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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设调研报告

城镇建设调研报告

2001年以来,我们县通过开发建设县城东城区,加快了本地的城市开发建设步伐,2016年底,县委、县人民政府实施了石林现代化城市发展战略,按照建设“一路三区”、“一河三片”的思路和目标,启动了石林特色旅游小城镇建设。

按照县人民政府领导安排,笔者对近年来石林城市开发、建设、管理和发展的情况作了专题调研,形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县情简介

石林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石林县”)是云南省昆明市郊区县,距昆明主城78公里,地处昆明、曲靖、红河、文山四地州(市)交汇面上,是滇东南及广东、广西等沿海地区进入昆明的门户,也是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入境我国的重要通道,交通区位优势十分明显。

石林县属低纬高原山地季风气候,森林覆盖率%,无重工业和污染性工业,空气清新,天高云淡,水源丰富,水质清纯,气候宜人四季如春,基础条件日趋完善,是最适宜人居住的地方。

全县国土面积1717平方公里,辖8乡2镇,88个村民委员会、4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2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34%),主产水稻、玉米、烤烟、畜产品、果品和食用菌等,有丰富的大理石、烟煤、铁、铝、锌、磷等矿产,是全国烤烟基地县、全国奶山羊基地县,也是云南省47个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试点县、云南省10个文化产业特色县和云南省40个旅游城市发展试点县之一。

石林县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境内石林风景名胜区是我国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首批4A级景区、首批国家地质公园和首批世界地质公园;以阿诗玛为代表的彝族撒尼文化历史悠久,内涵丰富,与神奇的自然风光交相辉映,在世界范围内产生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吸引着众多远方的客人。

2016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地方财政收入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7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741元,接待游客209万人次,实现旅游直接收入亿元,综合收入亿元。

(二)市政基础设施现状

建国初期,石林县城面积为平方公里,经过40年的发展,到“七五”末,扩大到平方公里,年均增平方公里;“八五”以来,到“九五”末扩展为平方公里。

近5年来的石林县城得到快速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2001年以来,城市供水:

石林第二自来水厂(乃古石林)全面竣工投入使用,县城自来水厂完成无阀过滤改造工程,日净化水量达10000立方米,年供水量为350万立方米,供水普及率达98%,供水管道长39公里。

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

投入5400多万元,完成了巴江河污染治理一期工程1965米的河道治理,县城排水管道总长达千米。

城市供气:

现有总容量为五百立方米的供气站1家,燃气经营点16家。

城市垃圾处理:

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新建垃圾处理场1座,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填埋场设计垃圾处理80吨/日,现实际日处理垃圾为60吨/日。

市政道路:

投入1000多万元,石林南路延长线公里建成通车;东城区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配套,招商引资,1平方公里开发建设初具规模,新增城市道路33条,扩建面积万平方米,全长千米;石林中路(县城段)改造工程于2016年4月底完工使用,现县城城市道路总里程达公里。

照明:

新增路灯126盏,现县城城市路灯有1072盏。

园林:

2016年投入1000多万元完成了25443平方米双龙公园改扩建一、二期工程,巴江河沿滨绿化也相继建成,2001年以来绿化面积总共增加万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达39公顷,绿地面积达37公倾,绿化覆盖率达26%,绿地率达%,人均占有公共绿地达平方米。

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建成区面积达平方公里,城市化率达%。

(三)城市管理

1.不断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为城市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执法依据。

结合石林县工作实际,吸取先进管理经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出台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规定》、《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区内居民自建住宅及其他建筑物管理规定》、《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规定、办法,切实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创新工作举措,强化城市管理,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城市建设的有序性、市容市貌的良好性。

一是按照“一书两证”的审批制度,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审批制度,依法审批规划、用地及报建等各项手续,强化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

2001年以来,共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113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0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72项、《施工许可证》124项、《规划验收合格证》82件;完成了施工图设计文件政策性审查100套。

同时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对建设工程项目逐项登记,实施跟踪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划乱搭乱建行为严厉查处,确保总体规划的严肃性。

二是整顿规范建筑有形市场,逐步健全了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强化招投标监督,建筑市场规范有序。

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房地产管理,提高设计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有效控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四是规范劳务市场交易,加强占道经营管理,强化背街背巷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全面整顿和改善市容市貌。

3.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运营改革与探索

我县供水、电力、电信等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已改制为企业,进行市场化运作,按照市场规律发展,减轻了财政负担,进一步增强了市政公用行业的活力。

