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信息企业与国际对标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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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信息企业与国际对标分析
我国电子信息企业与国际对标分析2007-10-0815:
34
编者按:
当前国际上评价竞争力的一个常用方法是“标杆法”(BenchmarkingMethods,也叫对标分析,在管理学中为“标杆管理”),它不但能够评价和判断竞争力的高低,找出竞争力高低的主要原因,而且还能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提高竞争力。
应该说这种方法比传统的竞争力评价方法更加贴近竞争力研究的目的。
标杆法采取的是对研究对象直接加以比较的方法,如可以作国家与国家、产业与产业或企业与企业的直接对比。
假定同类对象中最优秀的一家或几家(暂且为标杆)的一系列显性特征对竞争力具有明显的影响,从而可以通过研究对象与“标杆”的比较来评估竞争力上的差距。
本文将把我国电子信息企业与跨国公司做一对标分析。
一、世界主要电子信息类公司排名
众所周知,一年一度的《财富》全球500强企业排名,是反映全球各国经济实力的晴雨表。
在2007年度《财富》全球500强企业中,包括电子电气、计算机、通信设备、半导体和软件在内的电子信息类企业达到35家,其中排名最高的是德国西门子公司为28位,随后是惠普、IBM和三星电子,分别列第41、42和46位(见表1)。
表1 2007年度全球《财富》500强中的电子信息类企业
名次
中文常用名称
总部所在地
主要业务
营业收入/百万美元
28
西门子
德国
电子、电气设备
107,341.70
41
惠普
美国
计算机办公设备
91,658.00
42
国际商用机器
美国
计算机办公设备
91,424.00
46
三星电子
韩国
电子、电气设备
89,476.20
48
日立
日本
电子、电气设备
87,615.40
65
索尼
日本
电子、电气设备
66,025.60
87
东芝
日本
电子、电气设备
56,028.00
88
戴尔
美国
计算机办公设备
55,908.00
128
日本电气公司
日本
电子、电气设备
42,615.40
133
富士通
日本
计算机办公设备
42,319.40
136
泰科国际
美国
电子、电气设备
41,780.00
140
微软
美国
计算机软件
39,788.00
144
英特尔
美国
XX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XX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半导体
38,826.00
145
皇家飞利浦电子
荷兰
电子、电气设备
38,579.10
170
佳能
日本
影象器材、办公设备
34,091.60
181
三菱电机
日本
电子、电气设备
31,833.40
201
英格雷姆麦克罗
美国
电子办公设备批发
28,808.30
206
鸿海精密
中国台湾
电子
28,350.10
242
夏普
日本
电子、电气设备
24,705.00
281
阿西布朗勃法瑞
瑞士
电子、电气设备
22,642.00
300
三洋电机
日本
电子、电气设备
21,171.30
315
TechData
美国
电子办公设备批发
20,542.10
316
电子数据系统
美国
软件与数据服务
20,537.00
366
住友电工
日本
电子、电气设备
17,727.70
371
伊莱克斯
瑞典
电子、电气设备
17,321.20
372
艾默生电气
美国
电子、电气设备
17,305.00
391
理光
日本
办公设备
16,914.70
431
施乐
美国
办公设备
15,701.00
433
伟创力
新加坡
半导体、其他元器件
15,566.00
454
广达电脑
中国台湾
计算机
14,900.50
465
计算机科学
美国
计算机软件与数据服务
14,623.60
469
施耐德电气
法国
电子、电气设备
14,511.70
474
Onex
加拿大
半导体、其他元器件
14,395.50
478
惠而浦
美国
电子、电气设备
14,317.00
492
苹果电脑
美国
电脑
13,931.00
二、视角对称
1、企业规模
实践证明,一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取决于该国产业领头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尽管我国电子信息骨干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但与全球一流跨国公司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
联想是我国电子信息百强的龙头企业,2006年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389亿元,约合183亿美元(按1美元=7.7元人民币折算),虽然不是500强企业,但按规模比较超过了财富500强的底线,2007年度《财富》全球500强第500名营业收入是137.4亿美元。
