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3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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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36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张兴诉周政合同违约一案由A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政不服提起上诉,在一审法院将诉讼材料报送给二审法院之前,张兴发现周政有转移财产的行为。
下列有关本案保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张兴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B、张兴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一审法院将保全申请报送给二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C、张兴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二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D、张兴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二审法院可以自己裁定财产保全,也可以指令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1章>第1节>保全的申请和裁定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民诉法解释》第161条规定:
"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
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应当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
②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61条规定,张兴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应当由一审法院裁定保全,保全裁定作出后及时报送第二审法院。
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错误。
综
2.母亲王某带领儿子李某去北京动物园参观,因职员张某的疏忽没有锁好笼子,致使动物园的猴子逃出咬伤李某。
现李某欲向法院起诉,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请问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的规范范围的事项是:
()
A、应当向哪一法院起诉
B、应当起诉北京动物园还是员工张某
C、李某的起诉应以违约损害赔偿为由还是以侵权损害赔偿为由
D、王某是否可以参加诉讼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2节>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考查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
A项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管辖问题;B项属于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确定问题;D项属于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的问题:
C项的诉讼请求确定属于当事人实体权利问题,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制范畴。
3.张某将一串价值5万元的项链存放在某银行的对外租赁的保险柜中,该银行工作人员孙某借工作之便将保险柜中的项链盗走,案发后一直潜逃在外。
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银行承担民事责任。
在审理中,公安机关将孙某抓获归案(但没有追回赃物),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准备对孙某提起公诉。
法院应如何处理该民事案件:
()
A、中止此案的审理,待孙某犯罪事实查清后恢复审理
B、终止审理
C、延期审理此案,并不得作出判决
D、继续审理此案,并可作出判决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3章>第4节>延期审理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考查既涉及刑事又涉及民事的处理,对于此案,不能简单地按照“先刑后民”进行处理,而应当看具体的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是不是民事案件的处理依据。
所以本案中法院可以继续审理此案,因为刑事案件不是该民事案件审理的依据。
4.崔宏诉赵家返还借款15000元,法院决定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果崔宏认为本案不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其有权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向法院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裁定适用其他的程序审理
B、如果在诉讼进行过程中赵家提出了反诉,导致本案不再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则法院应当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但审限应当继续计算
C、如果赵家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法院裁定驳回异议,对该裁定赵家无权上诉
D、如果一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赵家不服,以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则法院作出的再审判决可以上诉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3节>小额案件审理程序的特别规定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
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
②因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如果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因反诉而无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时,可能的转换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小额转简易,另一种是小额直接转普通。
换言之,当无法继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时,不必然直接转为普通程序,也
5.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作为诉讼当事人,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
B、作为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C、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担任诉讼代理人
D、经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国境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国聘请中国律师或者中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2章>第1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1条的规定,A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528条的规定,B项正确,C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529条的规定,D项正确。
6.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
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
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卷三35题,单选)
A、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
B、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
C、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
D、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3节>调节的进行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调解的程序。
根据《民事调解规定》第3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
因此,本题题干中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A、B、C项皆错误,D项是正确的。