我县现有自来水公司2家、城市公共交通公司1家、房地产公司2家,都属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已全部按市场化运作;现城市供水、城市公共交通、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走入了市场化管理。

县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积极探索,将与市场接轨,改造为股份制公司,增强市场竞争力。

市政道路管养、路灯照明、园林绿化养护、环境卫生管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由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管理费用支出主要由县级财政承担。

(四)总体评价

近五年来,规划编制水平得到提高,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管理逐步强化,城市主要道路宽敞亮丽,东城区建设初具规模,双龙公园改扩建美化了环境,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建筑拔地而起,街道绿树成荫、花团锦簇、干净整洁,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城市面积达平方公里,城市化率达%,为建设现代化的旅游城市,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石林现代化城市发展战略实施情况

(一)战略目标与规划

新世纪之初,我国加入WTO、西部大开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等,为石林县现代化建设带来了极好的发展机遇,特别是云南实施现代新昆明城市发展战略,为石林建设现代化城市带来了直接的发展机遇。

我县经过反复研究和论证,初步确定了加快建设石林旅游小城镇,逐步建成石林生态旅游城市的目标,就是用30年左右的时间,以创建世界一流景区、打造国际旅游胜地为指针,以旅游产业发展为依托,按照旅游城市、优秀旅游城市、生态旅游城市三个层次的理念,实施“一路三区”工程,加快石林古城、鹿阜古镇、长湖镇等旅游小城镇建设,实现旅游业与城市化互动发展,逐步形成具有石头特色、地方民族文化特色和旅游特色,生态环境优质,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和谐,城市服务功能完善,旅游业发达的“一河三片”块状式的生态旅游城市,成为面向滇中、滇东、滇东南四地州市的交通小枢纽、旅游经济小中心和民族文化小中心。

实现这一总体目标,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稳步推进,即依托和服务石林旅游大产业的发展,以改造鹿阜古镇、建设石林古城、长湖镇等为重点的石林旅游小城镇为基础和重点,以点带面,以路连片,逐步形成以石林大道为骨架的石林路城镇经济带和以九石阿旅游专线为骨架的阿诗玛民族文化经济带两个县域经济的经济带,最终建成石林生态旅游城市。

预计其主要经济社会含量达到:

地区生产总值30年平均递增率达到%,203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5亿元(2000年价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万元(约4000美元),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低于15%,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高于55%,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以上,恩格尔系数低于40%,平均预期寿命超过72岁,绿化覆盖率50%,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

到2035年,城市面积60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50%,城市人口20万人(常住人口8~10万人),建成生态物种多样,人居环境优良,城市经济繁荣,旅游主导产业高度发达,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最好的生态旅游城市,实现现代化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的范围包括鹿阜古镇、石林古城、长湖镇、北大村镇、板桥镇等七个小城镇。

按照建“生态旅游城市”的阶段要求,注重发挥超前意识,精品意识,高标准,高规格,完成了《县城总体规划方案调整》、《石林现代化城市发展概念规划(初稿)》、《石林中路沿线总体规划》、《石林中路控制性规划》、《石林县城新区(立交桥至小乐台旧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双龙公园扩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大屯片区控制性详规》、《东山建材市场修建性详规》、《大屯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兴达商贸交易市场修建性详规》、《南部停车场的规划设计方案》,初步完成了阿诗玛东路亮化美化改造工程的规划设计。

同时,编制10个集镇建设、8个乡域建设总体规划,累计编制调整完善建设规划7个,为城乡建设描绘了宏伟蓝图。

(二)战略实施情况

1.一路——石林中路

石林中路总体规划北起石林镇,南至县城立交桥,东西根据实际地形,以石林中路两侧各400米至2000米,北接石林旅游服务区南区,东临县城东城区、西部为生态工业集中区。

总规控制面积平方公里,控详规规划面积平方公里,控详规涉及石林中路沿线的小乐台旧、大坝村、沙地、大坡场、堡子、白龙潭、小山沟、大山沟8个村。

现状居住总人口11497人,规划人口万人,绿地率不低于42%。

石林中路设计总长公里,计划投资亿元,于2016年完成。

为使该项目顺利实施,成立了石林中路扩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程建设指挥部。

完成《项目建议书》,并经昆发改能交[2016]226号文件审批通过,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定,完成《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中路征地拆迁办法》(试拟方案),正在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办理,按基建程序组织有关部门对石林中路进行前期准备工作,正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手续,正在进行外业测设工作。