中国台湾地区电子制造业有两家企业进入500强,分别是鸿海精密(283.5亿美元)和广达计算机(149亿美元),排在全球500强企业的第206和454位。
目前联想与惠普、IBM相比仍有很大差距,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二者的20%和19.8%,不足戴尔的1/3。
2、盈利能力
盈利能力是反映企业国际竞争力最核心的指标之一。
2006年我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合计利润28.9亿美元,尚不如GOOGLE一家公司的利润(30.8亿美元);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平均利润率仅为2%,远远低于《财富》500强中美国电子信息企业11.7%的水平(如表2所示)。
可见,我国电子信息企业普遍盈利能力不强,与一流跨国公司差距较大。
表2 《财富》杂志2007年美国企业500强IT企业利润
排名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百万美元
利润
/亿美元
营业利润率/%
13
Verizon通信
93,221.00
6,197.00
6.65
14
惠普
91,658.00
6,198.00
6.76
15
IBM
91,424.00
9,492.00
10.38
27
AT&T
63,055.00
7,356.00
11.67
34
戴尔
57,095.00
2,614.00
4.58
49
微软
44,282.00
12,599.00
28.45
52
摩托罗拉
43,739.00
3,661.00
8.37
62
英特尔
35,382.00
5,044.00
14.26
77
思科
28,484.00
5,580.00
19.59
84
Comcast
25,700.00
2,533.00
9.86
121
苹果
19,315.00
1,989.00
10.30
145
施乐
15,895.00
1,210.00
7.61
162
德州仪器
14,630.00
4,341.00
29.67
167
甲骨文
14,380.00
3,381.00
23.51
224
EMC
11,155.00
1,224.00
10.97
237
亚马逊
10,711.00
190
1.77
241
Google
10,605.00
3,077.00
29.01
274
应用材料
9,167.00
1,517.00
16.55
317
高通
7,526.00
2,470.00
32.82
357
雅虎
6,426.00
751
11.69
374
NCR
6,142.00
382
6.22
383
eBay
5,970.00
1,126.00
18.86
429
美光科技
5,272.00
408
7.74
442
利盟国际
5,108.00
338
6.62
498
西部数据
4,341.00
395
9.10
资料来源:
根据《财富》美国500强企业有关数据整理。
我国电子信息百强中一流企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006年实现利润额为7.2亿美元,销售收入84亿美元,利润率为8.6%,但同期IBM净利润达到94亿美元,销售收入914亿美元,利润率达到10.3%,微软净利润则达到126亿美元,销售收入424.8亿美元,利润率达到28.5%(见图1),我国企业与其相比尚有巨大差距。
图1 2006年我国主要电子信息企业效益与美国比较
3、创新能力
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尽管我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技术创新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总体技术自给率不足20%,尤其在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上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5~10年,核心元器件和软件仍没有摆脱受制于人的局面。
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始终处于全球领导地位,雄厚的经济实力,持续的研发投入给跨国公司带来了大量的科技创新成果。
例如在通信领域,有高通掌握着CDMA领域的大部分知识产权,思科凭借技术优势垄断全球路由器80%以上的市场,诺基亚、摩托罗拉、爱立信创造出通信领域大部分技术创新专利。
美国是全球最大电子信息产品及服务市场,也是全球一流跨国公司角逐的舞台,盈利能力强的公司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对申请专利尤其重视,IBM多年来一直排在美国专利申请的榜首,美日等国的跨国公司不仅在本国大量申请专利,而且还不断加大在国外申请专利的力度,如日本的索尼、日立等企业一直处于在美国申请专利的前10名,甚至前5名。
韩国三星电子也在前10位企业中占有一席之地(如表3),我国企业还没有到与之相抗衡的实力。
表3 2004~2006年在美国核准专利前10名企业统计
2006年排名
企业名称
2006
2005
2005~2006年增率/%
2004
2005年排名
1
IBM
3,651
2,941
24
3,248
1
2
三星电子.
