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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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摘要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内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

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方可正式销售。

制造许可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一)产品型式试验;

(二)制造单位许可。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全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的统一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本规则分工负责管理相关制造许可工作。

第十一条制造许可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

(一)制造许可方式为产品型式试验的,制造许可的程序为:

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备案、公告。

完成规定程序中的备案后,申请单位即可正式销售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

(二)制造许可方式为制造单位许可的,制造许可的程序为:

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制造条件评审、审查发证、公告。

制造单位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后,即可正式制造、销售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

第十二条申请

申请单位经自评认为具备本规则第二章规定条件的,应持以下申请材料,报送《目录》中规定的受理制造许可申请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

(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三)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

(四)单位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第十四条型式试验

申请单位可约请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

被约请的型式试验机构应及时向申请单位提供型式试验规程,通报进行型式试验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制造许可方式为产品型式试验的,获得型式试验合格报告的申请单位,即可汇总《申请书》和型式试验报告报送给受理机构。

首次申请制造许可时,如型式试验的整机性能试验必须在使用现场安装后进行,申请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型式试验机构确认,设备安装地的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方可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安装单位,在使用现场安装1台型式试验所需样品。

型式试验合格并在该单位取得制造许可后,该特种设备方可进行使用登记,并投入使用。

安装2台以上(含2台)样品,应当经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二十三条《制造许可证》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4年。

第二十四条制造单位提出换证申请时除提供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取证以来制造取证产品的汇总表(按型式汇总);

(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三)原《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以下情况时取证单位应及时上报: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变更时,应及时以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报原受理机构备案;

(二)单位名称变更时,应向原受理机构提出更换证书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批同意更名的文件(如果存在时);

2.新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制造单位原获得的《制造许可证》;

4.取证单位更名后新的印章图样(不得为复印件)。

原受理机构在核定上述资料后,可以换发新的《制造许可证》。

证书有效期及许可制造的产品范围不变,原证书由原受理机构收回。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电梯

产品名称

本条件

乘客电梯

载货电梯

液压电梯

杂物电梯

自动扶梯和

自动人行道

A级

B级

C级

B级

C级

B级

C级

C级

B级

C级

注册资金(万元)

1500

1000

500

1000

500

1000

500

150

800

500

人员要求

高级工程师

3名

2名

1名

2名

1名

2名

1名

2名

1名

机械工程师

10名

6名

4名

6名

4名

5名

4名

2名

6名

4名

电气工程师

10名

5名

4名

4名

3名

3名

1名

3名

检验人员

10名,其中3名工程师

8名,其中3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8名,其中3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4名,其中2名工程师

2名,其中1名助理工程师

4名,其中

2名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技术工人

生产条件

厂房建筑面积

4000m2

3000m2

2000m2

3000m2

2000m2

3000m2

2000m2

800m2

4000m2

3000m2

自行加工件

轿厢、组装控制柜。

组装控制柜及整梯

生产设备

剪切设备、折弯设备、冲压设备、钻孔设备、车削设备、焊接设备,以及整形设备、起重设备(杂物电梯除外)。

生产条件

工艺装备

整梯(含导轨、梯路系统)组装工装

检验检测仪器

加、减速度测量仪

限速器动作速度检测仪

控制柜功能检测台

控制柜耐压、绝缘检测设备

万用表、钳形电流表、转速表、声级计、游标卡尺、钢直尺、卷尺、塞尺

试验井道最

低运行高度

50m

40m

20m

30m

20m

30m

20m

能够组装并试验整梯

技术文件等

技术文件

所要求技术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

设计文件:

图样目录、标准件明细表、外购件明细表、外协件明细表、自制件和外协件设计图纸、部件装配图、电气原理图及元器件代号表、设计计算书;产品包装图、包装技术条件和产品出厂随机文件。

工装工艺文件:

工装图明细表(目录)、工装设计图样、工艺文件目录、工艺过程卡、检验要求、材料定额汇总表。

对申请取证的特殊产品(消防电梯、观光电梯、防爆电梯、汽车电梯、强制式电梯、无机房电梯等),其与普通电梯区别之处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都要审查。