近期已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第一期工程建设已经启动。

2.三区

(1)县城东城区

东城区位于石林县城东部,与县城建成区紧接,近期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中期规划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以居住、商贸、娱乐为主,城市功能软、硬件建设达到生态旅游城市标准,成为石林生态旅游城市建设的示范区。

按照经营城市的路子,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配套,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的原则,依据控制性、修建性详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项目5项,新增城市道路33条,已全部投入使用;投入500多万元完成了市政公共绿化的90%,投入70多万元完成了市政亮化工程的54%,形成白天芳草青青,夜晚火树银花的景观;完成教师经济适用1136套,集体出让小宗土地14280平方米,连片土地开发150亩,现东城区1平方公里开发建设初具规模。

区内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石林天奇医院、石林实验学校、昆明中元堂民族治药厂等重点项目总投资3亿余元,已峻工投入使用。

(2)石林旅游服务区

石林旅游服务区位于县城东北部、紧接石林世界地质公园,规划面积14平方公里,分为北区、中区和南区。

按照突出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石头特色的原则,强化旅游服务功能,,完成了总体规划和控制性、修建性详规的编制,启动了服务区中区的全面建设,完成路网建设,电力、电信、给排水、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相继配套;完成了石林游客接待中心主体工程建设和停车场改造;完成大小石林景区电网改造和南昆铁路石林站至昆石高速公路口景观大道建设;开工建设了昆石高速公路、九石阿旅游专线公路、西石一级公路的环岛工程,阿诗玛文化生态园。

力争用3至5年左右时间把石林旅游服务区中区建成游客服务休闲度假中心,并以此为载体推动西区、北区和石林中路城镇经济带建设,形成休闲度假综合旅游的示范区。

(3)生态工业集中区

生态工业集中区位于县城北部,东至石林中路,南接昆明河公路,规划面积平方公里。

为确保生态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顺利进行,成立了生态工业集中区建设领导小组及生态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下设行政、征地拆迁、规划建设、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有关具体业务。

完成了《石林县工业强县战略规划》、《石林县产业发展纲要——工业》和《工业集中区“十一五”规划》的编制论证工作。

将进一步抓住突出发展工业的契机,充分利用我县交通区位、旅游资源、民族文化、劳动力本成低等优势,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多层次、多途径地开展协作,加快集中区的建设,力争下半年完成修建性规划,启动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3.一河——巴江河

按照石林现代化城市发展战略,巴江河建设计划通过实施截污、河道整治、岸边园林建设和亮化等工程,首批完成千米河道截污、拓江、驳岸、清淤、蓄水、植被建设工程,并对巴江千米河道进行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污水20000立方米,使巴江成为集城市排污、疏导、休闲、旅游观光、农田灌溉等功能为一体的岸绿、水清的城市带状公园,景观水面面积30万平方米,绿地率达80%。

目前,已投入4500多万元,启动了一期工程,完成河道治理米、东岸截污廊道工程2055米、西岸截污管道工程1938米和绿化、亮化工程,现已峻工投入使用。

二期工程以开发巴江丽岛小区为主进行综合开发建设。

4.三片

(1)石林镇——鹿阜镇片

在东城区、生态工业集中区、旅游服务区建设和巴江河综合治理的基础上,为实现石林旅游业二次创业目标和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保护开发利用我县优秀民族历史文化资源,不断开发我县地方特色的旅游项目,提高石林旅游的文化品位,丰富石林旅游内涵,创造石林旅游的新亮点,保护、开发和利用鹿阜镇优秀古民居的独特价值。

目前已完成了《鹿阜古镇保护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鹿阜古镇保护开发规划编制》(文字草案),与昆明市景泰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了《鹿阜古镇保护开发项目合同》,完成了《鹿阜古镇保护开发示范工程——阿诗玛文化风情园》效果设计,已启动示范点建设。

(2)板桥片

板桥片作为石林生态旅游城市的组成部分,主要担负着农副产品加工的功能。

目前,按照石林现代化城市发展战略,坚持规划先行,深化了城镇规划工作,完成了板桥集镇平方公里1:

500地形图的测绘工作,完成了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规编制;完成板桥主街道的改造扩建和桃溪村至青山水泥路的路面建设;完成了乡图书馆、派出所、地税四分局新办公楼的建设。

