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打印医院人事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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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打印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实现医院可持续性发展,广泛吸纳社会人才,合理配置医院人力资源,规范医院从业人员的选聘、任用和解聘等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医院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3.权责:
人力资源部:
负责医院人事制度的拟订、执行及修改。
4.名词定义:
劳动合同聘任制:
医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及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从业人员统称为医院员工,医院员工按照劳动合同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医院员工实行及岗位紧密结合的聘用制管理。
医院员工只有工作岗位的差别,没有身份的差异。
5.作业办法:
5.1人员聘用计划编制
5.1.1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和计划,向人事行政部提交《部门人员需求计划表》(附表1)。
5.1.2人力资源部汇总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呈CEO审核通过后实施。
5.1.3人人力资源部将CEO核准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反馈至各部门。
5.1.4部门需要增补(调整)年度进人计划,按以下程序审批:
5.1.4.1部门主管以下人员需求由主任提议,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并报告CEO审批5.1.4.2部门主任(含)以上人员需求,由人力资源部提议,报CEO审批。
5.2员工的聘用5.2.1被聘人员基本条件:
5.2.1.1技能、学历要求参照《岗位要求及薪资定岗、定档细则》具体要求。
5.2.1.2品行、素质要求: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诚实正直,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5.2.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5.2.2.1被判处刑罚、劳动教养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5.2.2.2及原工作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尚未了结者;5.2.2.3思想不良,品德败坏,被单位开除者;5.2.2.4拖欠原公款,有记录在案者;5.2.2.5参加非法帮会组织,声名狼藉者5.2.2.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性疾病者;5.2.2.7吸食毒品者;5.2.2.8体格检查经医院认定不适者;5.2.2.9年龄未满十六周岁者。
5.2.3部门必须在核准的人员需求计划内招聘员工,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增补计划的,按本规定5.1.4办理。
5.2.4为充分利用医院内部现有人力资源,促进岗位流动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岗位用人应首先在内部进行调配,确无合适人选或不宜调配的,方对外招聘。
5.2.5新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试用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方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聘用试用期为二~六个月。
5.3劳动合同管理
5.3.1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试用期协议书》,岗前培训和试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
5.3.2试用期间,试用人员被证明不符合任用条件的,医院可以根据试用期协议相关规定,随时解除试用关系。
试用部门必须在试用期满前五个工作日将《试用人员考核表》反馈到人事行政部,以便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5.3.3所有及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须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人员劳动合同是指《试用期协议书》;正式聘用人员及所在医院或集团人力资源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书》。
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合同所明确约定的条款及包括本规定在内的医院有关规定政策具有同等的效力。
5.3.4《试用期协议书》、《劳动合同书》的内容均按国家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制订,并按照医院具体人事政策进行补充和完善。
5.3.5劳动合同期限由医院及员工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不受医院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任期的限制。
5.3.6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种类型:
5.3.6.1短期合同,期限为二年以下含二年);
5.3.6.2中期合同,期限为二年以上,五年以下;(含五年);5.3.6.3长期合同,期限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含十年);
5.3.7不定期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
5.3.7.1短期劳动合同
5.3.7.1.1本人自愿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经医院同意的员工;
5.3.7.1.2医院认为不适宜签订中长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5.3.7.2中期劳动合同
5.3.7.2.1曾由医院出资送培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员工、护士或医生;
5.3.7.2.2硕士以上学历且本人愿意签订中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5.3.7.2.3符合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条件而本人愿意签订中期劳动合同,经及医院协商同意的员工。
5.3.7.3长期劳动合同5.3.7.3.1由医院出资送培学习且连续学习时间达到三个月以上的医院各岗位人员;5.3.7.3.2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医院专业执业资格的员工。