2,453
1,641
49
1,604
5
3
佳能
2,378
1,828
30
1,805
2
4
松下电器
2,273
1,688
35
1,934
4
5
惠普
2,113
1,797
18
1,775
3
6
英特尔
1,962
1,549
27
1,601
7
7
索尼
1,810
<10
8
日立
1,749
1,271
38
1,513
8
9
东芝
1,717
1,258
36
1,311
9
10
美光科技.
1,612
1,561
3
1,760
6
Source:
STPI,2007/01
最能体现企业专利国际化能力的衡量指标是PCT专利数量。
在全球申请PCT专利排行榜上发达国家IT跨国公司占绝对主导地位,2006年全球申请PCT专利前50家企业中IT跨国公司占31家,前10企业中占7家,中国没有1家(如表4所示)。
表4 2006年PCT申请量前20家企业和机构 (单位:
件)
排序
排名变化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所在国
2006年PCT申请公开量
与2005年相比增加量
1
0
皇家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NL
2,495
3
2
0
松下电器公司
JP
2,344
324
3
0
西门子公司
DE
1,480
81
4
0
诺基亚公司
FI
1,036
137
5
0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DE
962
118
6
2
3M创新有限公司
US
727
122
7
0
巴斯夫股份有限公司
DE
714
58
8
11
丰田汽车公司
JP
704
305
9
-3
英特尔公司
US
690
-6
10
-1
摩托罗拉公司
US
637
57
11
6
三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JP
616
178
12
9
高通公司
US
608
229
13
24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CN
575
326
14
-1
爱立信公司
SE
572
61
15
9
富士通公司
JP
571
213
16
12
LG电子公司
KR
567
238
17
1
杜邦公司
US
523
100
18
5
惠普公司
US
509
150
19
-7
霍尼韦尔公司
US
508
-11
20
-6
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KR
505
22
资料来源:
WIPOPCT受理局
在全球IT领域,跨国公司支配着利润的分配,控制着财富的流动,拥有强大的研发投入能力,从而也掌握了再次创新的主导权。
一方面,跨国公司把先发优势得到了高额利润持续加大研究开发,形成新一轮的先发技术优势,当发展中国家沿着他们的路线开发出新产品时,他们就马上采取降价策略,扼杀潜在对手的追赶。
另一方面,跨国公司的先发技术优势推动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布局,使发展中国家形成一种路径依赖,始终沿着发达国家跨国公司轨道追赶。
影响我国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性的因素还有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创新成果不能立即通过资本市场快速得到回报;知识产权保护还有一定差距,如我国软件盗版率2005年仍有86%(美国商业软件联盟公布),而全球该指标为35%,美国仅为21%。
4、研发投入能力
信息产业作为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属于高投入、高风险和高收益的产业,信息技术和产品创新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作为支撑和保障。
2006年美国电子信息类企业微软、IBM和英特尔三家企业研发投入经费都在50亿美元左右(如表5所示),其中微软达到66亿美元,是我国电子信息研发投入最高企业华为(7.4亿美元)的9倍。
表5 2006年主要IT公司研发费用10强排名
排名
公司名称
研发费用/亿美元
营业收入/亿美元
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1
微软
65.84
442.82
14.87
2
IBM
61.07
914.24
6.68
3
英特尔
58.73
353.82
16.60
4
惠普
35.91
916.58
3.92
5
德仪
21.95
146.3
15.00
6
SUN
20.46
130.68
15.66
7
甲骨文
18.72
143.8
13.02
8
SAP
17.81
9
Google
12.28