(3)北大村片

北大村片作为石林现代化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发展农副产品集散、旅游服务、特色产业为主的外向型城市片区。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现已完成了北大村集镇总体规划,并通过论证;完成了小寨路的拆迁和修建,小寨路至新商场的排水系统改造、海子路油路面的铺设,以西石公路建设为契机,利用拆迁安置初步形成一条新的城市道路并逐步与石林镇连为一体,进一步完善了基础设施;九石阿旅游专线沥青路面铺筑通车使用,西石公路全面开工建设,将极大地带动北大村片的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城市规划滞后

旅游、生态、石头、彝族文化的特色内涵还没有充分体现,1994年通过论证的县城总体规划,其大部分指标和内容明显滞后,已不适应城市的发展,县城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以及电力、通信、给排水等专业规划还没有编制,致使市政配套工程与道路建设难以统一规划,同步施工,影响了城市建设。

(二)基础设施不完善

城市规模与世界级风景旅游区不相称,旅游吃、住、行、游、购、娱设施严重不足,游客留不下来,旅游综合收入低,制约着旅游业发展和生态旅游城市建设。

城市建筑风格单一,单体建筑设计起点较低,特色不突出,城区建设品位低、建筑间距小、密度大、容积率高、绿地率低等,影响了居民居住质量。

(三)管理体制不合理

参与城市管理的部门多,各自为政、多头管理、推诿扯皮,只收费、不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监察管理队伍缺乏体制保障和法律地位,综合执法工作难以开展。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等市场化运作不强。

(四)城镇化水平较低

城镇化只达到%,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较大,到2016年,要实现城镇化水平由现在的%提高到30%以上的目标,年均至少要提高个百分点,任务十分艰巨。

(五)建设资金不足

城市建设资金短缺,投入不足,成为制约城市建设的瓶颈,由于石林县财政来源单一,政策性开支大,只能保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靠自身积累建设资金困难重重。

四、几点建议

实施石林现代化城市发展战略,加快具有石头特色、民族文化特色、旅游特色的石林旅游小城镇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突出重点,分布实施,并积极争取省、市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为此,提出四点建议:

(一)明确近期建设发展重点

“十一五”期间我县开发建设的重点应为鹿阜古镇、石林古城和长湖镇。

1.石林古城

石林古城位于石林风景区入口处,是石林风景区的“门面”,规划控制面积7平方公里。

其功能定位为突出石头特色、地方民族文化特色和旅游特色,面向国际国内市场,集石林彝族撒尼历史文化展示、民族风情体验、旅游综合服务、休闲度假、健身美体、会议会展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产业园区及石林大旅游文化圈核心区。

其建筑风格充分体现彝族文化特色,以低层建筑为主,绿地率不低于42%,建筑色彩与景区环境相协调。

2.鹿阜古镇

鹿阜古镇位于县城鹿阜镇。

为继承历史传统,挖掘民族文化,提高石林旅游的文化品位,丰富石林旅游内涵,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等方式,重点对老城区重点古建筑加以保护和修复,改造危旧房屋使其成为具有滇中民居建筑特色,为人们提供尽情追忆历史,抚今怀旧的民族文化艺术体验乐园。

配之以石林人民的母亲河——巴江之秀丽,显现现代化特征的居住、商贸区——县城东区之时尚,为人们提供感受清新气息,休闲游玩的好去处,使之成为民族文化小中心,吸引更多的游客留下来。

3.长湖镇

长湖镇位于石林风景区长湖风景点,距县城16公里,总人口16000人,其中彝族占%,是全县以彝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最集中的地区,拥有彝寨密枝林、联姻林、独石山、彝族土司赵发扎营遗址、法国神父保绿·维亚尔之墓、天主教堂等特色景观,阿诗玛的故乡——阿着底村即在辖区内。

在这里民族文化浓郁,生态环境优美,各种文化融合,区位优势明显,九石阿旅游专线公路从长湖边穿过,交通基础条件良好。

规划建设用地1500亩,其主街道与九石阿旅游专线公路的联络道即将投入修建,预计2016年上半年峻工,在道路两侧将高标准、高起点、高规格统一规划建设一批彝族特色明显的旅

游、康体、健身、娱乐等设施,使长湖镇成为我省康体休闲度假区、原生态民族文化展示区、彝家乐体验式旅游区,观光型农业示范区。

(二)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加快石林城市发展

1.积极争取把石林生态旅游城市建设列入现代新昆明建设

石林是云南为数不多的能够建成世界级景区的县,云南为数不多的交通区位最好的县,云南为数不多的能建设成生态旅游城市的县,拥有自然与文化完美融合的“石头”(石林)与“包头”(阿诗玛文化)世界品牌,其发展优势十分明显。

