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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原则意见

2015年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原则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的纲领性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2015]36号)《专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淮信院〔2015〕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实际情况,特提出制定2015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教育发展的文件精神,立足两化融合,以培养服务产业、服务地方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根本任务;遵循“四个依托”办学理念,不断深化以“四个嵌入”为特征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打造专业品牌与特色、完善课程体系,制定满足学生增值发展需求、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基本原则

1.以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深入做好行业企业人才需求调研,把握本专业技术领域的变化状况和发展趋势,深入分析专业服务面向的就业岗位、岗位职责、工作内容、能力要求、任职资格等,合理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规格,确保人才培养符合社会和用人单位需求。

2.以校企合作为关键,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坚持产教融合,依托行业企业优势,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合作企业和专业建设委员会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继续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人才培养形式,推进与行业企业的全面合作,坚持协同育人、联合培养的人才培养机制。

3.以岗位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

充分调研行业企业、各用人单位,明确本专业毕业生的职业岗位分布及岗位的能力、素质要求,合理构建本专业的课程体系及核心专业课程,实现教学内容与岗位任务、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

4.以创新人才培养为重点,建立创新创业培养体系

以坚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目标,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立层次递进、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5.以专业群为基础,持续打造特色化专业课程模块

结合专业群建设,充分发挥集群合力,整合构建“公共平台+专业平台+专业模块”三层课程体系,按文、工、艺术三大类设置统一的公共平台课程;按专业大类(专业群)设置统一的专业平台课程;按专业(方向)设置特色化的专业模块课程。

6.以学生为本,制定差异化人才培养方案

积极转变观念,实施因材施教,结合我校生源结构、学生职业发展选择、个性化学习需求等情况,积极探索“分类培养、分层教学”改革,深入分析不同生源学情,及订单班、定向班、创新班、特色班等组建情况,制定差异化人才培养方案。

7.以职业岗位拓展为需求,建立第二专业辅修课程包

结合学生职业岗位群迁徙、职业拓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迁徙岗位拓展能力的培养。

条件成熟、资源充足的专业,建立3-5门专业核心课程包,作为第二辅修专业,构建“第一专业为主、第二专业为辅”的人才培养体系。

8.以“课证融通”为抓手,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培养

围绕强化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将行业标准、职业规范有机地融入到人才培养方案中,将资格证书考试的内容和要求融入教学内容之中,实现课证融通。

三、具体要求

以下要求主要针对我校普通招生、对口单招、订单班、创新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3+2”高职与本科的分段培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分别与本科学校协作完成。

1.分层分类人才培养要求

(1)针对生源类型、订单班、特色班等分类视角,各院系要结合实际找准分类培养切入点,做好分类的差异性分析,合理设置课程,做好分类培养的的顶层设计。

(2)条件成熟的专业可针对不同层次学生制定层次化人才培养方案,或设计层次化课程体系,开发层次化教学内容。

2.第二专业辅修课程包的要求

有条件的院系选取1~2个专业,建立校级第二专业辅修课程包库。

学生在完成第一专业基础上,按照择优、自愿的原则,选学第二专业辅修课程包,合格后学校发学校第二专业辅修证明。

第二辅修专业一般选取师资、硬件设备、课程资源相对成熟,有一定的社会需求和认可度,课程门数为3~5门,学时控制在240学时左右。

第二辅修专业学分可抵用除艺术限定性选修课2个学分以外的其它人文素质课程、专业拓展课程,共10个学分。

3.教学周设置

学期

第1学期

第2学期

第3学期

第4学期

第5学期

第6学期

入学教育与军训

2W

理论与实践教学

16.5W

18.5W

18.5W

18.5W

8.5W

节假日、运动会

1W

1W

1W

1W

1W

考试

0.5W

0.5W

0.5W

0.5W

0.5W

毕业设计(论文)

12W

顶岗实习

20W

合计

20W

20W

20W

20W

22W

20W

5.学时学分设置

(1)教学计划(含所有必修课、选修课)总学时约2400左右,最高不超过2450学时,最低不少于2200学时。

其中,实践教学环节学时应不低于总学时的50%。

(2)教学计划(含所有必修课、选修课)总学分介于144-158之间。

(3)每学期周学时(含所有必修课、选修课)介于22-26之间。

(4)入学教育与军训、公益劳动每周计1学分、26学时;毕业设计(论文)、顶岗实习每周计1学分、15学时;其他实习、实训等实践课程每周上课26学时、计2学分,非集中实践教学课程一般14-16学时计1学分。

6.课程构成

(1)课程性质:

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选修课包括任意选修课和限定性选修课。

(2)课程类别:

必修课分为公共平台课程、专业平台课程和专业模块课程;选修课分为人文素质课程、专业拓展课程。

(3)课程类型:

纯理论课、理论+实践课(含理实一体课)、纯实践课。

7.课程设置

(1)课程教学设置安排

表1:

课程教学安排表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总学时

学时分布

周学时

开设学期

授课方式

备注

理论

实践

公共平台课程(或通识课程)

41

648

452

196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00201Z0

3

42

32

10

3

1

讲授

 

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上、下)

100101Z(1-2)

4

60

48

12

2

2-3

讲授

30学时/学期

3

形势与政策Ⅰ、Ⅱ

100102L(1-2)

1

16

16

 

0.5

3-4

讲授

8学时/学期

4

大学英语Ⅰ、Ⅱ

050001Z(1-2)

8

120

120

 

4

1-2

讲授

60学时/学期

5

高等数学B

000201LB

4

60

60

 

4

1

讲授

 

6

高等数学C

000201LC

2

30

30

 

2

2

讲授

 

7

经济数学

000203L1

4

60

60

 

4

2

讲授

 

8

信息技术基础

030100Z0

2

30

14

16

2

1

理实

 

9

大学体育Ⅰ、Ⅱ、Ⅲ

000301Z(1-3)

6

90

12

78

2

1-3

实践

30学时/学期

10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00301Z

2

30

30

 

2

1/2

讲授

 

11

入学教育与军训

JW0101G0

2

52

 

52

26

1

实践

2W

12

军事理论/安全教育

000401L0

2

30

30

 

2

1/2

讲授

 

13

公益劳动

JW0201G0

1

26

 4

22

26

1/

实践

1W

14

人文基础

000101L0

2

30

30

 

2

2/3

讲授

 

15

创新创业指导与实践

 JY0101L0

1

16

12

4

 1

3

讲授

16

职业人文

100202Z0

1

16

14

2

1

4

讲授

 

在总学分、总学时中所占比例(%)

 

 

 

 

 

 

 

 

专业平台课程

 

 

 

 

 

 

 

 

1

B1

 

4

60

34

26

4

3

1W

 

B2

 

4

60

 

60

4

3

理实

 

2

 

 

 

 

 

 

 

 

 

 

在总学分、总学时中所占比例(%)

 

 

 

 

 

 

 

 

专业模块课程(或专业技术课程)

 

 

 

 

 

 

 

 

1

 

 

 

 

 

 

 

 

 

 

2

 

 

 

 

 

 

 

 

 

 

4

毕业设计(论文)

JW0301B0

12

180

0

180

26

5

 

12W

5

顶岗实习

JW0401D0

20

300

0

300

26

6

 

20W

在总学分、总学时中所占比例(%)

 

 

 

 

 

 

 

 

专业拓展课程

 

 

 

 

 

 

 

 

1

人文素质拓展课程

库中选择

 

 

 

 

 

 

 

 

2

专业素质拓展课程

库中选择

 

 

 

 

 

 

 

 

在总学分、总学时中所占比例(%)

 

 

 

 

 

 

 

 

总合计

 

 

 

 

 

 

 

 

注:

1.理实一体按50%课时比例折算实践课时。

2.“1W”含义为教学周是“1周”

公共平台课程设置具体说明如下:

1-3、8-16项为各专业必开课程,第4项“大学英语”为涉外类以外专业必开课程,5-6项“高等数学”为工科专业建议开设课程(详见

);其他小范围开设的公共平台课程,由相关院系部共同商讨确定。

“高等数学B”课程为1、2、3、4、8院(系)的必修课程,《高等数学C》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选择性使用。

各系也可自行和基础部协商开课学时。

并注意开课学期和已执行保持一致。

各专业开设安排建议如下:

院系

电子工程学院(60+30)

机电工程系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系(60+30)

 

汽车工程系(6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60+30)

模具设计与制造

(60)

控技术(60)

通信类(60+30)

计算机类(60)

开设课程

高等数学B、C

高等数学B、C

高等数学B

高等数学B

高等数学B、C

高等数学B

高等数学B、C

高等数学B

开课学期

1、2

1、2

1

1

1、2

1

1、2

1

“经济数学”课程为商学院各专业必修课程,第二学期开设。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1、2、8、9院(系)在第一学期开设,3、4、5院(系)在第二学期开设。

⑤“军事理论/安全教育”课程3、4、5院(系)建议在第一学期开设,1、2、8、9院(系)建议在第二学期开设。

各专业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与基础部协商后自行规定开设学期。

⑥“人文基础”课程1、2、8、9院(系)建议在第二学期开设,3、4、5院(系)建议在第三学期开设。

各专业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与基础部协商后自行规定开设学期。

⑦“公益劳动”课程3、4、5院(系)在第一学期开设,1、2、8、9院(系)在第二学期开设。

⑧非涉外类专业学生提前获得英语四级以上证书的,可以免修当前在修的《大学英语》课程。

⑨《创新创业指导与实践》建议第三学期开设,各专业也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开设学期,但不得和《职业人文》在同一学期同时开设。