5.3.8集团授权委托院长或其他代理人及医院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5.3.9派出人员及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根据工作要求予以确定。
5.3.10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签订专项协议:
5.3.10.1离岗长期学习、培训人员签订《离岗学习、培训协议》;
5.3.10.2医院认为有必要签订专项协议的其他情形。
5.3.11员工签订专项协议期间的待遇按《专项协议书》的有关约定执行。
5.3.12专项协议统一由人力资源部制订,一般员工的专项协议由所在部门主任代表医院及其签订,部门主任的专项协议由CEO(院长)及其签订。
5.4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及赔偿
5.4.1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的大小及后果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5.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应根据员工在本医院连续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4.3.1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医院解除劳动合同的;
5.4.3.2医院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5.4.4员工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下列损失:
5.4.4.1聘用其所支付的费用;5.4.4.2医院为其支付的培训费;
5.4.4.3对经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4.4.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损失。
5.4.5擅离职守,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医院可要求违约人员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额根据对医院的损失程度确定。
5.4.5.1担任重要岗位工作或未完成阶段性工作;5.4.5.2所担任的岗位没有合格接替者;
5.4.5.3担任的岗位接触核心技术或资料,辞职后又去同类竞争医院;
5.4.5.4员工在职期间接受医院投入较大资金或精力培训,但未完成要求的服务年限。
5.4.6员工违反《劳动合同书》上明确的保密约定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4.7《劳动合同书》中约定保密条款效力延续到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定期限的。
5.5员工管理
5.5.1人事档案关系管理:
员工聘用期间医院不接受其人事档案关系,其关系可委托保存人才交流中心代管,相关费用和手续由本人自理。
5.5.2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
医院在合同期满一年后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单位缴费部分。
5.5.3医院员工的内部流动管理。
5.5.3.1医院鼓励员工进行合理有序的流动。
为了加强医院员工内部流动管理,实现医院内部竞争上岗,保障员工在医院内部流动渠道的畅通,医院各部门应定期向医院人事行政部上报岗位需求信息。
5.5.3.2医院员工在医院主任以上岗位进行内部流动,原则上均采取公开竞岗的方式进行,但下列情况除外:
5.5.3.2.1医院进行人才储备或岗位轮训时;5.5.3.2.2医院CEO(或院长)认为必要时。
5.5.3.2.3医院员工内部流动程序如下:
5.5.3.2.3.1根据用人部门的用人计划和用人要求,在医院张榜公布招聘信息;
5.5.3.2.3.2员工根据公布的岗位情况,提出书面竞岗申请并经医院人事行政部审核同意。
岗位比较重要或有必要时,人事行政部应对报名人员进行考察;
5.5.3.2.3.3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竞岗;
5.5.3.2.3.4竞岗测评、择优录用,由人事行政部对非本部门拟上岗人员下达内部调动通知书,办理内部调动手续。
医院通过行政手段内部调动员工的,不受上述程序限制。
5.5.5员工进行内部流动时,聘用部门要求试用的签订《试岗协议书》,除管理干部岗位试岗期限为二至六个月外,其余岗位试岗期限为二个月以内。
试岗合格的按医院有关规定签订《岗位聘用协议书》试岗不合格的,仍回试岗前原岗位工作,由原部门负责管理。
5.6员工的续聘和解聘
5.6.1医院员工的续聘和解聘:
医院员工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由用人部门申报办理续延劳动合同期限的手续。
员工续延劳动合同期限时原则上不实行试用期,但续延时变换工作岗位的可以约定试岗期。
通知解聘员工的具体程序如下:
5.6.1.1员工所在部门填报《解聘员工申报表》(附表7);
5.6.1.2《解聘员工申报表》经医院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向被解聘员工下达《解聘通知书》(附件5);由医院直接作出解聘决定的,人事行政部根据医院决定直接向被解聘员工下达《解聘通知书》,不受上述程序限制。
5.6.1.3医院员工解聘后,必须办理离岗交接手续。
履行了相应义务的,医院给予解聘员工合同约定的待遇,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等。
未办理离岗交接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医院有权拒绝承担上述责任。
5.6.2医院员工的解聘:
医院员工的解聘分为合同终止、辞职、通知解聘三种。
5.6.2.1员工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或符合其他法定退休、退职条件,以及劳动合同期满或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5.6.2.2辞职是指医院员工按劳动合同约定,主动向医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脱离现任岗位。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向医院提交《辞职申请表》(附表6)。
辞职申请经医院批准后生效,医院批准日为辞职生效日。
辞职申请被医院批准前,辞职申请人不得擅自离岗。
5.6.2.3通知解聘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出现医院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医院及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医院通知及其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医院通知解聘:
5.6.2.3.1因医院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员工结构和人数;
5.6.2.3.2因员工本人能力、技能、身体等原因不能适应本岗位工作;
5.6.2.3.3患者投诉,经查证实确凿,一个月内2次(含)以上,半年累计3次(含)以上;
5.6.2.3.3员工和部门之间不能很好协调配合,不履行职责造成员工投诉,经查实确凿,一个月内2次(含)以上,一年内累计3次(含)以上;
5.6.2.3.4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并造成很坏影响;
