划。

4。

有效开展选课指导

(1)关注学生个性特点。

一是学生的性格、兴趣爱好、特长与潜能、发展意向等个性特征;二是学生的学业成绩、知识结构、成长记录等教育背景;三是学生家长对子女的未来发展、职业专长等期望。

(2)优化选课指导方式。

向学生及时传递最新的、有价值的与选课相关的信息;根据选课进展需要,组织年级或班级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选课辅导;组织高年级引领、同年级交流、班级内互助等多种形式的学生选课经验分享活动;适时组织学生进行选课反思。

(3)创新选课指导制度。

针对不同年级、不同阶段的选修课程设置状况,进行分类指导,不断提高选课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开放性选择、限定性选择、推荐性选择、指定性选择等多种方式,妥善处理好学生选课中需要与可能的关系,逐步加大开放性选择的比例;积极探索和应用计算机网络平台推进学校的选课工作,简化和优化选课过程。

三、选课制度下的教学管理

1。

构建行之有效的选课指导模式

不同类型学校的选课指导模式可有所不同,选课指导模式主要有导师制和包班式两种基本形式:

导师制选课指导模式。

学校为若干名学生设定一名选课指导教师,保持三年不变,对学生的选课过程给予个性化、追踪式、动态性的有效指导。

选课指导教师的配置可采取本年级教师指导本年级学生的方式。

包班式选课指导模式。

以行政班为单位,由班主任牵头,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共同组成选课指导小组,指导本班全体学生高中三年的全程选课。

指导小组成员变动的,由班主任做好选课指导过程中的衔接、协调工作。

2。

加强选课制度下的班级管理

(1)选课制度下的班级构成

选课制度下的班级分为行政班和教学班两种形式。

根据不同年级选课进展情况,班级组成形式有所不同。

一般说来,基于选课的高中教学进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高中第一、二学期是主要开设必修课程阶段,该阶段的行政班即教学班,学校成熟的班级管理方式与经验,均可迁移到这一阶段的班级管理中。

第二阶段:

高中第三、四、五学期是主要开设选修课程阶段,该阶段以教学意义的教学班为主,辅以管理意义的行政班。

行政班是学生管理的基本单位,教学班是学生学习与教学实施的班级构成,是建立在选课基础上重新组合的、动态的、多样化的教学集体,是学生在这一阶段学业提高与个性化发展的基本场所。

第三阶段:

高中第六学期是主要安排总复习阶段,该阶段以行政班为基本教学单位开展总复习,其中的少量时间以教学班为单位进行与高考相关的选修模块的复习。

(2)行政班的职责与管理措施

行政班的主要职责:

一是建立学生成长档案;二是组织学生选课、制定个人课表;三是开展对学生的生活指导、心理辅导和安全教育;四是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五是与学科教师沟通,记录学生模块修习及学分获得情况;六是与学生家长沟通,反馈学生在校学习情况。

行政班由班主任负责、班委会配合进行管理。

行政班一般在新生入校之初,在考虑每班男女生比例大体平衡的前提下随机编班。

行政班的学生一般情况下高中三年大体保持不变。

(3)教学班的职责与管理措施

教学班的主要职责:

一是组织选修模块的教学活动;二是为学生学习本模块提供个性化的指导;三是评价本模块修习状况并记录学分;四是加强与行政班班主任的联系,及时对学生学习给予帮助和引导;五是承担教学班教学实施中的管理责任。

教学班管理的重点主要在学习管理上。

教学班应设立“课程管理小组”,协助任课教师进行教学管理。

学校要建立教学班管理制度,细化任课教师职责,确保教学班的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关于学分认定指导意见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鄂教基[2009]10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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