7."香再来"食品加工厂使用化学物质制作香菇豆干并在A省多个市县进行销售,购买者和受害者难以确定。
甲、乙、丙等50多名食用者向M市中级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因意见不一致,未能协商推选出诉讼代表人,之后法院指定由甲和丙作为诉讼代表人。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若50多名起诉者中有6名不同意甲和丙作为诉讼代表人,则这6人应当亲自参加诉讼
B、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法院登记,登记权利的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遭受的损害,否则不予登记
C、甲和丙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和解、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提出上诉,均须经过被代表当事人的同意
D、如果在法院对该50余人的起诉作出生效判决后,购买过该种豆干但未登记权利的周明向M市中级法院起诉主张损害赔偿,法院审查后认定其请求成立的,判决适用法院已作出的生效判决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特殊程序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本案属于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民诉法解释》第77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
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故在有6名不同意甲和丙作为诉讼代表人的情况下,可以由法院直接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诉讼代表人。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民诉法解释》第79条规定: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
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十日。
"《
8.甲、乙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自愿请求调解,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在二审中人民法院如果发现一审中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则必须发回重审
B、在二审调解过程中,可以超过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调解
C、二审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D、二审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后,原一审法院的判决视为撤销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2节>当事人自愿原则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考查二审程序中的调解。
A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27条的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根据《调解规定》第9条的规定,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B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定,调解书自送达后,原一审判决视为撤销。
C、D项错误。
9.北京市某大学的三名学霸级学生甲乙丙,成立了一家从事中学生辅导业务的个人合伙,但是该合伙并没有注册登记。
由于辅导效果不错,很受欢迎,某中学生丁和该合伙签订合同,约定辅导时间为半年。
但是由于业务繁多,负责辅导丁的丙经常迟到,并且辅导效果大减折扣。
于是丁的母亲戊打算起诉该辅导机构。
甲乙丙的住所地分别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某大学所在地为海淀区,丁的住所地为石景山区,那么下列关于本案管辖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由东城区的法院管辖
B、由西城区的法院管辖
C、由朝阳区的法院管辖
D、由海淀区的法院管辖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4节>特殊地域管辖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考查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案件的管辖。
《民诉解释》第5条规定,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此,个人合伙的合伙人甲乙丙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因此ABC正确,D项错误,
10.T市是国家著名的旅游城市,拥有诸多5A级景区,每年游人如织。
2017年,蒋某在未经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T市郊区建立了R化丁厂,R排除的诸多废弃物污染了T市的旅游景观,造成T市水源和植被的大量破坏。
现有关主体欲对R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T市检察院可以直接向T市法院提请公益诉讼,要求蒋某和R企业承担相应的环境侵权责任
B、T市消费者协会的成员们对R企业的行为深恶痛绝,其可以向T市法院起诉R企业
C、T市市民李某的鱼塘也被R企业排出的废弃物所污染,在T市法院受理关于R企业的公益诉讼案件后,李某便不能再提请诉讼
D、T市法院受理关于R企业的公益诉讼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经T市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应列为共同原告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公益诉讼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考查公益诉讼的相关制度。
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行为时,在没有相关组织和机构起诉的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环境公益诉讼解释》)第4条第2款规定,社会组织提起的诉讼所涉及的社会公共利益,应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具有关联性。
对于消费者协会而言,提请环境公益诉讼不符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其
11.刘伟与张继之间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张继应当向刘伟返还借款25万元。
履行期限届满后张继未履行还款义务,李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于张继没有任何个人存款,法院扣押了张继家中摆放的一套实木家具,但张继称该套家具的价值远超过了自己的欠款数额,认为法院的扣押行为违法并提出异议。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张继的异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法院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内审查完毕
B、如果法院裁定张继的异议成立,则法院应当裁定撤销或纠正违法的扣押行为
C、如果法院裁定驳回张继的异议,张继有权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裁定的法院申请复议
D、如果法院裁定驳回张继的异议,张继有权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张继的异议属于执行行为异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故张继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正确。
③张继应当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上一级法
1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
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
(2013年卷三36题,单选)
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开庭审理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官的释明权。
法官的释明权,是指为了明确当事人所主张的请求和事实,而促进当事人充分陈述或指挥其举证的诉讼指挥权。
《诉讼时效规定》第3条规定: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可见,A选项是错误的。
《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必须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而不得依法院职权,可见,B选项是错误的。
《婚姻法解释
(一)》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
13.下列哪一情形可以产生自认的法律后果?