5.6.2.3.5工作严重失误,直接造成医院较大经济损失(数额在3000元以上);造成重大医疗责任事故;5.6.2.3.6连续两个月或全年累计3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者;5.6.2.3.7连续旷工2个工作日,全年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5.6.2.3.8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6、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招聘制度
1.目的为了实现医院的经营目标,引进吸收优秀人才,规范医院招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3.2各部门:
负责本部门人员招聘的协助工作。
3.3CEO(院长):
负责医院人员招聘和录用的审核工作,必要时直接参及人员招聘。
5.作业办法
5.1招聘办理程序5.1.1招聘计划:
由医院人力资源部根据医院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拟订人员招聘计划,并报CEO审批。
5.1.2招聘组织:
人力资源部根据CEO批准的招聘计划,确定医院的招聘方式,并组织医院招聘工作,各部门给予协助。
5.1.3招聘信息的发布:
5.1.3.1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求和人员对象,报CEO批准后确定招聘信息发布的方式。
5.1.3.2医院市场部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招聘计划和招聘内容,以及信息发布方式,拟订招聘广告,报人力资源部复核;人力资源部在信息发布前将招聘广告送CEO审核。
5.1.3.3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本地人才市场状况,一般招聘广告发布的时间以提前2~5天为宜,同时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和资料收集的邮箱、地址、联系人。
5.1.4招聘资料的受理:
应聘人员提前到医院人力办公室提交个人应聘书面资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接洽并保存资料,同时交代具体招聘时间和地点。
5.1.5招聘电话受理:
医院招聘期间,设立专门的招聘电话,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和解释。
5.1.6招聘的一般程序:
报名-初试-笔试-复试-试用-录用
5.1.7招聘
5.1.7.1招聘场地安排:
人力资源部在招聘工作开始前负责招聘场地的布置。
招聘场地可在医院办公室或其他合适场地。
5.1.7.2招聘人员安排:
应聘人员资料收集.人员接待分流.报名登记.验证.咨询.医院资料发放等提前给予安排,各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5.1.7.3中级(不含)以下职员由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主任负责初试.面试。
5.1.7.4初试:
由一名主考人员主持,其他人员协助。
5.1.7.5笔试:
根据不同岗位技能要求安排相关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根据需要,对部分岗位应聘人员,可增加语言及其他技能测试项目。
5.1.7.6复试:
初试和笔试合格者安排参加复试,复试一般由人力资源主持,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参加复试人员个人档案资料和笔试及技能测试结果,供CEO决策。
5.2试用:
5.2.1通过甄选,对复试合格人员通知到医院报到,交代报到需办理的手续和应提交的资料及照片,以及报到时间及地点等。
5.2.2通过复试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试用。
5.2.3按照地方相关法规要求,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及医院签订“试用合同”。
5.2.4医院新招聘的员工的试用期为2个月(特殊人才经报CEO(院长)同意可免试用期)。
5.2.5试用期间,由所在科室按《绩效考核办法》对新进员工进行个人素质.工作能力.敬业精神.专业技术进行考核。
5.3试用期培训:
5.3.1所有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根据岗位的不同,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
5.3.2人力资源部负责录用人员上岗前培训工作,时间为3-7天。
培训内容包括:
介绍集团公司及医院发展概况.公司文化及经营理念.医院主要政策和组织结构.职业规范及行为守则,医院报酬及绩效考核系统.安全及事故预防.职能部门和各地中心医院介绍.具体工作职责及权限.医院规章制度.工作场所及工作时间等,引导新入职员工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
5.4录用:
5.4.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试用人员正式录用为医院员工,同时办理录用转正手续,签订“员工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聘用关系。
5.4.2人员录用需经CEO批准。
5.5背景调查: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和审核,并将调查审核情况上报CEO(院长)。
如调查情况及资料不符,可以取消录用资格。
5.6招聘评估5.6.1整个招聘工作结束之后,由人力资源部做出录用人员评估,并撰写招聘小结。
内容包括:
招聘计划.招聘进程.招聘结果.招聘经费开支.招聘评定.改进意见等,上报CEO审阅。
5.6.2人力资源部将录用人员档案归入医院档案库,对未被录用人员之资料存入医院人才资料库备用。
5.7招聘工作指南:
5.7.1岗位任职资格:
人力资源部对所拟招聘的岗位需提前进行岗位分析,拟订岗位任职资格。
5.7.2日常招聘:
医院日常招聘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并注重相关招聘信息的收集。
5.7.3招聘渠道选择:
对通过正常渠道难以招聘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外部推荐或委托猎头公司进行招聘;对一般岗位人员,可以从人力资源市场招聘。
5.7.4招聘礼仪:
尊重所有应聘人员,态度和蔼,操作专业。
5.7.5招聘说明:
在招聘过程中,对及岗位相关的医院基本政策和制度,以及医院的基本情况,岗位情况,如实向应聘人员说明清楚。
6.相关制度6.1《员工手册》6.2《劳动法》6.3其他人事制度。
7.相关图表
7.1招聘流程图(见附页)7.2《应聘人员登记表》7.3《员工入职登记表》
附件1:
招聘流程图:
附件2:
招聘工作流程
编制组织结构图,为各职位做工作说明,制订本年度医院人编制计划
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协作,定期进行职位需求分析
用人单位填写《招聘申请表》,申请招聘
外部选聘:
1、根据职位选择成本有效的招聘渠道
2、获得简历,人力资源部对简历进行分类
按权限批准招聘
在医院内部登出招聘信息,在医院内部招聘,人员调动、调整
专业职位由部门筛选简历,并由对应部门负责人做第一轮面试
常规职位由人力资源部筛选简历,并进行第一轮面试
未
通
过
者资料
进
入
人
才
库
以
备
查
询
人力资源部
或有特殊需要的部门的根据职位情况安排笔试,并填写面试评估表
通过者由部门负责人进行第二轮面试,并填写面试评估表
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
重要岗位人员由CEO进行第三轮面试
重要岗位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心理、技能测评
人力资源部协调部门、年谈定薪酬、职级,并按管理权限进行聘用审批
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人,确认其上班时间
.