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申请任一类型电梯制造许可证单位均须具有以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地方的相关法规。

以下安全技术规范应根据申请电梯类型确定是否考核: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技术文件等

标准

通用

申请任一类型电梯制造许可证单位均须具有: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T7024-199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企业标准。

标准

特殊

应根据申请类型确定是否考核具有以下标准:

1.各类垂直梯:

《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3-1997)、《电梯用钢丝绳》(GB8903-1988)、《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和附件》(JG/T5009-1992)、《电梯导轨》(JG/~3-1996);

2.各类曳引或强制驱动垂直梯: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1997)、《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1997)、《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电梯曳引机》(GB/T13435-1992)、《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2974-1991)、《电梯层门耐火试验方法》(GA109-1995)、《杂物电梯》(JG135-2000)、《液压电梯》(JG5071-1996);

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自动扶梯梯级链、附件和链轮》(JB/T8545-1997)。

注:

第2项中仍需根据申请类型选择考核的标准。

部件型式

试验报告

应根据申请类型具体配置确定是否考核具有以下部件型式试验报告:

1.各类曳引或强制驱动垂直梯:

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绳头组合、导轨、曳引机、控制柜、防火层门、玻璃门及玻璃轿壁、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

2.液压电梯:

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绳头组合、控制柜、液压泵站、限速切断阀、电动单向阀、手动下降阀、机械防沉降(防爬)装置;

3.杂物电梯:

限速器、安全钳、门锁、驱动主机;

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梯级或踏板、梯级链、驱动主机、滚轮(主轮、副轮)、金属结构、扶手带、控制屏。

起重机械

产品名称

基本条件

起重机械

A

B

C

注册资金(万元)

1500

800

300

人员要求

机械工程师

13

7

4

电气工程师

8

4

2

技术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检验人员

8名,其中3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4名,其中1名工程师

技术工人

电工8名以上,电焊工40名以上,均有资格证

电工6名以上,电焊工25名以上,均有资格证(电动葫芦企业电焊工数量不作要求)

电工4名以上,电焊工10名以上,均有资格证(电动葫芦企业电焊工数量不作要求)

生产条件

厂房建筑面积(m2)

3000(结构车间至少1600)

2000(结构车间至少1000)

1000(结构车间至少600)

生产设备

桥式起重机

梁式起重机须具备:

(1)剪板机

(2)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3)镗床或专用镗床(4)龙门刨(5)焊接设备

其它桥式起重机须具备:

(1)剪板机

(2)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3)CO2气体保护焊机或自动埋弧焊机(4)自动(或半自动)气割机(5)数控切割机(A级要求)(6)钢轨校直设备(7)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

门式起重机

(1)剪板机

(2)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3)CO2气体保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4)自动(或半自动)气割机(5)数控切割机(A级要求)(6)钢轨校直设备(7)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

塔式起重机

(1)机加工设备

(2)切割设备(3)焊接设备(4)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

流动式起重机

(1)焊接设备

(2)自动下料自动切割设备(3)自动冲剪折边设备(4)油压机或水压机(5)数控设备(6)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7)涂装设备(8)平板机。

铁路起重机

(1)剪板机

(2)钢材自动或半自动下料设备(3)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4)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5)机加工设备(6)碳弧气刨(7)焊接设备。

门座起重机

(1)剪板机

(2)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3)CO2气体保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等焊接设备(4)碳弧气刨(5)钢材自动或半自动下料设备(6)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

生产条件

生产设备

缆索起重机

(1)Ф1600mm卧床(起重量<20t);Ф3000mm卧床(起重量≥20t)

(2)CO2气体保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3)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4)切割机(5)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

桅杆起重机

(1)机加工设备

(2)切割设备(3)焊接设备(4)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

旋臂式起重机

(1)机加工设备

(2)切割设备(3)焊接设备。

升降机

升船机须具备:

(1)卧式车床

(2)卷板机(3)油压机、压力机(或折弯机)(4)刨边机(5)剪板机(6)平板机(7)数控切割机(8)钢材预处理设备(9)金属防腐、涂装设备(10)CO2气体保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

其它升降机械须具备:

(1)切割设备

(2)焊接设备(3)涂装设备(4)机加工设备。

轻小型起重设备

葫芦生产厂须具备:

(1)根据工艺要求配备的主要机加工设备,包括减速器箱体箱盖加工专用机床

(2)焊接设备。

叉车:

(1)焊接设备

(2)机加工设备

(2)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3)涂装设备(4)铸造设备。

机械式停车设备

(1)型钢校直、钢板校平设备

(2)焊接设备(3)剪板、折弯设备(4)表面涂装设备(5)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

工艺装备

桥式起重机

梁式起重机须具备:

(1)主梁连接板点焊胎具

(2)主梁U型槽拼接点焊胎具(3)主梁U型槽与工字钢连接胎具(4)主梁焊接翻转台(5)端梁焊接胎具(6)U型槽冲模(7)工字钢拱度加工设备(8)主端梁连接孔钻模(9)起吊设备(悬挂起重机

(1)、(8)不需要)。

其它桥式起重机须具备:

(1)铸造平台

(2)桥架焊接翻转装置(3)小车架焊接翻转装置(4)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焊接定位胎具(5)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加工胎具(6)小车轨道压板压模(7)小车轨道压板压紧夹具(8)起吊设备。

门式起重机

(1)铸造平台

(2)桥架焊接翻转装置(3)小车架焊接翻转装置(4)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焊接定位胎具(5)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加工胎具(6)组装场地及相应的起吊设备。

塔式起重机

(1)标准节工装

(2)吊臂工装(3)塔顶工装(4)平衡臂工装(5)套架工装(6)上支座工装(7)下支座工装(8)小车工装(9)起吊设备。

流动式起重机

(1)起重臂加工工装

(2)回转平台加工工装(3)车架加工工装(4)起吊设备(5)拼接平台(6)变位机(7)热加工工装(模锻,热处理等A级要求)。

铁路起重机

(1)起重臂加工工装

(2)回转平台加工工装(3)车架加工工装(4)起吊设备。

生产条件

工艺装备

门座起重机

(1)铸造平台

(2)桥架焊接翻转装置(3)小车架焊接翻转装置(4)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焊接定位胎具(5)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加工胎具(6)组装场地及相应的起吊设备。

缆索起重机

(1)承载索索头浇铸工艺装备

(2)组装场地及相应的起吊设备。

桅杆起重机

(1)起重臂加工工装

(2)桅杆加工工装(3)起吊设备。

旋臂式起重机

(1)组装场地及相应的起吊设备

(2)焊接定位胎具。

升降机

(1)根据工艺要求配备的主要机加工工艺装备

(2)起吊设备(3)装配平台(4)标准节工装(5)吊笼工装。

轻小型起重设备

葫芦生产厂须具备:

(1)根据工艺要求配备的主要机加工工艺装备如:

卷筒外壳焊接夹具等

(2)起吊设备(3)装配工作台。

叉车:

(1)车架,门架,护顶架工装和专用工装

(2)装配用起重设备。

机械式停车设备

(1)根据工艺要求配备的主要机加工工艺装备

(2)装配平台(3)起吊设备(4)试验场地。

检测检验仪器

桥式起重机

梁式和桥式起重机须具备:

(1)经纬仪

(2)水准仪(3)框式水平仪(4)声级计(5)500V兆欧表(6)30m、50m经检定的钢卷尺(带修正值)(7)布氏硬度计和洛氏硬度计(8)二级(及以上)角尺(9)漆膜测厚仪(10)钢丝(Ф~Ф)(11)150N重锤(12)千分尺(13)百分表(14)各种样板(含焊缝样板、焊缝检查尺)(15)X射线探伤仪和超声波探伤仪。

