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区安监站部门决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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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高新区安监站部门决算

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大连高新区安监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连高新区安监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大建安发(2005)61号《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属地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各区、市、县必须建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系,成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有关要求和园区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隶属于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人员编制20人,其中领导职数2名。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的主要职责是:

(一)受园区规划建设局委托,对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负责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二)监督管理建筑行业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三)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对建设(开发)、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四)协助市安监站组织建筑行业的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五)参与对建筑行业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

  (六)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园区注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材料审核和日常管理。

  (八)负责对园区注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的申报材料审核和日常管理。

  (九)负责对园区注册建筑施工企业的投标安全资格进行审核。

  (十)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及交流。

  (十一)完成建设局委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大连高新区安监站(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大连市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266.88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2.75万元。

主要原因:

2017年新调入2名员工。

二、关于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266.88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266.88万元。

三、关于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266.8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76.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3万元。

四、关于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66.88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75万元,增长16.02%。

主要原因:

2017年新调入2名员工。

五、关于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75万元,增长16.02%。

主要原因:

2017年新调入2名员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6.8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66.8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79万元,包括:

事业运行186.11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人员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等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16.98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医疗16.9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8.4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5.18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提租补贴13.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6.88万元,支出决算为26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6.8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7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4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79万元,包括:

事业运行186.11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人员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等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16.98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医疗16.9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8.4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5.18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提租补贴13.29万元。

“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关于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7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比2016年少2.73万元。

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3台公车,2017年比2016年少一台公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7万元,其中:

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万元。

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八、关于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连高新区安监站2017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金额为0万元,其中:

货物采购金额0万元、工程采购金额0万元、服务采购金额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连高新区安监站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大连高新区安监站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度开展的绩效跟踪评价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5.2万元;2017年度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5.2万元。

从评价情况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管理良好。

四、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

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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