106.05
11.58
10
AMD
12.05
56.49
21.33
近年来,我国电子百强企业自主创新意识不断提升,企业研发投入力度明显加大。
2006年研发经费投入434.2亿元,比上届增长22.0%,比2000年增长1.6倍,年平均增长19.3%,研发投入强度(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9%,比2000年提高0.6个百分点,远远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如图2所示)。
图2 2000~2006电子百强研发投入及占营业收入比重
2006年,海尔、华为、中兴通讯、联想等骨干企业研发经费为67.3亿元、58.7亿元、28.3亿元和28.0亿元,比2000年增长1倍以上。
尽管我国电子百强企业研发投入能力不断提升,但与当前全球一流跨国公司仍存在巨大差距。
美国是全球IT财富最大获取国,也是研发最大投入国,仅微软一家企业每年研发投入就在60亿美元左右,而我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研发投入前五名企业R&D经费总合为25.8亿美元,尚不及同期英特尔58.73亿美元的一半(参见表6)。
表6 2006电子百强研发投入经费前五名企业
排序
企业名称
营业收入/亿元
利润总额/亿元
R&D经费/
亿元
R&D经费/营业收入/%
1
海尔集团公司
1080.2
15.03
67.3
6.23
2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658.8
41.4
58.7
8.91
3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30.3
10.7
28.3
12.30
4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
1389.5
0.06
28.0
2.02
5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435.3
7.3
19.0
4.37
近年来,韩国三星电子R&D经费支出呈逐年增长态势,2001年为24亿美元,2005年增加到53.7亿美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9.4%(图3)。
一流跨国公司雄厚的科技开发投入能力令我国企业望尘莫及。
图3 三星电子近年来研发经费投入变化
半导体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据投资银行PacificCrest证券公司报告显示,在2006年全球半导体行业资本投资排名中,全球最大的芯片制造商英特尔和三星电子分别投资55亿美元和57.39亿美元,而我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中的半导体本土厂商上海华虹和无锡华润微电子与之投资能力仍有非常大的差距(如图4所示)。
图4 我国百强中半导体企业与全球跨国企业投资额比较
5、品牌影响力
品牌是企业(公司)或产品形象的表征。
一个好的品牌名称既是产品销售成功的必要条件,也是企业(公司)形象的重要标志。
所以,优势品牌的产品和企业是实现产业强大的必要条件。
通过对各国的样本研究证明,一般价值较高的品牌一般也有较高的销售收入;同时,品牌是一个国家实力的象征,一个国家经济实力强大,著名品牌也一定很多。
从近几年评选出的全球最具价值品牌来看,传统的电子强国美国、日本、韩国都有企业荣登排行榜,而中国电子信息类企业无一上榜。
从《商业周刊》全球最有价值品牌100强排名来看,在2000~2005年,三星电子的品牌价值增长了186%,2006年排名上升至第20位。
此外,韩国的第二大电子厂商LG也首次登上《商业周刊》全球最有价值品牌排行榜,位居第94位(参见表7)。
表7 2006年全球品牌价值排名中的电子信息类企业
排名
中文常用名称
国家
主要业务
品牌价值/百万美元
2
微软
美国
软件
56,926
3
国际商用机器
美国
计算机
56,201
4
通用电气
美国
多样化
48,907
5
英特尔
美国
半导体芯片
32,319
6
诺基亚
芬兰
移动电话
30,131
13
惠普
美国
计算机
20,458
18
思科
美国
网络通信设备
17,532
20
三星电子
韩国
电子产品
16,169
24
谷歌
美国
搜索引擎
12,376
25
戴尔
美国
计算机
12,256
26
索尼
日本
电子、娱乐
11,695
29
甲骨文
美国
软件
11,459
34
SAP
德国
软件
10,007
35
佳能
日本
办公、摄影器材
9,968
39
苹果
美国
计算机、音乐播放器
9,130
44
西门子
德国
电子、电气设备
7,828
47
电子港湾
美国
电子商务
6,755
48
飞利浦
荷兰
电子产品
6,730
51
任天堂
日本