门式起重机

(1)经纬仪

(2)水准仪(3)框式水平仪(4)声级计(5)500V兆欧表(6)30m、50m经检定的钢卷尺(带修正值)(7)布氏硬度计和洛氏硬度计(8)二级(及以上)角尺(9)漆膜测厚仪(10)钢丝(Ф~Ф)(11)150N重锤(12)千分尺(13)百分表(14)各种样板(含焊缝样板、焊缝检查尺)(15)X射线探伤仪和超声波探伤仪。

塔式起重机

(1)砝码

(2)经纬仪(3)水准仪(4)兆欧表(5)接地电阻测试仪(6)万用表(7)秒表(8)钢卷尺(9)探伤设备(10)声级计(11)钳形电流表。

流动式起重机

(1)标准重块

(2)直线跑道(3)压力表(4)声级计(5)静态测试平台(6)温度计(7)角度测量仪(8)电流表、电压表、转速表(9)管形测力计(10)标准(或设计)规定坡度的坡道或行驶牵引综合测试仪器(11)探伤仪(12)化学分析(13)疲劳试验机(14)漆膜测厚仪(15)千分尺(16)百分表(17)硬度计(18)光度计。

铁路起重机

(1)标准重块

(2)标准试验路轨(3)压力表(4)声级计(5)静态测试平台(6)温度计(7)角度测量仪(8)转速表(9)测力计(10)射线探伤、磁粉或超声波探伤仪(11)弹簧压缩试验机(12)红外线测量仪(13)专用精密测量卡尺(14)油管水压机。

生产条件

检测检验仪器

门座起重机

(1)经纬仪

(2)水准仪(3)框式水平仪(台架式起重机不需要)(4)声级计(5)500V兆欧表(6)30m、50m经检定的钢卷尺(带修正值)(7)布氏硬度计和洛氏硬度计(8)二级(及以上)角尺(9)漆膜测厚仪(10)钢丝(Ф~Ф)(11)150N重锤(12)千分尺(13)百分表(14)各种样板(含焊缝样板、焊缝检查尺)(15)X射线探伤仪和超声波探伤仪(16)材料化学成分分析仪器。

缆索起重机

(1)布氏硬度计和洛氏硬度计

(2)二级(及以上)角尺(3)各种样板(含焊缝样板)、塞规、环规、(包括1:

10锥度塞规)(4)X射线试验机和超声波探伤仪(5)冲击试验装置(6)测厚仪(7)粗糙度仪(8)静态电阻应变仪(9)经纬仪(10)水平仪(11)材料化学检验仪器(12)金相组织检测仪(13)分析天平(14)材料试验机(最大负载30t)100t。

桅杆起重机

(1)砝码

(2)经纬仪(3)兆欧表(4)接地电阻测试仪(5)万用表(6)秒表(7)钢卷尺(8)探伤设备(9)声级计(10)钳形电流表。

旋臂式起重机

(1)漆膜测厚仪

(2)千分尺,百分表(3)各种样板(含焊缝样板、焊缝检查尺)(4)超声波探伤仪。

升降机

升船机须具备:

(1)布氏硬度计和洛氏硬度计

(2)二级(及以上)角尺(3)各种样板(含焊缝样板)、塞规、环规(包括1:

10锥度塞规)(4)X射线探伤仪和超声波探伤仪(5)材料试验机(6)冲击试验装置(7)测厚仪(8)粗糙度仪(9)静态电阻应变仪(10)经纬仪(11)水准仪(12)水平仪(13)材料化学检验仪器(14)金相组织检测仪(15)分析天平(16)温湿度计(17)测速度器(18)振动测量仪(19)声级计(20)必备的电工仪表。

升降台须具备:

(1)坡度为%和10%的试验斜面

(2)声级计(3)砝码(4)钢板尺(5)钢卷尺(6)静态应变仪(7)角度仪(8)秒表(9)电流表(10)温度计(11)压力传感器(12)拉力传感器。

轻小型起重设备

葫芦生产厂须具备:

(1)箱体箱盖中心距检测装置

(2)齿轮检测仪器及设备(3)材料理化分析仪器(4)清洁度检测仪器(5)电动葫芦试验台(包括相应砝码、调压装置)(可测功率、电压、电流、频率、制动下滑量)(6)声级计(7)硬度计(8)漆膜测厚仪。