今年,在看到我省旅游发展的差距后,省委、省政府发出了旅游学四川的号召,通过考察学习,石林与同为世界级景区的四川九寨沟相比,2016年石林接待游客209万人次,门票收入亿元,综合收入亿元,九寨沟接待游客194万人次,门票收入亿元,旅游综合收入15亿元,通过对比研究,我们在发展理念、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宣传营销等方面还存在着巨大的差距,特别是吃、住、购、娱基础设施建设,仅九寨天堂建设一项就投入了28亿元,是石林10余年建设总投入的近3倍,大投入带来了大产出,使其综合收入达石林的3倍以上。

2016年9月26日,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杨崇勇同志到石林调研时指出,石林要以建设世界一流景区、打造国际旅游胜地为目标,用新的理念,高品位发展旅游业;以高水平旅游精品,吸引高端游客,从自然观光型旅游向休闲度假型旅游转变。

建议县委、县人民政府积极向上争取,力争把石林生态旅游城市建设纳入现代新昆明建设总体规划,在政策上、资金上争取到省市的大力支持,加快石林生态旅游城市建设步伐,为推动昆明市乃至云南省旅游业大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硬件。

2.积极争取把鹿阜古镇建设列入云南省古镇建设项目

鹿阜镇历史悠久,文化发达,自公元前111年西汉王朝设谈稿县以来,至唐朝定名为撒吕城,后经历朝更名为“路甸”、“路南”至1949年建国以来,一直是石林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这里经历过较多特殊的历史事件、有较多的历史文化遗存,诗歌、曲艺、工艺美术、土特名产、风味食品、民俗风情等民族传统文化内容十分丰富,传统民居类型多样、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

进一步保护、建设、开发、利用好鹿阜古镇,对于发展石林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与旅游相融合,打造世界旅游精品,拓展石林旅游市场,提高旅游综合收入,实现石林旅游二次创业目标,建设滇东南彝族文化中心,建设石林生态旅游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旅游倍增计划和建设旅游小镇的战略部署,石林县城鹿阜古镇符合我省建设旅游小镇的条件,经过积极进行项目筹备,目前,已由省内综合实力较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保护和开发。

建议县委、县人民政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将石林县城——鹿阜古镇列入云南省旅游小镇建设项目并争取省市给予重点扶持。

3.积极争取省市把旅游商品加工重点项目安排到石林县

石林民族刺绣品、石林卤腐、石林乳饼、石林民族饰品、石林酒、石林烟、石林面条、石林石工艺品等旅游商品生产加工历史悠久、在省内省外享有较高的声誉,而且纯生态制品,对环境无不良影响,生产前景十分好;但由于生产加工经营零散,积累少、规模小,尚未产生应有的效益。

因此,建设石林生态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业、生态高效农业、生物制药加工、旅游商品加工研发、轻工产品加工等,为投资商打造良好的发展平台,使其成为石林县工业、高科技产业的理想地,成为石林县税源培植增长区,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主要动力源,经济持续发展的主要基地,形成石林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示范区,解决石林县缺乏工业支撑、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将对石林县建设滇东南旅游中心、交通小中心,促进周边州县旅游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4.加快撤县建市步伐

当今世界经济蓬勃发展,按照经济学和工商企业合作发展中的对等原则,具有强大实力的跨国公司更倾向于愿意与市级以上级别的机构直接对话,并开展业务;对市级以下特别是贫困地区的机构,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众所周知的原因,则带有成见甚至偏见,影响相互之间的交流、理解、往来、合作。

撤县建市,有利于提升石林形象、有利于扩大石林开放、有利于对外交流、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重大项目引进、有利于加快发展。

因此,石林县应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在近期启动撤县建市工作,力争三到四年内实现撤县建市。

(三)落实各项措施,为加快发展提供保障

在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重点的基础上,我县要从四个方面狠抓落实。

1.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的发展机制。

推动旅游小城镇的建设,政府必须强而有力,发挥统筹协调、宏观调控的作用,注重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的关系。

通过规划指导、政策引导、产业引导和资金引导,吸引企业和企业家进入,用市场机制推进旅游小城镇的开发建设。

二是处理好企业得利与群众受益的关系。

在旅游小城镇的开发建设中,企业是关键,群众是主体,必须既确保企业得利,又确保将群众受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是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在建设过程中,既要加强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又要挖掘和提升,实现文化的传承和文化与旅游、城镇建设的完美结合。

四是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保护提升一批、开发建设一批、规划准备一批的要求有序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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