(2015年卷三40题,单选)
A、被告在答辩状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
B、被告在诉讼调解过程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但该调解最终未能成功
C、被告认可其与原告存在收养关系
D、被告承认原告主张的事实,但该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1节>免于证明的事实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免于证明的事实中的自认。
《民诉解释》第92条规定: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
可见,A选项是正确的。
《民诉解释》第107条规定: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
14.下列行为属于送达行为的是:
()
A、法院向当事人的所在单位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B、甲法院向乙法院出具的委托函
C、当事人甲向法院告知其已经解除与代理人乙之间的委托关系
D、甲法院在公告栏中粘贴一份侵权纠纷的判决书,并说明了裁判主要内容、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2节>送达的概念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考查送达的定义。
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和方式,向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送交诉讼文书的行为。
当事人所在单位,并非诉讼参与人,A项错误;法院之间不适用送达,B项错误:
当事人向法院告知的事项,告知主体是当事人,告知对象是法院,C项错误;D项为公告送达,D项正确。
15.小美(10岁)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精神病人范某打伤,小美的父母在与范某的监护人刘某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准备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究范某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
A、小美及其监护人是原告,范某是被告
B、小美是原告,刘某是被告
C、小美是原告,范某和刘某是共同被告
D、小美及其监护人是原告,范某和刘某是共同被告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2节>原告与被告的类别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小美虽然无民事行为能力,但其依法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具备独立成为案件当事人的资格,故小美为本案原告,其监护人不是本案适格原告。
此外,《民诉法解释》第67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故本案适格被告为范某及其监护人。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说述,C选项的说法正确。
④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16.甲乙二美国人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很感兴趣,在学习起诉程序时,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A、甲认为居住在甲县的李某可以就本地的水污染事故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因为李某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B、乙认为法院经审查发现当事人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C、甲乙认为起诉应当记载可以支持本人主张的证据和证据来源,也包括确定当事人身份的证据
D、甲认为当被告下落不明时,属于当事人不明确的情形,不符合起诉条件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考查起诉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项错误。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B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故C项正确。
被告下落不明不等于被告不明确,D项错误。
17.关于民事简易程序,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简易程序的审限为三个月,属于法定不可变期间
B、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C、简易程序的开庭方式较为灵活便捷,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可以采用同步视频等视听传输技术的方式开庭
D、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可以由法院确定,也可由当事人协商并经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30日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2节>审理前准备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依据《民诉解释》第258条第一款的新规定,简易程序的审限为法定可变期间,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
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选项A的说法错误。
②法院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时,应当作出裁定,选项B的说法错误。
③当事人双方可就开庭方式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决定是否准许。
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
因此选项C的说法正确。
④《民诉解释》第266条规定了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范围,依据该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
18.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37题,单选)
A、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
B、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属于变更之诉
C、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
D、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为2000元,属于给付之诉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3节>给付之诉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诉的分类。
A选项属于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的特别程序案件,并不存在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不存在诉,故A选项错误。
B选项中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是指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属于确认之诉,故B选项错误。
C选项中,原告张某向被告王某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即要求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属于给付之诉,故C选项正确。
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为2000元,这里存在抚养费数额的改变,发生了抚养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属于变更之诉,故D选项错误。
19.甲、乙、丙三人共同致丁身体损害,丁起诉三人要求赔偿3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甲、乙、丙分别赔偿2万元、8000元和2000元,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甲认为丙赔偿2000元的数额过低,提起上诉。
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三44题.单选)
A、甲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丁为原审原告
B、甲为上诉人,丙、丁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
C、甲、乙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丁为原审原告
D、甲、乙、丙为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上诉的提起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民诉解释》第319条规定: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三)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关于二审程
20.张力向下城区法院起诉,请求王明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交付标的物。
下列王明的哪种行为构成了反诉:
()
A、王明请求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
B、王明主张该买卖合同书系张力伪造
C、王明主张张力虚构事实侵犯其名誉权
D、王明向上城区法院起诉,请求张力返还两年前拖欠的借款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4节>反诉的概念与特征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考查反诉。
B、C两项均不构成独立的请求,只是诉讼中的反驳,D项则不具有关联性。
把握反诉的关键在于是否是独立的请求、是否具有关联性以及是否旨在吞并、抵销对方的诉讼请求。
此外,本诉与反诉应在同一法院,同一诉讼程序中进行。
21.关于民事强制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
A、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非自然人
B、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