叉车生产厂须具备:

(1)声级计

(2)500V兆欧表(3)材料化学成分分析仪器(4)符合JB/T3300-1992的试验载荷块(5)温度计(6)电流表(7)电压表(8)转速表(9)管型测力计(10)角度测量仪(11)静态测试平台(12)制动距离测试器具或仪器设备。

叉车生产厂另须具备实验场地:

(1)直线跑道,宽度不小于5m,内燃叉车生产企业跑道长度不小于100m,蓄电池叉车生产企业跑道长度不小于60m

(2)具有与企业生产叉车设计相同坡度的坡道(或设计值±%的坡道),设计坡度≥15%的还应有15%坡度的坡道。

机械式停车设备

(1)无损探伤设备

(2)声级计(3)绝缘电阻表(4)接地电阻测量仪(5)万用表(6)经纬仪(7)水准仪(8)照度计

技术文件等

桥式起重机

(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14405-1993)

(2)《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GB/~GB/)(3)《防爆桥式起重机》(JB/T5897-1991)(4)《绝缘桥式起重机技术条件》(JB/T8907-1999)(5)《电动单梁起重机》(JB/T1306-1994)(6)《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JB/T2603-1994)(7)《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JB/T3695-1994)。

门式起重机

(1)《通用门式起重机》(GB/T14406-1993)

(2)《水电站门式起重机》(JB/T6128-1992)。

塔式起重机

(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1994)

(2)《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

流动式起重机

(1)《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JB/T8716-1998)

(2)《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技术条件》(JB/T9738-2000)(3)《150t以下履带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4560-1993)(4)《大型履带起重机技术条件》(JG/T5318-1991)(5)《履带起重机安全规程》(JG5055-1994)。

铁路起重机

企业标准。

门座起重机

(1)《港口门座起重机安全规程》(JT400-1999)

(2)《港口固定起重机、台架起重机试验方法》(JT/T337-1997)(3)《内河港口固定起重机、台架起重机技术条件》(JT/)(4)《港口固定起重机安全规程》(JT421-2000)(5)《港口门座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7495-1998)(6)《港口起重机风载规范》(JT/T90-1994)(7)《港口大型装卸机械防风安全要求》(JT399-1999)(8)《港口起重机稳定性基本要求》(GB/T18439-2001)。

缆索起重机

企业标准。

桅杆起重机

企业标准。

旋臂式起重机

《旋臂起重机》(JB8906-1999)。

升降机

(1)《剪叉式升降台安全规程》(JB/T5320-2000)

(2)《剪叉式升降台》(JB/~JB/)(3)《升降机术语》(GB/)(4)《高空作业机械》(JG5099-1998)(5)《剪叉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0-1998)(6)《臂架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1-1998)(7)《套筒油缸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2-1998)(8)《桅柱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3-1998)(9)《桁架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4-1998)(10)《高空作业车技术条件》(GB/)(11)《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GB/T10054-1996)(12)《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T10055-1996)。

技术文件等

轻小型起重设备

葫芦:

(1)《钢丝绳电动葫芦》(JB/~JB/)

(2)《环链电动葫芦技术条件》(JB/)(3)《环链电动葫芦用电动机》(JB/)。

叉车:

(1)《平衡重式叉车整机试验方法》(JB/T3300-1992)

(2)《侧面式叉车》(JB/T9012-1999)(3)《前移式叉车基本参数》(JB/T3244-1999)(4)《插腿式叉车基本参数》(JB/T3340-1999)(5)《托盘堆垛车基本参数》(JB/T3341-1999)(6)《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10827-1999)(7)《汽油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怠速法》(GB/T3845-1993)(8)《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测量滤纸烟度法》(GB/T3846-1993)(9)《蓄电池搬运车整机试验方法》(JB/T7635-1994)(10)《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GB16178-1996)。

机械式停车设备

(1)《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17907-1999)

(2)《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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