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医院员工考勤管理,规范上班纪律,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3.职责:
人力资源部:
负责医院员工考勤记录及汇总,并落实到相关的绩效考核中。
5.作业办法:
5.1作息时间:
上午:
8∶20~12∶00下午:
13∶30~17∶30
5.2考勤和打卡5.2.1医院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5.2.2医院统一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5.2.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
否则:
第一次发现,代打卡及被代打卡人均以旷工半天论处;第二次发现,双方各计旷工一天;第三次重犯者予以除名。
5.2.4医院所有员工须先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上班打卡后,员工不得随意脱岗.串岗或外出办理私人事务。
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无故脱岗三十分钟以上则视旷工半天;无故脱岗三十分钟以内,书面警告并予罚款。
5.2.5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医院时间并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外出登记表,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因公外出办事或遇其他原因未能及时打卡,须到人力资源部填写《考勤异常情况申报表》,备查。
5.2.6员工打卡时,必须按操作要领正确使用,不得野蛮.粗暴使用考勤机。
若因操作不当或故意而致损坏,将视情况由当事人赔偿修理费用的50%~100%,并予罚款。
5.2.7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5.2.7.1经CEO批准免予打卡者。
5.2.7.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核准者。
5.2.7.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5.2.7.4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核准者。
6.1迟到.早退和旷工
6.1.1员工迟到.早退和旷工均以规定作息时间为准。
超过(或提前于)规定时间5分钟则视为迟到(或早退);超过(或提前于)规定时间30分钟则按旷工半天计;员工迟到(或早退)且未打卡,一律按旷工半天处罚。
6.1.2员工每月迟到(或早退),第一次通报批评并罚款10元;第二次,书面警告并罚款30元;每月累计三次按旷工半天计。
无故旷工或因其他原因违纪而计旷工者,旷工半天扣发当月三日工资;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月七日工资;连续旷工两日扣发当月半月工资。
一月内累计旷工三天或旷工两次者予以除名。
7.1请假
7.1.1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经部门负责人或人事行政部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单》。
7.1.2各部门员工请假一天之内,事前由本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审批,两天以上(含两天)须报CEO审批,审批手续须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7.1.2.1病假须按请假的程序及规定执行(急诊除外),提供就诊医院病假证明单,病假期间工资发放按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7.1.2.2员工请假(如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事假等)必须据实说明事由,事假期间工资按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8.1出差
8.1.1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CEO批准。
出差员工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填写《出差审批表》.审批完毕后交人事行政部。
凡未按医院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经CEO审批。
办理流程:
1.本表需于出差前填写,经逐级审批后,于出差前交人力资源部并登记;
2.出差完毕后,至人力资源部领取本表,填写完毕后,交部门负责人初审,连同其他票据一起交财务部审核;3.经财务部审核后,持相关票据并附该表呈CEO审批;
4.经CEO核准后到财务办理报帐手续;5.本表由人事行政部存档。
操作程序:
1.出差前:
申请人→部门负责人→CEO→人力资源部→(出差)
2.差毕:
申请人至人力资源部领取该表→填写出差事项→部门负责人→财务部→CEO→人力资源部存档
注:
若出差未经批准,该流程自行终止;未填写该表者财务部门不得予以报帐。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规范加班作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3.权责:
3.1人力资源部:
负责员工加班的考勤及监督管理工作。
3.2各部门:
负责本部门员工加班工作的安排及检查。
5.作业办法:
5.1加班管理原则:
医院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医院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5.2加班申请及记录要求
5.2.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下班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所属单位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2.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下班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2.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五点半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2.4严格执行:
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医院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2.5加班时数:
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及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5.2.6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主管或主任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5.2.7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人力资源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报至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
。
5.2.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5.3加班工资计算5.3.1工作日工作到晚上10:
30点以后(即累积4小时),付给其本人相当于半天的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
5.2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培训制度
1.目的为全面提高员工职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认同医院企业文化,建立并规范医院的培训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3.职责3.1人力资源部:
负责医院培训计划的拟订.组织.实施及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