⑩《职业人文》建议第四学期开设,各专业也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开设学期。

(2)专业平台课程设置

专业平台课程按专业大类(专业群)统一设置,满足专业群的基本规格和全面发展的共性要求,做好课程整合,尽量减少课程门数,建议专业平台课程学时占总学时25%左右。

(3)专业模块课程设置

专业模块课程要根据人才分流培养要求及不同专业(方向)所面向的特定“服务域”设置,结合分类培养,体现专业特色,建议专业模块课程(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和顶岗实习)学时占总学时25%左右。

(4)选修课要求

1)人文素质课程

要求修满6学分。

其中必须取得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2个及以上学分,限定性选修课程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等八类课程。

开设的人文素质课程有语言类、艺术类、社科类、经管类、数理类等五类课程。

由团委认定的素质拓展学分可作为该类课程学分,包括拓展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的各种科技技能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竞赛活动、课外文体活动等。

除专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外,学生取得的其它更高级别的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每个证书可奖励2个人文素质课程学分。

⑤学生参加基础部组织的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二级乙等(80分)及以上者,可奖励2个人文素质课程学分。

⑥学生参加教务处和图书馆共同组织开设的“经典文献阅读”选修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可取得2个人文素质课程学分。

⑦其他全校性人文素质竞赛、活动等,经申请、教务处认定后,可奖励人文素质课程学分。

⑧特别说明:

-⑦项同类别学分奖励,每类不超过2学分。

2)专业拓展课程

要求修满6学分。

其中建议取得专业限定性选修课程“行业文化”(课程实施编号为“000001X0”)2学分。

工科专业的文科生必须取得专业限定性选修课程“大学物理”(课程实施编号为“000204X0”,第一学期开设,总学时30,周学时2)2学分。

各专业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可持续发展需求、教学资源等设定一定数量的专业拓展课程。

专业拓展课程一般第二-五学期开设,各专业每学期应提供不少于3门课程供学生选修。

除专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外,学生取得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技能证书,每个证书可奖励2个专业拓展课程学分。

⑤学生参加创新课堂并成绩合格的,每项可奖励2个专业拓展课程学分。

⑥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的,经院系部申报、教务处认定,可奖励2个专业拓展课程学分。

⑦学生主持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或参加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比赛的,可奖励2个专业拓展课程学分。

⑧其他专业拓展竞赛、活动等,经申请、教务处认定后,可奖励专业拓展课程学分。

⑨第二辅修专业学分可抵用专业拓展课程6个学分。

⑩特别说明:

-⑧项同类别学分奖励,每类不超过2学分。

(5)毕业设计(论文)与顶岗实习要求

1)工科专业为毕业设计,文科专业为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时间为12周,利用第五学期前10周的星期六和后10周完成,计12学分,180学时。

(2)顶岗实习为20周,安排在第六学期,计20学分,300学时。

8.技能证书要求

(1)外语

非涉外类工科专业:

达到“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以上要求;

非涉外类文科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

达到“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上要求;

涉外类专业:

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要求;

艺术类专业可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设定学生必须达到的英语能力等级;

高中阶段学习非英语的其他外语语种学生达到相应语种同等级要求。

(2)计算机

非计算机类专业达到“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

计算机基础及MSOffice应用”要求,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能力要求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

(3)职业技能

各专业学生必须取得一项与本专业核心能力密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由各专业根据具体情况设定。

9.其它要求

(1)课程设置要科学,注意课程之间的衔接,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避免因人设置课程和随意设置课程。

(2)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要规范,按2011年新编的实施课程名称和实施课程代码填写,如有新增课程请事先按程序申请获取相应课程代码后填写,课程名称要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

(3)人才培养方案的涵盖模块和格式要求参照“2015年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各专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做适当调整。

(4)方案要避免出现低级文字错误、学时学分等数据统计错误及方案前后不对应等问题。

四、方案制定与审定程序

1.教务处发布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原则意见。

2.各院系负责人牵头,专业负责人组织团队具体实施,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3.各专业教研室针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组织研讨,完善方案。

4.各院系组织专业建设委员会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讨论。

5.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复审,反馈修订意见;

6.将最终审核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总,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批准,下发执行。

五、工作进度要求

1.12月中旬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及院系初审工作。

2.12月中旬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审后返回院系修订。

3.12月中旬填写“2015年人才培养方案会审表”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起电子稿形式提交给教务处周抒1396197823@QQ.com。

其中,“2015年人才培养方案会审表”须提交打印稿。

人才培养方案命名方式:

2015年+院(系)+专业名称+人才培养方案

会审表命名方式:

2015年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会审表

4.12月20日之前汇总装订。

附件一:

2015年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二:

2015年人才培养方案会审表

 

教务处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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