游戏机
6,559
55
雅虎
美国
互联网
6,056
57
施乐
美国
复印机
5,705
69
摩托罗拉
美国
通讯产品
4,569
77
松下
日本
电子产品
3,977
94
乐金
韩国
电子产品
3,010
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大企业中,许多从事加工贸易,为跨国公司“贴牌”,尤其是以出口导向的企业,很少经营自己的品牌,因而在世界上品牌影响力还不能够与美国比肩,至今,中国还未有哪一家企业能够等上《商业周刊》全球最有价值品牌100强。
6、跨国经营能力
我国电子信息企业与国际巨头相比在跨国经营能力有差距,在全球分工体系中处于被动地位。
在当前全球IT产业新型的跨国生产体系中,一条是依靠跨国公司母公司的直接投资和公司内贸易形成的母子企业之间的价值链体系,另一条是通过非股权安排的企业间交易网络形成由核心企业主导的供应链体系。
核心企业掌握技术、市场标准和销售渠道,只需要用最必要的小额资本便可以控制整个供应链,从而也牢牢控制了产品的价值实现。
目前,跨国公司在我国IT产业发展中居于主导地位,许多跨国公司是上下游一体化,对产业链条实行控制。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产业国际分工日益专业化的趋势下,跨国公司作为国际投资的重要主体,决定着资本和技术的流向和流动形式。
美国、日本、欧盟、韩国和港台资企业的技术、资本与中国大陆廉价劳动力的结合(当然也包括低价土地、资源和巨大市场),带来了许多产品和服务价格的降低,促进了全球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而在产品和服务价值构成中,劳动力成本不足10%,土地、资源与能源价格优惠,使大部分附加值都被拥有技术和资本一方所获取。
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全球化经营能力上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企业的跨地域、跨国家的管理控制能力。
随着全球经济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空间距离缩短,延伸了企业管理边界。
因此,跨地域、跨国界的综合协调和控制能力成为跨国公司的重要特征。
研究表明,排名在前面的大型跨国公司有很高的跨国度。
世界最大的100家跨国公司的跨国度指数的平均值由1990年的51%上升到2000年的56%。
2005年按跨国度排名的前10位跨国公司跨国度在85%以上。
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在信息化建设,完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方面建设不足,跨国研发刚刚起步,国际供应链管理落后,所以在跨地域、跨国界的综合协调和控制能力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
二是在整合国内外以及企业内外部资源的能力。
跨国公司正是通过其优势资源的跨国界转移,在全球范围内利用其他资源,有效地进行资源整合。
通用电气的总裁韦尔奇曾对跨国化现象作了最好的描述:
“能在全世界这个最大的规模下,集合世界上最佳设计、制造、研究、实施以及行销能力者,就是全球竞争中的赢家,因为这些要素极不可能同时存在于一个国家或一洲之内”。
中国电子信息企业“走出去”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在学习和模仿环节,也有个别企业开始参与全球并购等资源整合行动,但成功与否还需拭目以待。
三是在与跨国公司合作上层次上是否对等。
当前,中国电子大企业与跨国公司合作从早期的合资、合作逐步转为战略联盟,但在合作层次上,中国企业逊色于日本、韩国企业。
日本、韩国与欧美企业的合作已经接近于平等的战略联盟,与LG-飞利普、三星与索尼、三星与IBM等,中国电子大企业与跨国公司由于实力差距,在战略联盟中还处于弱势地位,导致在话语权方面很少。
四是在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国际化方面。
韩国企业开拓海外市场专利先行,曾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全球IT业200强之首的韩国三星电子集团,近三年每年都获美国专利3300件,位居获美专利第六位;在华获专利1024件,且98.8%是发明专利,居国外企业在华申请专利之前列。
据韩国知识产权部门统计,韩国国外申请专利比重已高达71.5%。
仅在这一点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大企业就与韩国大企业有不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